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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三)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水电供应,节约能源,根据粤价[2004]56号文件、粤价[2004]328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水电供应时间:

1、冷水:全天24小时供应。

2、热水:每天17:00―23:00供应。

3、电:夏秋季(5月15日―10月15日)全天24小时供电。春冬季每天(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除外)6:00―23:30供电,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6:00―24:00供电。

二、水电免费使用定额:

1、每学期每人给予5个月的免费使用水电定额。

2、冷水:每人每月2.7吨。

3、热水:每人每月1.8吨。

4、电:专科生每人每月8度、本科生每人每月10度。

三、水电抄表、超额水电费的结算

1、抄表时间:每年6月和12月末。

2、超额水电费收取时间:每学期期末(1月和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次结算、收取本学期各寝室总超额水电费用。

3、超额水电费用由寝室成员平均(或协商)分担。

4、寒、暑假期间的水、电费由留宿学生负担。

5、逾期不交者收取滞纳金,电费每日加收超额电费的千分之三,水费每日加收超额水费的千分之五。

四、超额水电的单价标准

1、冷水、电的单价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的价格计费。

2、热水按供应成本计费。

五、实际用水用电量低于定额用量的不结存、不补贴。

六、本规定实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篇2:某某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水电气情况核查程序

某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水、电、气情况核查程序

一、后勤水电班在每月25―28日期间,由学生公寓管理人员配合对学生宿舍水、电、(气)表进行抄写。

二、经相关部门计费、审核后,于下月初(一周内)在各公寓公布水、电、气费用情况表。

三、对当月水、电、(气)费用有异议的宿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核查申请。

四、向本公寓管理人员提出书面核查申请,说明需要核查的项目,宿舍成员签字确认后,留下联系电话。

五、公寓管理人员确认后,学生将此核查申请提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六、公寓管理中心联系后勤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及时检查、核对,并将检查、核对、处理情况通知学生。

篇3:某学校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每日按时关、送照明用电,除特殊情况外,不准提前送电或延时关电。

2、每日清房、查房时,发现有乱接电源线、使用充电池、电热器的,立即收缴,并查处违规者。

3、经常巡回检查宿舍内外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处理,消灭大灯泡、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

4、寝室有卫生设施的房舍,实行学生上课时间一律把水总闸关掉,以防水的浪费。

5、发现有破坏水电设施,违规用电者及时处理:

故意损坏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并报学院处理。

乱接电源线、插座者,报系、部处理。在电源上接充电池、音响、照明灯具、电热器者,除没收外,报学院通报批评。

篇4:学院校学生公寓节约水电奖励制度

学院(校)学生公寓节约水电奖励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工作,在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的前提下,促进和鼓励节约用水用电管理,提高水、电资源的利用效率,结合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个人都有节约水电的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电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检举。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给予节约水电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节约水电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下达的用水用电计划指标,重视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群体节水意识强,形成了节约用水风气;

(二)定期进行学生公寓内部用水检查、考核、评比,实行用水巡查制度,并坚持按制度实施;

(三)广泛使用节水型器具,学生公寓内部不使用非节水器具,无跑、冒、滴、漏现象;

三、有下列行为的责令供水部门停止供水,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贰佰元以下罚款:

(一)学生公寓内水龙头、冲便器等设施损坏没有及时报修而导致长流水的;

(二)水电工未及时维修,造成用水浪费的。

(三)不按规定温度使用空调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经济罚款。私拉接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擅自拆除计量表及加封装置的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

篇5:师大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实施细则

师大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师大[20**]126号文件规定,对学生公寓水电实施计量收费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一、用电制度

1.学生寝室实行计量用电,每个寝室基础用电额为24度。一个寝室每增加一名学生每月增加用电额1度。即四人间寝室为28度,八人间寝室为32度。

2.室内照明设备由寝室长与宿舍成员共同保管,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由所在二级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公寓内外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装插座,不得使用和保存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造成事故和损失者,按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4.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换气扇、空调长开,养成良好的习惯,做到人走即关。

5.凡破坏用水设备和浪费用水,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理。

二、用水制度

1.学生寝室实行计量用水,额定每生每月三度水。

2.范围:有一室一表的寝室。

3.抄表、收费负责人:楼长兼生活指导老师。

4.抄表时间:每学期的开学、期末二次。

5.具体办法:

①楼长把抄表结果通知每个寝室,并在各楼黑板上公示。

②学生核对后如有疑问须在公示三天内向楼长反映。

③水电费超支部分在公示后一星期内由寝室长统一收后交与楼长。

④不到定额部分的水电量的50%做为节约用水计入下次计量。

6.其他事项:

①学生应自觉及时交费。

②对拖交、不交者,住宿服务公司不予办理毕业离寝手续。

③若毕业时有留余,可凭住宿公司单据到一卡通退费。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后勤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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