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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工作面使用电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公司相关室:

4煤轨道下山联络巷门口整改水管需使用电气焊作业,作业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28日,因此制定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必须有安检员、瓦检员,通风队长在现场跟班作业。

2、专用工具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设备工具严格出入

井登记。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3、施工现场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沙箱,由专人看管和使用。

4、必须安全可靠,符合电气焊设备电压等级,不得出现电器火灾。

5、作业前必须将工作地点前后10m内的支护进行加固,将可燃物品清理干净,同时对电气焊地点进行洒水降尘。

6、作业前,瓦检员必须检测作业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聚时,方可进行工作。

7、作业的下方必须用不燃材料接受火星。

8、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测瓦斯浓度。

9、任务完成后,应再次对周围地点进行洒水,并指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发火可能后方准撤离。

10、在任务未完成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其无关的工作。

11、其他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相关要求。

牙星煤业公司一矿

2011年9月26日

篇2:采煤工作面改造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概况

12010工作面位于井田东部+0~+60m水平标高之间,由于在切巷中遇见断层,落差约2~5米,导致一3和一4煤层紊乱影响12010工作面的正常推进,经矿领导研究决定对该采面进行改造。为确保工作面改造工作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改造方案及施工工艺

1、改造方案

上部改造巷沿断层上缘一3煤层掘进,开口方位:270°向西掘进50米,沿一3煤层底板掘进。下段开口位置在27眼处,开口方位:180°沿底掘进100米后与上部改造巷道贯通。

2、支护参数

(1)该巷道采用采用单体柱配柱帽,四排三柱三孔,排距1米,柱距0.8米。宽度3米,采高0.8米,净断面2.1平方米。

(2)上帮采用直径不小于5厘米椽子闭帮,缩小柱距0.5米,顶部椽子不少于8根,帮顶较破碎时加强支护。

(3)施工工艺:施工需用风镐落煤,有夹矸石煤层坚硬时用爆破落煤,人工架支护。

三、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顶板管理

坚持采用风镐掘进施工时,先由班长或有技术的掘工进入掘进头进行敲帮问顶,将顶帮活煤、活碴及探头石处理后,其它人员方能进入工作面。要专人把关,问题处理不完或不处理不准生产。

(二)、活顶处理

(1)严格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本班掘进后当班必须把棚架好。必须及时护顶架棚,减少空顶面积及空顶时间,保持顶板的完整性。

(2)严格控制控顶距,最大控顶不得超过1.0m,当煤层松软或顶板较活时,应采取放小炮或手掘措施,控顶距要控制在0.5m以下,必要时采取加固型临时支护,如打点柱、抬棚、木垛等,在确保巷道牢固、稳定的情况下,对活顶及时进行处理。

(三)、小冒顶处理

(1)工作面施工地点附近要经常存放50根2m长的钎椽,50根2m长的小坑木、50块4分厚2m长的板皮等材料,以备顶活发生小冒顶时急用。

(2)发生小冒顶时,首先对临近窝头10m内的巷道先进行加固,然后用板皮、坑木或钎椽从窝头往外第二棚开始沿掘进方向前挺,在上述材料的掩护下,开始架棚,待棚架好后,及时将浮煤清走(保留中间锥形煤体不动),施工中要求挺一棚架一棚,直至冒顶处理完毕。

(3)待冒顶处理过后,应及时在冒顶区所架棚子下方打上点杆或抬棚进行加固。

(四)、大冒顶处理

(1)工作面应准备荆笆若干,以免发生冒顶时及时护顶支护。

(2)处理大冒顶时,用适当长度的材料(如废道轨、废管子等)做底杆,要求底杆要铺牢铺稳,然后在护好顶板的情况下,采用“井”字型方法进行搁架接顶,架要搁实搁牢,顶帮要用荆笆、小荆木、椽子等背牢背实,待架搁牢后,在其掩护下再架棚施工。

(3)搁架人员要思想集中,动作敏捷,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撤至安全生产地点,施工中必须一人在空顶处操作,一名有经验的副队长或老工人专门进行“观山”,同时撤退路线必须畅通,其他运料人员必须齐心协力,动作迅速。

