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放小炮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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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放小炮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根据地质资料显示和我矿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工作面外段有一薄煤带,工作面现已推采至该区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我矿准备采取多打眼少装药爆破松动岩石的方式通过。爆破作业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违章作业。放炮人员必须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爆破员担任,并固定人员。

2.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专用,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当班用不完的必须及时交库。放炮员必须携带雷管箱并加锁,任何情况下都不准用炮兜携带或存放雷管。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3.爆破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本工作面使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采用毫秒爆破,所采用的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少延期3ms~10ms,最后一段雷管的延期不得超过130ms。

4.分组打眼与装药地点的间隔距离不少于15m,必须湿式钻眼。

5.分组装药间隔不少于2m,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工作面一次拉炮长度不得超过20m,如遇顶板破碎或条件不好时,可适当减少一次拉炮距离,必要时还可单装单放。

6.装药时首先要掏净岩(煤)粉,用木质炮棍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坚持使用水炮泥。工作面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之规定。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7.各类炮眼必须全部装黄土炮泥和水炮泥,封泥不少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联线采取大串联法,雷管脚线、连接线头要悬空,连接前雷管的脚线必须扭接(《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封水炮泥时应使水炮皮与药卷紧密接触,最后填装炮土。

8.装药前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装配引药、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

10.工作面爆破作业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再安全地点警戒。警戒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2603工作面具体站岗地点为:①2603工作面下顺槽安全口向外100m处;②2603工作面上顺槽至皮带斜井进风侧。(放炮站岗布置图见附图十四)

11.爆破前,必须安排专人对支架(柱)进行补液,确保支护完好;班组长必须清点核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启爆命令。

12.准备放炮时,放炮员最后一个离开炮区,在确认炮区无人时方可吹哨放炮。

13.爆破30min后,放炮员和班长及瓦斯检查员方可巡视炮区,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待安全隐患消除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煤矿安全规程》第340条: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4.装药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否则放炮员必须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

15.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炮机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至少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原因。

16.工作面严禁丢瞎炮、残炮,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执行: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二)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四)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得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五)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7.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起爆顺序装药。

18.临时存放炸药要入箱加锁,当班用不完的炸药和雷管必须退还火药库,不准在井下乱藏乱放。(《煤矿安全规程》第318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19.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放炮,根据煤质软硬情况可适当增减装药量。

20.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第316条),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放炮站岗工作只能由班长一人亲自布置,并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去二回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完好情况,确认无问题后,下达放炮命令并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2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时,必须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电机或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7%以下时方可开动。

22.严禁在同一回采工作面使用两台及两台以上的放炮器同时进行爆破(《煤矿安全规程》第321条)。

23.工作面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放炮站岗制度。回风侧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到新鲜风流中,回风巷内严禁有人与工作面同时作业;工作面及进风侧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距下安全口100m以外的压风自救处,在支架牢固的安全地点躲避。放炮专用母线由施工单位负责铺设。

24.工作面爆破作业前,必须将回风流及工作面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爆破后经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共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供电。

以上措施必须学习后严格遵照执行。

参加作业人员学习签字:

篇2: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4#305盘区8501工作面处在305盘区西北边界,与柴沟煤矿相邻,该区域地质条件较复杂,煤质较疏松,瓦斯涌出量较大,为充分体现“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的标准,确保回采时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机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开拓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通风区长(总经理助理)

成?员:通风区长?机电科长?安监站长?调度主任地测科长?技术科长?质量标准化主任综采队长?放顶队长

三、组织机构职责:

1、总工程师负责8501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解决瓦斯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2、生产副总经理、开拓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安排好8501工作面及305盘区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出现掘进工作面与8501工作面串联通风现象,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3、安全副总经理负责该工作面回采期间安全工作的监督指挥,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4、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加强305盘区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并参与出现灾变时的应急救援指挥。

5、通风区长负责8501工作面回采期间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保证该工作面通风系统可靠,风量分配合理,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瓦斯检查到位,并在出现有害气体超限时,积极组织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机电科长负责305盘区所有电气设备尤其8501工作面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每天在作业会通报检查情况,如有失爆现象严格按照《305盘区瓦斯管理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确保王卞庄主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同时在出现灾变时依据调度室指挥进行断电工作。

7、安监站张艮山负责监督该工作面各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在出现灾变时与通风区共同完成撤人,设置警戒工作。

8、调度室幸子文负责全矿井调度协调工作,并负责出现灾变时信息、命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9、技术科侯荣负责监督该工作面顶板管理,当工作面采空区出现悬顶时,及时进行放顶,避免由于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而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

10、质量办孟连祥负责8501工作面各项质量标准化管理,尤其配合机电科进行防爆检查。

?11、工程区杨宝平负责工作面的安全生产,以及通风设施、监控设施、防尘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包括吹高冒区瓦斯风管的使用维护,并每班安排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

12、放顶队李洪兵负责严格按照放顶孔设计进行打钻放顶,对工作面老顶进行预爆破,严禁在采空区上方爆破,同时负责放顶队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杜绝出现失爆。

四、安全技术措施:

1、严禁其他掘进工作面与8501工作面串联通风(打系统时除外),坚决杜绝二次串联。

2、8501工作面必须具备地煤公司《综采工作面准入验收》条件,方可组织生产。风量配备不足、防灭火系统不完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有害气体超限不得组织生产。

3、8501工作面瓦斯员必须实行双岗制度,瓦斯队每班必须安排技术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瓦斯员班组长对工作面、高冒区、瓦斯涌出异常区域、打钻释放区进行瓦斯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将检查数据记录在手册和工作面瓦斯牌板上,并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工作面“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4、严禁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保证8501工作面传感器安设齐全:

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8%。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10m-15m的回风流中,5501巷道中部500米处安设瓦斯传感器,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8%。

6、8501工作面回采期间,处在回风流的4#305盘区总回风巷掘进皮带机头前5米安设瓦斯传感器,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为皮带机头及掘进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5%。

7、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每七天由通风区监控队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同时检查瓦斯超限报警和“三大闭锁”功能,确保准确、可靠。

8、8501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8501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处理。4#305盘区总回风巷皮带机头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掘进巷道所有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处理。

9、8501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道中,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由放顶队负责施工,对8501工作面在原2501、5501巷底板瓦斯释放的基础上,再对4#煤层8501工作面煤体550米-1000米段进行打钻释放瓦斯。

11、放顶队要严格按照放顶孔设计进行打钻放顶,对工作面顶煤和老顶进行预爆破,严禁在工作面采空区上方爆破,爆破时炮孔封泥长度不小于炮孔深度的三分之一,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放炮时严禁将雷管绑在导爆索上,不进行封孔直接放炮(放明炮)。

