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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印章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维护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各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部门行政章和银行预留印章。

银行预留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印章由部门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刻制。

第四条印章遗失,应及时向上一级部门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通报,以不影响企业利益为前提。

第二章印章保管

第六条企业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部门行政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第六条银行预留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和法人私章:企业公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法人私章由财务经理或授权主办会计保管。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存放,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确需委托他人代管的,应当在印章使用单上登记。

第八条印章使用应当登记,用印登记表由用印人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用印审批单,由用印人填写,由审批人签字审批。

第九条印章应当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的柜里,应当随手存放并上锁。

第三章印章用途

第十条企业公章适用企业对内对外发布公文或重点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企业与客户或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部门行政印章一般适用以下内容:

1、报告:向上级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报告。

2、通知:向下级或相关部门通知或知会有关制度、协作工作等事宜。

3、证明:向有关部门或个人证明有关事情与本部门有直接关系。

4、往来:财务部门与客户或供应商确认往来账。

第十三条银行预留印章适用于与银行办理取、存款往来关系,一般仅有出纳员使用。

第四章印章使用

第十四条印章使用必须详细登记用印日期、用印事由、印章类别、用印份数、审批人、经办人;确因业务需要需将印章带离室外使用的,还必须载明归还日期。

第十五条企业公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部门行政印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上报本部门经理审批;如果是跨部门使用印章的,还需要使用部门的经理确认。

第十八条银行预留印章使用流程:

1、原则上由出纳提出申请;办理非货币资金形式的款项(如信用证开证申请、信用证承兑等)可由当事人(非出纳)提出申请。

2、由财务经理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印章确需带离室外使用的审批流程:按照以上流程和要求办理,但印章保管应当跟踪印章管理,直至印章收回。

同时,企业公章和合同章带离室外使用,应当有两个经办人共同携带办理。

第二十条各部门经理自己使用印章的同样要在印章登记表上登记印章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印章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应当认真督促和审阅,应当预防经办人弄虚作假,以确保印章使用申请内容与实际相关资料相吻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年*月*日起施行。

篇2:检疫局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检验检疫局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印章的管理,规范印章的使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中国共产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办事处印章;非在编机构印章;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局、各分支局制发的各类业务印章及工作需要刻制的其它印章。

二、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

(一)*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局")各类印章一律为圆形。

(二)中国共产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印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包括钢印)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发。

(三)*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办事处、分支局公章,直径4.2厘米,中间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由*局制发。

(四)*局机关党委印章,直径4.2厘米,中间刊党徽,党徽外刊机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由*局制发。

(五)分支局有关处(科)室印章直径4厘米,自左而右环行或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由分支局根据工作需要制发。

(六)非在编机构印章、各类业务印章及各种工作需要印章,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局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三、印章的管理与使用范围

(一)*局党组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用于以党组名义发布的文件、函及有关信函、报表等。

(二)*局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用于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函及按规定必须用该印章的信函、报表、证书等。

(三)*局钢印由办公室室负责管理,用于以*局名义颁发给个人使用的荣誉、资格、工作或行政执法等证件证书的相片骑缝用章。

(四)*局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用于以*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函及有关信函、报表、证书等。

(五)局内各处(室)、各办事处、直属单位印章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用于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处(室)函、有关信函、报表以及相关业务工作等。

(六)*局局长印章由*局办公室管理,用于对外签订重要合同、协议及信函、报表等。

(七)*局非在编机构印章由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刻制的各类专用印章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只能在特定业务范围内使用。

(八)各分支局、直属单位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及经济协议需用印时,应经财务处审核并报*局备案。

(九)*局行政公章的管理工作及业务印章的刻制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业务印章管理工作由法综处牵头负责,财务印章管理由财务处牵头负责,签证印章的刻制、使用及管理由检务处牵头负责。各单位应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各处(室)、直属单位、办事处应于每个季度末将行政公章使用管理情况(见附表1)报办公室备案。

(十)*局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用章项目及使用的印章种类见《*局检验检疫业务工作印章使用一览表》(见附件4)。各单位如果增加新的业务用章项目,需报请分管局长批准,并经*局法综处备案后方可使用。

四、用印的审批

(一)使用*局党组印章,须经党组书记批准;

(二)使用*局印章、钢印,须经办公室主任(经局领导授权)、主管领导或局长审批。

(三)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须由办公室主任(经局领导授权)或主管局长批准。

(四)使用各办事处、中检*公司、辽检集团公司的印章,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五)局内各处(室)、直属单位(中检*公司、辽检公司除外)及非在编机构的行政印章对检验检疫系统内使用,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对检验检疫系统外使用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