(4)待冒顶处理好,施工过该冒顶区域后,必须及时对该段所架棚子采取加固措施,如打点杆、打抬棚等,确保支架的稳定性。

四、通风管理措施

(1)12010采面改造巷道掘进时必须安装11kw风机配500mm阻燃风筒向工作面供风,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的新鲜风流中。

(2)发现停风应立即进行送风,并按送风要求开启风机,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3)施工地点要保证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头的距离,发现超过规定距离时要及时延伸风筒。

(4)通风工要保证巷道内的风筒平直、成线,并经常对损坏的风筒进行修补,保证掘进头有足够的供风。

(5)备用风筒要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挂牌管理,由通风队派人看护,防止人为破坏。

五、防瓦斯措施

(1)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

(2)所有掘进人员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下井作业,在掘进头内不准随意拆卸矿灯,金属物体不准任意敲打碰撞,以防出现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3)放炮员必须配备瓦斯便携仪,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放炮。

(4)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迎头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1%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所有掘进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跟班队长和组长必须班班带瓦斯便携仪,并把便携仪吊挂在距窝头不大于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的棚梁上。

(7)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8)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9)掘进工作面机电工必须携带便携仪,在检查开关或电动机时,必须先用便携仪检查开关或电动机附近的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达到0.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管理,瓦斯传感器必须严格按正确位置悬挂,非工作管理人员严禁私自移动传感器,确需移动时,必须提前与调度室,以免引起误报警。

六、防火措施

(1)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勤维护、勤检修、勤加油,机头减速器等不准缺油运转。

(2)加强放炮管理,不准放明炮、糊炮,放炮前后洒水降尘降温。防尘管路必须紧跟窝头,不得大于10m。

(3)每周对巷道风流中CO、CO2、瓦斯、空气温度检测一次。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漏风严重地点,保证掘进头有足够的风量,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25m/s。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防止空帮空顶,对于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采用不燃性材料封堵严密,防止煤层自燃发火,并定期检查。

(6)及时清理巷道中的浮煤,防止浮煤堆积,严防皮带出现死磙和跑偏,杜绝底皮带与浮煤磨擦。

七、综合防尘措施

(1)使用风煤钻打眼,由跟班队长或班长组织实施,用水炮泥封孔,每班放炮前后巷道要洒水降尘,杜绝煤尘飞扬。

(2)运输巷等各转载处都必须坚持使用喷雾降尘装置。巷道内每隔50米配一个接头,由施工队每周洒一次水。

八、放炮管理措施

1、当班循环作业开始前,跟班队长应先检查窝头以外5m内的棚子是否牢固可靠,然后方可由打眼工进行打眼。

2、打眼工必须熟知工作面煤质情况,应严格按照爆破图表规定的爆破参数进行操作,严禁多打眼,每个炮眼装药量不得超过两节。

3、装药时首先要清除炮眼内的煤粉,然后按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用炮棍轻轻将药卷送入炮眼内,接着用水泡泥、黄土封眼,封泥长度为炮眼的二分之一,雷管脚线盘好并扭结在一起,严禁雷管脚线与电气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它金属物体接触,以免发生事故。

4、联线采用串联方式,要求必须在确认线路已经联好后,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放炮。

5、放炮前应先对窝头附近20m附近的棚子进行加固,放炮时必须提前将瓦斯传感器、煤钻等工具撤出工作地点以免放炮时损坏设备。

6、放炮撤人距离:煤巷不少于75m,岩巷不少于100m,由放炮员协助班组长负责撤人,放炮员最后离开工作面。在巷道岔口班长要派人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

7、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放炮时严格按照“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换牌放炮”制执行,做到装药不符合规定、巷道不畅通、瓦斯没有检测或瓦斯超限、没有使用水炮泥、人员不撤、支架不牢、顶板不好不准放炮,并严格按照“十不准放炮”制度执行,即:

①工具不收拾好,不得放炮。②不检查瓦斯浓度,不得放炮。③工作面人员不撤离到警戒线以外,不得放炮。④工作面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不点清人数不得放炮。⑤通路口的警戒哨不好,不得放炮。⑥放炮母线长度不够,不得放炮。⑦放炮器不防爆,或有故障时,不得放炮。⑧放炮母线不吊挂好,不得放炮。⑨不发出三声信号,不得放炮。⑩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不得放炮。

9、送电后若火药没有起爆,放炮员要取下起爆器钥匙,将放炮母线从起爆器上取下来并扭结等五分钟后,方可沿线查明原因。

10、若出现瞎炮时要及时处理,其方法是:由原打眼工在距瞎炮眼至少0.3m处,另外再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处理瞎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在处理瞎炮时,必须在当班班长直接领导下当班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11、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煤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烽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煤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九、探放水管理措施

(1)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水时必须安装钻机进行探水,钻探时如发现有顶钻,钻眼内发现异状,必须立即停钻,不得拔出钻杆,立即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若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如工作面突然变潮,顶板淋水加大及底板水涌出,底板鼓起,工作面压力增大,片帮、煤壁明显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有吱吱水叫声。

(3)该探巷原则上沿底掘进,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炮眼个数及装药量,加强巷道支护,尽量不破坏煤层及围岩的原始状态。在掘进过程中避免打底,防止煤层底板水或断层水的涌出。

(4)掘进过程中若遇断层水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通风技术科应提前下达通知,并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科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执行,并进行施工。

十、机电设备管理措施

掘进头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达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闭锁)。所有电气设备整定值必须达到要求,消灭失爆,不准带电检修作业。

十一、巷道维护管理措施

(1)巷道要求一次成巷,杜绝返工浪费,当班工程必须合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合格工程推倒重来。

(2)巷道移交生产前,发现问题由施工队负责维修,压力大的特殊地点,要另行采取有效措施。

十二、避灾路线

1、工作面可能会遇到水、火、瓦斯等灾害。如果发生上述灾害时,现场人员必须保持镇静,听从指挥,认真分析判断灾情,并积极安全地消灭或控制事故,及时向通风技术部汇报情况,迅速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撤出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全部人员,并按照规定的撤退线路有组织、有计划地撤到安全地点。

2、若本工作面发生水灾、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时,应按下述路线进行撤退。

发生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时:?

掘进头→工作面下巷→八联巷→轨道下山→付斜井→地面

发生水灾时:

掘进头→工作面上巷→七联巷→轨道下山→付斜井→地面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篇3:某某工作面铺设滑道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工作面顺利实现安装工作,需提前铺设运输滑道,确保**工作面安装工作顺利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工作面铺设滑道安全技术措施:

一、支架安装前准备工作:

1.**工作面支架全部采用滑道配合绞车运输,铺设滑道总长度为810m,为撤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铺设滑道要求:轨道、道夹板、螺丝构件齐全、紧固、有效。铺设滑道时道夹板要统一向外穿,压板螺丝必须向下穿,压板要压紧,螺丝必须拧紧,滑道要铺设平整,底板不平时要用木材垫平,用道夹板、鱼尾螺栓将整个滑道连接成一个整体,保证整个支架在滑道内平稳运输,保证牢固可靠。

3.轨枕平巷段中心距为800mm,斜巷段中心距为600mm,允许误差±50mm。所有轨道接头处要铺设轨枕。所有轨道接头扣件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应小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都不得大于2mm。

4.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道碴的粒度不大于60mm,道碴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道床整洁,无积水,无杂物。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的钢轨。

7.轨面的实际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误差50m内不超过±1‰即50m内不超过50mm。

8.2501工作面及**工作面滑道距煤帮留有不少于700mm的安全间隙,**副巷滑道铺设在巷道正中位置。

9.轨枕采用工字钢加工而成,长2.2m;在滑道枕上布置好Φ22mm孔,安装600mm轨距的轨道,轨道安装在滑道中心位置,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mm,以方便轨道铺设。