12、放顶队要严格按照煤层注水设计进行打钻注水,同时注水孔数量大于等于5个,注水孔要安设流量表、压力表,对煤体进行采前注水,从根本上减少粉尘的产生。

13、回采过程中要每隔3米对2501、5501及8501工艺巷的金属顶网断开一次,避免杂散电流进入采空区,引起瓦斯事故。

14、严格执行8501工作面专项防灭火措施,杜绝出现煤炭自燃发火现象。

15、机电科每天至少对8501工作面及4#305盘区总回风巷内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失爆检查,发现一处失爆处罚责任队组一万元,并在作业会上通报,如其他部门或领导发现失爆,属机电科失职同时处罚机电科一万元。

16、机电科负责做好王卞庄主扇的日常维护,避免由于主扇故障造成矿井无计划停风,同时联系好主扇供电单位,避免主扇无计划停电。

17、综采队、机掘三队、放顶队必须每班配有电工,加强各自所属电气设备管理,坚决不允许出现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18、入井矿领导、各科室干部、队组区队长、技术员、班组长、电钳工、安全员、瓦斯员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

19、对2501、8501工艺巷、5501巷内的高冒区,在加强瓦斯检查的同时,要设置专用风管对其进行不间断供风。

20、工作面各转载点喷雾、巷道水幕必须采取开机开水制度,防止煤尘堆积,同时按照规定安设隔爆设施。

21、打眼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不准干打眼,如遇地质构造需打眼放炮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由瓦斯员、安全员负责监督,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一千元。

22、综采队、机掘三队、放顶队负责培训员工,并确保每位员工熟悉避灾路线。

23、根据《8501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计算可知,8501工作面配风量不得少于1241m3/min。

五、应急措施:

瓦斯超限

1、?对8501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可采用风障引导排除法:

从8501工作面,靠近5501回风巷的最后一个基本支架开始向工作面(2501方向),倾斜打第一道风障,风障与工作面煤壁呈45°夹角,与煤壁接住;在第一道风障之前,与第一道风障间隔5米,平行于第一道风障设置第二道风障;在过渡支架、端头支架处设置第三道风障,该风障平行于后溜,一头与第一道风障连接,另一头距上隅角煤壁两米。(风障设置见示意图)

8501工作面风障由综采队负责使用维护,每班放专人管理,瓦斯队负责监督考核。

2、?回采期间一旦8501工作面或回风巷瓦斯超限,施工队组跟班领导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切断8501工作面及回风巷以及4#305盘区回风巷掘进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瓦斯员、安全员负责将8501工作面及4#305盘区回风巷所有工作人员撤至4#305盘区皮带或轨道巷进风流中,并在通往瓦斯超限区域的巷口设置警戒,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

3、?设置警戒地点为:2501巷口、8501工艺巷口、4#305盘区皮带、轨道、回风巷尾部、王卞庄风井4#层回风口以下、30米提升暗斜井下口。

4、?通风区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派人进行处理,通过增大工作面风量进行瓦斯稀释。

5、?综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致使上隅角或工作面瓦斯达到0.6%时还可通过降低产量控制瓦斯涌出量,采取割煤时不放煤、放煤时不割煤或停产等强制措施控制瓦斯涌出量。

主扇停运转

1、一旦主扇停止运转,机电科运行队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统一指挥井下人员断电、撤退。

2、发现主扇停风或接到调度命令后,施工队组必须立即切断各自工作面及巷道内的电源,掘进巷道同时切断供风局扇电源,并将人员撤至地面。

3、主扇停止运转后,机电科运行队负责按规定对井下进行断电。

4、主扇恢复运转后,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2%,一旦大于2%应采取打开正反小风门和防爆门进行短路风流的措施,等瓦斯浓度小于2%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关闭正反小风门和防爆门。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时,人员方可进入,测定王卞庄风井风量和检查气体情况。

5、经测风员对主平硐进行测风,确定风流稳定,风量正常,方可允许瓦检员、安全员、各队组电工、及跟班队长入井进行检查。

6、瓦检员、安全员首先要对主平硐、9#岩巷及上部变电所进行瓦斯检查,确定各点有害气体不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情况下,通知调度室并由调度员通知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到上部车场待命。

7、其它地点送电按照从外向里逐段检查、逐段送电进行,首先对上部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及其沿途路线进行检查,在有害气体不超限的情况下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机电科运行队为中央变电所供电,以此类推至采区变电所至工作面配电点。

8、如果在逐段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地点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和通风区,通风区制定排放有害气体措施,并进行处理,只有在有害气体不超标的情况下,方可继续由外向里进行检查、送电工作。

9、掘进工作面送电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⑴掘进工作面送电前,必须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并成立瓦斯排放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通风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机电科长、安监站长、调度主任担任,成员由通风区、安监站跟班队长,瓦斯员、安全员,掘进队队长、电工组成。

⑵利用掘进巷道原有局部通风机对掘进巷道有害气体进行排放,进行瓦斯排放时首先将风筒从掘进巷巷口拆开,并检查局扇开关20米范围内的甲烷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启局扇,由外向里逐根延接风筒对该巷瓦斯进行排放,并保证排出的气体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8%。

⑶排放前,安监站要派专职安全员在通往排瓦斯风流流经的巷口设警戒,禁止人员进入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

⑷只有瓦斯排放完成后,由瓦斯员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恢复为工作面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送电,工作面方可恢复工作。

⑸当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10、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一个盘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

11、利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六、避灾路线:

1、8501工作面避灾路线:8501工作面--2501顺槽--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2、5501巷500米以里:5501巷--8501工作面--2501顺槽--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3、5501巷500米以外:5501巷--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4、4#305盘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七、考核办法

1、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制度,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针对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进行严厉处罚:

(1)对因破坏风障或不及时维护风障,造成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罚责任人3000元,瓦斯员1000元,综采队1万元。

(2)对因损坏通风设施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以及随意改变调节插板等违章行为,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罚5000元,主要责任人罚3000元,队组1万元。

(3)对人为造成监控探头损坏或线路故障,引起瓦斯误报警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0元,队组5000元。

(4)对因破坏密闭墙或随意拆除密闭墙,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队组1万元。

(5)因矿井主扇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责任单位2万元。

(6)同一部门或队组月度发生两次瓦斯超限事故,撤销部门正职职务,罚部门或队组3万元。

(7)同一部门或队组月度发生三次瓦斯超限事故,除撤销部门正职职务,罚部门或队组5万元外,扣除全部门季度全部奖项,外委队组清理出矿。

2、305盘区绝对杜绝出现电气设备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责任队组1万元,如其他部门或领导发现失爆,属机电科失职同时处罚机电科1万元。

