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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医院图书借阅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第一人民医院图书借阅制度

1、服务对象:本院员工、进修医师及实习生。

2、个人借阅医药、科技书籍及合订期刊不得超过15册,专业性较强的书籍借期不得超过1年,超过期限书刊仅供室内陈列阅览,一律不外借。

3、任何书籍,若本室使用可随时向借阅者收回。

4、读者应爱护书籍,切勿任意卷折和涂写。损坏或遗失书籍应按原书价的三至五倍赔偿。

篇2:某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

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借书证领取

1、本院新职工及实习生凭人事科或医教科所发的分配报到单,由图书馆发给借书证。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来图书馆挂失,否则,发生冒用及其意外事故,由原领人负责。

3、读者调离本院或实习结束应将所借书刊还清,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院手续。

二、图书阅览

1、图书馆为开架式,请勿带包入内,进入馆内请勿大声喧哗。

2、图书阅览完毕请放回原处。

3、不得在书籍上涂写。

4、开放时间:白天同行政上班时间。

三、图书借阅

1、凭借书证每人限借三册,借期二个月。到期后,如还需要须办理续借手续。

2、图书馆期刊,一律不外借,所需文章给予复印。

四、书刊赔偿

1、损坏或遗失,应赔偿同样书籍,难以购得者,须加倍赔偿。

2、一般图书按原价二倍赔偿,无复本的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3、超期经催讨不归还者,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3-5倍罚款及停借。

篇3:S中心医院病案借阅制度

中心医院病案借阅制度

一、医务人员借阅病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一般每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借期不得超过1个月。

二、进修、实习生必须持有带教医师或病区主任签名借条,方可借阅。

三、非医务人员一律不得借阅病案。

四、需要续借病案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但续借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五、住院病案一般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公安、司法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经医务科批准方可借阅、摘录或复印,摘录或复印件须经病案室盖章。

六、借阅者对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对丢失或损毁病案者按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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