10.限位装置设计:两端采用工字钢作为抗偏轨,两端钻孔,用22Kg/m道夹板连接,抗轨间距1800mm,允许偏差±5mm。轨道均采用长度不小于6m的轨道(22Kg/m)。

11.2505联络巷及工作面上安全出口两个拐弯处,为方便支架运输,采用自制滑板运输支架,不再加设抗偏轨。

二、安装绞车安全技术措施:

1.为了顺利将2501工作面的机组、支架、溜槽等设备以及2505的支架运送到**工作面,总共需安装7部30T回柱绞车,1部20T回柱绞车,1部JD-25调度绞车,具体安装位置由设备科定。

2.绞车安装全部采用浇注方式。

3.绞车底座基础规格根据现场绞车而定,煤层底板深度不少于0.8m。

4.浇注固定绞车:锚杆不少于6根(最少前3根后3根),锚杆长度1.2m以上,直径不小于20mm,锚杆打入底板实体的深度不小于0.8m。锚杆与两根圆钢(直径不少于20mm,每根圆钢长度不低于40cm)焊接在一起,成为一个T型件,使之成为一个整体。。

5.底座基础浇注前,应将焊接好的6根锚杆(T型件)固定架预埋入挖好的基础中,固定架应放平稳,角度摆好。预埋固定架时,要保证绞车安装后钢丝绳出绳方向正确。浇注基础时,设备科、安检站派人跟班指导并检查验收,核实底座基础规格尺寸,位置及方向,未确定合格前施工单位不得固定浇注。

6.浇注好锚杆后,起吊绞车前必须打起吊锚杆,不得在原支护上起吊,锚杆起吊重量不超过5吨。每次起吊时,必须安排专人观察顶板动态,若有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处理后方可作业。

7.使用手动葫芦起重时,手动葫芦要完好,手动葫芦的吨位大于所吊设备,吊挂时选用合理的位置吊挂,吊挂时人员要站在安全有退路的地点。

8.固定绞车时必须保证平稳、牢固,并在实底上,然后将螺丝上紧上牢。

9.绞车水泥基础规格:根据绞车说明书设计要求,绞车选用地脚螺栓。制作一个钢筋网架与地脚螺栓连接在一起,使之与混凝土形成一个整体。

10.浇注基础时,严格按规定配比,混凝土必须搅拌均匀,符合要求,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每浇注100-150mm厚必须震捣数次,确保底座基础稳固有效。混凝土比例为:水泥:沙子:石子=1:2:3。

11.临时调头绞车采用压戗点柱固定绞车:四根压机点柱(木点柱或液压单体柱)不得缺少、倾斜,两戗点柱(木点柱或液压单体柱)与底板倾角控制在45°-70°。压戗点柱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并捆绑柱头,防止脱落倾倒伤人。柱头窝深:灰岩顶板100mm以上,砂页岩顶板200mm以上或支护顶板上固定牢固。

12.点柱采用木柱时,必须使用直径≥180mm的优质红松圆木。

13.根据现场情况,绞车无法浇注时,可采用打地锚固定绞车:锚杆不少于6根(最少前3根后3根),锚杆长度1.6m以上,直径不小于20mm,锚杆打入底板实体的深度不小于1.2m,锚杆与底座必须用双螺母联结牢固、可靠,锚固力达到每根50KN以上,地锚拉拔抽检数量应不少于50%,地锚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并详细记录在案。打地锚前,应先在绞车安装位置上打厚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基础台,地锚(丝头)露出的长度应满足绞车的安装要求。

二、铺道滑道期间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及安装用的绞车型号、提升能力和钢丝绳直径等,必须按设计计算的结果选用,不得用小能力的绞车代替或超能力运输。

2.运装设备的各种专用车辆使用前都要经过认真检查,车辆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专用车辆的限位准确,散件各固定点需用铁丝捆扎的使用钢丝绳捆扎牢靠,车辆装运重心居中。

