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及楼宇服务中心值班员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学生公寓及楼宇服务中心值班员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值班员岗位职责

在中心主任和主管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管理、服务、育人”的宗旨,履行以下职责:

1、按时开、关公寓大门:每天6:00开门,23:30关门,并作好《学生公寓值班记录》。

2、热情接待来访学生家长,请其出示有效证件,填写《学生公寓来人来访登记表》,并告知来访学生家长须在晚上11:30关门以前离开公寓,再由受访学生带领进入寝室。

3、严格执行学院作息时间,对晚归学生进行询问、凭证填写《学生公寓违规违纪登记表》、开门放入。

4、晚上关公寓大门后,间断巡查各个楼层,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的检查,发现隐患或事故、及时处置、报告,事后填写《学生公寓事故报告》。

5、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公寓、禁止女生进入男生公寓。

6、对携带贵重、大型、大批量物品进、出公寓者、要检查、登记、查验出门证,无出门证者不予放行;严禁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物品、宠物进入学生公寓。

7、协助主管做好每季度水、电费的抄表、统计及每学期超额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8、做好消防通道门、学生寝室钥匙的管理和学生凭有效证件借、还寝室钥匙的登记工作。

9、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对学生报修的土木、水电、电话等设施的维修,并做好和保存报修登记。

10、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发生火灾时正确报警的方法。

11、对在学生公寓区域内发生的学生纠纷进行劝告、制止和调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批评、制止、教育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2、维护学生公寓的稳定,发现不稳定苗头及时报告、制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

13、按时上、下班,上班提前10分钟办理交接班手续,下班前做好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各项事务。

14、当班人员做好工作岗位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随时保持清洁。

15、办理领导交待的临时性工作,并汇报办理情况。

篇2:学生公寓中心值班员服务规范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值班员服务规范

一、上班时间统一着工装、胸徽上岗,仪表整洁大方,精神饱满,举止得体,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诚实可信,珍惜集体荣誉。

三、尊重、爱护学生,不与学生发生冲突。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

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上岗期间不许看电视、报纸、书刊、听音乐;不许学生及其它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不许在值班室会客、闲聊。

二、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关楼门(6:00开门,周日-周四22:30关门,周五-周六11:30关门),对晚归学生要严格凭其证件登记。关楼门后,要对楼内进行安全、公共设施仔细巡视,保证楼内秩序正常,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三、注意人员出入情况,盘查一切可疑人员。《外来人员登记表》等记录簿认真填写、保存。

四、杜绝小商贩或其它推销人员入内;不允许学生将饭菜、酒类、危险品、宠物、各种车辆带入楼内;异性不得随意进入本楼。

八、保持值班室内整洁,地面干净,门窗玻璃光亮,物品摆放有序,床铺叠放整齐。室内不得摆放、存放与值班无关的东西。

九、保持门厅及楼门口整洁,地面干净,黑板清洁无乱贴乱画现象,门窗玻璃光亮。

十、认真登记学生宿舍报修事项,及时与维修班长联系。

十一、熟悉公寓中心安全预警方案,熟悉本楼消防箱、安全疏散门位置及其使用方法。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

十二、严禁擅自脱岗、离岗,每年4月1日―10月31日坚持在本楼门厅上岗。

十三、及时完成楼长、中心主任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

篇3:学院学生公寓值班员考核办法

经管学院学生公寓值班员考核办法

学院党总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季度对公寓值班员进行全面考核,本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每人为100分,按违反本细则的相应条款所扣分数进行考核,即考核得分等于100分减去所扣分数加奖励分数。考核成绩分为三个等级: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基本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核条款如下:

一、处罚扣分

1、不服从负责人领导、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扣5分;

2、值班袖标或值班记录表丢失的,扣5分;

3、所负责楼层有污迹、积水、垃圾、有跨寝室乱牵电线,未及时反馈的,扣1分;

4、有杂物堆放在楼道上,未及时反馈的,扣2分;

5、不能及时汇报各种隐患,协助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的,扣2分;

6、未参加党员理论学习或工作例会的,扣5分;

7、服务态度不好,与学生发生争吵的,扣5分;

8、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反映意见较强烈的,扣10分。

党员负责人对值班员的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纪或失职行为作如下处分:

9、未佩戴袖标者扣2分;

10、缺勤者每次扣5分;

11、值班期间失职,使小商贩溜入宿舍区设摊、挨门推销,每次扣8分;造成不法分子混入宿舍区作案的,每次扣20分;

12、值班期间工作不负责、未尽岗位职责,未造成事故及损失者,每次扣15分;因未尽责而造成事故及损失者,视情节扣20-50分;

13、在检查中发现有其它工作不负责、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奖励加分

1、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与同学合作,工作配合度较高的,加10分;

2、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并取得良好效果,视成绩给予5-10分的加分;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良现象苗头、制止打架斗殴等等,给予10-20的加分。

三、考核

1、考核优秀者,视为培养考察合格,按时进入党校学习或转正;

2、考核基本合格者,延长半年培养考察时间;

3、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养考察时间;

4、全勤给予10分奖励。

四、其他

1、本管理规定从2014年2月13日试行,在实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