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第一节?矿井概况

一、矿井采掘概况

根据2009年11月2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最新下发的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15-3号煤层,批准生产规模为900kt/a,批准井田面积6.5071km2。矿井采用主斜井副立井及回风立井开拓方式。井下现有一个生产采区:即151采区。其中布置一个15103回采工作面,一个15105备采面,两个工作面均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方式,一个掘进工作面,15106运输顺槽。

二、矿井通风系统情况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主扇工作方法为机械抽出式,全矿井有两个进风井(主斜井和副立井)和一个回风立井。地面回风井安装有两台FBCDZ-8-No23(2×250KW)型主要通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叶片安装角度为0°,配用YBF2450-8型电机(功率250kW×2,电压660V,转数740r/min)。目前矿井总进风量为4021m3/min,矿井总回风量为4065m3/min。

第二节?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由于矿井停产、冬季井下供暖要求及通风管理需要,为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需要对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通过调节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性能参数,使矿井总进风量减少。为了确保风量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方案。

一、责任单位

此次通风系统调整由通风科负责,机电科、机运队配合。

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通过调整主要通风机运行的频率,来控制主通风机的风量,使风量减少,满足矿井通风要求;通过调整井下通风设施,使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要求。

三、工作安排

1)系统调整前准备工作

①系统调整前提前完善工作面各地点通风设施。

②井下人员必须撤离至进风巷,不得在工作面逗留。

③地面风机房操作人员到位,井下测风人员和瓦斯检查人员到位。

2)系统调整工作安排

①调风前风机房操作人员记录好变频功率及风机碟阀角度,通风科测风人员对主斜井和集中轨道巷测点1、15103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15105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中央变电室,总回风巷等用风地点进行一次测风。

②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电话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挥人员通知风机房逐步调整主通风机频率至工频,在主通风机频率每下调1HZ期间,通知井下测风人员对各测风地点进行一次测风并及时上报数据。如果在主通风机频率下调期间,各用风地点风量减少较大,将对主通风机频率进行适当上调。

③调风结束后各用风地点风量为主斜井进风2103m3/min左右,集中轨道巷测点1风量1714m3/min左右,15103运输顺槽风量1389m3/min左右,15103回风顺槽风量1413m3/min左右,15105运输顺槽风量688m3/min左右,15105回风顺槽703m3/min左右,总回风巷风量3856m3/min左右。

④调风工作全部完成后,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和瓦斯检查。

四、?风量调整方案

现矿井开采布局,即15103回采,15105备采,15106运输顺槽掘进。风量分配计划如下: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全矿井需风量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即:

Q=4×N×Kaq=4×120×1.2=576m3/min;

Q--下井总人数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N--井下最多人数,120人(交接班);

Kaq--矿井通风备用系数,取1.2。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Q进=(∑Q采+∑Q备+∑Q掘+∑Q硐+∑Q其)×K矿通m3/min;

式中:

Q进--矿井总进风量,m3/min;

∑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备--备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其--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取1.2;

1、15103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100×q采×KCH4=100×1.2×1.5=180m3/min;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采--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最大风排量,m3/min;(按正常回采期间实测15103工作面回风巷风排瓦斯量,取1.2m3/min)

KCH4--采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即:1.5;

按回采工作面温度计算:

由于本矿井无高温热害,故按工作面适宜风速计算。

Qcf=60×70%×Vcf×Scf×Kch×Kcl

式中:Vcf--回采工作面适宜风速,取1.3m/s;

Scf--回采工作面平均有效断面,取15.21m2;

Kcl--工作面长度系数,取1.2;

Kch--工作面采高系数,取1.2;

70%--有效通风断面系数。

则:Qcf=60×70%×1.3×15.21×1.2×1.2=1195.87m3/min

(3)按人数计算:

Q采=4×Nm3/min=4×58=232m3/min;

N--采煤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取58人;

因此经计算,按回采工作面温度计算的风量最大,故回采工作面风量为:

∑Q采=1195.87m3/min;

(4)按风速进行验算:

采用最低风速验算:

Q采=1195.87m3/min≥15×S采=15×16.22=243.3m3/min;

采用最高风速验算:

Q采=1195.87m3/min≤240×S采=240×14.20=3408.0m3/min;

经计算15103工作面回采期间正常配风量为1195.87m3/min,为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影响工作面正常回采,故15103工作面实际配风量不得小于1195.87m3/min。

2、15105备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100×q采×KCH4=100×1.2×1.5=180m3/min;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采--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最大风排量,m3/min;(预测15105工作面回风巷风排瓦斯量,取1.2m3/min)

