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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生公寓管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Z学生公寓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对**公寓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早上8:00交班,上班的生活老师必须在8:00之前赶到,对迟到者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2、生活老师必须做好自己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垃圾及时清除,学习室桌面,地面以及电脑桌的抽屉下面必须干净有序,而寝室内的卫生必须督促学生自己做好。床铺整洁,窗杆上不能挂杂物,窗杆,窗台每周一和周五各打扫一次。地面不能有头发,杂质等小垃圾,凡清洁卫生不合格者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3、每层楼的黑板上必须注明当班生活老师的姓名,各楼层的清洁卫生必须在学生走后拉闸门锁好的情况下再做,并且要在黑板上注明当班生活老师的去向,清洁做完后生活老师必须将各寝室的灯光完,并且锁好门,在学生回来时再去开门以确保学生的财物的安全与完整,现金100元以上请交生活老师保管。

4、早上,中午,晚上,学生上课之后生活老师必须清场,若有未离寝的学生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或家长。

5、所有学生在上课中途一律不回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回寝室,必须持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签字的假条方可进入寝室,生活老师陪同并尽快让其离开。

6、学生回到寝室之后,当班生活老师必须进行巡视,及时制止打牌,打球,违规用电等不良行为,对屡教不改者,白天请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来处理;晚上请找值班干部进行处理。

7、当班的生活老师在上班期间不能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清洁卫生做好的情况下,必须坚守岗位,凡有脱岗的或上班时间睡觉的,将处以20元/次的罚款。

8、对所有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登记,必须先登记完再进寝室,男家长严禁进入女生寝室,凡违反此条规定者将对当班生活老师处以5元/次的罚款。

9、当班的生活老师必须招呼学生按时就寝,各楼层发生吵闹,生活老师必须进行有效制止,如果发生熄灯后仍在过道内看书,打闹,对当班的生活老师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将处以30元/次的罚款。

10、当班的生活老师必须以文字的形式向主管汇报当天的突发情况以及未归寝学生情况,对于当天未归寝的学生必须注明寝室号,班级,姓名;对无假条的学生必须逐一打电话进行核实以确定学生去向(对于无法确定去向的学生请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对有假条的学生必须将名单上报。

11、各楼层的水电问题请找小田处理。木工维修问题请找卢师处理。

12、每天晚上12:00点以前,当班生活老师必须清扫各楼梯责任区的清洁卫生,违者罚款5元/次。

13、每周一早上8:30开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所有生活老师和清洁工都必须参加。迟到者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14、所有生活老师都不能私自收受学生财物,学生交纳押金或别的费用请直接上报主管,由主管酌情处理,凡发现生活老师乱收学生钱财的,将处以20―50元的罚款。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5、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并服从临时调配。严禁生活老师中有吵架,口角发生,对影响极坏的将处以30元/次的罚款直至将其退回公司。对多次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的也将予以辞退。

对清洁工特作如下要求:

1、上,下班时间冬天:早上7:30――下午5:30

夏天:早上7:30――下午6:00

迟到或早退的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2、上班期间不能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10元/次。

3、每周一和周四清扫二楼平台各一次。周二彻底清扫厕所,洗澡间,洗手台,台面玻璃以及玻璃上方等处。(厕所不能有厕垢,洗澡间墙壁不能有黏滑现象,洗手台必须白净。)

4、周三将各楼层过道灭火器上的灰尘抹一次,至于灭火器外箱,开关,墙壁,栏杆等部位需要每天打整。周五必须将前后的玻璃门窗以及顶棚上的蜘蛛网打扫一次。墙面的污渍必须用干净毛巾去抹。楼梯的边角处将作为重点整顿部位,凡清洁卫生不合格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10元的罚款。

5、周六,周日各一人当班,当班者必须将垃圾彻底清倒,不能滞留在楼上。另外,周日当班者必须负责后楼梯的清洁卫生。不合格者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6、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及临时调配。

篇2: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增扣分条件评定细则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规定:

1.中、期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5分,屡犯者扣20分,并请家长。

10.在会议中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篇3:学生食厅卫生处罚管理细则5

学生食厅卫生处罚管理细则(5)

