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A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概述

1、变化指人员、机构、作业条件、环境的改变。如: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引起的变化;

(2)人员引起的变化;

(3)机构引起的变化;

(4)相关方引起的变化;

(5)周围环境引起的变化;

(6)尾矿库上下游工程引起的变化;

(7)周围地质条件引起的变化。

2、变化可发生在不同阶段,如可研阶段、设计阶段、生产运行阶段等。

二、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安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做一次变化跟踪调查。

2、对安全科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应进行培训。

三、变化管理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对变化信息应及时扑捉,一旦发现变化,立即报告科长。

2、安全科长应通知风险评价小组,对变化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

3、变化风险评估应得出下列结果:

(1)危险源;(2)风险及其分级;(3)风险监测措施;(4)风险控制措施。

4、变化管理应侧重考虑下列事项,并制定对策措施。

(1)工艺流程的要求;(2)坝体结构的安全;(3)排洪设施;(4)排渗设施;(5)监测设施;(6)应急要求的变动;(7)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及使用期限。

四、相关记录

《变化管理记录表》

篇2:M矿采煤专业变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制度,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人员、时段、工具、工艺、工序、环境和系统变化等方面抓好管控,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一、人员变化

(一)增加新工人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由工区技术员组织学习相关工作面规程及在使用措施,不少于72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施工作业。

2、由工区安排签订师徒协议,以师带徒,同工同酬,督促其尽快熟悉技能确保能够独立上岗。

(二)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十天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由工区技术员传达学习在用措施(如有新规程需要学习要一并学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工区分管领导或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三)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本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针对我矿回采工作面特点,工区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

1、地面必须安排至少一名管理干部负责调度、值班。

2、综采队长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部位不失控。

3、对重点工程要有区领导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4、停产检修或规定长假期间如有必须重点工程作业则需要有队管理干部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关键安全把关。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关。

三、三工变化

队组每天要进行排查,变化内容按性质分级别列表记录,检查人员有签名。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技术人员及验收班组成员进行分析,提出预案,并由技术主管根据现场情况编制针对性

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主管队长进行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使用的工具发生变化,经由当班班长进行组织协调,如有缺失,及时上报并补齐,现场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及正确操作,现场工具使用人员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环境变化

综采队要对工作面进行超前分析可能出现变化的问题,有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并分析记录。

(一)施工环境变化

1、我矿继续回采N4002工作面,回采期间面临着过断层、顶板来压,技术员根据条件变化要针对性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回采期间的安全生产。

2、综采队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采煤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必须有副队长以上管理干部跟班。

(二)地质条件变化

1、采煤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室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部门汇报。

2、采煤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议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采煤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4、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5、安监科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零星工程施工

1、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考试。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签名确认。

4、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靠。

5、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6、施工现场明确制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篇3: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

㈠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㈡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㈢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㈣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

二、时段变化

㈠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㈡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须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

㈢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㈠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㈡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㈢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㈣“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环境变化

㈠施工地点变化

1、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区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㈡地质条件变化

1、采掘头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㈢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㈣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㈤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

篇4:岗位变化管理制度范本

1、员工在公司由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本矿(工段、区、厂、班组)的安全培训;

2、公司各单位(各矿、厂等)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

5、停止使用一年以上而再次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前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6、新增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随企业的发展,公司内部单位和并、部室重组,各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须做到及时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8、企业内部变化管理应考虑以下几项:流程要求,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监测设备、应急管理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期限,人机工效等;

9、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属动态管理,变化过程实施前具体应做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工作;

10、对执行变化管理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及资格培训;

11、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属变化管理内容须确定如下内容:危险源、风险及其分级,风险减少措施、风险监测措施、风险控制措施等;

12、及时收集、整理己变化的法律、法规,以适应企业的安全发展形势,做到与时俱进;

13、及时修改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