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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员工奖励与处罚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企业(公司)员工奖励与处罚细则

一、奖励

企业根据员工表现,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评绩,以作进级及工资调整之依据,使有职位空缺时给予提升机会,而此机会将尽可能给予本企业员工。

1.勤奖励。员工每个月迟到积累不超过十分钟、不早退、不临时请假(事假及两天以内之其他假期需提早申请)可获奖励。

2.绩奖励。员工若有以下佳绩者,得由部门主管报请总经理奖励并作升职之参考。

服务周到,态度良好,博得客户普遍赞扬者。

品行良好,不计较个人得失,无不良嗜好者。

技术精湛,经验丰富,见解正确,为企业做出贡献者。

提出意见、建议获企业采纳,取得效果者。

协助业务发展,使之能增加收益/

检举舞弊或其他对企业不利事情,因此减少或免除损失者。

勇于开拓,工作勤奋,责任心强为员工之表率而获主管推荐者。

遇紧急突发事件如防风、防火、安全事故等应变能力强,临危不乱,处理得当者。

保护、爱护企业资产、设备和财务,使之免受损失者。

应对处置得当,令企业声誉增加者。

二、处罚

本企业的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雇、开除。

1.员工若违反下列规则者,将受纪律处罚。

消极怠工、擅离职守、外出或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会私客。

私自动用企业机器设备作私活,打私人长途电话。

工作时间饮酒、奕棋、睡觉。

随地吐痰、丢弃烟头、杂物。

粗言秽语、喧哗、滋事。

造谣生事、企图陷害或匿名诬告。

借企业款项,过期不还。

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出差再外绕道营私或利用企业客户营私。

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在工作时间参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职工因违反纪律而获纪律处罚书后,将记录于本档案中。

2.员工如犯下列过错应立即开除。

工作态度恶劣,拒绝上级合法及合理之指令。

玩忽职守、渎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不忠诚于企业事业,贪污受贿及收受未经企业同意之回扣或故意低报营业额、骗帐,除开除、赔偿经济损失外,企业按反贿赂条例规定,将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未经批准私自将企业图纸、文件、资料、产品偷拿出企业。

故意损坏企业设备及财产,或故意泄露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

聚众滋事,破坏内部工作秩序。

吸毒、盗窃、于企业内聚赌、有伤风化、调戏或利用职权侮辱同事、打击报复同事。

对上级、客户态度粗鲁、不礼貌与同事大声争吵、斗殴。

私藏违禁物品、军火、武器于企业范围内。

未经授权,散步发表不利于企业声誉、内部运做及经营管理之言论、材料。

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或当年累计旷工七日者作自动离职论处。

员工因违反所在地法规而被拒捕或检控。

工不按企业规定办事及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失职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本企业保留追究声誉损失的权利。

三、员工违反企业纪律制度,其主管纵容、包庇、知情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的视同处理。

篇2: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增扣分条件评定细则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规定:

1.中、期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5分,屡犯者扣20分,并请家长。

10.在会议中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篇3: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3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学校推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筒称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体现。为了促进我校教代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教委和中国教育工会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天门中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医疗改革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条例、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学校或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奖励、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对合理的意见应予以接受,对不合理的意见应解释说明;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应组织有关部门执行;对教代会的提案,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对条件不成熟的,可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落实。对不合理的,应向提案工作委员会说明。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和教代会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教职工响应教代会的倡议和号召,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落实教代会的提案,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机关、年级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七十。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任期一届,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学校教职工监督。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学校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教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后,代表资格自行中止,原选举单位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选举教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参如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条件

(一)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政治热情。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

(二)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教学教研和其他各项任务。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对学校工作有讨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权利;

(五)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六)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的,有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中层党、政、工、教、办等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教工代表等;特邀代表一般是有影响的专家、名师、学校原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各方面的知名人士。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召开教代会时,推选主席团主持大会,并作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

(一)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可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二)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

(三)主席团成员由各代表团长联席会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交大会预备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推选每次大会的执行主席主持会议;

(四)大会主席团讨论问题时,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须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群众和代表的意愿。

第十六条教代会每两年一届.定期开会。每次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召集代毒团长会议说明原因,代表团长征求代表取得多数同意方可推迟。遇有重大问题,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如有重要问题,由主席团或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并向下一次全体会议报告。

第十七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党委批准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八条

教代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落实、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教代会一般以学校各部门、年级组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并选举产生正副团长。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1、大会前,组织代表调查研究群众意见,综合整理提案,及时向提案工作委员会汇报;2、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开好会议;3、大会后,积极传达大会精神,动员本单位教职工认真贯彻大会决议。

第二十条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一)教代会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委员会、教学竞赛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劳动权益委员会等;。

(二)各委员会成员均由代表担任,由各代表团协商提出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产生。

(三)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l、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报告,提出建议。

2、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提案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提出询问。

篇4:中学校园广播站管理细则5

中学校园广播站管理细则(5)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为同学们创造全面健康的发展环境,保证我校校园广播台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台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广播台内部的管理制度。广播台成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当日值班人员上下午均做好考勤记载,严禁迟到。

2、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播出节目的,需提前同别的播音员换班,并作好节目安排。

3、广播台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请假。

4、广播台一切设备未经校团委同意,一律不得外借,违者追究责任。

二、广播台台长职责

1、广播台设台长一名,全面负责广播台的日常管理及外联工作。

2、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对广播台的发展大计起总策划作用。

3、定期组织校广播台成员开会并记录,及时总结广播台的经验教训。

4、负责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广播台工作情况。

三、记者守则

1、记者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给广播室提供资料线索和声音材料,

可在学校进行采访报道。

2、按时、按量、按质提供稿件和声音材料,播放声音材料时应对声音材料进行审核、调整。

四、编辑守则

1、编辑应具有一定的新闻敏锐性,在编辑稿件时,要防止出现知识性的错误,重要的广播稿件须经台长审查后才能使用。

2、编辑采用稿件必须把握以下标准:选材是否精当;准备是否充分;节目是否口语化。

五、奖罚评定

1、每学年对广播台成员进行一次评定,合格者颁发聘书,优秀者颁发优秀证书。

2、对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认真的同学,依制度解除其职务。

六、播音时间

夏季播音时间:上午12:30―12:30,下午5:35―6:10

冬季播音时间:上午12:10―12:35,下午3:35―6:10

zz中学广播台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篇5:中学学校班级黑板报评比细则方案

中学(学校)班级黑板报评比细则方案

(一)活动目的:为了更好的结合我校的各项活动,起到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班级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活动时间:每个月的月初一定要出好,中旬进行评比

(三)活动地点:各班级后黑板

(四)活动对象:各班级

(五)评比人员:团委、政教处、学生会成员

(六)活动流程:

1.学校团委要确定好每个月出板报的主题

2.通知各班级出黑板报的时间,该期黑板报主题。

3.确定评比时间、各评比人员进行现场评比。

4.团委要给每个黑板报进行拍照,留档;

5.各评比人员结合各要素评价作品,板报主题、书写绘画、版画设计、内容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评分。

6.统计评比结果,公布成绩。

(七)评比方法:

1.采用100分制,评比人员按《zz中学黑板报评比标准》进行逐项评分。

2.评分人员打分结果汇总取平均分,最后分数作为各班级的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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