3、打眼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不准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千元。

八、其他未提及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后附通风系统示意图、监控系统示意图、风障设置示意图、避灾路线图:

篇3:工作面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100102综放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当两顺槽隅角老塘悬顶面积超过2×5m2时,必须采用人工打眼强制放顶。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措施

1、对两顺槽切顶线区段采取退锚措施。

①在施工前要备好符合规定的手动退锚机、登高梯子、钳子、螺丝刀等必备材料及器具。

②人员进入退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退锚索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退锚索区。

③进行退锚作业之前,必须保证两顺槽超前支护到位,两顺槽超前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π型梁支护,支柱间距为800mm,采用一梁三柱,π型梁长为2400mm。端头前梁接顶严密,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在预退锚区域设置警戒线。

④在机头、机尾实施退锚作业时,煤机在作业范围30m以外的地方。退锚工作完成后,人员迅速离开作业地点,并对工作面设备解锁。

⑤退锚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退锚作业。

⑥严禁站在托盘或钢带下方实施退锚索作业,退锚索工具安装好后必须用防护绳将其与顶锚杆或网片连接,防止跌落伤人。

⑦退锚索工作必须保证三人作业,一人监护两人操作

⑧回收的托盘、锁具及其他材料要及时回收,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必须重复利用。

⑨顺槽片帮严重、顶板破碎、顶板局部下沉量大等情况下,严禁实施退锚,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2、放顶作业前,应备齐钻机、钻杆等工具,打眼时严格按打眼工操作规程执行。

3、施工程序:工作面及两顺槽安全检查→两顺槽加强支护→标眼位→打眼→检查瓦斯→装药联线→放炮→检查瓦斯→敲帮问顶→加强支护→回收切顶柱(放顶)。

4、炮眼布置方式:强制放顶眼位于在液压支架与和煤柱之间密集切顶柱后侧200mm处,间距为1000mm,眼深为2000mm,炮眼与顶板的夹角为75°,眼底朝向采空区。

5、打眼工应站在π型梁间。打眼前应先观察打眼地点的顶板状况,并坚持“敲帮问顶”制度,用专用的长钎等工具敲掉危岩、活石;打眼时必须在支护完整的情况下进行,严禁进入老塘无支护的地点打眼。若岩石较硬应根据情况采用风钻或锚杆机打眼。

6、装药前必须先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将眼内的岩煤粉末清理干净;装药时先装上200~300mm底泥(必须放至眼底),然后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巻轻轻推入,使用二级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装上不超过400克乳化炸药,然后再装上500~800mm深的水泡泥及封口泥,炮泥必须严格按要求封严封实。

7、回柱后必须对放炮地点10米范围内的支柱进行加固,对其进行二次补液。支柱必须迎山有力以确保初撑力,并整齐成直线,手把朝向煤壁,三用阀注液口朝向机尾。然后才能放炮。

8、放炮前,警戒人员必须将回风巷巡视一遍,保证回风巷内不得有人。进风巷警戒距离距爆破地点不得小于100m。放炮时必须按规程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并做好放炮警戒工作。(附:放炮警戒示意图)

9、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跟班队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柱、拒爆、残爆等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如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并汇报上级领导。

二、安全措施

1、炸药及雷管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及毫秒延期雷管。

2、装配起爆药巻:

(1)装配起爆药巻的地点必须设在顶板完好、支柱完整处。

(2)装配起爆药巻时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3)电雷管必须从药巻的顶部装入,不准从炸药窝心一端装入。

(4)装入雷管前,必须用一个直径稍大于雷管直径的竹、木棍在药巻平头扎一圆孔,然后把雷管装入药巻内,严禁将电雷管代替竹、木棍直接扎眼硬插入药巻内。

3、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接触。

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6、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止打眼,并向上级汇报,经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⑴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⑵有顶板来压征兆。

⑶支护不齐全,不牢固。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爆破。

⑴工作面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支柱、顶梁有损坏时。

⑵装药前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

⑶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定时、压风自救系统不完善时。

⑷工作面电缆以及其他机电设备未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时。

⑸工作面有明显来压现象时,严禁装药。

8、放炮前,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电缆等都必须采取用旧皮带掩盖等方法加以可靠的保护,该项措施由采煤队队长负责落实。放炮前必须停掉工作面的所有电气设备并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

9、放炮警戒:

⑴放炮前,跟班队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⑵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⑶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⑷爆破母线长度不少于100米,警戒位置距放炮地点必须大于100米。

⑸放炮前,跟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放炮前必须先发出放炮报警信号,至少再等10秒后方可放炮。

⑹放顶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放顶区。

⑺警戒位置:

①进风巷距放炮地点100m处。沿工作面→进风巷→警戒位置。

②回风巷设置警戒,在警戒位置挂警戒牌并拉线,以防人员进入。工作面→回风巷→警戒位置→一采区集中轨道上山。

11、如第一次强制放顶后,工作面悬顶仍不垮落或垮落效果不好,则工作面再推进2~3排后再进行一次强制放顶,依此类推,直到工作面悬顶全部垮落为止。

12、施工中必须有矿跟班干部现场跟班指挥。

三、其它仍按《100102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篇4:回采工作面过空巷安全技术措施

高档普采工作面运输顺槽现已推进约160米,距60101原切眼巷约13米左右,回风顺槽已推进约127米,距60101原切眼约29米。

60101工作面推进16m揭露60101原切眼,为确保回采工作面过空巷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60101原切眼沿6号煤层顶板掘进,为保证顺利通过该巷道,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空巷内采用“#”字型木垛支撑SGB630/220刮板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距原巷道底板不得低于1m。空巷内每隔3米支设1个木垛,交叉点支设两个木垛。木垛采用长×宽×高=1200×160×140mm的优质木材。(附图)

一、60101原切眼概况

根据掘进揭露及调查情况,该巷道沿6号煤层顶板掘进;巷道规格:3.3m×2.55m(毛断面)。

空巷为锚网(索)支护

1、顶板锚杆支护

间排距:800mm×800mm,呈矩形布置,每排5根

2、右帮锚杆支护

间排距:1000mm×800mm,呈矩形布置,每排3根。

3、锚索支护

锚索间排距:1600mm×1600mm,呈矩形布置,每排2根。

其中60101原切眼方位角约90°,与现工作面夹角约17°。

二、有害气体管理措施

1、60101工作面距60101原切眼10m时拆除60101原切眼密闭,由通风部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通风部、调度室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随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的变化,严禁脱岗。

3、施工中要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机电管理制度和运输管理制度,杜绝失爆。?

