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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宿舍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学生公寓(宿舍)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管理,搞好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环境,让宿舍成为学生之家,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行为规范

第三条住宿学生应服从并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各寝室室长应排定卫生值班表;值日生每天负责拖扫地面、擦洗门窗、督促本室同学整理好个人内务;公寓寝室的值日生还须每天清扫卫生间、客厅,将垃圾装袋后放到指定地点;每周末各寝室全体成员大扫除一次。

第五条寝室所有成员都有责任保持自己使用的家具及摆放物品的整洁卫生和整齐划一,不在寝室内吐痰、乱扔杂物,不带饭菜入宿舍进食,不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

第六条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归宿、就寝。

第七条平时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大声喧哗、嬉闹,在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情况下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及自修内,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看影碟、玩电子游戏等,更不允许从事任何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八条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使用电话;特殊情况接听电话应轻声细语,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利用电话长时间闲聊。

第九条团结友爱、文明交往、互相帮助、不吵嘴、不打架、不酗酒、不赌博、不聚众哄闹。

第十条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及时将多余大额现金存入银行,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应随手关好门窗,关灯,关闭水龙头。

第十一条不擅自在宿舍区域内进行促销、经营等商业活动(含网上商业活动)。

第十二条注意宿舍内用电安全,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不私拉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褥子等违章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

第十三条节约用水,保持厕所内用水管道畅通,不向洗脸盆(池)、便器内乱扔杂物。

第十四条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点蚊香、抽香烟等)、焚烧纸张杂物。

第十五条不在阳台栏杆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不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废水等。

第十六条不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动物。

第十七条严禁来访人员进入异性寝室。

第十八条学生应按时回自己所住寝室就寝。晚归学生一律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说明原因后方可进入宿舍。不翻越宿舍围墙、栏杆。不擅自夜不归宿。

第十九条学生应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不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室人员。

第三章宿舍管理奖惩

第二十条损坏宿舍内的公共设施,损坏寝室内的门窗以及造成他人财产、公共财产损失的,须照价赔偿;造成他人财产、公共财产损失,寝室内责任不清的,由寝室成员共同赔偿;对有故意损坏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下列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1、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者出租床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一个月内连续两次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60分以下)而受到通报批评者,则该宿舍学生取消所有评优评先资格,经教育不改者,并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留宿异性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学生宿舍晚上正常熄灯后,一次迟归给予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仍然迟归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学生夜不归宿者,一次夜不归宿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住校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违反宿舍消防、用电、用火及其它危险物品以及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违章电器等相关规定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以上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在宿舍区公共场所酗酒、哄闹、砸(掷)瓶子等物、烧杂物等扰乱公共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7、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篇2:大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范

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用电管理规定和标准,超额缴费。学校每月提供定量的免费电量,如果免费电量用完,学生需自行购买电量。具体免费电量:

普通宿舍:18度/寝.月

公寓:18度/寝.月

供电时间:普通宿舍:6:00――23:00

公寓:6:00――23:00

2、学生宿舍的控电设施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执行零电量断电,超负荷断电,缴费送电的管理办法。缴费工作流程:

学生到本楼门卫处领取本房间冲值卡,到北七―104缴费冲值,然后将冲值卡交回门卫,门卫负责送入购买电量。

3、限电柜安装在值班室内,由门卫负责管理,电工和专门人员负责维修,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触,凡因室内超负荷用电,导致限电柜自动跳闸,不得强行送电。

4、学生不允许超负荷用电及私自改电。凡由此原因或用电方法不当导致限电系统损坏,按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篇3:大学生宿舍洗衣机洗衣卡管理规范

大学学生宿舍洗衣机、洗衣卡管理规范

为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提供服务,方便学生的在校生活,学校在每栋宿舍楼配备了洗衣机,为保证学生安全有效地使用,特制定管理规范:

1、洗衣机为自助式全自动洗衣机,洗衣时需插入洗衣卡,洗衣时间为45分钟/次左右。

2、学生要爱护洗衣机,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轻开轻放,严禁随意拨动电源,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门卫。

