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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实验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制度

综合实践活动是学校课程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1.按规定安排好综合实践课程,上好综合实践课。建立综合实践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2.每学年各学科至少组织一次年段级或全校性的该学科或跨学科的课外实践活动,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数学活动周及其它学科竞赛活动。

3.活动负责人要先精心策划,拟定活动计划并报教导处审阅。教导处应做好统筹安排。

4.每次活动都要精心组织,有序进行,并做好总结。活动完后,须将有关活动计划、总结及过程性资料存档。

篇2:某实验小学兴趣小组活动制度

实验小学兴趣小组活动制度

兴趣小组是学校活动课程的一部分,旨在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1.学校积极利用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各种各样的兴趣小组,争取让每个学生都有自己喜欢的项目。

2.兴趣小组指导老师由学校有特长的老师担任,有条件也可外聘。

3.兴趣小组每周活动二次,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一学年只报一个项目。

4.各组应建立学员档案与考勤制度,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合理、科学地安排好每一次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率,期末做好总结。活动计划、总结及过程性资料要存档。

5、每学期元旦或六一举行兴趣小组活动成果汇报。

篇3:某实验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规则

实验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规则

1.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旨在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要以学校情境分析为切入点,突出师生特点和学校特色。

2.教师树立人人都是课程开发者和实施者的观念。

3.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开发校本课程,借助支持,开发"心理健康教育"等系列校本课程。

4.校本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中,每周一课时,在课程表上体现。

5.社会实践是校本课程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个学期组织学生结合教育活动的主题,开展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

6.建立校本课程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校本课程实施计划、教学计划,教师要有教案及学生考核成绩。

篇4:实验小学学校考试规则

实验小学(学校)考试规则

(一)监考细则:

1.备课组长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年级办公室,点验试卷数、检查试卷题目,如有发现错误,及时报告并解决。备课组长组织监考细则学习。

2.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维护考室的秩序,热情关怀学生。

3.监考不得迟到、早退、缺席,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每科考试提前5分钟进入考室,学生只可阅卷,不可动笔。考试铃声响后,应提醒学生在对应的位置上写好学校、年级、班级、姓名、座号。

4.监考老师对试卷的题目不作任何解释,但对字迹不清的可当众答复或请该科的主考答复。

5.监考老师在室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整个监考过程中不随意走出考室。

6.考试终了,应立即责令学生停笔作答,督促他们离开考室。

7.如果学生有作弊迹象,应及早提醒纠正。

(二)学生要求

1.考试一般采取单人单桌的方式,靠右坐,形成直列。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每科考试前5分钟进考室,可阅读考卷,考试铃响后,才准动笔作答。首先应填写年级、班级、姓名、座号。

3.学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时间内学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室,若有急事需离开时须向监考老师请示,允许后方能离开。

4.考卷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同份试卷只能用同色、同类笔作答。

5.试卷做完后应认真检查,考试终了方能交卷。考试终了全体学生应一律停止答卷,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夹带试卷出考室。

6.严禁作弊,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东张西望、与同学交谈或传纸条。卷面字迹不清楚可举手,向监考老师发问,要严禁作弊现象。

篇5:实验小学图书馆工作任务

实验小学图书馆的工作任务

一、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和《福建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实施细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德育放在首位,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努力工作。

二、从本校本馆实际出发,根据教育、教学和教研的需要,做好图书馆报刊采集、分类、编目、流通、阅览等工作,提高馆藏利用率。

三、利用图书馆报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读者咨询和阅读辅导工作。

四、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读者至上的观点,鼓励管理人员钻研业务。

五、开展馆际协作,促进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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