KCH4--采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即:1.5;

(2)按回采工作面温度计算:

由于本矿井无高温热害,故按工作面适宜风速计算。

Qcf=60×70%×Vcf×Scf×Kch×Kcl

式中:Vcf--回采工作面适宜风速,取0.8m/s;

Scf--回采工作面平均有效断面,取10.5m2;

Kcl--工作面长度系数,取1.2;

Kch--工作面采高系数,取1.2;

70%--有效通风断面系数。

则:Qcf=60×70%×0.8×10.5×1.2×1.2=508m3/min。

因此经计算,按回采工作面温度计算的风量最大,故回采工作面风量为:

∑Q采=508m3/min;

(3)按风速进行验算:

采用最低风速验算:

Q采=508m3/min≥15×S采=157.5m3/min;

采用最高风速验算:

Q采=508m3/min≤240×S采=2520m3/min;

经计算15105备采工作面备采配风量为508m3/min,满足要求。

3、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Q掘=100×q掘×K;

式中:

Q掘--掘进工作面正头实际需要的风量,m3/min;

Q掘--151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预测掘进期间瓦斯涌出量为0.44m3/min,取0.5m3/min;

K--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1.8-2,取系数2;

Q掘=100×0.5×2=100m3/min;

(2)按人数计算:

Q掘=4×N=4×18=72m3/min;

式中:

Q掘--掘进工作面正头实际需要的风量,m3/min;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取18人;

(3)按局扇的供风量计算:

Q局=K×Q掘;

式中:

Q局--掘进工作面(风机)的需风量,m3/min;

K--按掘进工作面漏风系数反算出的系数,即取1.2;

Q局=K×Q掘=1.2×100=120m3/min;

因此掘进配风量为120m3/min。

(4)按掘进工作面最小全压需风量计算:

Q全=Q局+36S;

式中:

Q全--掘进工作面全压供风量,m3/min;

Q局--掘进工作面局扇的额定风量,m3/min;

S--局部通风至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之间巷道的净断面积,10.26m2;

36--局部通风机至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之间的风速,m/min;

Q掘=Q局+36S=120+36×10.26=489.36m3/min;

经计算,按掘进工作面最小全压需风量计算的风量最大,故掘进工作面风量确定为:

∑Q掘=489.36m3/min。

(5)按风速进行验算:

采用最低风速验算:

Q采=489.36m3/min≥15×S采=153.9m3/min;

采用最高风速验算:

Q采=489.36m3/min≤240×S采=2462.4m3/min;

经计算151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风量为489.36m3/min,满足要求。

4、各硐室实际需要风量计算

Q硐=3600×∑W×Φ/(1.2×1.005×60×△t);

式中:

Q硐--硐室实际需要的风量m3/min;

∑W--硐室中运转的电动机总功率,Kw;

△t--硐室室进回风的气温差℃,根据本矿实测温度差;

Φ--硐室的发热系数,中央变电室取0.23,水仓取0.04;

水仓:Q水=3600×Φ×∑W/(1.2×1.005×60×△t)m3/min;

=3600×0.04×225/(1.2×1.005×60×3)=149m3/min;

机电硐室需要风量应根据不同硐室内设备的降温要求进行配风,采区小型机电硐室,需要风量取60-80m3/min;选取硐室风量,应保证机电硐室温度不超过30℃,其他硐室温度不超过26℃。

中央变电室按200m3/min考虑;

∑Q硐=349m3/min;

5、其他用风地点风量计算

采区大巷正头和其他用风地点配风300m3/min。

故矿井实际需要风量为:

Q进=(∑Q采+∑Q备+∑Q掘+∑Q硐+∑Q其)K

=(1195.87+508+489.36+349+300)×1.2m3/min=3411m3/min。

6、矿井风量分配计划

目前,矿井总进风量为3817m3/min,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且风机性能工况合理。风量分配如下:

(1)回采工作面配风为1300m3/min;

(2)备采工作面配风为550m3/min;

(3)掘进工作面配风为500m3/min;

(4)中央变电配风为220m3/min,水仓配风为200m3/min;

(5)大巷正头配风为300m3/min;

(6)其余为无效风量。

第三节?安全技术措施

1、调风期间通风科要加强局扇、风门、调节风窗和临时风障等通风设施和通风构筑物的管理,局扇禁止随意开停,严格执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制度。

2、调风过程中若出现风量异常,风流紊乱,则立即恢复风机原始状态。

3、测风保证主斜井和集中轨道巷的进风量,时刻观察风机房负压变化情况。

4、调风前准备工作要充分,人员安排到位,把每个人员的职责分工进行进一步明确。

5、系统调整前,监测中心要对井下各地点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调整系统期间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数据真实可靠。

