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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单项标兵评选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学生单项标兵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在学习、创新、才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学生“学习标兵”等单项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单项标兵评选类型

学习标兵、创新标兵、才艺标兵、体育标兵、品德标兵、环保标兵、礼仪标兵。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正确的荣辱观;

2.模范执行《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4.在学习、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并取得突出成绩。

四、单项标兵评选条件

(一)学习标兵

通过本专业的技能考核。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名列班级前8%。

2.曾获得省级以上学习、技能竞赛的奖项;

(二)创新标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

2.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获得发明专利。

(三)才艺标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县、校组织的各类才艺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做出较大贡献。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成绩突出。

3.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演出受到好评的。

4.有一技之长,如唱歌、舞蹈、乐器、绘画、手工、写字等。参加全国、省、市各类才艺比赛,获得较好名次。

(四)体育标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奖项;

2.参加县、市级及以上的大型体育竞赛并获单项前3名或者在团体获前3名中担任主力队员。

(五)品德标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重思想品德修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是非观念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违纪行为;

2.助人为乐,关心集体;艰苦朴素,热爱劳动;

3.弘扬正气,促进和谐,积极参与学校、学校和谐创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突出表现;

4.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的行为并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或拾金不昧受到好评

5.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并产生一定影响。

(六)礼仪标兵

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文明礼仪方面具有模范带动作用,自我要求严格,乐于助人,热心班务,为学校、班级文明礼仪建设做出突出成绩。

(七)环保标兵

能自觉维护教室、校园整洁,爱护公物。在主动节水、节电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八)其他单项标兵

五、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或班级推荐;

2.各专业部成立评议小组,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进行评选;

3.学生处汇总并张榜公布;

4.学校成立评议组,根据综合评分和师生反映的意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评出各类单项标兵,各类标兵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人(成绩突出的班级可放宽至5人)。

六、评选时间安排

每学年学期结束时评选,下学期开学时大会上总结表彰。

篇2:某小学十佳红鹰好家庭评选细则

Z小学“十佳”红鹰好家庭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家庭中、邻里间和睦相处。

2、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品德良好,乐于助人,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3、单位工作兢兢业业;家里尽到孩子监护人的责任。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争创“学习型家庭”和“家庭奖章”活动:

◆进行“责任章”、“廉洁章”必修章和家庭自选章的考核。

◆认真完成寒假“学习型家庭”作业和班级家长每月一题工作。

注:上述任何一项有特色均为入选对象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校在册学生的所有家庭均可参加评选。

每年评选总名额为十名。

三、评选的程序和时间:

评选程序:

1、初选:各班参照评选条件酝酿,产生两个候选家庭,并附100字左右事迹;(班级层面)

2、复选:根据推荐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十五个正式候选好家庭;

(校级层面:对象为校教代会、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3、投票:全校学生家庭投票选举。(家庭层面:票数最高的十个家庭当选)

评选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每年五月份。

四、隆重表彰:

对评选出来的“十佳”,于每年“六一”期间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奖品,并将荣誉材料存入档案。

注:此细则将作为每年评选“十佳红鹰好家庭”的评选条件

篇3:镇某小学四好少年评选方法

镇小学四好少年评选方法

为了把党中央的关怀和*总书记的殷切期望传达到全体少先队员之中,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自觉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四好少年”,学期末,各班级根据本学期学生的表现和四好少年评选标准,开展“四好少年”评选活动,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一、好少年评选的日常目标如下:

(1)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

热爱祖国,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远大理想,读民族英雄人物的故事,了解他们的成长历程和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学习他们的理想和抱负,努力使自己成长为一个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

(2)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

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守纪律,回答问题声音响亮,会倾听别人的发言,写字姿势正确,作业认真工整;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勤于自主学习,能采取多种方法阅读,善于总结;每天坚持认真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家庭作业,多读课外书。按时完成作业,考试取得好成绩,做一个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

(3)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

经常帮助别人、不欺负弱小、遵守交通规则、把垃圾拣进垃圾箱,讲文明、讲礼貌;还要培养自己独立自主的能力,放学后要多帮妈妈作些家务,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诚实,不说谎话,守规则,讲信用,有责任心;能与同学友好相处,不追逐打闹,遇到挫折不灰心;有爱心,懂感恩,尊老爱幼。争当一个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

(4)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认真对待每一堂体育课,练好老师教的动作,课余时间多做体育运动,如跳绳、打篮球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做好两操,在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中表现得好。课外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进入危险区。多接触大自然,多和小伙伴们玩耍;争取把自己锻炼成一个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二、注意事项

1、各中队严格根据“四好少年”评选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集体评选。

2、各中队要做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让全体少先队员都了解并参与这次评选活动。

篇4: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

一、基本条件

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

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8、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重要部分的研究任务。

评选办法:1、骨干教师评选每年度4―5月份由教导处举办,采取听评课、论文交流等方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2、初评: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的方法。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组内初评。根据学校制定的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进行计分、排名,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校确定参加复评的教师。3、复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委会及部分名师、高级教师组成,根据复评成绩确定骨干教师。4、课堂教学讲课课型为复习课或讲评课。

(三)名师

条件:在满足骨干教师的基础上,1、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2、独立承担课题研究或在其中担任重要部分的研究。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对教育教学某方面进行专项研究,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并在区内外有较高知名度。

认定方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长决定。评审办法同骨干教师。每两年举办一次,每届任期5年。

三、骨干教师、名师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新教师的指导任务,负责为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和经验,所指导新教师教学成绩在备课组居中游以上。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必须在20、30节以上,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教研教改。

每学期举行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教学。每学年要进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或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活动。承担一项教改课题,每学年要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课改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有份量的文章,在学校教研活动交流或在正式报刊上发表。

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分必须名列前茅。

不能履行职责或有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公开课满意率较低随时取消资格。

四、待遇

认真履行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的,享受如下待遇:

1、骨干教师:学校授予“骨干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中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50元学习资料补助。

2、名师::学校授予“名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该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100元教育科研经费。

3、评审小组每学期根据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履行职责情况,兑现相关待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若不能履行责任和义务,每学期经评审小组研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待遇。

4、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委会,由教导处负责落实。

篇5:中学学校模范班主任评选条件

中学(学校)模范班主任评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二、思想作风端正,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三、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四、热爱关心学生,对违纪生能及时处理,不包庇、袒护学生。

五、认真执行学校决定,积极落实学校布置的工作,能通过各种手段转化差生。

六、班集体在学校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七、积极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旷会,并及时传达、落实工作会议精神。

八、认真开好每周主题班会及每学期家长座谈会,有时针对学生情况进行家访。

九、诚实谦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师德形象,服从学校整体利益,不搞自由主义。

十、班级学生集体荣誉感强,班风优良,违纪现象少,无严重违纪现象。

十一、能积极主动协调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班主任与学生、科任教师与学生间的关系。

十二、所带班级在学校的各项评比中名列前茅,公共财产维护良好。

十三、能积极主动向政治处汇报班级情况,对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四、班级好人好事多。

十五、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十六、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生活,检查信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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