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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区后勤管理协调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校区后勤管理协调方案

一、管理协调机构

在目前总公司条块结合、职能延伸的基础上,成立zz后勤管理协调机构。这是一个动态的、临时的、虚拟的协调机构,由总协调人及驻zz校区后勤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协调机构成员在所属部门的授权下开展工作,随着zz校区功能及任务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二、管理协调任务

1、代表总公司协调在zz区总公司与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关系;

2、协调zz后勤与总公司的关系;

3、协调zz校区总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关系。

三、管理协调目标

第一阶段:突击协调:完成硬件的配备,与zz校区各职能部门逐渐磨合。此阶段总公司管理重心逐步东移;

第二阶段:常规协调:确保zz后勤高效、高质量地运作,做到zz后勤日常事务不出zz,确保zz各项后勤工作的整体性,在zz校区后勤与总公司之间起到桥梁与纽带作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此阶段协调主要由zz后勤管理协调机构完成。

四、管理协调具体措施(常规协调阶段)

1、每月制订工作计划,zz校区各公司分头制订计划,由总协调人汇总、整理,确保zz后勤的整体性;

2、建立例会制度,协调机构每周召开工作例会;

3、参加总公司的部门经理会议;

4、建立定期走访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制度;

5、严格执行舆情通报制度,并编印每周工作简报;

6、建立4110值班配套制度,在zz校区开通后勤服务热线,由协调机构成员及zz校区后勤骨干轮流安排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住宿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应建立值班制度,同时做好zz校区服务热线与4110的衔接工作;

7、建立zz校区的监控机制,相对独立地开展监控工作,并处理好与总公司监控及各部门监控的关系;

8、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

9、总公司领导在zz校区轮值牵头协调后勤事宜。在第一年过渡期内总公司领导轮流到zz校区指导工作,每位领导轮值时间可以长一些,比如半个月,便于协调工作保持一定连续性;

10、建议2004年暑期前总公司办公机构随学校机关整体移至zz校区。

五、协调机构职责

1、负责zz后勤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与校区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3、成为联系zz后勤与总公司的桥梁;

4、指导学生生活自律委员会开展工作;

5、zz校区后勤用车的调度、协调;

6、在总公司的指导下,做好zz校区后勤服务的监控、满意率调查;

7、在总公司的指导下,做好宣传工作。

六、协调应处理好的几层关系

1、协调机构应把握好协调的度,相应层次的问题在相应层面协调;

2、协调机构成员应处理好自身定位问题,既要考虑所在部门实际,又要有整体、全局观念;

3、直属机构职能延伸问题,如监控、宣传、人力资源、服务热线等既要做到延续性,又要能体现校区特点的独特性。

篇2: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监控处罚意见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监控处罚原则意见

一、问题定性及扣罚额度

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生产、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言行规范等方面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等对部门进行相应处罚,由部门负责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部门经理就负相应领导责任,故每次扣罚金额的1%由部门负责人个人承担。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部门扣罚20元

①不按时上下班的;

②上岗时未按规定着工作服或工作帽等防护用品的;

③上岗时未按规定佩戴工号牌或服务证的;

④上岗前未按规定洗手,或留长指甲的(食品、卫生行业);

⑤出售食品时未使用售货工具的;

⑥环境卫生不洁的;

⑦出车时间、食堂开饭时间、浴室开放时间,其他服务时间延误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的。

⑧执行本岗位规章制度缺少一项的。

2、情节较重、影响较重的,对部门扣罚50元

①主、副食品或饮料、商品、材料价格未标明或不清楚的;

②出售假冒伪劣或过期食品或饮料;

③工作环境卫生不洁有二项未达标的;

④出车时间、开饭时间、浴室开放时间或其他服务时间延误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

⑤工作时间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或干私活的;

⑥按期完成修配、维修或建筑施工任务;

⑦执行规章制度有2项被扣分的;

⑧转借工号牌或挪作他用的;

⑨被投诉或被举报,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3、情节严重、影响大的,对部门扣罚100元

①服务态度恶劣、辱骂他人的;

②销售伪劣、变质食品或饮料的;

③故意提高食品、饮料、商品、材料销售价格的;

④不遵守时间规定,出车、食堂开放、浴室开放时间延误30分钟以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维修或施工因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用户反映强烈的;

⑥拒绝接受检查的;

⑦拒不执行规章制度或违犯劳动纪律的;

⑧违反操作程序,并造成损失的;

⑨对外承诺服务,未兑现的;

⑩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一次的或在检查中有二项扣分的;

4、情节恶劣、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部门扣罚500元,直至该部门负责人调离行政岗位

①被投诉、举报的事件经查证情况属实,性质严重的;

②在检查中发现,经两次整改(以通知书为准)仍不符合要求的;

③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有两项以上(含两项)的,或在校园文明等专项检查中有三项以上(含三项)扣分的;

④违章、违纪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在此列;

⑤服务态度极其恶劣,殴打他人的。

说明:由于问题不可一一尽数,以后若发现问题而又不在上述所列条款中,则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二、扣罚程序

1、对定性明确的,由办公室直接开处罚单(一式三份),当事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若有)签字后生效;

2、对定性不明确的,由监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后定性,由总经理开处罚单(一式三份),当事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若有)签字后生效;

