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1、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制粉系统运行情况,如磨煤机大瓦温度、磨煤机风粉出口温度和各轴承温度等。磨出口风粉混合物温度维持105℃,超过时要及时调整。

2、对制粉系统周围各积粉应经常及时清除以免发生自燃引起爆炸。

3、在有粉尘爆炸可能的区域进行动火和焊接时,要有动火工作票,并测定粉尘浓度合格方可工作。

4、制粉系统周围应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和设备。

5、煤粉仓应定期进行降粉,严密监视粉仓温度,大小修前将原煤和煤粉走空、烧尽。

6、制粉系统中的风门挡板,应尽可能严密,否则应采取合理的措施。

7、一单元磨煤机停运时,停运给煤机后,对磨煤机通风吹扫10分钟,再根据料位和电流指示,吹扫干净磨内存粉后,再停止磨煤机电机。(整个过程必须保证足够的吹扫风量(12000NM3/H以上),并注意磨走空时对炉内燃烧的影响。)

8、启磨前对系统进行充分暖管,磨出口温度在90℃以上时再启磨,防止管壁温度偏低,煤粉中的水蒸汽凝结在管壁上粘粉,造成堵管、自燃。

9、二单元启给粉机前对一次风管通风吹扫、暖管3分钟,停给粉机后通风吹扫5分钟,以吹干积粉。(应保持一次风档板全开)

10、二单元制粉系统停运时,停给煤机后,对磨吹扫10分钟,然后停止磨煤机电机,维持排粉机运行,通风吹扫5分钟,再停止排粉机电机,整个过程要维持排粉机电流在45A以上,以保证足够的通风量。在对磨吹扫时,要监视出口温度,必要时手动提前开启冷风档板。

11、制粉系统备用超过12小时,必须进行倒磨。

12要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粉仓空仓制度。

13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输粉管道要充分进行抽粉;有条件的,停用时宜对煤粉仓实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护。

14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5当发现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粉仓爆炸。

16根据粉仓的结构特点,应设置足够的粉仓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

17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煤粉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18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以及排粉机出入口风箱的连接,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19加强防爆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应有足够的防爆面积和规定的强度。防爆门动作后喷出的火焰和高温气体,要改变排放方向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和烧损电缆。

20定期检查仓壁内衬钢板,严防衬板磨漏、夹层积粉自燃。每次大修煤粉仓应清仓,并检查粉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特别要注意仓顶板一大梁搁置部位有无积粉死角。

21粉仓、绞龙的吸潮管应完好,管内通畅无阻,运行中粉仓要保持适当负压。

22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积粉。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篇2:防止制粉系统自燃爆炸安全措施

为防止制粉系统自燃与爆炸,特制定如下措施:

1、制粉系统运行时,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60-65℃;如给煤机断煤时,应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磨出口风温不超限;运行中禁止磨煤机出口温度超过70℃长时间运行,对于磨煤机出口温度超过70℃连续20分钟的班组,运行部将进行考核;

2、制粉系统启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并做好监护工作;

3、启动制粉系统前,应认真全面检查,确认无积粉、自燃现象;停止制粉系统时,应关闭下煤插板走净给煤机皮带积煤,活动各锁气器动作正常,空磨运转10min左右将磨内煤粉抽净后停止运行;

4、制粉系统停止倒近路风运行期间,应关闭制粉再循环挡板,注意监视磨煤机出口温度、冷风门出口温度变化,防止热风门不严,冷风门返热风或总风门不严热风进入磨煤机;如热风门不严及时开启排粉机入口挡板10%左右开度,保持磨煤机入口适当负压运行,开启磨煤机入口总风门,调节冷风门保持磨煤机出口温度50℃左右,联系检修处理热风门,登录缺陷,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制粉系统各风门、挡板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防爆门严密不漏风,锁气器动作正常无卡涩,吸潮管无堵塞现象(运行中保持粉仓微负压)。发现制粉系统(包括输粉机)有漏粉、漏风等缺陷时应及时联系检修处理,登录缺陷,做好日志记录;通知检修及时清除积粉,积粉未清理干净前禁止消除缺陷,处理期间应严密监视积粉温度防止积粉自燃;

6、经常检查来煤与煤质情况,消除其中引燃物(如雷管等);加强对入炉煤的管理工作,保证煤质在规定范围内。

7、严禁在运行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在停用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必须将该系统积粉抽净,做好可靠的隔离措施,办理相应热机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严格执行每班定期降粉工作(每月7、14、22、28日白班,四个粉仓轮流降粉,以机械粉标为准,粉位降至2.0米左右);运行中粉仓任何一点温度超过75℃,应及时进行降粉,适当降低磨煤机出口温度;

9、做好每班清理木块分离器、小筛子工作。

10、严格执行每班输粉机试转定期工作;如需输粉时,输粉前应就地检查输粉机内部无积粉自燃,停止前确保内部无积粉;停止输粉机前应关闭向输粉机下粉挡板,空转5分钟将输粉机余粉跑空。

11、锅炉大、小修停炉前,必须将粉仓烧空。炉临修或备用前,粉仓不烧空时,应在制粉系统停运前制20分钟60℃以下的冷粉敷在热粉上,防止停炉后粉仓煤粉自燃;封闭粉仓,关闭吸潮管,关闭绞龙至粉仓档板,检查粉仓各部严密不漏风;每半小时记录一次粉仓温度,并加强对制粉系统各段温度、压力等参数监视;

12、停炉后加强对粉仓内粉温的监视,当粉温开始上升时,及时对粉仓充CO2;

13、每班检查制粉系统的灭火装置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本规定自下发起执行。

运行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