3.运输大件时应安专人跟车看护,看护人员站在车辆运行方向上方安全地点,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停车处理;车辆过风门时使用信号点铃联络打点开车,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四超”车辆标注具体超车情况,安排专人护送、运输,运输前必须对设备固定、车辆连接等进行安全确认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4.运输路线的钢轨型号必须符合要求,道夹板及螺钉必须完整紧固,轨道枕木必须齐全,不允许有浮枕现象。

5.严格绞车的使用管理,各部绞车都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所有信号要清晰、灵敏、可靠。

6.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绞车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应对其压车柱、制动装置、生根绳以及钢丝绳有无断丝等情况要仔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运转,绞车运转时,人员必须避开钢丝绳的波动范围。

7.斜巷运输应严格遵守制度。销子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用其它物品替代。斜巷变坡点处必须安设阻车器,阻车器成对使用并做到经常处于闭和状态,过车时方准打开。绞车钩头要有护绳环,严禁两部绞车接力提升。

8.斜巷提升时警戒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走钩时严禁人员通行,严格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9.在平巷需人力推车时,1次只准推1车,严禁站在车辆两侧推车。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有障碍物或接近岔道时,及时发出信号。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大型设备严禁人力推车。

10.运输时,矿车或平板车两侧及下方严禁站人,以防物料歪倒伤人。

11.运送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的平板车,车上要有特制的锁紧装置,以固定物件;自制专用车辆的宽度和轴距,必须符合巷道宽度和曲率半径的要求。

12.物料拖运时,用机械锁紧装置或其它方法锁紧物料,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因侧护板突然伸出造成事故

四、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选择合适的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并事先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2.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有规定统一起吊信号。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

3.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设备的外凸处,如手柄、接线盒等易损部位做吊装挂绳用。

4.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倾斜、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危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6.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下方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作业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7.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滚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吊具。

8.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支架选择合适承力点,挂牢钩头。

9.利用绞车与滑轮进行起吊及牵引重物时,要对绞车的负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进行校核,并检查绞车及钢丝绳的完好,绞车基础和滑轮稳固情况。另外起吊或牵引重物时,确保钢丝绳波动范围内无人作业或逗留。

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1.每班必须有一名跟班区长组织全面生产。

2.矿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监督。

3.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不得蛮干。

六、强制执行措施:

1.运输期间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2.每个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和避灾路线。

3.在铺设期间,起吊设备期间,注意顶板及起吊工具,防止伤人。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现场瓦斯员和安监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七、施工过程中的人员素质:

1.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2.所有参与作业人员必须学会本安全技术措施。

3.搞好“互保联保”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4:掘进工作面延接吊挂风筒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通风工延接、吊挂风筒时发生零敲碎打事故,特制订了本安全保障措施。

一、风筒管理标准

1、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迎头风筒必须有风筒圈,所有风筒不得有摩擦、挤压现象。

3、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风筒必须双反压边。

4、风筒上方无淋水,风筒拐弯处,必须采取保护装置,工作面必须有备用风筒、倒台三通。

5、风筒拐弯处应用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应拐死弯。

6、风筒吊挂高度原则上在2m左右,满足行人、运输需要即可。

二、斜巷风筒吊挂、延接安全措施

1、斜巷吊挂、延接风筒作业时必须将梯子放稳牢靠,有2个人扶梯子,做到一边一个,并且精神集中,严禁出现单手、脚蹬等现象。

2、斜巷吊挂、延接风筒作业时登高超过1m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保证生根在牢靠处悬挂。如果现场没有固定保险带的位置,必须在巷帮、风水管路等处用双股8号铁丝固定保险带。

3、斜巷吊挂、延接风筒作业时严禁使用矿车作为登高工具。

4、斜巷吊挂、延接风筒作业时严禁站在耙矸机上施工。

5、斜巷吊挂、延接风筒时必须提前与施工单位结合,严禁在斜巷运输、工作面耙矸等情况下作业。

6、斜巷吊挂、严禁风筒时注意观察顶板、两帮是否有片帮现象,锚杆是否坚固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7、在综掘机上作业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生根在牢靠处悬挂,防止滑倒伤人。

