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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警示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某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警示

一、为确保同学们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共建一个温馨平安的宿舍大家庭,特提出以下安全警示:

二、不准私自带异性或陌生人入内,确需进入的,须报告宿舍管理员,在认定身份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规定时间按时离开)

三、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电话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如:门、窗、床铺、凳子、柜子、电话等),不得私自乱修、乱搬、乱扔公共财产。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要干净、整洁,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

六、晚上按时归寝,晚归或未归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不得擅自留宿,如需留宿,需到管理员处登记并得到同意。

八、在宿舍区不得嬉戏打闹起哄等行为。

九、不得随意从窗口、楼道、楼顶向下扔东西活泼水。

十、离开寝室必须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

十一、寝室内如有公共财产损坏,必须马上到管理员处登记,以更及时维修。

十二、不准在寝室内酗酒、赌博、私藏国家违法违纪物品,如管制刀具等。

严格遵守学院其他规章制度。

篇2:装饰城信用激励警示管理实施细则

装饰城信用市场激励和警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则激励内容

第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信用市场和信用经营户进行激励的具体形式有授予证书、牌匾、免年检、免巡查、减免工商管理费、准形象宣传等。

第二条授予证书、牌匾是指对被评为信用市场或信用经营户的单位和业户由市人民政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三条免年检是指对被评为信用市场和信用经营户的单位和业户当年经营状况免除法定年检或验照,对两年以上蝉联评为信用市场或经营户的实行隔年免年检或验照。

第四条免巡查是指对被评为信用市场或经营户的单位业户免除日常巡查监管、但不包括举报或专项整治,对两年以上蝉联评为信用市场或经营户实行隔年免巡查。

第五条减免工商管理费是指对被评为信用市场或经营户的单位和业户当年(或第二年)的工商管理费给予适当减免。

第六条准形象宣传是指被评为信用市场或经营户的单位和业户在对外形象宣传中允许使用字号,但不得用于企业产品包装、装潢、广告等对外经营活动。

第七条称号的单位提请政府准予延续一届免除重新命名。

第八条是指被评为信用市场或经营户的单位和业户凭卡享受优质、优先服务,由主管局长直接督办

第二则警示内容

第九条市场经营户有下列行为被认定为不良行为:(不诚信)

(1)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

(2)生产、经销

篇3:粉尘防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粉尘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规范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维护生产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粉尘爆炸危险告知和安全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公告栏和培训。

3、粉尘防爆安全警示是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志。

4、依据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5、在作业场所的所有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危险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生产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1、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2、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①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的意思。

②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③黄色表示提醒、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④绿色表示允许、安全的意思。

(2)安全标志的分类

①禁止标志: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②警告标志: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③指令标志: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④提示标志: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3)安全标志的基本形式

①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②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③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

④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规则

1、安全警示标志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安全色》的要求。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人们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粉尘爆炸危险区、当心爆炸等环境信息标志应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附近的醒目处。

3、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人们看不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安全警示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

5、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6、安全警示标志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附着式和悬挂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安全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8、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9、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10、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安全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11、两个以上安全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12、无论厂区或车间内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全车间面积时,应设置多个标志牌。

13、安全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内容

1、在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设置禁止标志“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2、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警告标示“当心爆炸”、“注意防尘”、“必须接地”。

3、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指令标志“戴防尘口罩”。

4、在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设置提示标志“紧急出口”。

篇4:喷煤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为更好落实集团安环部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喷煤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我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的管理。

一、组织实施

喷煤车间根据本制度制定本车间职业卫生警示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本制度。警示标识的设置由车间安全科具体负责。

二、实施要求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适当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3、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Z158的要求。

喷煤车间

2012年1月1日

篇5: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设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第三条、职业健康办公室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培训中心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第四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个体防护。第五条、安全科对职业危害生产区域内劳动者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应予以支持配合,如发现不能正常使用防护措施将视为“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罚。第六条劳动者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和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第七条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第八条警示标识的基本形式:(一)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二)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三)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四)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五)警示线的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第九条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二)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三)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第十条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第十一条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第十二条所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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