为加强我院学生餐厅安全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要求

1.各承包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发生安全性事故,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罚款。

2.各承包人要对电器、电路、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出现问题要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按原价予以赔偿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对燃气灶具等要严格管理,对排油烟罩内的油垢要定期清洗,防止泄漏,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的在赔偿损失的前提下另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人员管理要求

1.各承包人所聘员工必须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治安前科。必须接受院总务和后勤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2.各承包人员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具备有效的健康证和身份证;

2填写花名册报膳食管理中心,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2张;

3办理上岗证、出入证;

3.未按照上述要求擅自用人的,一经发现每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待补办齐手续方能上岗。

4.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坚决辞退,否则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三、采购、制作、销售、库房卫生要求

1.不采购、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有毒有害的食品,违者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2.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和鱼类。鱼类清理后应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应放血,去净羽毛、内脏、头爪,以上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枯叶、无茎,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5.食品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热后供应,否则处以10~50元罚款。

6.各经营者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不准带入不该带进的物品,否则处以10~100元罚款。

7.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无证出售的食品。各经营者出售的食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否则每项处10~50元罚款;出售的食品要有价牌,明码标价,否则罚款20元。

四、卫生工作要求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工具拿取,否则罚款20元。

2.加工生食和熟食的案子和砧板,绝对不能混用,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3.成品要放入保洁的防蝇罩内,同时要做好半成品的防蝇防尘工作,不符合要求处以10~50元罚款。

4.加工熟卤菜,要先检查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否则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5.每餐营业结束,要将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并处理好剩饭剩菜,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6.灶具设备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7.冰箱要有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冷藏食品要生熟分开,盛熟食器皿不准叠放,违者处以50元罚款。

8.盛放物品的柜子和菜架要摆放整齐,蔬菜等物品(包括菜盆)不能直接落地。菜架和柜中的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9.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干净清洁,穿戴整齐。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在窗口售饭必须戴口罩,违者一次罚款20元。

10.炊事员要勤理发、洗澡、修面、剪指甲,头发不准过耳,衬衣要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第二次不合格从重处罚。

11.食堂工作人员严禁穿工作服到卫生间,违者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发现从重处罚。

12.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倒入桶内并加盖,并于开饭前清运,垃圾桶要每周洗刷一次,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13.各经营者要对自己范围内的地面、墙壁、水池、门窗、玻璃、灯具等及外环境的卫生绝对负责保洁,检查不合格,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加倍处罚。

14.食堂内超市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违规罚款50~500元,超市应向管理部门出示进货票据,如不提供者,学校将给予停业处理。

15.食堂操作间严禁喝酒、吸烟,违者一次每人罚款100元,所有门窗应关闭或者装纱窗、门帘,无故开启每处罚款100元。

本细则使用范围为食堂所有承包人,处罚时由管理人员开具学校统一收据,处罚应当场兑现,否则,由管理人员从相关承包人的月营业款中加倍扣除。不足部分在保证(抵押)金中扣除。

篇4:某学生食堂管理处罚细则

学生食堂管理处罚细则(5)

1、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不得采购、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有毒有害的食品,违者处以200元~1000元罚款。

3、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枯叶、无茎,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4、菜价公布牌要定期更新,与市场物价保持同步,违者处100元~200元罚款。

5、食品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食品要回热后供应,违者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6、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无证出售的食品。各经营者出售的食品要符合质量标准违者每项处20元~100元罚款;出售的食品要有价牌,明码标价,违者罚款20元~50元。

7、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工具拿取,违者罚款50元。

8、加工生食和熟食的案子和砧板,绝对不能混用,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9、成品要放入保洁的防蝇罩内,同时要做好半成品的防蝇防尘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处10~50元罚款。

10、每餐营业结束,要将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并处理好剩饭剩菜,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11、冰箱要有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冷藏食品要生熟分开,盛熟食器皿不准叠放,违者处100元罚款。

12、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干净清洁,穿戴整齐。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胸卡,在窗口售饭必须戴口罩,违者一项一次罚款50元。