8、梯子与地面的倾角应保持在65°左右,人员必须登在距梯子顶不小于1m的梯蹬上作业,在梯子上进行拉铁丝等容易失去重心的作业,应进行重点提防;梯子顶不带固定钩时,用绳索或铁丝将梯子顶与固定物绑牢,确保梯子整体稳固后方可登高施工。

三、岩巷风筒吊挂、延接安全技术措施

1、岩巷延接、吊挂及修补风筒作业时登高超过2m,登高作业期间必须系挂安全带,并保证生根在牢靠处悬挂,如果现场没有合适吊挂保险带位置可以将保险带吊挂在吊挂风筒铁丝上。

2、沿巷迎头需延接、吊挂、修补风筒时,必须在工作面停止出矸,且顶板、两帮支护完好且工作面找净危矸活石后,才能吊挂、延接、修补风筒进行作业。

3、严禁站在锚杆机、喷浆机、耙矸机及工作面其它支护材料上延接、吊挂及修补风筒。

4、吊挂风筒时首先选用梯子,梯子支设在松软湿滑的地面时必须有防陷、防侧倾措施,梯脚应套上橡皮套、安装防滑垫等,严禁梯子支座在可移动的物件上。必须有专人扶梯并监护,多人时,其他人员站位应避开梯子滑落或物体坠落后能波及到的区域,严禁从上向下抛掷工具和器材,以防坠落伤人。梯子与地面的倾角应保持在65°左右,人员必须登在距梯子顶不小于1m的梯蹬上作业,在梯子上进行拉铁丝等容易失去重心的作业,应进行重点提防;梯子顶不带固定钩时,用绳索或铁丝将梯子顶与固定物绑牢,确保梯子整体稳固后方可登高施工。扶梯子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车辆,并在施工地点前后5m范围内分别放木楔子,车辆通过时必须下梯子、避车,待车辆通过后方可作业。

5、如在井下大巷吊挂、修补风筒时需采用矿车搭设施工平台,先将车轮两侧用木楔子掩稳,然后在矿车上方铺设两块宽度不小于400mm的木板,木板之间用铁丝相互紧锁扣牢,同时将木架板用8#铁丝与矿车紧固,使木板不能窜动,待平台搭设稳固后,在专人监护下,施工人员戴好保险带方可作业。

6、所有登高用具(包括梯子、矿车搭设平台)必须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且拉铁丝时应避免用力过大,拉断铁丝造成事故。

7、在架线电机车巷道吊挂风筒作业时,架线必须停电,且必须有人监护电机车运行情况,当电机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待电机车通过时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连接倒台三通、叭哨时,严禁站在风机正下方工作,防止风机坠落伤人。

四、煤巷风筒吊挂、延接安全技术措施

1、煤巷延接、吊挂及修补风筒作业时登高超过2m,登高作业期间必须系挂保险带,并保证生根在牢靠处悬挂。

2、煤巷迎头需延接、吊挂、修补风筒时,必须在工作面停止割煤,且顶板、两帮支护完好且工作面找净危矸活石后,才能吊挂、延接、修补风筒进行作业,如需登综掘机进行作业(含高度不足2m时),必须系挂安全带并保证生根在牢靠处悬挂。

3、严禁站在锚杆机等其它支护材料上延接、吊挂及修补风筒。

4、需要站在皮带上吊挂、延接、修补风筒时,必须提前与施工现场负责人联系好,确保吊挂风筒时皮带闭锁,同时避免防滑。

5、在井下搬运风筒及通过过桥时,应缓慢行走、注意力集中,防止滑到或其他物件绊倒摔伤。

6、在连接倒台三通、叭哨时,严禁站在风机正下方工作,防止风机坠落伤人。

7、综掘机在割煤期间严禁在综掘机两侧,皮带运转时严禁站在皮带架上作业。

五、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止瓦斯事故措施

1、风筒延接前须向调度室监控中心汇报,经调度室监控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2、为避免吊挂风筒传感器处风筒内压力下降,引起风筒传感器动作,当班通风工必须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安排专人看护风筒传感器,防止发生风筒传感器误动作。

3、如果延接或更换风筒时需要停止局部通风机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按无计划停风处理。