6、机电科要保证主要通风机用电安全,保证其可靠性。保证风机不能出现电气故障,具体操作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进行。

7、监控室(调度室)要保证对通风安全设施实行24小时监测和监控,对风速、温度、一氧化碳、风机开停等传感器保证其数据显示正常、准确,具体操作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规定的程序执行。调度指挥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异常情况。

8、主通风机调风后,对矿井内进行调风,主要调风方法为适当调节调节风门的调节风窗大小,使风量合理分配,各地点均在规定范围内。非通风科允许,禁止其他人员随意开关风门和调整窗口大小。

9、调风期间,井下人员必须撤离至进风巷,不得在工作面逗留,并由瓦检员每15分钟检查瓦斯,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升井,并汇报调度室。

10、系统调整期间,井下各相关队组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系统调整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各部室协助指挥,通风、安全部门派专人现场跟班指挥调整工作。

12、改变通风系统时,各地点通风设施的调整必须同时进行,确保在10分钟内将系统设施调整完毕,避免工作面因长时间风流不稳定造成瓦斯积聚或影响其他工作面风量。

13、系统调整后要对主斜井、集中轨道巷测点1、15103运输顺槽风量及15103回风顺槽风量、15105运输顺槽风量及15105回风顺槽、总回风巷风量进行测定,确保各地点供风量。

14、系统调整后要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联络风门必须同时设置正反向风门,风门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可靠。

15、系统调整结束后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得到指令后方可结束全部系统调整工作。

16、调风结束后,待矿井风量稳定后,由跟班领导带头,瓦检员检查瓦斯,安全员监视安全情况,对全矿井气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7、入井前所有参加调风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本措施由通风科负责人负责贯彻执行。

篇2: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停运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生产期间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矿井安全,特制定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停运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2、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班必须指定专人巡视检查,无人工作地点的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及维护。

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4、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5、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6、局部通风机必须装备消音器(低噪音风机除外),并实行挂牌管理。

7、局部通风机的安设由施工使用单位和通风区负责,风筒吊挂由通风区负责,风筒吊挂必须做到平直、逢环必挂、编号管理、拐弯处设弯头、不准拐死弯、风筒要一致、不准花接,风筒与风筒接口必须采用反压边、不得倒接,风筒吊挂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吊挂到位。

8、局部通风机的日常巡视检查由当班所在工作面安检员、瓦检员、值班电工负责,如有异常,立即汇报所在区调度,以便及时组织处理。

9、局部通风机的日常防爆检查及定期维护检修由专职电工负责,设立专项记录本,要求每班对防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矿组织相关人员、科室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10、检查检修严格按照《停送电管理规定》和《设备完好标准》执行。

二、停电、停风、停运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工作面供电管理,对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停运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提前编制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2、停电、停风、停运前必须由瓦检员、安检员、带班领导负责组织撤出人员,由通风区负责在回风口以里设置栅栏并由专人看管,禁止人员入内。以上工作全部确认无误后,方可由施工单位通知机电调度进行停送电操作。

3、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要杜绝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停运,如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停运必须立即向矿安全调度室及通风区汇报,由瓦检员、安监员、值班领导组织撤出人员并将工作面供电开关打到零位,在回风口以里设置栅拦并由专人看管,禁止人员入内,查明原因,当班进行处理。

5、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停运工作面,要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示标语,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7、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三、局部通风机恢复送电时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若出现瓦斯积聚或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出管理规定的地点,必须另行编制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排放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管理规定》,一个盘区内不允许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排放完毕后确认无问题时方可恢复生产。

3、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一定时间后,由瓦检员、安监员、值(带)班领导首先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恢复生产。

4、其它未提及部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四:组织措施

1、安全负责人:

2、工程总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

4、参加施工人员:

五:参加施工人员学习并签字:

篇3:矿井保证通风系统安全措施

1、加强进回风巷道的维护,起底修帮,保证通风有效断面;同时,拆除无用的实施,清理各种风障,通顺巷道,减少巷道风阻,保证风流畅通;

2、改造风路,封堵形成角联风路的巷道,使西一采区7、10层煤实行独立通风,保证风流的稳定性;

3、合理分配风量,保证满足采掘工作面生产需要;

4、按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改造和更新矿井通防设施,封堵外部漏风;

5、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6、加强新主通风机的监测和管理,合理调整工况点,使主通风机在满足矿井通风要求的情况下高效运行。