13、所有进入食堂后场人员必须佩戴膳食管理中心配发的胸卡,违者对业主处以每人每次50元罚款,且不得进入后场。

14、食堂工作人员严禁穿工作服到卫生间,违者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发现从重处罚。

15、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倒入桶内并加盖,并于开饭前清运,垃圾桶要每周洗刷一次,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16、食堂操作间严禁喝酒、吸烟,违者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17、开会迟到一次罚款100元,未经批准缺席者罚款300元。

18、不服从管理者处200元~1000元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建议取消经营资格。

19、所有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学校师生发生任何争执,如有违反处100元~300元罚款。

20、各业主之间保持和睦相处,公平竞争,不得发生吵闹、打架,如有违反各处600元~1000元罚款。

21、严禁食堂业主私自涨价,一经发现,在责令恢复原价的基础上,处100~500元罚款。

22、业主新添、更换经营项目,必须事先向膳食管理中心请示汇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膳食管理中心配发的胸卡,经膳食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经营。违者在停止其营业的同时,处500元~1000元罚款。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食堂所有从业员,处罚时由管理人员开具处罚通知书,费用从有关责任人的月营业款中扣除。

篇5:学校班级学生量化管理细则4

学校班级学生量化管理细则4

一、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力度,促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促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道德素养的养成,创伤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实施办法:

1、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实行值日干部负责制。值日干部为每天量化成绩的统计者,周末将成绩汇总,一份交给班主任,一份张贴在教室的壁报上或宣传栏内。

2、每位同学的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或减分,期末算出每位同学的平均分,作为思想品德评定、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表现极差的学生,将材料汇总上报学校,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3、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值日干部不得舞弊,更不得对同学报复,如有此类现象发生,则该同学的思想品德评定为不及格。

三、管理细则:

1、早、午自习。

(1)未按时到校的,每次扣1分。

(2)随便走动,大声说话,不认真学习,影响他人学习的,经值日班委提醒仍然不改的扣5分。

2、课间活动。

(1)下课后未出教室,或在教室内打闹,大声喧哗者扣2分。

(2)校园内追逐打闹,或玩不健康、不安全游戏的扣3分。

(3)上课站队拖拉,进教室推推搡搡的扣2分。

3、学习方面。

(1)作业。

①、迟交作业,一次扣1分。

②、缺交作业,一次扣2分。

③、经调查或任课老师反映有抄袭他人作业者,抄作业和提供作业者扣3分。

④作业质量差,被任课教师罚重新做的扣2分。

(2)课堂表现。

①、上课进教室后仍然说笑的扣5分。

②、不专心听讲,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扣5分。

③、不安心学习,随便说话的(包括讨论问题)扣5分。

④、不认真做作业,做小动作的扣5分。

4、卫生。

(1)学习用品摆放不整齐,下课后不及时擦黑板的扣1分。

(2)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后没擦黑板的扣1分。

(3)乱丢果皮纸屑,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扣2分。

(4)抽屉中脏、乱扣2分,经提醒仍未整理的扣5分。

(5)不认真做值日的扣2分,并罚值日1次。

(6)值日后桌凳整理不整齐,笤帚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扣1分。

5、文明礼仪。

(1)不尊重老师,顶撞老师的扣2分。

(2)语言不文明,骂人的至少扣1分。

(3)校内外打架的,至少扣5分。

6、其他。

(1)每天放学应按时离开学校,无故不站放学队的扣1分。

(2)到其他学校破坏公共财产或影响教学秩序的,至少扣5分。

(3)不认真做眼保健操、广播操的扣1分。

(4)参加升旗仪式,*等大型活动不守纪律的扣1分。

(5)每次交钱,带工具等未按要求带来的扣1分。并罚扫卫生区1周。

(6)星期一、四,卫生清整迟到的,拖拉的,每人每次扣1分,并罚卫生清整1周。

7、加分:

(1)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并积极准备的,每人加2分,获得名次或学校奖励的另有加2―5分。

(2)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居上游的给予3―5的加分,名次有进步的给予2―5分的加分。

(3)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争做优秀学生,获得班级、学校表扬或奖励的,给以5―10分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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