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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中学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第九中学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需制定可操作、防范性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建立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体检,无培训证、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进入熟食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5、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8、食品专职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进行等级确认与划分:

1、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食堂的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学校经过核实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市(县、区)教体局体卫科及市(县、区)食品卫生监督所,并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教体局呈书面报告。报告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食堂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货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班主任和相关处室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积极主动配合市(县、区)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总务处将及时安排专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和登记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6、各相关处室和班主任在事件发生后,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市(县、区)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四、应急处置食物中毒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姓名:联系方式:

副组长:副校长:姓名: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联系方式:

篇2:食堂食物留样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篇3:X幼儿园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蓓蕾幼儿园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

成员:z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浸泡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物品,特别是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应仔细检查并高温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4.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5.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6.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篇4:学校学生食物中毒的紧急预案

学校关于学生食物中毒的紧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饭堂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校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我校特制定应急预案。

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列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接报告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小组办公室,在30分钟之内通知火炬开发区教办,以及市卫生局或市疾病防控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记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呕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的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呕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系统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领导协调各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校区特成立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如下:******

其他事项

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优先的重要依据;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和责任领导紧急调配工作或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应事件性质和后果予以追究责任,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篇5: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连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各级职责

我校成立由校长负责制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全体班主任、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如下:

(1)定出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四早。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建设,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食堂、教室、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5)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食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具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管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副食品店,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8.校医务室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橱窗、以及校园网等途径,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的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登记,查明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汇总并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区疾控中心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1.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

控制。

3)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式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与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的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非典、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的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政府及林业厅批准。

2)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的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师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给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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