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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有效教学评估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e实验小学有效教学评估细则

(20**年9月修订)

根据学校《有效教学评估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分项目评估打分操作要点

1.备课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备课不及时,无教案就上课(即有缺、漏备现象),每次扣5分。

②整篇抄袭或使用旧教案,每篇扣5分。

③经学校同意采用集体备课形式,须每篇教案均有实质性修改意见或教后反思,每缺少1篇扣5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教案或教学后记发表或参评获奖,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加2、4、6、10、12、15分(获奖非一等奖打对折加分)。

2.上课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学校评课等第低于“良好”,扣10分;低于“合格”,扣20分。

②上课不准时进课堂、随意并班上课、随意让(占)课时、随意拒绝(阻止)学生正常上课等,每次扣5~10分。

③课上发生教育事故,每次扣5~100分。

④学生课堂常规差,教师不采取或无力采取有效措施,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承担公开课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每次加2、4、6、10、12、15分。

②参加评优课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每次加4、8、10、15、20、30分。(学校评课得“优”参照加分,获奖非一等奖减半加分。)

3.训练(布置和批改作业)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作业本不齐,无正当理由,缺1本,扣5分。

②作业量明显不足,课本上习题未完成,扣10分。

③错批、漏批、订正不复批等,每次扣5分。

④制作类作业未要求学生完成,或学生完成后未批阅,或不记载成绩,或成绩记载不齐等,酌情扣5~1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作业批改细致,能写指导、鼓励性评语,酌情加5~10分。

②作业内容、形式和批改的方式等有实质性、长期的改革创新举措,酌情加5~10分。

4.辅导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因辅导学生而随意不让学生正常上课,每次扣5分。

②辅导时发生教育事故,每次扣5~100分。

③辅导学生时,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歧视、辱骂等)学生,每次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分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加4、8、10、15、20、30分。(多人参加竞赛或同一系列逐级比赛的,一般按最高一个获奖等次计。获奖非一等奖减半加分)。除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以外,辅导学生有成果的,酌情加5~10分。

②辅导学困生有典型事例,成效显着的,酌情加5~20分。

5.考试或考查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试卷命题抄袭原有试卷,每次扣10分。

②监考不严导致考场纪律松懈,或考前故意泄密影响考试信度,每次扣20分。

③根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造成负面影响,每次扣10~5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通过考试、考查,认真分析情况,积极寻找提高学生学习质量的对策,并切实实施,取得成效,酌情加5~20分。

②根据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探索改革考试考查和学生成绩评定的办法,并切实实施,取得成效,酌情加5~10分。

6.组织活动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无故拒绝接受校级社团辅导工作的,扣10分。

②非语数英学科的教师无故无校级社团辅导的,扣5分。

③无故拒绝接受学校中心活动的组织、管理、辅导等工作,每次扣10分。

④组织学生活动时,教育或管理不力,导致纪律松懈,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参加校级社团辅导,每团加10分;期末社团辅导工作考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

②在学校开展的中心活动中,学生团体取得成绩,主要辅导教师者加5~10分。

③能创新性地开展课外活动,组织严密,效果好,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酌情加5~10分。

7.指导学生自学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对待指导学生自学工作态度消极,没有任何实质性举措的,扣20分。

②对学生的预习、自学等任务缺少指导和反馈评价的,扣1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参加学校“苏州市指

导学生自学实验项目”并开展相应工作的,加10分。

②师生获得上级“指导学生自学”方面的奖励的,酌情加5~20分。

8.教学质量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班级合格率低于市定标准(语文98%,数学98%,英语95%,其他90%),扣5~20分。

②班级优秀率低于年级优秀率,扣5~10分。

③班级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扣5~10分。

④班级合格率、平均分等指标较上一学期明显下降,无正当理由的,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班级合格率高于市定标准(语文98%,数学98%,英语95%,其他90%),加5~20分。

②班级优秀率高于年级优秀率,加5~10分。

③班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加5~10分。

④班级合格率、平均分等指标较上一学期明显上升,加5~20分

二、评估程序和评估得分的计算方法

每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各进行八个项目的评估,最后合计两学期的评估结果,给出综合评价。