4、瓦检员及时进行检查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及时将人员撤至60101运输顺槽。

5、安检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时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并由调度室严格按规定做好记录。

7、井下跟班矿长、带班长、采煤机司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8、工作面瓦斯检查要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工作面各个地点的瓦斯检查,并按规定填报瓦斯检查牌板。

三、顶板管理措施

1、加强工作面空巷揭露部分顶板管理,作业时发现异常人员要及时撤离。

2、对揭露的空巷要超前处理,提前沿工作面走向使用单体支柱配π型梁支护,保持一梁三柱,柱距1m,排距0.8m。

3、空巷附近出现煤壁片帮等现象时要及时超前移架或支设贴帮柱管理顶板,控制漏顶、冒顶事故的发生。

4、空巷与工作面形成的三角地段,必须加强支护;

5、采煤机通过空巷时必须降低牵引速度,前滚筒割过后,立即打出前探钢梁临时支护暴露的顶板。

5、移架工作若滞后采煤机后滚筒超过15m,必须停机移架,待移架工序跟上之后,再继续割煤作业。

6、回柱工必须站在π型梁下,回柱时注意观察顶板状况,确认无危险时,方可移梁。

7、如果有其它影响顶板管理的障碍物,应先做处理之后,方可作业。

8、工作面过空巷时支护要求:顶网网片搭接不低于200mm,联网丝间距为10mm一道。

9、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位置的顶帮及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完好,需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0、回柱工必须熟悉操作手把的位置,检修工必须按照规定位置进行接管,严禁随意倒管。

11、过空巷前要调π型梁间缝隙,确保π型梁的严密,防止矸石从缝隙中漏入工作面。

12、回柱必须由专职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专职人员盲目操作,以防操作不当造成冒顶事故。

13、升架时,必须保证足够的送液时间,升紧后,及时将各手把回复零位。

14、生产中,采煤机司机与支架工要相互配合好,严禁空顶距离过长,顶板破碎时,要在前滚筒割煤后及时移架支护。

15、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施工时严禁空顶作业。

四、替换支柱安全技术措施

?1、在工作面60101原切眼使用DW25-250/100型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

2、所有入井的DW25-250/100型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码放整齐且挂牌管理

3、严禁不同型号的单体液压支柱混合使用。

4、工作面过空巷期间,必须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5、工作面推进至空巷时,必须严格执行“先支后撤”的原则,不准提前回撤空巷的支柱,工作面缺支柱,顶梁时必须及时对工作面进行补充。

6、工作面更换单体柱时必须先打上临时支柱进行替换,防止顶板松动,发生掉矸漏顶。

7、更换单体柱期间,施工队必须坚持循环替换,逐棚逐根及时更换DW16-30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并将换下的DW25-250/100型单体柱及时运出工作面,保证工作面行人畅通。

8、更换单体柱期间,安检员和施工负责人必须实行跟班包点,严格现场交接班,发现隐患时必须及时排除,本班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清楚

五、退锚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㈠?施工范围

以切顶柱为基准,每次退锚索距离不得超过1.2m。

㈡?退锚索施工工艺

1、在施工前要备好符合规定的手动退锚机、登高梯子、14#铁丝、钳子、螺丝刀等必备材料及器具。

2、人员进入退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退锚索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退锚索区。

3、退锚器、泵站、开关等工器具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4、进行退锚作业之前,必须保证两顺槽超前支护到位。端头π型梁接顶严密,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在预退锚区域设置警戒线。

5、退锚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退锚作业。

6、严禁站在托盘下方实施退锚索作业,退锚索工具安装好后必须用防护绳将其与顶锚杆或网片连接,防止跌落伤人。

7、退锚索工作必须保证三人作业,一人监护两人操作。

8、回收的托盘、锁具及其他材料要及时回收,并建立台账,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必须重复利用。

9、顺槽片帮严重、顶板破碎、顶板局部下沉量大等情况下,严禁实施退锚,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六、强制放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放顶作业前,应备齐钻机、钻杆等工具,一切工作准备就绪后,由悬顶区的机尾侧向机头侧逐段打眼强制放顶。打眼时严格按打眼工操作规程执行。

2、施工程序:工作面安全检查→工作面加强支护→标眼位→打眼→检查瓦斯→装药联线→放炮→检查瓦斯→敲帮问顶→加强支护→回收切顶柱(放顶)。

3、炮眼布置方式:在材料道π型顶梁间沿切顶线往工作面退200mm处打眼,间距为2000mm,眼深为2000mm,炮眼与顶板的夹角为75°,眼底朝向采空区。

4、打眼工应站在材料道π型梁间。打眼前应先观察打眼地点的顶板状况,并坚持“敲帮问顶”制度,用专用的长钎等工具敲掉危岩、活石;打眼时必须在支护完整的情况下进行,严禁进入老塘无支护的地点打眼。若岩石较硬应根据情况采用风钻或锚杆机打眼。

5、装药前必须先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将眼内的岩煤粉末清理干净;装药时先装上200~300mm底泥(必须放至眼底),然后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巻轻轻推入,使用二级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装上不超过400克乳化炸药,然后再装上500~800mm深的水泡泥及封口泥,炮泥必须严格按要求封严封实。

6、回柱后必须对放炮地点10米范围内的支柱进行加固,对其进行二次补液。支柱必须迎山有力以确保初撑力,并整齐成直线,手把朝向煤壁,三用阀注液口朝向机尾。然后才能放炮。

7、每次起爆20个炮眼。放炮前,警戒人员必须将回风巷巡视一遍,保证回风巷内不得有人。进风巷警戒距离距爆破地点不得小于100m。放炮时必须按规程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并做好放炮警戒工作。

8、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跟班队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柱、拒爆、残爆等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如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并汇报上级领导。

七、备用材料

工作面备用单体液压柱、∏型梁数量不小于基本支护的10%,备用料应整齐存放在运输顺槽材料存放点,运输顺槽内距工作面30m一50m范围内,必须经常存放有备用材料,其中,单体液压支柱80根,2.4mπ型梁20根,柱帽100块,背板材料100块,材料必须随用随补,严禁短缺。工作面每日所需材料应根据当时工作面情况及时运到,并在运输顺槽内分类挂牌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运料和通风。

篇5:工作面补切巷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述

根据三维地质勘探、**工作面坑透探测成果、巷道实际揭露,以及地测部提供的地质资料与数据。经研究决定,在**胶带顺槽J6点后10m处(中线位置)开口施工补切巷,对**工作面可能存在S*3、K*-6、S*-16、KDF-7、KDF-8、KDF-9、KFD-10异常区采用巷探的方法进行验证,为**工作面回采时提供有利依据,为确保本次补切巷的安全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

