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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宿舍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宿舍管理,使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在工作之余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生活及休闲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入住须知:

2.1公司为非城区或在城区无住房的在职员工提供宿舍。

2.2新员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即可入住宿舍;

2.3已分配宿舍的员工须每周至少在公司宿舍住宿四天以上(出差除外),否则公司将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

2.4如需外宿,需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外宿手续,外宿时间未满三个月,不接受回宿住宿申请。满期后,本人书面申请,批准后办理回住手续。

2.5调房/床位手续办理。本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办理更新手续。

3.借宿:

3.1员工亲属探亲,由行政人事部核实并视情况批准后办理入住手续。

3.2每次借宿不超过一晚,一个月内最多不超过三晚。

3.3集团公司员工临时借宿客房,须持部门经理核准证明办理借宿手续。

4.退宿:

本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退回宿舍钥匙,行政人事部取消床位。

5.行李物品放行:

5.1凡离职/退住/调动/携行李外出,本人填写《宿舍行李放行条》,经物业部负责人批准后,宿舍保安按单严格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放行。

5.2宿舍公共财物放行,填写《物品出/入明细表》,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批准后,宿舍保安按单严格检查后放行。

5.3宿舍保安将收到的《物品出/入明细表》、《宿舍行李放行条》每日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及时跟进物品出入情况。

6.办理手续日期:

申请回宿、调房/床位、退房手续集中于每日下午15:00统一办理,行政人事部作好手续存档。

7.住房配置标准:略。

8.维修:

8.1日常维修可由物业部派专人负责,如:更换水龙头、灯管、灯泡保险丝、维修门锁、窗、床、桌椅、管道人为堵塞等,对于恶意破坏的,材料费由住宿员工分摊。

8.2重大维修如:线路的改装、水管爆裂、间隔房、管道非人为堵塞、补漏等由公司请专业公司修理,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9.盘点:

宿舍所有物品必须登记造册,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每三月盘点一次,全年共四次。即2、5、8、11月当月各一次。

10.宿舍管理规定:

10.1公司入住宿舍员工,须按标示床位住宿,宿舍保安监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床位。

10.2严禁私自拆/卸宿舍配置的床位与更改宿舍配置。

10.3禁止使用自制电热管或瓦数超过500W的电器(如:电炒锅、电饭煲、电热管、微波炉等),违者没收并罚款处理。

10.4宿舍内严禁进行各种违法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聚众赌博、打麻将、酗酒闹事、吵架、斗殴、吸毒、存放易燃易爆物及各类利器等)。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5宿舍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禁止在房间、过道、墙壁上乱写乱画,禁止将脚印印在墙壁上等不文明现象发生。

10.6入住员工为了自身和同事的身体健康,须保持宿舍整齐、卫生,行政人事部将定期进行检查。

10.7上班时间,未经审批,严禁私自返回宿舍。

10.8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得留宿非公司人员。

10.9晚23:00点以后不得有高声喧哗、开放收录机、弹奏乐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10员工辞职、辞退、解雇,在结算之前须搬离公司宿舍。

10.11员工必须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如有损坏,按公物原价的100%赔偿;如属人为故意损坏,除按公物原价的100%赔偿外,另按公物原价的200%追加赔偿

10.12宿舍保安对宿舍情况要清楚掌握,有异常清况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及物业部处理。

11.清洁卫生规定:

公共区域卫生:公共区域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宿舍保安监督,行政人事部管理。每天上午清洁一次。

卫生要求:卫生维护良好,走廊、洗衣房保持洁净无气味,附带清运走所有垃圾。

宿舍卫生:宿舍内部卫生由入住员工轮流值日打扫。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清洁卫生评比:行政人事部安排成立宿舍卫生评比小组。每周组织对宿舍进行一次卫生评比,并记录评比成绩。每月四次评比结束后,累计成绩最好的前两个宿舍为该月“文明卫生宿舍”;累计成绩最差的两个宿舍为“卫生待改进宿舍”。文明卫生宿舍员工考评分各奖励2分,并获赠悬挂“文明卫生宿舍”流动锦旗一幅;“卫生待改进宿舍”舍员各扣罚考评分3分。

篇2: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同学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生火烧菜做饭。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三.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烙铁、电熨斗、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没收电器。

四.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汽油、煤油、白酒、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严禁在宿舍内燃烧废纸杂物或者信件等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点蚊香。

七.严禁向窗外扔燃烧物。

八.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或者损坏消防设施。

九.严禁宿舍内无人情况下充电、不关灯。

以上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系部或学院有关用火部门同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篇3:大学生宿舍自习室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宿舍自习室管理规定

1、自习室的卫生清扫由保洁员负责清扫和维护。

2、自习室的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及门卫共同负责。

3、学生自习室为学生学习场所,非学习目的不得使用。

4、学生在自习室学习不得有占座、喧哗、抽烟、上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谈论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自习室内的桌凳与其他设施为学生宿舍的公物,任何人不得损坏,如有损坏按学生宿舍备品管理办法执行。

6、最后离开自习室的学生要关灯,锁好门窗。

篇4:学生宿舍晚归夜间外出规定

学生宿舍晚归、夜间外出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大学学生宿舍门卫管理制度。在22:00前返回,早6:00前(特殊情况除外),禁止外出。

2、晚归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能证明个人身份的其它证件到值班室进行登记。门卫应认真鉴别来人身份,确定是本楼学生后才可放行。若晚归学生未携带有关证件,须由同寝室其他成员将其证件带到门卫室,登记后将晚归学生带回。

3、私自爬窗进入楼内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的行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4、学生如确有急事,须持学生证件到门卫室进行登记,由门卫报请宿舍管理中心,经准许后方可外出

5、因找工作实习等原因需夜间外出者,应提前与宿舍管理中心预约,并出示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6、夜间因生病等突发事件需外出的,若来不及请示宿舍管理中心老师,须由同学陪同外出,门卫做好登记。

篇5: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为加强公寓物品及设施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在学生入住公寓后,公寓中心与住宿学生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本验收的物品状况。

(二)公寓设施维修工作由公寓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维修后交费。

(三)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质量原因需维修的,由公寓中心免费负责维修。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1.公寓各种玻璃和纱窗;

2.桌椅板凳断裂;

3.水龙头开关断裂;

4.桌面、壁橱、储物柜破损;

5.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

6.电视、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

7.地面、墙面污染、破损;

8.床板断裂;

9.洗刷池、蹲便器、水箱破裂、部件断裂;

10.管道破裂及下水道堵塞;

11.人为原因造成门锁、门把手损坏;

12.各种线路人为造成的破损。

(五)楼长下发赔偿通知单,宿舍舍长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楼长下发维修单予以维修。

(六)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安全或节约资源,可在下发赔偿通知的同时予以维修。

(七)接到赔偿通知单不办理赔偿手续的,每超一天加收1%元的赔偿金,损坏设施维修费直接从公物押金中扣除。

(八)宿舍内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的,由责任人予以原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九)公寓内的公共设施损坏、丢失的,由公寓管理员、值班员予以赔偿。赔偿金直接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十)由学校分配的卫生工具及用品,不满使用期限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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