3、门卫要每天检查洗衣机是否正常工作,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维修事宜。

4、洗衣卡办理:新生入校时,按自愿的原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每张洗衣卡押金15元,毕业时如卡面没有损坏,则退还押金15元。新生入校时,卡内可用次数为9次/学年,以后为10次/学年。

5、洗衣卡冲值:每学年末(6月末、7月初),宿舍管理中心会通知各个学院,将学生的洗衣卡收上来(卡面未损坏),以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宿舍管理中心,由洗衣公司重新冲值10次,开学初返回学生手中(注:剩余次数不累计);卡面损坏或丢失,如需重新办理,则需再交15元押金。

6、发现洗衣卡不能正常使用的,请及时到宿舍管理中心更换。

篇4:大学生宿舍备品管理规范

大学学生宿舍备品管理规范

为了强化学生爱护公物意识,维护宿舍家具、备品的完好,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特制定本规范。

1、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内的钢制床、学生桌、自习椅凳、梯子、窗帘、电话、灯具、开关、插座、衣柜、书架、清扫工具等备品的管理和维修。

2、宿舍内的家具、备品不经同意,不得擅自拆卸移位、搬出和调换。

3、宿舍内的备品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需到宿舍管理中心交付赔偿金后由宿舍管理中心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责任不明的,由该宿舍成员共同赔偿。自然损坏的由学生报所在楼门卫,门卫报宿舍管理中心或学生直接报宿舍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宿舍家具、备品损坏赔偿标准:

(1)窗玻璃、大门玻璃:100元/块。

(2)门玻璃:7元/块;门上亮玻璃:13元/块;门玻璃条2元/根,

(3)窗帘:15元/片;

(4)柜面、门面、门框边20-40元/处;

(5)普通门锁:18元/把;普通锁芯:15元;压把锁芯:20元;配钥匙:2元;

(6)灯管:15元/支;

(7)插座五孔:10元/个;

(8)开关:7元/个;

(9)公共部分节能灯:7元/个;

(10)起辉器:2元/个;

(11)镇流器:20元/个;

(12)桌面:100元/张;

(13)凳子:40元/个(坏一条腿5元/个);

(14)北区公寓木椅子:40元/个;南区公寓木椅子:88元/个;

(15)门:180元/扇;

(16)公寓厕所门面:60元/扇;

((17)公寓门面:80元/扇;

(18)大抽屉:30元/个;电脑桌抽屉:18元/个;

(19)其它家具、备品以及物品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根据造价和维修费用视情况按价赔偿。

篇5:X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一、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

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盥洗室、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二、学生宿舍值日制度

1、值日生安排:

(1)在开学第一天由各宿舍排定,从开学初到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2)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时,值日生是第一责任人。

(3)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寝室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

2、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必须每天扫卫生至少两次,将室内公共用品,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摆放。

(2)值日生必须在每天上午8:10、下午14:50之前打扫完卫生。

(3)保持宿舍及舍外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卫生间垃圾桶内。

(4)值日生可不参加晨练,在晨练时间内搞好宿舍卫生。

(5)值日生必须督促宿舍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6)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寝室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7)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长和值日生共同组织。

(8)做好熄灯、报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寝室长做好宿舍安全、纪律等工作。

3、宿舍长职责

宿舍长是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核心,宿舍长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1)保证和组织宿舍值周、清扫卫生以及公益劳动等的顺利进行。

(2)组织好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

(3)处理日常报修、洗理等工作,协调好宿舍成员之间的关系。

(4)维护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5)积极参与宿舍管理、教育、服务等活动。

(6)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7)积极配合宿管室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8)发现本宿舍同学擅自离校外出逾期未归,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4、值班生活老师职责

(1)周末返校须提前一小时,接待家长、学生摆放行李。

(2)全天巡逻宿舍区,记录来访、安全、等情况,及时汇报、解决问题。

(7)完成学校、宿管室交给的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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