4、瓦斯异常区延接风筒时观察确认甲烷传感器吊挂在迎头4~5m范围内,并安排专人看管。

5、瓦斯异常区延接风筒时必须检查工作面瓦斯(矩形巷道断面至少检查9个点,巷道周边点距巷道周边不大于300mm),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延接风筒,按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只有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延接风筒;对接或更换风筒期间瓦斯检查人员要不间断的检查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6、延接或更换期间必须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对接准备,缓慢对接风筒,严禁出现一风吹;

7、对新敷设的风筒或恢复通风时,送风前必须首先检查从风机至迎头风筒的吊挂、连接情况,防止送风时风筒脱节或风筒堵塞造成瓦斯事故。

篇5:电气焊入井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我矿属新建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进行设计与管理。因扩大轨道下山绞车房旁通往主井皮带漏矸仓漏筛间、排距尺寸,需携带电焊、气割入井作业,方能施工。为认真执行“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注重细节、规范管理、防微杜渐、保证安全”的管理新理念,为确保此次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漏矸仓漏筛扩大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措施如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施工。

(一)适用范围

此次工作只适用于副井+1574水平车场旁漏矸仓漏筛间排距扩大工程。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否则无措施、措施不到位,禁止作业。

?2、工作前,施工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线路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畅通;否则,不得工作。

?3、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检查保证所带下井的各种气瓶联接件、阀件、胶管接头等不得沾染油脂;否则应予以更换。

?4、进行气割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乙炔软管和割炬等连接阀件,不得有漏气现象。

?5、使用电焊、气割工作前,施工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检查,消灭电气失爆;并对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顶板情况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要有专人清理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闱内的浮煤及其他可燃物。

?6、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在运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碰撞,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运送工作,两瓶在运送过程中,不可乘坐同一罐车下井。禁止用皮带、刮板机运送气瓶,严禁马虎大意碰撞气瓶部件。

?7、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前,由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风流、顶底板(含溜槽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在作业现场、进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停风、停电时禁止电焊、气割作业,待恢复通风、通电后,检查瓦斯浓度小于0.5%,方可恢复作业。

?8、进行电焊、气割工作,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进行气割作业时,不少于两名气割工,一名负责气割,一名负责气瓶管理。携带至井下火种有专人管理,禁止遗留井下。割炬专用,绝缘用具、保护用品齐全。?

?9、在工作地点配备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并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电缆、皮带等易燃品进行遮盖,防止火星溅上。

10、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相关人员必须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煤尘、油污等易燃物进行消扫,且该范围支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l、工作前,必须提前接通洒水管路,准备合格的洒水用具,(由矿掘2、5队)区队长各安排一名专职洒水工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进行认真喷洒,工作地点10米范围内放置至少2个完好的灭火器,确保作业安全,并要在作业过程中负责洒水。

?12、电焊、气割工作严禁同时进行,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侧;各类气瓶要距工作现场火源15米以上,氧气与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不得平放,不得放在支护不可靠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13、在井下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还需制定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

?14、遵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二章节第二十四条,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因此,要求在作业前,必须全部撤出(电气焊施工地点除外)矿现有所有作业点人员至地面,并在通往各作业点要塞(进风、联络及回风巷处)设置“挡杆、警戒绳、警戒牌”悬挂“电气焊作业,严禁入内”警示牌;在凡属各区队施工范围内作业时,本施工点隶属的掘2、5队区队长必须指派专人设岗设警戒。

(三)对作业期间的有关要求

?1、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时,凡使用电焊、气割的单位必须由队长或主要负责人现场跟班。在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巷使用必须由矿带班领导在现场监督执行。安检员、瓦检员、区队长或班组长、洒水工、电焊气割工、必须始终在现场并在技术措施上签字,升井后交矿安检科备案,工作期间,由队长或带班领导协调落实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及分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其他作业人员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2、作业过程中,刮板机转载机、皮带机、提升电气开关等一律停电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电焊、气割地点上、下5架支架升紧、升牢、手把打到零位,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乱动操作手把。

