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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医院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医院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每月对集体宿舍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每季开展评比活动一次。

2、宿舍内实行轮流排班值日制,值日名单上墙,并报后勤保障科。

3、宿舍内清理的垃圾及时放入大门外的垃圾箱内,以便及时清理。

4、闲杂人员不得留住在宿舍内、不得饮酒、抽烟、乱丢烟头,禁止赌博活动。

5、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

6、出入宿舍及时关门、锁门,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保卫科。

7、居住集体宿舍的条件为淳溪镇无住房、单身男、女,此条件不符合者必须及时交出房间钥匙,腾出床铺,移走私人所有物品。

8、居住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居住地点和床铺,未经许可不得单人独占一房间。

9、集体宿舍电费实行分室抄表,所在居住人员人人摊派。

10、集体宿舍房租费每月在工资中扣除,房间内2人以上居住者房租每月每人15元,水费每月每人10元。2人以下居住者房租每月按实际面积计算分摊。

篇2: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5)

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五)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集体宿舍员工。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申请及有关配合工作;

3、宿舍长负责宿舍管理;

4、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男员工不准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员工不准在男生宿舍留住;

4、入住员工不许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5、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6、员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从事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7、员工晚间23:30后禁止嬉闹、开音响、看电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8、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宿舍长每天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

9、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10、入住的员工,一般应在23:0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回宿舍或不入住的,必须向宿舍长请假;

11、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2、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13、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积地上;

1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5、每间宿舍公开、民主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卫生纪律的监督;

16、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选出最佳寝室与最差寝室,对最佳寝室给予适当奖励,对最差寝室给予一定处罚。

17、有下列条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传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8.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18.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

18.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18.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人亲友者;

1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1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18.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五、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护自己的个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宿舍长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等待处理;

5、对于紧急事件,宿舍长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时电话请求相关特殊服务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卫生管理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随处大小便;

2、宿舍及走道内严禁开伙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具;

3、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4、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人员每天值日,负责检查室内卫生,管理、提供卫生器具,要求入住人员清理、清扫卫生;

5、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和从阳台、窗口向下抛物;

七、费用管理

1、入住人员不收取住宿费;

2、水电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由入住人员共同分摊;

3、宿舍长每人每月补助50元。

八、附则

篇3:某机关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机关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集体宿舍安全、整洁,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下列各项敬请全体同志自觉遵守: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灶等炊事用具。

二、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三、严禁居住人将房屋擅自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四、严禁携带闲杂人员居住或大声喧哗,扰乱公共秩序。

五、按时交纳电费。

六、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八、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尊重。

篇4:学校单身教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单身教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暂行)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单身教工集体宿舍(以下简称“单教宿舍”)的管理,保证单教宿舍的正常流转使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相关房改政策,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单教宿舍管理及收费办法规定如下:

一、单教宿舍的安排对象范围

新进校博士及以下学位管理人员、硕士及以下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制和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同时原籍非**市辖区(含*区、*区、*区、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和吴中区)户口,且在**市辖区无住房的单身教职工。

二、单教宿舍的管理

(一)凡符合安排单教宿舍条件的新进教职工,凭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入校报到证,向后勤管理处申请单教宿舍。

(二)单教宿舍视住房实际情况安排入住人数。原则上12平方米以下房间住一人(一般照顾年龄30岁以上且中级职称教师);12平方米以上房间住两人。

(三)单教宿舍床位租住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从进校之日起算)。因特殊原因租住超过三年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视房源情况可适当延长。

(四)单教宿舍租住协议一年一签,明确租住期限、租金标准、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等。每年个人需申明是否符合租住条件,如有虚假、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视同为恶意占房。

三、单教宿舍的租金标准

(一)租金标准

1、三年租住期内,单教宿舍每个床位租金标准为100元/月;

2、经学校批准的二年延长期内,单教宿舍每个床位租金标准为300元/月;

3、学校未批准延长或批准延长二年期满后,不退还学校单教宿舍的,每个床位租金标准为500元/月;

4、单教宿舍床位租金按照租住协议约定,由财务处负责每月在工资中代扣。

5、若学校调整单教宿舍床位租金,则从出台调整新标准次月起执行。

(二)租住学校单教宿舍的教职工,不得私自更换门锁;不得改变宿舍用途;爱护所住房屋及家具、设备。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3倍,由财务处在工资中代扣单教宿舍床位租金,直至改正为止。

(三)两人及以上的单教宿舍有人退房时,如因学校无安排进人,床位租金不变;如学校安排人入住,而原租住人员拒绝新安排人入住,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3倍,由财务处在工资中代扣单教宿舍床位租金。

(四)凡出租、转借单教宿舍、不服从学校调整管理等行为,一经查实视同为恶意占房,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5倍,由财务处在工资中代扣单教宿舍床位租金。同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停止其参加各级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其职务、职称晋升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校外租房的补贴

(一)凡符合单教宿舍安排条件,而在校外自行租房的教职工,学校给予校外租房补贴2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校外租房补贴向后勤管理处申请,需提供标准租房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租住双方个人详细信息、租住期、租金等信息。其所在单位协助核实租房合同中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并在租房合同上签署审核意见。

五、其他规定

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若仍在单教宿舍租住协议期内的,有关租金或租房补贴仍按照协议执行;协议期已满或未和学校签订租住协议的,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发文的下月起实施,原有相关单教宿舍管理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七、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篇5:集体宿舍管理规定办法

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的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及周边环境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洁的环境和文明的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保障员工健康,特制订本规定。

一.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后携批准件方可入住。

4.非本宿舍人员未经登记同意不得入住。

二.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写字台、衣柜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三.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或安排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四.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4.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0.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3.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或进行其他不良、不当行为。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六.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七.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八.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是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除非得到公司书面批准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逾期未搬出物品,公司视为迁出员工弃用。

十.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

甲方:乙方:

苏州威芳服饰有限公司本人同意遵守以上条款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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