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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室财产,实验室、微机室、打印室、由教务处负责;播音室由政教处负责,教师办公桌椅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篇2:幼儿园财务管理财产保管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财产保管制度

1、各班组财产一律要登记造册,全体人员要爱护室内财产,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自然损坏报总务部门及时修理,个人无意损坏要赔偿,故意损坏加重罚款,无人承担者,由该班集体赔偿。

2、各班固定财产一律不得随意增减,不得擅自挪至其他室。需要时,必须通过园领导审批。

3、各班要保管好本班的财产,学期末验收一次。

4、园内财产教职工不得私自外借,必要是时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才能办理。

5、各班教师要随时对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轻拿轻放物品,管理好班内财物。

6、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爱护公物的意识,做到爱校如家。

7、凡需领取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时,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提倡节约精神。

篇3:学校财产保管员职责范文

学校财产保管员职责

1、负责所保管财物的登记、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记录好财产流动帐目,定期请主管领导检查核实。

2、根据财产的使用情况,在每学期结束时拟订维修、补充、更换计划,不私自处理学校财产,正常损耗的有报批说明书。

3、严格按学校规定办事,勤俭节约,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4、按科学的方法保管财产,保管室钥匙,不得私自交付他人保管,对因不注意保管方法或缺乏责任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管人员承担。

篇4:一中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一中(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科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要查清原因。如属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篇5: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9)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九)

1、严格执行按需购进、物尽其用的原则购买,尽量减少库存。

2、幼儿园每学期开始和期末两次对班级和各科室的财产进行核查,做好登记工作。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报总务园长处理。

3、各项设备、电器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平时随报随修。

4、固定资产由报帐员建帐,总务主任验收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

5、固定资产如有报废、买出、借出单位等变动,需报总务园长签字批准方可执行。

6、低质易耗物品要建立购进和领用明细帐,做好领用工作。

7、物品入库,保管人员见发票核对物品的名称及数量和质量,验收入库。入库物品分类保存,防止腐烂变质。

8、除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严禁在库房吸烟,保持库房整洁。

9、本着勤俭节约、减少浪费的原则,教工下班或离开活动室、办公室要随手关好电器、门窗、水龙头。如有疏忽而造成财产被盗、损失、损坏等,由有关责任人赔偿。

10、公物因自然损坏,应报总务园长核实后注销,因借用人员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人负责赔偿。桌面玩具损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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