(一)施工方案

1、在**胶带顺槽J6点后10m处(中线位置)开口施工补切巷,开口后以方位角325°沿9#煤顶板按2-2断面施工与**轨道顺槽贯通。

2、在补切巷79m处向轨道顺槽方向每隔10m以方位角235°沿9#煤顶板对S*3陷落柱进行探测,确定构造范围。

3、构造范围确定后,在构造边缘以方位角235°沿9#煤顶板施工探巷,长度为187m,断面为2-2。

4、探巷开口处至轨道顺槽段施工完成后断面为1-1。

附**工作面补切巷平面图、施工断面图

(二)施工技术要求

1-1施工断面:巷道设计断面为矩形,净断面9.6㎡,净宽6m,净高1.6m,掘进期间顶部为裸顶,扩帮后顶部采用锚网支护,锚杆规格Φ20㎜,L=1500㎜螺纹钢锚杆,距巷道中线900mm处各打1根,间距1800mm,排距1000mm;网片采用Φ6.5mm焊接成1100mm×2000mm的钢筋网。两帮采用玻璃钢锚杆支护,规格为Φ20㎜,L=2000㎜,间距1000mm,排距1000㎜,帮上部锚杆距顶板300mm,并向上倾斜20°,帮下部锚杆距底板300mm,并向下倾斜10°。帮网采用复合塑钢网,搭接100㎜,每隔200㎜联网一道(V字型联网)。每根锚杆配套使用MSCK2360型和MSZ2360型锚固剂各一卷。

2-2施工断面:巷道设计断面为矩形,净断面4.5㎡,净宽2.5m,净高1.8m,顶部为裸顶,两帮采用玻璃钢锚杆支护,规格为Φ20㎜,L=2000㎜,间距1000mm,排距1000㎜,帮上部锚杆距顶板400mm,并向上倾斜20°,帮下部锚杆距底板400mm,并向下倾斜10°。帮网采用复合塑钢网,搭接100㎜,每隔200㎜用14#铁丝联网一道(V字型联网)。每根锚杆配套使用MSCK2360型和MSZ2360型锚固剂各一卷。

掘进期间顶板不完整时,必须采用锚网加强支护,锚杆采用Φ20㎜,L=1500mm螺纹钢锚杆,每排打两根,间距1800mm,排距1000mm;网片采用Φ6.5mm焊接成1100mm×2000mm的钢筋网。

(三)施工前准备

1、测量放线

由地质测量部测量人员按照业务联系单要求标注开口位置及轮廓线,挂好中线,施工人员严格按线施工。

2、设备设施保护

(1)开口前对开口地点前后10m范围内胶带运输机的设备、皮带用木板或废旧皮带进行保护。

(2)开口前将开口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电缆拆放到巷道底板上,用木板或废旧皮带加盖,进行保护。

3、风机安设

在**胶带顺槽中进风侧,距**工作面补切巷口10m处安设风机。**工作面补切巷采用FBD型2×7.5KW局扇压入式通风,风筒为直径600mm的胶质柔性阻燃风筒。局扇安设要方便行人、运输,安装高度距底板大于300mm。风筒吊挂在掘进巷道左上角。风筒与电缆分两侧吊挂,风筒与管路在同一侧吊挂,距离保持300mm以上。

新鲜风:地面→进风斜井→井底车场→二采轨道大巷→**工作面联络巷→**胶带顺槽局扇→**工作面补切巷

污?风:**工作面补切巷→**胶带顺槽→**工作面→**轨道顺槽→集中回风巷→立井→地面

4、风水管路及电缆移接

高压供风管、供水管及供电电缆直接引自**胶带顺槽的风水管路及电缆系统。局扇用电引自中央变电所。

5、搭设施工平台:根据**工作面4#补切巷刮板运输机出渣施工需要,同时为了保证**胶带顺槽材料运输,在**胶带顺槽轨道上方,搭设施工平台,施工平台采用11#矿工钢搭设,由竖(斜)柱、斜拉杆、横梁组装而成,在井上按照设计图纸加工制作,到井下采用螺栓连接组装,在巷道顶、底板打锚桩固定;施工平台宽、高度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在施工平台横梁上面铺设木板,木板厚度不小于40mm。平台宽度比巷道两帮宽200mm为宜,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00mm,以便于施工和不影响矿车通过为宜。木板与横梁之间用8#铁丝绑扎,搭接长度不少于200mm,木板间也必须捆牢。采用钢管或钢筋设置护栏,护栏距离平台高度约1.1m,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为准。人员上下平台,必须使用专用行人梯,梯子采用Φ25mm钢管加工,宽450mm,高度不小于2000mm,与水平呈70~80°夹角斜靠在平台上,并用10#铁丝绑扎牢固,行人梯腿必须支在实底上且两腿在同一水平上。

6、施工队按照要求将支护材料及工器具运送到施工地点,码放整齐。

四、施工工艺

(一)施工方法

1、人工开口

开口位置在**胶带顺槽巷道右帮上,开口时采取人工风镐作业的方法进行,首先拆除右帮上的复合钢塑网片,然后用风镐凿掉巷道右帮煤和岩石,采用预裂松动爆破,再用风镐刷帮。刷帮达到设计尺寸后,两帮立即进行锚网支护。

2、开口出渣运输

开口时采用人工出渣,卸到**胶带顺槽皮带运输机上进行出渣运输。

3、预裂松动爆破掘出5m巷道后,采用炮掘的施工方式,沿顶板掘进。

(二)施工工艺流程

交接班安全检查→校正中线→根据测量所标中线画出轮廓线→标定眼位,布置炮眼→打眼→检查瓦斯→装药、连线→检查瓦斯→爆破→检查瓦斯→敲帮问顶、处理活矸→出渣→敲帮问顶、处理活矸→两帮锚网支护→清理巷道→进入下一个循环。

1、交接班安全检查

(1)交接班时,带班长和上一班带班长交接,进尺完成情况和未完成的工作量,工作面有关生产系统的安全情况、隐患、工程质量、文明生产、遗留问题、材料、设备运行、工具移交情况。影响生产和安全的其它情况,矿有关单位检查无落实情况等。本班带班长根据工作面交接情况现场安排本班工作。

(2)交班:交班员主动向接班人详细交代本班的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严禁隐瞒实情,办理好交接手续,方可下班。

(3)接班:下班安全员、验收员、班长进入工作面后,详细向交班人员全面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清楚本班应注意的事项,按操作规程进行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经验收员明确责任,进行现场移交,并办理现场交接手续,填写交接班记录。

(4)安全质量检查:每班作业前,班组长、安全员都要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巷道内顶板裂隙、裂缝及离层情况、锚杆失效、网片连接情况、工作面涌水及裂隙涌水情况、通风设施及风筒吊挂、离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瓦斯浓度及瓦斯探头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机械运转、注油及声音是否正常、管路、管路接口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消除顶帮浮岩、伞檐、活石等安全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校正中线、标定巷道轮廓线