篇4: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综采工作面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1、综采工作面所有用风地点,要保证进回风巷道整齐,无杂物,杜绝在进风巷设置调风装置。

2、对尾巷的风量要实时监控,尤其对采煤过程中造成的风量变动要及时分析,变动较大的需立刻上报通风部,以便及时采取对策,排除隐患。

3、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量。若发现变动较大,需立即上报并停产,待查明原因,解决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4、定期检查工作面内巷道畅通情况,若浮煤过大或有落煤拥堵巷道需立即通知坑口清理,合格后方能生产。

二、防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正确分配风量,及时检测采面上隅角瓦斯。

2、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3、通风工、瓦检工和所有井下职工必须牢记《规程》中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并坚持按规定执行。

4、通风、瓦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按瓦斯巡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防止空班、漏检、假检,严格做到“三对照”。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撤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面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及时封闭,不得留盲巷。发现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挂上“禁止入内”的牌子。

6、采煤工作面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尾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2、瓦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三、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煤尘积聚措施

1、完善洒水防尘系统,溜子、皮带机头、溜煤眼等转载点都要安装洒水喷雾装置。

2、所有回采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煤壁中孔与浅孔注水,从根本上治理煤尘。

3、通风维修必须坚持定期冲刷巷道。

?4、采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喷雾要坚持正常使用。

5、必须在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设置隔爆设施,并健全管理制度。

(二)防止煤尘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三)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1、实行分区通风。

2、在每一个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四、综采工作面防止火灾安全措施计划

(一)井下火灾的预防措施

(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2)机电部防爆检查组负责检查井下防爆设备的安全性能。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经防爆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发证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不准入井。

(3)高压、检漏装置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和监视状态,要有专人负责,对高压、漏电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4)对变电所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过流试验、无压释放及油质化验项目要按时作预防性试验,保持良好的保护性能。

(5)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

(6)各用电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7)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8)设备司机,采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生产调度室。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储备足够的灭火材料和工具。

?(10)综采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并经常洒水降尘。

(11)井下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源下井,每位入井人员要严格遵守,井口检身工与入井证发放工共同把关。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及时进行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瓦检工每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高冒区及采面上隅角进行防火检查。通风部每周对主要密闭、回风巷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监控室要连续不断的监测各采掘场所地点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存档。

3、通风部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尽量降低采空区两端的风压差避免采空区漏风。

(三)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

1、侦察火灾情况: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

2、疏散物质: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

3、用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4、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

5、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

6避难人员要尽快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尽快撤到大巷。若撤退路线被火区隔断不能通行时,应尽快进入避难硐室,或搭建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人员前来救护。

7灾区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救护队尽快使灾区全部人员脱险。

8救护队在帮助撤出和救护灾区人员的同时,应进行火区侦察,

观察火势,确定火源,制定灭火方案。

?(四)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

1、火灾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和反风,以免破坏正常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而发生风流逆转,瓦斯聚积等不利情况。

2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全部救出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灾性质、火源地点、火区范围、火灾发展、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等情况制定灭火方案。

?(五)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

1、每一年必须由技术副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处和处理计划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4、其它地点人员接到爆炸信号后,迅速按抢险指挥部指定的路线撤到井底。

5、人员在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静卧,并设法节约食用水和氧气,矿灯轮流照明,并经常敲击巷道或管路发出营救信号,等待营救人员救护。

?

篇5:矿井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2014年井上下的安全供电,消除井上下的安全隐患,需要对井上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停电,有计划地造成井下全部停电,为了确保停电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停电停风通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组长:李锦明成员:杨勇、武银拴、刘海龙、范关在、曹继树、许瑞峰停电停风领导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所有停电、停风领导组成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调度室集中待命。矿井停送电命令人:李锦明。职责:1组长: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安全负责。2成员:许瑞峰: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刘海龙:负责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武银拴:停送电期间坚守调度室值班,亲自操作指挥。范关在: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负责风机停开的正规操作。杨勇:负责井下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二、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操作顺序:按规定时间停电停风。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或指定范围。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集中配电室-主扇)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集中配电室-各工作面)三、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区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2、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由调度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在中央变电室待命。4、通风队瓦检员在中央变电室电室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于规定到达井口,到达井口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5、机电队值班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立即撤到达井口。6、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撤到井口后,由机电队长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停电必须严格执行具体的停电程序。四、停送电措施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五、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机电队长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2、停电停风期间由检生工负责在主平峒口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六、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得道通知后先通知机电队,由曹继树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队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方可安排给井下供电。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区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干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七、排放瓦斯措施: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各队维护工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4、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10、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由各队队长、技术员贯彻执行。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14.1.15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