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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小学图书赔偿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实验小学图书赔偿制度

一、全校师生有利用图书资料的权利,也有爱护图书资料的义务。读者借阅馆藏书刊,必须妥善保管和爱护。

二、书刊污损赔偿办法:

(1)在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污染者,每处罚款壹元。

(2)书刊受水、酸、碱、油、墨汁等污损或撕页者,按书价赔罚。

(3)弄丢书上所贴条形码,罚款十元。

三、书刊遗失赔偿办法:

(1)遗失图书室1册,按原价2倍赔偿。

(2)借阅报刊遗失,可用原报刊抵还。如无法以原报刊抵还者,不论何种原因,均根据报刊价值赔偿。

(3)遗失合订本期刊1册(不论是全年还是半年),均按该刊年价2倍赔偿。

四、盗窃书刊处罚办法:

(1)凡不办理借书手续而将书刊带出库、室外,均以窃书论处。

(2)凡发现偷窃图书、报刊者,书按原价、报刊按年价10倍以上罚款,同时上报学校。

(3)凡发现库内乱撕乱贴条形码者,以窃书论处。

篇2:(中学)实验器材借用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中学(学校)实验器材的借用、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一、借用制度

(一)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借用实验室物品,但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二)本校职工借用实验室仪器、用品,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取用。凡贵重物品需经主管主任签字才能借出。

(三)凡外单位人员借用仪器、用品,需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证件,经校长签字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四)凡实验室稀少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借外单位。

二、损坏赔偿制度

(一)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如属非正常损坏,除报损外,还需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凡不按正规操作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三)学生丢失实验器械、用品,照价赔偿。

三、报损制度

(一)崇尚节约,爱护公物。如确属正常损耗,要及时报损。

(二)任课教师或学生在教学中损耗的仪器,经实验教师察验,区分情况,向上级领导报损。

(三)如为正常耗材,视情况及时报损,以便及时添置。

(四)如属被盗等特殊原因,要及时报损,以便学校及时处置。

篇3:某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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