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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第一人民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周六及部分晚上定时开放。

2、借书者必须遵守图书室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和处罚。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及期刊电脑登录,方便查阅。

7、图书室内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篇2:某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

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借书证领取

1、本院新职工及实习生凭人事科或医教科所发的分配报到单,由图书馆发给借书证。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来图书馆挂失,否则,发生冒用及其意外事故,由原领人负责。

3、读者调离本院或实习结束应将所借书刊还清,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院手续。

二、图书阅览

1、图书馆为开架式,请勿带包入内,进入馆内请勿大声喧哗。

2、图书阅览完毕请放回原处。

3、不得在书籍上涂写。

4、开放时间:白天同行政上班时间。

三、图书借阅

1、凭借书证每人限借三册,借期二个月。到期后,如还需要须办理续借手续。

2、图书馆期刊,一律不外借,所需文章给予复印。

四、书刊赔偿

1、损坏或遗失,应赔偿同样书籍,难以购得者,须加倍赔偿。

2、一般图书按原价二倍赔偿,无复本的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3、超期经催讨不归还者,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3-5倍罚款及停借。

篇3:附五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二、凡院内职工、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办理借阅的相关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还书手续。

三、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四、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五、图书室工作人员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和杂志等工作。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七、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准吸烟及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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