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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公司保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篇2:公司保密制度8

公司保密制度8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篇3:学校档案保密制度4

学校档案保密制度4

一、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把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自己的职责。

二、查阅档案一律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

三、查阅秘密档案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并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内容。

四、档案卷原则上不外借,限在阅档室内查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五、经鉴定需销毁的秘密文件、资料,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保密规定统一组织销毁。

六、若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查处,追究责任。

篇4:国库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中心档案的安全,防止损坏、丢失、损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要认真依照《档案法》及《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开那个规范化管理;

2、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4、档案资料要按规定排列,统一编排摆放;

5、严格档案交接手续,日常档案交接要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6、加强档案的整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统计、核对工作;

7、如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进行严格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第三条档案查阅制度:

1、中心内部会计人员只能查阅本组核算范围内的会计档案,核算单位只能查阅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手续,在规定范围内查阅档案。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查阅,不得擅自抄录、拍照、涂改、复印或加注批注;

3、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会计档案复印件,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计档案查阅后,要及时归还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核收。

第四条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执行有关的保密法规规定;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不准在私人交往、谈话、公共场所泄露机密。

篇5:小学档案室保密制度范文

小学档案室保密制度

1、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严守国家机密。

2、档案资料必须装入档案柜,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失密。

3、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用完后及时入柜上锁,不得随意丢放,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窗锁门。

4、查阅档案时,不经许可,不得将案卷拿出室外,不得摘抄、复制有“三密”及党务、政务、会议记录内容的档案。

5、不得随便将机密档案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在特定情况下借阅案卷时,必须注意案卷的安全。

6、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鉴定档案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销毁。

7、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防止档案丢失和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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