交接完毕、处理隐患后,首先检查激光指向仪发射出的激光是否在三根中线上,若不在一条线上,立即通知队里技术人员和地质测量部进行校正。检查完中线后,根据中线及巷道宽度、巷道高度,在工作面用油漆划出巷道的轮廓线。

3、标定眼位、打眼

(1)标定眼位:根据炮眼布置图用油漆标出炮眼位置。

(2)炮眼布置及爆破参数

掏槽眼:工作面巷道掘进采用斜眼楔形掏槽,掏槽眼的主要作用是在一个自由面上崩出其它自由面,炮眼水平向内倾斜,斜眼角度为85?,掏槽炮眼水平对称布置4个眼,两眼面宽水平距离为700mm,两眼眼底距离为200mm,掏槽炮眼的深度为2200mm。

周边眼:周边眼的主要作用是爆落巷道周边岩石,形成巷道设计轮廓,达到光面爆破设计效果。为确保巷道成形,防止巷道片帮、超挖或欠挖,炮眼距巷道轮廓线为200mm,炮眼布置垂直巷道工作面,炮眼的深度为2000mm。

底眼:炮眼距巷道轮廓线为300mm,炮眼布置水平面向下倾斜5°,炮眼的深度为2000mm。

钻眼、起爆顺序:先打掏槽眼,再打辅助眼、底眼,一次性装药,一次性起爆。

附: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

4、检查瓦斯

装药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装药地点附近及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可装药。

5、装药

(1)装配引药必须在通风良好、顶板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先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段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用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竹木棍在药卷顶部扎眼,眼深略大于雷管长度,必须把雷管全部插进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绞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药要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每个炮眼装二个水炮泥,其余用黄土炮泥封住,封泥长度不小于0.5m。

(2)不准同时使用不同厂家、不同批次、不同型号的雷管。井下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不准截雷管脚线。

(3)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反向装药及一次装药分次起爆。装药人员由放炮员、跟班队长及老工人组成,每装完一个炮眼,雷管脚线要扭结短路且悬空,各类、各圈眼要选用同号雷管起爆,装药放炮前必须切断电源,确保持正常通风。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雷管箱与炸药箱间距不小于25m,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7)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有瓦斯或异色水涌出时。

⑤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时。

⑥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⑦炮眼的位置、方向、角度、深度不对时。

⑧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⑨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6、检查瓦斯

爆破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爆破地点附近及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可爆破。

7、爆破

(1)联线:联线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放炮母线严禁与电缆、风水管路或其它金属物体同置一帮,严禁明线放炮。

(2)设置警戒:放炮前,当班班组长令人员撤出警戒线以外,并派人到**胶带顺槽补切巷开口巷道前后150m处设置警戒点,悬挂放炮警戒牌,安排专人进行警戒。

(3)起爆:警戒设置好后,由班长下达放炮命令,此时放炮员打开专用放炮电力接线盒,连接放炮母线,发出放炮信号5s后用MFB-200型发爆器放炮。放炮电力接线盒钥匙由放炮员专人保管,放炮后及时拆下放炮母线,并将接线盒锁好。

8、检查瓦斯

爆破结束后,瓦检员要认真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9、敲帮问顶、出渣

(1)班组长首先敲帮问顶清除顶帮醒煤、活矸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出渣作业。

(2)开口时采用人工出渣,人工出渣距离6-10m左右,以能安装一台耙斗机的长度为宜,然后采用P60B型耙斗装岩机耙装到T40刮板运输机上,然后经卸矸溜槽转载到**胶带顺槽皮带运输机上进行出渣运输。

10、锚网支护

(1)打锚杆眼

打锚杆前先根据设计要求检查巷道规格,小于设计尺寸时,采取人工刷帮或挑顶,使巷道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根据锚杆间排距,确定锚杆眼位置,用明显颜色做出标记,画好眼位,刨好眼窝。

根据眼位,按设计角度方向打锚杆孔。打锚杆眼采用YT-28风钻配合六楞钻杆及Φ28mm钻头进行打眼,孔眼应尽量与岩层面、裂隙面成较大角度布置,与巷道周边成不小于75°的角度布置。

钻孔的深度及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孔距、孔深误差要符合质量标准。

锚杆眼钻好之后,装锚杆之前,先要用压风将孔内煤、岩粉和积水吹洗干净。

(2)安装锚杆,挂网

安装锚杆前应检查锚杆眼孔质量(深度、角度、间排距)及锚杆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锚固剂是否硬化、过期、损坏等。已过期、发硬的锚固剂严禁使用,待一切符合要求时开始安装。

安装时,锚杆杆尾通过钎尾安装在搅拌器上,依次将1支MSCK2360型和1支MSZ2360型锚固剂顶入钻孔,超快卷(CK型)在上,中速卷(Z型)在下,把锚固剂推入眼底,用锚杆机搅拌树脂卷20-25S--停30S左右,搅拌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搅完后立即在眼口将杆体楔牢,防止固化过程中杆体发生位移。

待锚固剂固化后,再上托板、同时铺网拧螺母,托板紧贴岩面,锚杆与巷道轮廓线及岩面垂直,露出锚盘的长度为10mm~40mm,螺母必须用扭距扳手拧紧,且能够满足螺帽上平,用专用力矩扳手上紧螺帽。拧紧力矩不小于150KN。

锚杆装托板之前,先铺网片,上托板、拧螺母的同时铺网联网,网铺平、铺展,铺设网片采用长边搭接,搭接长度100mm,每隔200mm用14#双股铁丝联一道网,按“三花”布置,紧贴岩面。然后再上托板拧紧螺母,用力拧紧螺母,挂网与安装锚杆工序同时进行。

上托板时间为搅拌后5分钟,托板必须托盘压紧,紧贴岩面,如无法紧贴时,可用木托板充填,螺母必须用扳手拧紧,然后用扭力扳手检测。锚杆抗拔力不小于100KN。

11、清理巷道,进行下一个循环

永久支护完成,经验收员验收合格后,对巷道进行清理,然后进行下一个循环。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开口处及前后5m范围内顶板的观察。

(二)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

2、班长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通往工作面的通路上安全状况,并在工作面由外向里逐步敲帮问顶,找掉活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使用工具:1.5米以上专业撬棍或钎子。

4、操作程序:

(1)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人员站在有支护的安全地点,用长钎子由轻而重敲击顶板及煤(岩)帮。

