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业学校住宿生安全承诺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职业学校住宿生安全承诺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校住宿生安全承诺书

zz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zz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发生事故则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住宿生作如下承诺:

(1)寝室内严禁酗酒,不得存放酒瓶。

(2)校园、寝室内严禁抽烟、赌博、聚众。

(3)寝室内不私藏管制刀具、器械以及其它违禁物品。

(4)寝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

(5)按时就寝,不晚归,不夜不归宿,熄灯后不大声喧哗。

(6)寝室内不滞留、留宿异性及其他非本寝室人员。

(7)严格按照学生处安排的床位入住,不私自乱搬乱调,不出租床位。

(8)熄灯后不在寝室内点蜡烛。

(9)不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10)遵从室长值日安排,积极整理内务。保证寝室内整洁、舒适、安全。

(11)妥善保管自己物品,贵重物品做到随身携带。

(12)积极关心、帮助身边同学,和睦相处。不打架、不斗殴。

(13)积极营造寝室内良好的学习环境。

(14)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员、楼层长查寝工作。

(15)寝室内遇急,及时拨打求救电话110、120、119、122等,并及时与老师、宿舍管理员取得联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承诺人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人已知晓《住宿生安全承诺书》的全部内容,现签字作以上承诺。

承诺人:

日期:年月日

篇2:中学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根据校管理规定,我校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未经登记批准擅自住校,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2、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并在10分钟内各自整理内务,预备铃前必须离开寝室,不得借故赖床不起,如患病需持医院或我校校医证明,经值班人员准许,方可留室。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讲话,保持室内安静,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得流动,出公寓。

3、住校生要严格按规定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寝室,不得私自挪动床位,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更不得借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室,凡未经允许私自在外过夜,立即通报家长并给以处理。

4、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安排,职责张贴在门后。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洗衣服、洗头,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日生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操,午自习前,晚自习前打扫卫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内务整洁,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不得在公寓内外张贴,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上垫褥展平,被毯折叠成方,枕头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南头,凡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北头,床上其余衣物一律放在被子里侧,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脸盆内,统一放置在一层床铺下方,检查发现内务杂乱,勒令整顿,经教育不改者给以处理。

6、保持公寓内外整洁,不得张贴,涂抹,不得将杂物从窗户仍出。

7、住校生严禁将非住校人员带入寝室,严禁擅留他(她)人住宿,违者处罚后取消住校资格。家长来校看望必须经值班人员协调处理,不得擅自进入寝室,除管理人员外,女性不得擅自进入男生寝室,男性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寝室,确保同学们的住校安全。

8、严禁私自接电和改换照明,严禁使用汽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严禁将非生活、学习用品带入寝室。违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严禁熄灯后点蜡烛,凡发现点蜡烛者,给予严重处罚。同室知情不报者给予相应处罚。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宿舍内外财物本舍承包,个人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否则本舍集体赔偿,爱护他(她)人钱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则被视为偷盗行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关闭门窗轻拉慢放,按时午休、晚休,按时熄灯,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室内使用各类音响,不准看低级趣味的刊物。严禁抽烟、喝酒、玩牌等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11、住校生必须严格自觉遵守住校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住校生管理与班级管理挂勾,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早读,午自习,晚自习,晚睡检查各宿舍做好记录,处理,政治处对各公寓加强检查,各年级对公寓做好检查,并记录,处理,为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而尽心尽责。

篇3:某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规定

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规定

一、班主任例会

(一)周例会

1.内容:围绕一段时间专业部、班级、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动态及日常行为表现,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分析学生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学生在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尊师守纪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措施和改进意见。会议也要学习有关文件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先进经验。会议要有计划性和有前瞻性,对下来的工作进行布置。

2.主持人:专业部分管德育副部长(副主任)。

3.参加人员:德育副主任、班主任和德育员。

4.时间:原则上每周一次。

(二)月例会

会议原则上以专业部为单位每月召开1-2次,由专业部分管德育副部长(副主任)主持。参加人员:德育副主任、班主任和德育员。重要会议邀请部长(主任)参加。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学生管理、班级建设、思想教育等与班主任有关工作,并听取班主任工作汇报。

二、学生大会

(一)学生大会:专业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部学生大会。

(二)期中与期末召开教育教学总结表彰会。

(三)思想品德、专业思想、心理健康教育、法制、交通、安全大会:每学期至少开1次。要有宣传报道、相关材料和照片。

三、家长会

专业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学校家庭教育合力。

四、主题班会

专业部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主题班会公开课。

五、德育副部长(副主任)会议

(一)学期初,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新学期学校德育工作会议。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行政部学生处副部长(副主任)、各专业副部长(副主任)参加。内容主要研究、落实本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并要求行政部学生处、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结合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制定专业部德育工作计划。

(二)期中考试后,召开由分管领导主持的学校阶段性德育工作会议。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行政部学生处副部长(副主任)参加。主要内容是总结开学以来行政部学生处、专业部德育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半学期德育工作。

(三)期末期间,召开由分管领导主持的学期末德育工作总结会议。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行政部学生处副部长(副主任)、各专业副部长(副主任)参加。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学期德育工作,专业部分管德育副部长(副主任)小结本专业部德育工作,交流做法与经验,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讨论下学期德育工作。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4:某职业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定

职业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定

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安全”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预防自然灾害、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以及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的各类安全教育等,尤其是加强交通安全、防火安全,以及应紧急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二、主要形式

(一)专业部于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利用宣传专栏等形式,让学生学习、了解、懂得安全常识。

(二)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教务处平时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以及监护人会、家访等多种形式渗透安全教育。

(三)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学生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借助校广播站利用早操、课间休息、课外活动等有效时段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师生学习《ZZ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中小学生自救自护常识》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

(五)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演练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六)每学期第二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使所有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保护学生健康安全的责任心,使学生牢固树立“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懂得一旦发现学生被伤害或可能被伤害时,立即报告班主任、专业部值周行政(专业副主任以上干部)、校医,以及有关教师和学校领导。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5:某职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规定

职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本规定。

一、落实"日查月报"制

学校安全检查实行"日查月报"制度。学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一)日查月报

1.行政部各处室、专业部每日对所辖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前将《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安全隐患月排查报送表》(附件1-6)报送至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由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汇总后确定报区教育局安全科。

2.做好安全督查工作。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每周要对两校区校园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分管安全校领导每月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对两校区进行一次安全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安全巡查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并存档。

(二)安全报告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事故情况。

(一)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有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发生较大突发安全事故,学校须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必要时向110、120、119、122等相关部门联动报案,请求救援。

(二)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事故死亡后,应在一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告示

学校出现危害师生的安全隐患,应在现场书面告示,并教育师生不得擅入现场。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紧急处置、报告和处理

(一)处置和报告

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学生都有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教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医室治疗,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当事者的班主任、专业部主要负责人、监护人和相关项目责任人,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报告;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校长。学校领导视情况轻重,确定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处理

班主任、专业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办公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2.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安全隐患自查表

3.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总务处(物业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表

4.zz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5.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自查表

6.zz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