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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酒店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由酒店总经理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出席。总经理缺席时,由授权委托人主持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

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规以及上级的重要指示,规定在本店的贯彻执行。

研究讨论酒店发展规划、改革方案。

讨论酒店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讨论酒店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

讨论酒店人事安排与组织机构的调整。

讨论酒店员工的工资、福利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讨论员工重大奖惩事项。

讨论研究其他酒店的有关问题。

(二)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酒店专题工作会议视经营管理需要确定。

酒店专题会议事先由办公室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列出会议内容和要求,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准备,待时机成熟后召开。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视会议内容确定出席人员。

酒店专题会议一般可分为:经济活动分析会;价格政策会议;餐饮工作会议;销售工作会议;酒店质量管理会议;培训工作会议;酒店更新改造会议;重大接待任务协调会等等。

(三)酒店晨会制度

酒店晨会每天上午8:30召开,由酒店总经理主持召集,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半小时内。

会议出席人员:酒店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如主要负责人因事不能出席,应指定副职或代理人参加。

会议内容主要是各部门汇报一天(24小时)内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酒店协调的工作以及上次晨会布置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会议主持人对晨会上各部门提出的问题或需要协调解决的工作应作出明确决断,并明确分工落实。

会议结束,出席会议的各部门人员应迅速传达布置和落实工作指令和要求。

(四)文件传阅制度

酒店领导日常应阅读上级党、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许多文件、信息资料以及重要的期刊杂志,了解党和政府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各类重要信息和最新的方针、政策精神,正确指导酒店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各类文件资料由办公室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发、登记后,交酒店领导按序迅速传阅,对酒店领导批示的文件,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五)阅签值班记录和有关重要经营报表制度

酒店领导每天要阅签“大堂副理值班记录簿”、“保卫值班记录簿”、“夜间经理值班本”、“酒店营业收入日报表”以及各类有关的重要财务报表,还可通过电脑终端查阅各项经营资料,全面了解酒店近期的经营管理情况,以便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做出决策。

(六)节假日值班制度

节假日值班制度是加强酒店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遇有重大节日,酒店领导应亲自参加值班。

1、值班员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值班时要根据授权范围主动积极地处理各种问题。遇重大、紧急情况或授权范围以外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有关领导,按领导意图处理,以免延误。

3、值班时遇有宾客投诉,要协助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需要时报

请领导处理。

4、做好领导用车调度等行政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酒店调研和信息工作制度

酒店调研和信息工作的目的是为领导决策和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酒店调研和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秘书负责,其他人员协助。

调研工作的重点是:

(1)酒店经营管理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

(2)酒店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3)酒店各项决策付诸实施后的效果和需要完善之处。

(4)领导交办的其他调研工作。

信息工作的重点是:

员工信息: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以及对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

(2)客人信息:住店客人的投诉、意见和表扬。

(3)客源信息:国际、国内客源市场的动态、预测性的信息。

(4)同行信息:包括同行酒店的经营管理新动向、特色、服务水平、价格政策、营销策略等基本信息。

(5)社会信息:酒店在公众中的形象和知名度。

调研和信息工作要求客观、全面、深入,坚持实事求是,防止片面性和表面化。

调研工作程序是准备、调查、研究、写出调研报告。信息工作的程序为搜集、分类、分级、筛选、比较分析、汇总和交流。

调研报告写作要求:观点和材料统一,结构和条理严谨清楚,语言平实准确、鲜明生动。信息材料的写作要求:注意实效,注重功效,简明扼要。

(八)酒店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制度

酒店印章、总经理个人印章、酒店介绍信均有专人管理和保管,存放安全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把印章和介绍信交他人管理和使用。

使用印章和介绍信要经酒店领导批准,文件用印以文件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由办公室秘书批准。

用印、使用介绍信应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和用信人、事由、时间、批准人、经手人和印数等。

盖印位置要端正、清楚,不可斜、侧、偏、模糊不清。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用印和使用介绍信。非法用印,非法使用介绍信,应根据情节和后果严肃处理,直至依法惩处。

(九)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设备管理

(1)办公室使用的各种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由办公室秘书具体负责管理,建立办公室财产二级明细帐,以便随时与财务部相互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各种财产设备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并切实做好日常的维护和清洁保养工作,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各种财产设备的调拨、出借必须经财务部或总经理审核,按批准文件填写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调拨单”;在酒店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并办理财产变动登帐手续。

设备因使用年久和因损坏不能使用,或因技术进步而淘汰,需要报废时,必须经财务部和工程部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新设备的添置必须经酒店批准,会同财务部共同验收,并填写财务部统一印制的“财产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后,登记入帐。

办公室秘书每季度应对办公室使用的各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核对,每年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帐物相符;发生盈亏必须

查明原因,并填写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报财务部处理。

物料用品管理

(1)办公室物料用品由办公室秘书统一管理,具体负责编制年度物料用品消耗计划;按照物料用品分类,建立专用物料用品台帐,掌握使用及消耗情况,办理物料用品领用、发放、内部转移、报废和缺损申报工作。

各类物料用品的领用,应填写财务部统一印制的“物料用品领用单”,经办公室秘书审核签字后,向财务部领取,并及时登记入帐。工具类物品,除因业务发展需要增领外,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并须填写“物料用品领用单”和“酒店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报废的物品由财务部统一处理。