(2)如果有空声,表示顶板石块及煤(岩)帮有掉下来的危险,必须及时用长柄工具将悬空的煤(岩)块撬下来。

(3)敲击时,如果声音清脆,且没有震动感,说明顶板结实。如果有震动感,说明顶板已脱离了整体,有冒落危险,应立即在此处打锚杆、挂钢筋网进行支护,防止冒落。

(4)无论敲帮还是问顶,挑动松动的浮煤(岩)时,人员都必须站在有支护的地方,注意躲闪,退路必须畅通无阻。

5、工作面后路找掉活石后,用撬棍将工作面顶帮有裂缝的岩石撬下,确认安全后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

6、处理活石时,后路必须畅通,人员要站在安全支护下操作,并防止矸石顺杆而下,伤及人员。

7、处理矸石的长杆,下端严禁正对身体各部位,要在身体一侧,防止矸石坠落压杆下串,伤及人员。

8、在上山处理活石时,操作人员要站在上部,下部不得有人,防止矸石滚落,伤及人员。

9、遇顶板破碎或断层时,根据矿方设计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三)冒顶的处理措施

1、先加固好冒落区前方顶板。

2、人员站在完好支护下,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2m以上长柄工具将冒落区活矸找掉。抓紧时间排好护顶木垛,一直将冒落最高点顶托住,背实背紧帮顶,在此期间,要设专人监护帮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撤出施工人员。

3、高顶区域,处理前由瓦斯员检查高顶区域瓦斯浓度,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

4、处理冒顶时,必须有跟班队干现场把关。

5、处理冒顶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6、井下所有支护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支护材料或无合格证的不得下井。

7、在工作面要备有应急材料。

(四)打眼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中线施工,先按给定的中线和设计断面,按光爆图表标定眼位来确定掘进巷道四周尺寸,按巷道轮廓线布置炮眼。按照炮眼布置图用油漆在工作面标出眼位,然后打眼。掘进施工后巷道净高、净宽要符合设计断面。

3、打眼时风水管连接要牢固,并且连接头之间外加保护连接。钻眼时,钻杆下不准有人,严禁在残孔、裂隙中打眼。

4、检查所有操作器的控制把手是否都处在“安全”位置。风管、水管是否灵活可靠,检查完毕方可打眼。

5、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控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控顶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作业。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前必须用长钎子将顶、帮上的活石醒矸清理干净。支护牢固可靠,无空顶空帮现象。

7、打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观察钻进情况,并及时排出眼中煤(岩)粉。严禁干打眼。风钻操作按“一条线、空心钻、靠边站、角度好、水适量”的要领进行。即:操作时钻身、钻杆、钻进方向一条线;钻杆在眼中心旋转;人在钻身一侧操作,不准骑在钻腿上;钻腿的支撑角度要掌握好,以保证钻腿有适当的轴推力;风钻的供水量要适当,以保证打眼排矸顺利,但不因供水量过大造成水洗钻为宜。

8、进钻过程中,抱钻人要站稳,不允许上、下、左、右摆动,推力保持均匀一致,匀速钻进,及时排除岩粉,防止夹钎,钻前、钻下严禁钻人,防止断钎伤人。

9、打眼质量要掌握好“准、平、直、齐”的要点。即:点眼要准确(误差≤50㎜),眼底要在一个水平面上(误差≤50㎜),钻眼要平直,使爆破后工作面整齐。周边眼左右及倾角与掘进方向及坡度误差≤5°。为达到“准、平、直、齐”的要求,打眼时要预量钎长;掌钻人要做到心中有数。先按中腰线方向打好一个炮眼,插入炮杆或钻杆,作为其他炮眼的导向标准。点眼人点眼后,到钻后掌握方向。

(五)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制”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3、“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检查顶板和支护情况,经检查无误后派人设好警戒牌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工作面及其附近无不安全隐患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共同巡查放炮地点,若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爆破效果达到预期效果,顶板与支护情况完好,三牌各归原主。否则,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完好后,方可三牌各归原主。

4、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制度。

5、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6、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采用双股铜芯母线,长度≥150m。不得有明接头,放炮使用口哨,不得使用口喊,以免听误出事,各岗哨在得到放炮员通知后,方可撤回。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

(3)爆破时,爆破母线与脚线采用线绳分别悬挂的方式,杜绝与煤壁、岩体接触造成电爆网络电阻较大、接地。

(4)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5)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6)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7)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8)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7、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严禁非发爆器起爆。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8、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9、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少于150m,并有掩体,巷道转弯时不少于75m。

10、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1、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12、爆破后等至少30min且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才允许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13、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14、处理拒爆、残爆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执行。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路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5、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16、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17、每次放炮前后必须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巷道进行洒水降尘。

(六)安装锚杆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熟练掌握凿岩机性能和操作使用程序。

(2)、打眼工进入工作面前首先由班组长检查顶帮围岩,找掉活石。

(3)、检查锚杆机、风锚头及风水管路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风水管要连接牢固,严禁漏风、水。

(5)、根据设计要求,按中线检查断面尺寸,处理欠挖处。按中线用油漆标出眼位,严格按眼位布置锚杆。

(6)、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戴好防护用品,防止顶板掉渣,造成伤害。

(7)、搬运锚杆机要站稳走好,防止摔倒。打眼结束必须将锚杆机站立放到安全地点,摆放整齐,并防止翻倒。

(8)、必须使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严禁干打眼。

(9)、严禁打穿皮锚杆或沿节理裂隙打眼。

(10)、锚杆眼应打一个眼,安装一根锚杆,打眼安装坚持由外向里进行。

(11)、钻眼时锚杆孔轴向偏差应控制在5°之内,并保证钻孔角度符合设计。

(12)、打眼、锚网期间,随时进行敲帮问顶,注意顶帮变化,发现离层、掉渣,首先将人员撤出工作面,再进行处理。

(13)、听出岩层开裂声音,必须将人员撤出工作面,等岩层稳定后,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作业。

(七)挂网安全技术措施

1、损坏的网严禁使用。

2、铺网要平展,紧贴岩面,不得鼓包。

3、网片搭接合理,严禁对接。

4、绑扎间距不得超过规定,并用专用绑钩绑紧。帮网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1m。

(八)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每天切换试验,并作好记录台账。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必须升井检修。

2、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2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3、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并与工作面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即:“三专两闭锁”,队组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

4、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由队组派专人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主用、备用两台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恢复通风前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5、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队组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各相关业务部门签字同意后,通知通风区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并经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会审后方可执行。同时不论任何形式的有计划停风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6、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执行。

7、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8、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达到3%时,必须切断风机电源,超限时开关打到零位。

9、跟班队长、班组长、电工、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

10、每10天进行一次三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故障闭锁)试验,每天由队组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切换时间不低于5分钟。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11、在掘进面回风口备有栅栏和“禁止入内”警标。