?3、工作时,应每工作5~10分钟,至少间隔5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灭,凡烧掉的物料及煤巷底板必须洒水降至熄灭状态。

4、工作时,用废的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定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5、工作时,有油桶及密闭容器的地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6、工作时,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割工作,以保证安全。

7、在采用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

8、电焊施工工作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专人停送电。否则,禁止施工。

9、工作时,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必须弄清有无险情,如有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禁止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0、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二、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使用电气焊前的准备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气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2、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

3、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焊机,焊接工作台及其它金属设备,均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所有设备的开关及接线盒必须使用矿用隔爆型设备,严禁用其它设备代替。

4、工作地点配备两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施工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工作地点放置一袋沙子以备用,体积不小于0.4m3。

5、清理工作地点附近周围20米范围之内浮煤、杂物、底板积煤、顶帮积岩、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并用水浇湿、浇透。

6、水管接至施工地点,并供水正常,需在焊接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使周围环境保持充分潮湿,并用不燃性材料在焊点附近1.5m范围内接挡焊花,以防焊花引燃煤体。

7、焊接全过程中,由通风队指派1名专职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施工地点及开关附近20米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准焊接作业。调度室派一名调度员进行现场监督,掘2、5队必须派一名队长及班组长现场负责并严格执行本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停止其它无关作业。

8、电焊机电源取自施工地点附近660V开关电源。在接线前,将该开关闭锁后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且派专人看守。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管理制度。测开关周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打开开关上盖,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拆除电源线,接入电焊机电源线后,盖好上盖。

(二)焊接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1、瓦检员必须每隔5分钟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继续作业。当施工地点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2、电焊机要放置在易散热无积水的安全地点,其温度不得超过70℃,在使用期间电焊机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3、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得触摸导电部分。

4、电气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气焊面罩,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焊帽,以免伤眼。电气焊工必须要穿绝缘靴。

5、焊接时,有油污的地方必须用棉纱擦拭干净再施焊。

6、电焊设备的装设、移动、检查和修理,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7、电缆、电线的敷设避免设备等物件压在上面。

8、严禁将绝缘电线搭在人身上,或踏在脚下。

9、每隔5分钟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同时将焊接的物件冷却,并始终保持焊体湿润。

10、施工负责人、电钳工、电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11、电气焊地点工作过程中通风队、机电负责人、调度室、矿级带班领导、矿掘2、5队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12、各施工人员应随时注意施工地点的环境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通知他人并及时采取措施。

13、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所有施工人员。

三、使用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下列进行详细检查。

(1)、乙炔瓶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3)、焊枪与胶管连接处必须严密牢靠,嘴子如有堵塞。只许用黄铜丝剔通。

(4)、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必须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和泥污。

2、氧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

3、工作时的乙炔瓶、氧气瓶要直立放置在尽可能平的地面,并妥善固定,以防倒下。

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与瓶之间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氧气、乙炔瓶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5、气割前,必须清理工作地点周围20米范围之内的杂物,易燃易爆品。

6、气割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镜。

7、由于割距过热、堵塞而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气门,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8、割距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9、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割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不能将点燃的割具随意放在物件或地面上。

10、点燃割距时,不准用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11、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的割距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将火焰熄灭。

12、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可靠关闭各气门,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四、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装车。

2、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时必须单独装车且必须在矿车内固定牢固、防止滚动。

3、氧气瓶、乙炔瓶由人工运送时,两人抬放时必须抓紧抓牢,轻拿轻放、严禁磕碰。

4、入井后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错开5米以上距离。

五、电气焊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必须把开关停电并闭锁由电工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将电焊机电源从接线开关上卸下,做到人撤电停。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2、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

3、清理场地,洒水熄灭带火星的杂物,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必须继续观察,至少确认电焊机冷却,焊接地点附近10m范围内无热渣、火点,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离开或进行其他作业。

4、工作结束后,相应气割工具、气瓶必须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设定专人看守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必须至少留下2人观察焊接地点,1小时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后,方可离开。

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

后附:避灾路线示意图、贯彻学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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