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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教职工文明公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小学教职工文明公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3、坚持用法律法规去规范自己的行为。

4、坚持“六讲”、“六美”、“六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安全、讲纪律;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心灵美、人情美;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热爱工作、热爱学生)。

5、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邻里和睦;谦逊礼让,协作奋进;发扬传统,扶贫济困。

6、光明磊落,扶正祛邪,正人正已;任人唯贤,共创业绩;坚持原则,不图私利。

7、育好子女,百年大计;告别“三厅”,“五毒”皆弃;尊敬师长,善待亲戚;遇事冷净,化险为夷。

篇2:大学学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毕业生应文明离校,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安全离校。

1、不准故意损坏室内公物,不准在宿舍及公共场所(楼道、水房、厕所等)乱刻、乱画、乱涂、焚烧杂物;不准向窗外或楼道内摔酒瓶、暖瓶等危险物及乱扔杂物,不要把外人领进宿舍里来,更不要留宿外人。

2、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经宿舍管理中心检查房间物品是否完好,包括桌、椅、衣柜、梯子、书架、灯管、门窗玻璃、电话、窗帘等,如有损坏、丢失,主动按价赔偿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延期离校,需经院辅导员批准。毕业生退宿后不准到低年级同学的宿舍内住宿。

3、毕业生离校时应将宿舍打扫干净,家具摆放整齐,并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将钥匙交到门卫处。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告诉宿舍门卫,经检查合格,锁好门后才能离开。

4、毕业生离校时应将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带走,逾期存放或遗忘的,学校有权处理。

5、若有违纪行为发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对违纪学生加重一级处分,并记入该生档案。

篇3: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规定

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的规定

一、入住条件

凭相关合法证件到学校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手续

1、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到财务处交住房押金1000元,然后凭收据到总务处签定租房合同,领用钥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2、认真学习住房管理制度,对住房制度所列条款不得违反,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在一星期内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物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手续和原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走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并按相关合同协议依法解决。

篇4:膳食中心文明服务制度

学校膳食中心文明服务制度

为了提高膳食中心职工优质服务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一、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二、服务态度好,主动热情及时周到,服务中既奉献温暖又体现严格和友爱。

三、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服务项目、饮食花色品种不断更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态度不断改进。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能想方设法尽量满足用餐人员的需求。

四、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讲究信誉,平等待人,办事公正。

五、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六、服务公约: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生人熟人,一样热情。

2、坚持食谱,改善伙食,保质保量,价格合理。

3、制做食品,讲究卫生,色香味形,符合要求。

4、生熟分开,杜绝中毒,变质食品,概不出售。

5、按时开饭,精力集中,唱收唱付,帐价清楚。

6、因故晚来,有饭有菜,凉了管热,没有管做。

7、厨房卫生,分片包干,个人卫生,坚持四勤。

8、互相监督,定期评比,欢迎批评,不断改进。

篇5:X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文明公寓量化考评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楼栋工作人员开展的全面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做舍区主人,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努力把学生舍区建设成为整洁、规范、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实施

公寓中心成立由主任任组长,院系团总支、学生自管会组成文明公寓量化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本楼栋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管理和考核。

三、评选标准

1.团结协作好。楼长及员工工作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各自岗位考核中均达到良好以上。

2.生活秩序好。建立有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秩序检查、内容检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无偷盗、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卫生习惯好,卫生整洁。在中心组织的《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办法》检查中,扣分少,排名进入所有楼栋前30%的(前3名)。

四、评选程序

文明楼栋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名额控制在公寓总数的25%。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文明公寓的,中心将给与通报表扬,授予“文明公寓”称号,颁发锦旗并奖励现金五百元。

2、考核结果作为楼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自20**年9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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