12、严格风筒管理,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小于或等于90度的应设弯头,发现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13、风筒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风筒无破口,末端两节除外。

(2)风筒吊挂平、直、稳、紧,逢环必吊,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经常检查处理风筒脱节及破口,以减少风量损失。

(3)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必须采用风筒快速接头。为方便接设风筒和排放瓦斯,要求在风机切换器后接泄压风筒。

14、掘进面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地点,必须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由跟班瓦检员或班组长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15、停风时,工作面所有人员都要撤至新鲜风流中,送风排瓦斯必须由通风人员进行,严禁“一风吹”,严格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瓦斯排放完后,必须经瓦检员同意后才能送电。

(九)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在补切巷开口前至掘进深度小于5m范围时,在开口处下风流15m处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巷道深度大于5m且小于20m时,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不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挂在风筒对侧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

2、在**工作面进风巷口10m-15m处安设甲烷传感器。

3、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及复电浓度设置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及煤矿监控AQ相关标准规定:

掘进工作面≤5m,T1报警值≥1.0%,断电值≥1.5%,复电值<1.0%

距掘进回风口10-15米处,T2报警值≥1.0%,断电值≥1.0%,复电值<1.0%。

在**工作面进风巷口10m-15m处,T3报警值≥0.5%,断电值≥0.5%,复电值<0.5%。

4、安装甲烷传感器标准

(1)、甲烷传感器在入井前必须用标准气样进行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调校,保证传感器灵敏可靠。

(2)、甲烷传感器应采用吊架吊挂在巷道顶板上,探头应垂直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悬挂处应顶板完好、避开淋水,无其它机械损伤,并不影响行人。

(3)、必须用安全监测专用电缆连接,连接处要用专用接线盒连接牢固,防止失爆,电缆必须距动力电缆不小于0.1m,不能与通信电缆混用,电缆悬挂必须符合标准。

(4)、严格规定每10天对以上甲烷传感器调校一次,每天安排监测人员对以上传感器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以上每个地点设置瓦检牌板,对甲烷、二氧化碳等每班2次检查。

6、采煤机司机、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瓦检仪,工作面出现瓦斯异常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

7、若出现瓦斯异常情况串与被串工作面均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十)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供水管路每50m设一三通阀门,工作面20m内每班洒水降尘,后部巷道每周洒水一次。

2、队组应加强防尘管理,及时清扫粉尘,防尘设施齐全。

3、坚持个体防护,戴好防护用品。

4、安装放炮喷雾装置。

5、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

6、转载点喷雾齐全,若岩体干燥,工作时必须打开喷雾。

(十一)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静压水管三通闸阀必须完好,并可靠使用。

2、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电气失爆。

3、巷道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4、严禁将引火物带入井下。

5、各类油脂、棉纱等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避开电气设备;严禁将废弃的各种油脂泼洒在巷道内。

6、使用后的旧棉纱、废旧的易燃物品必须集中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由当班电工带出升井处理。

7、发现电气着火,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防火沙或非导体材料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作详细汇报,严禁用洒水灭火。

8、在溜子机头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并按规定配备消防沙、消防铁锹和消防桶。在工作面50m范围内配备2台灭火器。

9、任何人发现巷道内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应首先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如用灭火器、消防沙、非电气着火用水等扑灭,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十二)使用耙斗机安全技术措施

1、耙斗装岩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耙斗装岩机司机应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一般性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3、耙斗机各部件联接必须联接可靠。必须坚持使用装岩机上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在淋水条件下工作,电气系统要有防水措施。

6、检修或检查装岩机械时,必须将开关闭锁,并悬挂有“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7、施工前检查完现场情况,确认安全后,进行装矸。

8、耙斗机必须装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防护栏,确保司机人身安全。

9、开耙斗机前,先检查机器周围管线设备、人员等情况。清理四周可能碰到的设备、物资。

10、耙斗机周围5m范围内及其前方耙斗运行范围严禁有人。

11、司机操作耙斗机必须集中精力,听从号令。

12、每次操作耙斗机时,必须详细检查固定装置,耙斗机固定必须牢固可靠。

13、耙斗机开始作业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作业时必须安设探照灯照明。耙斗机耙渣时,挂导向轮的锚柱必须打紧打牢,指挥人员站在安全一侧,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14、放炮前,必须将耙斗拉出到耙斗机附近,并闭锁断电,对电缆进行保护;放炮后,先对电缆进行检查,无问题后再送电开机。

(十三)机电设备管理措施

1、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并进行挂牌管理。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包机工必须对所有机电设备经常维修保养,安装使用按防爆“六十条”规定执行。

3、移动电气设备前,必须关闭电源,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4、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异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专职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5、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机电管理部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示”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后,方准入井。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设备保护齐全完好,严禁甩掉设备电气保护。电气设备破损及存在失爆现象,不得下井使用。

8、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9、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10、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11、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12、井下所有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贴完好标志牌。

13、电缆要吊挂整齐,不得遭受淋水,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14、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15、教育职工管理保护设备。

16、发现机电设备问题及时排查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17、确保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各项指标正常运行。

18、搞好机械配件管理,做到备品备件充足,不得耽误生产。

(十四)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准备潜水泵和20m与其相匹配的高压胶管,工作面有涌水时能够及时排出。

2、当迎头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水叫、顶板淋水、顶板来压、顶鼓等突水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报告调度室,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通知探水队进行探水。

3、掘进过程中,排水管路紧跟工作面,并畅通,排水设备完好,确保在工作面涌水量加大时能够及时排水。

4、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十六字方针,并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坚决制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误穿断层、破碎带、陷落柱裂隙水和含水层。发现有水患威胁时,要采取防治水措施。

四、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一)灾害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了解和判断灾害的性质、发生地点和发展程度,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量利用现场设备和工具进行处理,制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3、制止灾害无效时,班长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

4、事故发生后,每一位施工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处理事故和安全撤离。

(二)避灾原则

1、遇到水灾由低到高撤退,但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2、遇到瓦斯、煤尘爆炸灾害时,迅速戴起自救器,由捷径进入新鲜风流巷道。

(三)避灾路线

1、当本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时,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进风侧)撤离,具体路线如下:

工作面→**胶带顺槽→**胶带顺槽联络巷→二采轨道大巷→井底车场→行人斜井(副斜井)→地面

2、当本工作面发生水灾时,避灾路线如下:

工作面→**胶带顺槽→**胶带顺槽联络巷→二采轨道大巷→井底车场→行人斜井(副斜井)→地面

施工队组必须将本措施对每一位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有记录。

将本措施贯彻学习后方可进行施工。

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队组编制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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