各种物料用品的消耗、领用、报废、报损每月底由秘书统计、清点一次,确保统计数字准确,数、物和台帐相符。

(十)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

办公室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和规定。

办公室人员考勤由办公室秘书负责。每天考勤记录在酒店统一印制的个人考勤卡上。记录要做到准确无误。

办公室人员考勤每月汇总一次,填写在酒店统一印制的“员工出勤情况月报表”,送人力资源部,作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工资的依据。

办公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内严守岗位。外出公差应征得同意。

办公室人员因病请假必须持有酒店医务室或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经领导同意。

办公室人员因私请假(含婚、丧和探亲假等)和休工假,均需事先提出申请,并经领导同意。办公室秘书请假需经酒店总经理同意。

(十一)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室人员应自觉遵守酒店员工治安管理制度和规定。

严格执行酒店保密规定。特别是涉及酒店机密事宜要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办公室人员一般不要在办公室内接待客人。接待客人应在指定接待场所。

办公室人员应保管好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室钥匙。如有遗失,应报告保卫部作出处理。

办公室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下班前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办公室安全。

(十二)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酒店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办公室年度预算的编制,应按照酒店经营方针和预算大纲,由秘书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拟订编制,报酒店审定后执行。办公室预算编制应服从酒店的总体平衡。

办公室预算计划内容包括: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的添置和维修费用、物料耗用费用、劳动力成本,以及公关、交际等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等。

预算中审定的各项费用管理目标,要分解至月度、季度。要坚持以部门为成本中心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内的日常开支。

为了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办公室对每月的成本费用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加强管理的改进措施和方法,探索降低费用的途径,并按酒店规定按月、季、年度及时写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报店领导审阅。

(十三)人事管理制度

人员调配管理

(1)办公室员工调配和招聘,报请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2)因实际人员少于定编,需要增补时,应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的

“人员增补申请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办理。

(3)专业人员调动和要害部位人员变动,均应与人力资源部商议,报酒店领导批准。

员工档案管理

(1)员工档案分人事档案和工作档案。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负责资料搜集、鉴别、保管、利用和传递。办公室员工必须按《员工手册》的规定,准确填写员工登记表和如实反映情况,员工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变更,家庭人口和婚姻状况变化等情况,均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转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工作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工作档案记录员工在为酒店服务和工作中各个阶段的个人经历、工作表现、业务技术培训和奖惩等情况,办公室秘书应做好材料搜集和登记工作,保证员工工作档案的完整和准确。员工跨部门之间的调动,其工作档案即随之转移。

员工因故离店,其工作档案不作转移,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篇2:装修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可有5分钟弹性时间(由主持人掌握)。迟到、早退5(不含)--15分钟(含)的,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15(不含)--30分钟(含)的,一次罚款4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一次罚款50元。

第三条、会间呼机或手机每响一次罚款20元,接、打一次手提电话罚款50元,离开会场接、打电话,每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会间离席者(无论何故),罚款100元。

第五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罚款200元。因故(无论是因公事、私事)请假不参加会议者,每次罚款50元(公司指定外出者或因工作约定时间必须避开例会时间且经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第六条、总经理例会

1、除遇特殊情况,每周三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召开总经理例会。

2、总经理例会纪要、会议决议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记录,会后将记录单复印交总经理、每个承办人和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各一份。

3、发言人应按规定的汇报内容汇报工作,发言应言简意赅,音量适中,吐字清晰。

4、因故不能参加总经理例会的部门负责人,须安排经总经理事先认可的临时负责人出席会议,未安排临时负责人的,给予一般过失单一张。

5、未按承办时间汇报例会决议完成情况的,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一张。

第七条、总经理例会的次日,各部门召开部门例会,如需更改会议时间,须报总经理批准。未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一般或严重过失单。

第八条、总经理当面指令或电话指令,须在24小时内汇报承办情况。否则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一张。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八小时复命制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上级向下属指派工作,要求作出限时,对于无法提出限时的工作,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员工接受领导口头或书面指派的非限时工作任务,须于接受任务之时起,八个工作小时内汇报工作结果或承办情况。

3.部门之间非限时的协作事宜,应在八个工作小时内互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员工向部门经理/主管反映问题、提供建议等,部门经理/主管须在八个工作小时内通告工作结果或承办情况。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外出办事,或请假休息等原因不在岗位,均应向公司说明事由、去向,并与公司保持联系。

6.违反本规定,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处罚。

7.员工投诉按投诉制度处理,不属此制度规定范围。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件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阅,总经理签发。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并交一份电子文档给总经理办公室审阅、修改,起草人或部门(临时)负责人校对,总经理签发,未交总经理办公室审阅和私自制发的,视情节给予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一张。

第四条、文件原稿,须注明文件起草部门、起草人,由总经理秘书分类归档,保存备案。

第五条、文件签发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印、复印、盖章。

第六条、公司正式书面文件(红头文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出现错别字的,每个错别字给予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部门文件的校对人各二十元罚款。

第七条、属于机密的文件,起稿人应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机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八条、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发送日期、接件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发送。

第九条、外来的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15分钟内报送,15分钟内无法报送的,应与接件人联系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条、传阅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回,对领导指示的文件,总经理办公室应按领导指示和文件要求组织传达和落实。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的,按公司保密制度规定承担责任;违反本制度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受罚一般过失单。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二)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五)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七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九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

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500元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包括工资和效益工资)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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