1.每学期,对每位教师每个项目进行评价。对每个项目评价时,按如下程序进行:

(1)自评:教师填写自评表,准备相关的备考核资料。

(2)生评:可以结合班级日志的记载,采用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教师有效教学的情况,给教师作出评价。

(3)组评:同教研组教师对评估对象的有效教学进行评估,可以结合教研活动、七认真检查等活动开展,作出评价。

(4)校评:考核小组采用巡课、推门听课、听课等方式,对教师的有效教学作出评价。

每个程序的评价均给出等第和得分。等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相应得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和不合格(0-59分)。

2.考核小组根据以上四个评价结果,也给出等第和得分两种评价结果。具体计算方法为:自评×0.15+生评×0.1+组评×0.3+校评×0.45。根据得分确定教师每学期的有效教学评估得分。

3.学年末,对两学期的得分进行合计,并取平均分,作为教师每个项目的学年考评得分。最后按“备课得分×0.15+上课得分×0.2+训练得分×0.15+辅导得分×0.1+考试得分×0.1+活动得分×0.05+指导自学得分×0.05+教学质量得分×0.2”计算教师学年有效教学评估得分,评估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教师为“有效教学合格教师”,其中排名靠前的30%为“有效教学优秀教师”,评估得分小于60的教师为“有效教学不合格教师”。

篇2:学生公寓楼长管理员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学生公寓楼长、管理员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一、执行《规范》(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规范》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连带相同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因对本楼值班员工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负责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因未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等引起的火灾,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较大损失者,罚款200元,中心主任责任亦不可推卸,连同罚款200元;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罚款外,对负责楼长、中心主任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话机、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50元。

四、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五、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六、对执行《规范》得力,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篇3: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

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

一、“两规范”每条、款未达要求者扣1分,每扣1分罚款2.00元,负责楼长连带罚款2.00元。

二、奖惩依据:

1、中心主任或安排专人每周不定期检查各楼值班室不少于1次,并认真作好记录。

2、住寓学生、学校教职工及其它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属实。

三、奖惩程序

主任办公室对各值班室的检查情况于当周及时通知各楼,被通知者必须于次日17:00以前到主任办公室交纳罚款或领取物质奖励,主任办公室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通报。

四、其它

1、对屡犯不改或其言行严重有损于学生公寓中心形象的值班人员将坚决予以清退。

2、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由主任办公室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无论奖罚,中心都将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篇4:某学生公寓中心副主任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学生公寓中心副主任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一、未能按时完成中心主任安排的任务,每次罚款10.00元。

二、遵守财务纪律,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不做假帐。因此造成损失者,罚款50―100元;后果严重者,依校规校纪追究其应负责任。

三、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中心财务损失者,罚款50―100元。

四、认真审核员工考勤记录,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五、认真保管各类财务账簿、认识档案等,因保管不力造成损失者,罚款50―100元。

六、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需开拒正式发票,假公济私者,除追回货款外,罚款50―100元。

七、因工作态度欠佳引起与员工、学生的纠纷者,每次罚款10.00元。

八、协调中心各部门工作和运行不力者,罚款50―100元。

九、工作表现优异者,中心将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篇5: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2)

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二)

一、“两规范”每条款未达要求者扣1分,每扣1分罚款5.00元,负责楼长连带罚款5.00元。

二、奖惩依据:

1、中心主任或安排管理人员每日对各楼值班室不少于1次不定时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2、住宿学生、学校教职工及其它来访人员投诉的情况经调查属实的。

三、奖惩程序

主任办公室对各值班室的检查情况于当周及时通知各楼楼长,被通知者必须于次日17:00以前到中心办公室交纳罚款或领取物质奖励,中心办公室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通报。

四、其它

1、对屡犯不改或其言行严重有损于学生公寓中心形象的值班人员将坚决予以辞退。

2、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由中心办公室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无论奖罚,中心都将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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