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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二)

为加强和规范学术报告厅管理,保证学校各类会议、学术报告使用需要,并确保报告厅设施设备完好、洁净卫生,特提出如下使用管理规定。

一、纳入本管理规定的学术报告厅包括:第一报告厅(公共教学楼报告厅)、第二报告厅(图书馆报告厅)。

二、上述报告厅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统筹协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两个学术报告厅音响、视频设备的维护和会议期间的操作使用;后勤处负责报告厅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随时使用。

三、学校各系部、各职能部门如需使用学术报告厅,需填写《Z学学术报告厅使用审批表》,详细填写使用时间、学术报告内容、报告人、参会人员等。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或主管院领导同意举办学术报告的意见)后,交院长办公室登记协调使用。

四、使用报告厅时,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摆放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等,确保安全。

五、学术报告厅如需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申请表列明,经申请通过后方可悬挂,并在学术报告结束后及时清除。

六、要爱护室内设施设备,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后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报告厅管理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使用单位承担。

七、此《办法》下发后实施,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Z学院学术报告厅审批表

篇2:学院学术报告管理规定(3)

学院学术报告管理规定(三)

为推动我院学术报告活动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加强学科内涵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举办原则

第一条举办学术报告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推动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为主旨。报告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条学术报告是学术交流活动的重要形式,各系(部)应将学术报告活动纳入学期工作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术报告主讲人资格:

(一)我院在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我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某一领域具有学术专长的人员;

(三)在国内外相应学科专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深的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

(四)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府部门的官员和学术机构的专业人员;

(五)行业、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的人员;

第四条凡我院具有博士学位的系(部)专任教师,每年应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

二、管理方式

第五条我院的学术报告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第六条举办学术报告的时间和场所由各系(部)统筹安排。每学期初,各系(部)要在充分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期初科研处制定的学术活动安排意见,制定本学期学术报告计划,交科研处审批备案后,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

第七条举办计划外的学术报告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申请(写清楚举办报告的理由、报告的基本内容、主讲人背景和职称材料、讲授时间及参加对象等),到科研处办理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开展。

第八条举办学术报告前,主办部门应以海报等形式予以公告,提高信息及资源的共享程度。学术报告结束,主办部门应保存学术报告的图文资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学术价值的报告可制作成声像资料),并填写《Z学院学术活动记录表》,于报告结束3日内交科研处存档备查。

三、其它

第九条学术报告举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同学术观点、学术流派的争鸣要积极鼓励,严格区分政治问题和学术问题的界限。严禁个别人借学术交流之名公开散布政治性错误观点。

第十条开展学术报告不得面向学生或社会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严禁以学术报告的名义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类讲座。根据专业发展和学生就业需要,确需组织的培训类讲座由学院统一研究确定后安排,严禁师生未经批准开设报告或讲座。

第十二条为促进院内学术报告活动的积极开展,学术报告计入系部和个人年终的科研工作量化考核。

第十三条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组织的学术报告均按本规定管理。

四、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3: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

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五)

各部、室:

根据《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请各部室认真执行。

一、公司统一发放劳保用品

职工工作服(含秋季和夏季)使用期限为24个月,工作鞋(仅限于制造工程部、市场管理部的非管理岗位及办公室保洁工、餐厅人员)使用期限为12个月。冬季防寒服作为职工福利,视企业效益而定,原则上使用期限为48个月。

二、特殊工种劳保用品

1、维修电工:每月一付线手套,12个月一双绝缘鞋。

2、配电室电工:每两月一付线手套,12个月一双绝缘鞋。

3、锅炉司炉工:每月一付线手套。

4、锅炉水质化验:每月一付线手套。

5、电焊工(暂无待设):24个月一双劳保皮鞋,每月一付线手套,电焊手套及头带式面罩以旧换新。

三、其他工种劳保用品

1、设备操作工、其它辅助工:每月一付线手套,每月一个卫生口罩。(装箱工及成品出料工每月两个卫生口罩)

2、管道工:24个月一双防水胶靴,每月一付线手套。

3、保洁工:每月一付线手套。

4、厕所、浴室工:48个月一双耐酸胶靴、2个月一付耐酸手套、2个月一付耐酸口罩。

5、香料调配工(待设):48个月一双耐酸胶靴、6个月一付耐酸手套、每月一付线手套。

6、汽车司机:每月一付线手套,叉车司机参照相同标准。

四、其它劳保用品

雨衣:只发给一润、二润、RC80操作人员、管道工及消防监控室,根据各岗位实际使用情况以旧换新。

五、注意事项

1、兼职人员按以上规定有配备相同用品的不再重复发放。

2、各使用部门根据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一次劳保用品需求,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并具体采办。

3、因特殊情况需添置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打报告,经办公室审核并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采办及领用。

4、领用及发放办法:各使用部门按季度从办公室领用后,要建册逐月或逐季度发放,发放册每年统一交办公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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