3、对开出的合理罚单,当事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甚至无理取闹的,则由所在部门分管总经理签准,加倍处罚;

4、办公室每月负责汇总一次罚单,由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结算中心,由财务经算中心统一扣罚。

篇3:后勤总公司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素质要求

后勤总公司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及素质要求

行为规范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微笑服务,首问负责。

3.挂牌上岗,衣着得体。

4.遵守上下班制度,有事请假。

5.离开办公室外出的,在去向牌中注明去向。

6.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

7.不在上班时间吃零食。

8.不在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不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10.领导外出时,接听领导办公室电话。

素质要求

1.要有“窗口形象”的思想意识;

2.要有“看淡名利”的思想境界;

3.要有“以办为家”的敬业精神;

4.要有“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5.要有“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6.要有“平和礼貌”的待人态度;

7.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信息沟通能力;

8.要有“虚心好学、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

篇4:师大后勤公司用车收费实施细则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用车收费实施细则

为充分利用现有公司车辆资源,为用户提供用车服务,同时明确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用车申请

1.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及总公司各部门如需用车,需向总公司配送中心申请,配送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出车任务。

2.用车一般需提前一天申请。

二、收费标准

1.现可提供使用车辆主要为:金杯面包车(11座)、福达皮卡(4座,0.6T)、昌河厢货(0.6T,6座)、五十铃货车(0.75T)、长安货车(10.5T)等。

2.具体收费标准附后

三、收费范围及有关手续

1.凡属配送中心配送任务范围之外的用车任务,一律按本标准执行收费。

2.配送中心出车后应立即登记出车单,并详实填写有关内容,用户在核实后应主动签字认可。

3.配送中心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核算,并向用车单位催缴用车费用,总公司部用车费用在各部门业务经费开支。

四、有关规定

1.所有出车任务需由配送中心所派驾驶员完成。不提供单车租用业务。

2.所派驾驶员负责完成出车任务,不负责有关货物的装卸搬运等任务。

3.如对服务态度有意见,请及时向配送中心投诉。

4.个人用车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总公司内部各部门一般不得借车。

篇5:师大后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搞好总公司的方针,保障职工参与总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搞好后勤三服务两育人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学校教代会有关制度和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在后勤党总支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职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全面发展化的要求。

(一)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

1.职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总公司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职代会代表。

3.总公司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根据总公司的实际职工数情况和学校有关职代会代表的规定,职工代表占总公司职工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左右。

5.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管理人员、领导干部、一般职工。其中,一般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部门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职工代表的产生。

①由总公司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总公司部门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各部门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②工会应向总公司全体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职代会。

③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④各部门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是本公司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⑤按部门建立职工代表组(团),民主选举正副组(团)长。

7.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①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总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③有权向总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总公司所属部门和领导提出建议、批评。

④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职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⑤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②积极参加职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联系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④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①代表在总公司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代表调离总公司或任期未满退休、退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②代表对所选部门职工负责。职工或原选举部门,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

罢免或撤换代表,需经原选举部门单位职工讨论,获得全体职工过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总公司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③代表出现缺额,总公司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被选代表的条件与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9.代表的培训

总公司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10.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①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②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总公司领导、部门经理、管理骨干、普通职工,也可以是本公司(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

④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职代会筹备组提名,经总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二)职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职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职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止时间由提案小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职代会中心议题及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以代表组(团)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①提案审议。由职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②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转给总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交承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③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一般在半个月以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应在下次职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总公司职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召开职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开前(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总公司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总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心任务,针对总公司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至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

3.起草召开职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总公司发文(转)实施。

4.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组根据总公司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一般应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审查组、宣传组、会务组等。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总公司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总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总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5.总公司行政负责起草总经理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职代会有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6.检查文件的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和代表的培训工作。

7.职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8.职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工代会的准备工作。

9.应建立职代会报告制度,填写召开职代会报告表,报上级工会。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①每次职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②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职代会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工主要领导没有被选为代表的,其主席团成员可以从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产生。

③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首先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

(团)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其次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最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或鼓掌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主席团。

④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

综合各代表组(团)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会议议程

(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职代会筹备组关于职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听取和讨论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5.总经理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组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使工作报告及方案更加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总公司实际,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准确。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使领导或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好工作报告和方案。

2.总经理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职代会筹备组(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议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4.组织代表组(团)继续讨论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职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总经理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5.职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总经理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6.开职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团)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通过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和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8.闭幕后职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职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工会。

9.职代会、工代会合并召开的,应安排好两个会议的议程和衔接工作。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总公司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各代表组(团)和每个代表,向各自所在的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好的集体和个人,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4.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监督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6.必要时,经总公司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1.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应根据总公司的实际需要而定。

2.每个专门工作小组一般上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其成员一般应在职代会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3.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交职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

4.专门工作小组对职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是:

围绕职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订;提出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

日常民主管理活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等。

(四)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重要问题的处理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①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职代会代表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②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总公司工会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总公司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③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的方案,应由总公司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总公司党组织同意。

2.遇有重大事项,经总公司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五)修改大会决议的程序

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职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应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总公司行政提出修改有关决议(经总公司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

2.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提出的修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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