(六)使用*局领导个人印章,须由*局领导本人或授权的部门负责人批准。

五、用印规则

(一)使用印章或刻制印章须填写"*检验检疫局用印审批单"或"*检验检疫局刻印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二)各印章管理部门要严格按审批权限用印,对于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使用范围和审批权限的,监印员拒绝用印。

(三)公文用印,以*局领导签发的发文稿为凭,除代章外,印章应与发文机关名称一致。对外合同、协议书以*局领导签字为凭;介绍信、报表、证书等其他事项的用印,以*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发的"用印审批单"为凭;外文函件用印,须附经局领导签发的译文。

(四)外出会印,应派专车接送监印员,中途不得停靠出入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印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印章安全。会印人员同时必须带上*局领导会签后存查的复印件核对会印件,发现不符,应主动向有关单位核查清楚,否则不予会印。印章(印模)必须当日归还。

(五)制作各类证书等须用印时,应持批准颁发证书的文件及*局领导的批件,办理用印手续。

(六)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等白页上用印,带有印章的废弃页由监印员监督销毁。

(七)经办人不允许监印员审核用印内容的,监印员应拒绝用印,并报*局办公室领导处理。

(八)监印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领导签批的用印单用印;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用印件的秘密内容。用印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名称要与所批用印一致,不错盖、不漏盖、不多盖。

六、印章的刻制和销毁

(一)*局办公室负责印章的审核、刻制工作。新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必须有上级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公安机关指定部门刻制;因工作需要刻制业务印章或财务印章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法综处或财务处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二)新印章由各单位负责人领取,各单位在领取新印章时,要对印章进行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各单位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或工作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将原印章缴回*局办公室,不得继续使用或自行处理。业务印章或财务印章送办公室销毁前须先报法综处或财务处备案。

七、附则

(一)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局绩效管理考核。

(二)违反本规定或私自用印造成严重后果的,用印单位领导及印章

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并给予处罚。

(三)财务印章、签证印章的使用管理规定由财务处、检务处另行制定。

(四)各分支局应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局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五)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印章使用登记备案表

2、*检验检疫局印章使用审批单

3、*检验检疫局刻制印章审批单

4、*局检验检疫业务工作印章使用一览表

篇3:某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代表企业形象的标志,是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印章的使用管理,确保用章安全,根据z党政办字[2011]14号关于印发《北京z大学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此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管理处印章、北京z大学绿化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北京z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印章。

(二)后勤集团印章:指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工会委员会印章、*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

(三)机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印章。

(四)业务印章:指财务专用章、北京z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总经理名章。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使用范围

1.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上报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的各类公文、材料等;

).,文示天大学提高管理水平,2.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的名义签订的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4.向校外业务单位发出的函件;

5.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开具的用于对外联系工作、考察调研、处理公务的相关文件、认证材料以及各类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聘书等;

6.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它需要使用行政章的文件及材料。

(二)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使用范围

1.以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

3.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的各类文件、资料等;

4.签署党委、工会、团工委意见的报表、推荐表;

5.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6.其它事由需用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单位印章使用范围

1.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上报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签订本单位员工合同书、本单位员工证明等。

4.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的行政用章。

(四)专用印章使用范围

指业务经营范围中所涉及的业务来往合同、票据及按有关规定应使用的范围等。

三、印章的管理

1.集团刻制所有公章须经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再上报学校,由校党政办审核后统一刻制。刻制后的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印模存档,各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由专人妥善保管。

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2.集团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正确使用印章,严禁超范围使用。

3.凡以集团名义签发的各种文件、报表、协议、合同等需使用印章时,按照使用管理办法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联系领导(集团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审批,方可办理。

4.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党委书记或联系领导不在),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5.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6.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印章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7.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名章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北京z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

8.集团及各单位需选用政治思想好、法纪观念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印章管理。所有印章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其责任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和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9.印章作废或停止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集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交予学校销毁。同时以原印章出据的证明信、介绍信等停止使用。

四、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印章的雕刻

第二条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第三条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四条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五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六条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应在表上予以记录。

第七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九条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第十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一条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三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五条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第十六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注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

第十七条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第十八条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第十九条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责任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篇5:医院文件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文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1、医院文件、印章和介绍信由院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严防失密、失窃、丢失。

2、介绍信由院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根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一般情况不得带空白介绍信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外借、摘抄、复制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办理手续。

4、印章由专人管理,不准随身携带,用印须经领导批准,并登记。

5、保守国家机密,发现遗失文件、材料和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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