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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小学学生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实验小学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教导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

4、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教导处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5、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篇2: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奖励制度

E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奖励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请假必须到片长处填写请假单(即提前请假),一天以内经片长批准,三天以内(含3天)经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园长)批准,三天以上经校长室批准方可离岗。行政人员请假必须到校长室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岗。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请假的,应提前电告主管领导,经批准方可离岗,事后须补填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假满返岗,应向审批者销假。未办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位或擅自超假的作旷职论处。片长每月应在办公室内公布本片出勤情况并上报校长室备案。

2.请假类别及相应规定:

(1)病假:半天以内可由校医或片长证明,1天及1天以上须凭医院证明(含病历和病假证明单),3天以上的请假必须有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证明(含病历和病假证明单)。其他特殊情况将另行处理。

(2)事假:须说明事由,从严控制。

(3)婚假:满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婚假3天。提倡晚婚,满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婚假与节假日(双休日)相连的,不能分前后二段请假。为不影响工作少请婚假的给予适当奖励。婚龄的计算以办理结婚登记日为准。

(4)产假:法定产假90天,晚婚育(女满24周岁)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育女教师,产假适逢寒暑假的可以按暑(寒)假中实际产假天数的一半延长产假。产假天数的计算最早可以生育日前十天内起算,在此之前请假有医院证明作病假处理,否则作事假处理。产假期间施行结扎手术的增加假期7天,非采取避孕措施而人流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详见学校《关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产假期满要求请假的,经批准一般以事假处理。

首次人流(采取避孕措施),给予假期21天,提早上班每天按加班给予奖励,假期内不扣考勤奖,同时按在岗人员考评工作量和质。

人流一次后再做人流,则作病假处理。

因身体状况或妊娠反应强烈而需要休假保胎,凭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对于孕期坚持正常上班,累计请假不超过一周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5)丧假: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可请假3天,岳父母(或公婆)亡故,可参照执行。

(6)探亲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因学历进修请假,要凭授课学校的书面授课通知。

(8)除事假外,其余假期的计算,凡休息日在假期中间的,一并计入假期内。

二、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均应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调课,不无故中途外出。教职工到校应如实签到,如有特殊原因迟到、早退、外出及调课,应向片长说明情况,在门卫室填表备查,并在办公室留言,不得由此而影响工作。

2.考勤应列入工作考评中,片长组长负责本片组考勤工作,按月统计上报校长室,期末汇总后记载在考核表上;考勤必须如实,校行政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违反请假制度及出勤情况差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屡教不改者将给以行政及经济处理。

三、奖励制度:

每学期出勤奖为400元,学期满勤奖为200元,均为学校在岗位目标奖外的重新投入,期末结算发放。

1.病假每天扣除学期出勤奖40元,一般教师在累计病假的第6天起每天扣除奖金80元,出勤奖400元扣除后,每天按80元在岗位目标奖中扣除。老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累计病假的第8天起也要按每天80元扣除,400元出勤奖扣完后,其他的均在岗位目标奖中扣除。对一些特殊情况,学校将作出照顾。

2.事假奖励办法同病假,事假期间如搞创收,则按旷职论处。需扣发的奖金均在期末结算时一并扣除。对事假必须严格控制。

3.产假期间不享受出勤奖和满勤奖,同时不按在岗人员考评工作量和质,但享受岗位平均奖。

5.婚、丧、探亲假不扣考勤奖

6.因学历进修而缺勤,每次离岗时间不足2小时,且不影响工作,不扣出勤奖。每次离岗时间达到半天,累计按每天20元扣当月出勤奖,扣完400元为止。

7.如果同一位教师或职工在同一个月里请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假期,则出勤奖分别计算后累加。

(二)学期满勤奖

9.老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全学期累计请假2天以内(含2天),其他教师全学期累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期末仍享受学期满勤奖200元。对能克服困难,坚持上班的学校将给以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

(三)旷职、旷课

10.对旷职者,旷职一天扣奖金300元,二天扣奖金800元,三天扣1500元,考勤奖一概不享受。同时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直至辞退。对旷课者,每节扣奖金40元,满3节作旷职半天对待,擅自调课、让课按上级规定也作旷课论处。

篇3:某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或因事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擅自离职者,或虽请假尚未批准而离职者,或逾期不归不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职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按级核准,方可离职。请假一律向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以便调整好课务,校长审批。请假五天以上(含五天)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教育局审批;晚婚假由校长审批;产假由校长审批并报教育局审核。公假由所属处室主任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2、确实因急事、突发病情、患重病(住院)无法及时事先到校书面请假、调课的,必须用电话口头申请请假、调课。事后,当事者必须凭有关住院手续或医疗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补假手续。

3、教职工凡是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不履行补假手续的或私自调课离岗的,均按旷课处理。(补假手续期限:教师返校上班当天)。

三、请假种类及处理规定:

1、事假须自己找好代课(或代职)人,并经教导处主任同意。

2、病假三天以上应持有县医院证明,并按请假手续办理,方能准假,病假期工资待遇按国发(81)52号文及闽政(85)88号文规定执行:即病假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至第六个月只发工资的90%,第七个月起只发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者第七个月起只发工资的80%。(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以新政策规定为准)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因故需要延长假期者按事假论处。(晚婚假15天,丧假3天,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150天,属难产的加15天)。

4、关于教职工请假遇节假日的规定:女职工分娩假,遇寒暑假可顺延补假,双休日、节日不补假。其他请假类型,遇寒暑假、双休日、节日均不顺延补假。

四、学校规定的会议或者活动(含政治业务学习,升旗仪式,教师例会,年段教师会,教研组活动,备课活动,课题组活动,行政会,班主任会议,党员会议等),一般不得请事假,请一次当半天事假计,如果会议时间为半天以上的按实际时间计算。因病不能参加者也应履行请假手续,并经主持人批准,否则以旷职论处,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以缺席论处。有课时未上,或课堂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

五、节假日学校组织的活动的考勤,类同于平时。节假日值班护校,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期间提前回校工作者,应向审批领导销假,病休三个月后要求复职的必须持有县以上医院证明其康复并能坚持正常工作方可销假,若三个月内再请病假者,将累计病假时间。请假期满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时,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七、教职工旷职达一个月者,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作离岗处理。

八、请假或迟到、早退、旷职教职工的绩效奖,按《绩效奖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教导处负责全面考勤工作。其它各职能处室、部门(党支部、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少先队部、年段、教研组、备课组等)要负责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考勤工作,并把考勤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送教导处,教导处负责汇总公布。各职能处室、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如实汇报,否则扣发其当月出勤津贴。

十、学校提倡坐班制,值日老师要实行签到、值日行政画签,认真履行值日职责。学校实行考勤每月一公示,有出入及时到教导处核对。

篇4:某实验小学考勤制度

实验小学考勤制度

一、全体教职员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要求参加全天活动(包括升旗、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会议、教学辅导和其他规定的办公时间),凡出满勤者,发月全勤奖(每年按10个月计算,一月一结算)。

二、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出满勤,因病因事须离岗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半天至一天在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处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在分管教学、总务校长处请假;三天以上者在校长处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算旷工,请假从当日算起,节假日不顺延。若是临时外出需在办公室登记(一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视为缺勤。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同出满勤,也发月全勤奖。

1、因公负伤治疗休养者。

2、因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按规定请假获准者。本人结婚7天;接媳妇、嫁姑娘、添子女2天;为直系亲属(含公婆、岳父母)奔丧4天;为爷、奶、外公、外婆奔丧1天。节假日不顺延。

3、女教师在规定范围内的产假(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在此列)和绝育手术需休养者(正常产假3个月,难产105天),其余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4、教师参加自修考试(只限提前半天假参加考试)、函授学习请假获准者。

5、因公出差、开会者(z市内一天以内活动由教导处调课,不算兼课)。

6、教职工子女考上大学首次上学需家长护送的执行特殊事假两天。

四、升旗、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教研活动、备课活动)集体办公、例会及学校通知的临时会议、校内外*、集体外出活动、上课、辅导等,不按时到岗到位或提前离会、离岗,均视为迟到或早退。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论处:

1、不服从学校分配的工作,未上岗到位者。

2、超过法定假期或超过获准假期者。

3、因个人原因,有课不上者。

4、学校安排外出参加会议(或参加学习培训、或参加社会劳动)缺席者。

六、关于请假的经济管理:

1、因病、因事请假,每天扣工资30元。每月请假超过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癌症病患者治病期间和因重大疾病造成瘫痪不能上班者,不发月全勤奖,不扣工资;病患者住院治疗期间不扣工资,不发月全勤奖(根据住院结算手续介定)。

2、每月只请假一天(自己调课),扣30元,不影响当月全勤奖及课时津贴。未自己调课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及课时津贴。

七、迟到一次扣10元,缺席一次扣20元(上班、升旗、学习、会议、教研、备课活动、听课、评课活动),早退一次扣10元。

八、旷课一节扣20元,不发当月全勤奖;旷工半天扣30元,旷工一天扣60元,旷工满2天除按上面标准扣款以外,扣发全年全勤奖。一年内旷工超过三个月,以自动离职处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和人事部门予以除名。

九、考勤管理实行即时抽查制(升旗、教研、会议实行签到制),抽查结果一月一兑现,一月查岗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在岗者,另扣当月全勤奖。开始上班时间抽查未到者,首先视为迟到,半个小时以内未到抽查人员处消号者,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期间抽查未在岗,首先视为迟到,半个小时以内未到,抽查人员处消号者,视为旷工半天。

十、学校安排的兼课任务,一节补助五元。

本制度经学校七届三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2月起执行,过去有关制度同时废止。

未尽事宜,由校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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