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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z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不断完善院、科两级负责制,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

二、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政廉政,尽职尽责,求实务实,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三、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要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医院交付的各项指令性工作。凡院部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部署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按时如质完成,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于执行不力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锤炼扎实、高效、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心协力推动医院科学发展。

五、遵守并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事由、行程、期限,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外出。具体请假报告制度如下:

1、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外出,必须按规定由科教科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前领取并填写《中层干部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请假单》,回院后须销假,请假单交科教科备案。

2、公务外出,必须按规定到院办领取并填写《中层干部公务外出请假单》,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请假单交院办备案。

3、非公务原因的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中层干部非公务外出请假单》。科室正职(含科室主持工作副职)请假必须报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科室副职请假必须报科室正职、主管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4、节假日外出,应提前填写《中层干部节假日外出情况登记表》,报分管院长同意后交院办备案。

5、不履行正常请假报告手续或未获批准而擅自外出者视同旷工处理,按《z市人民医院员工考勤管理补充规定》予以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

6、中层干部外出之前要安排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明确临时负责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7、因擅自外出对本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按干部问责制予以处理。

六、中层干部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持通讯畅通。

七、严格会议纪律。对院部组织召开的会议,要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并报经院领导同意后,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接受药品、器械等商家邀请,参加其组织的各种名目的学术会议、外出考察等活动。

九、本规定作为对中层干部考察、考核的内容之一,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篇2:南城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城南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中层干部(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综治主任,园长)由校长结合敬业精神、专业能力、电脑水平和年龄等情况推荐,报总支审批任命。

2、学期初设立校务工作目标奖(副校长500元,主任400元,兼职另算,但总额不超过校长书记的600元标准),学期结尾发放目标考核奖,并进行责任追究。

3、选择合适干部进行校务值日,当日总理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填写校务值日表。每月按值日情况发放值日津贴(标准为每日4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4、所有中层干部每周参加学校校务会,讨论学校工作,安排布置工作。

5、所负责工作在教育局检查中被表扬的每次奖励100元,被批评的每次罚款100元。

6、所有中层干部均要带课,提倡带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提倡兼任班主任,课时补贴按普通老师计算,不享受另外的课时补贴。

7、学校每学期评选两名优秀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8、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建议引咎辞职。

9、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一般不推荐担任中层干部,能力和师德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选用。

10、年龄在57岁以上一般不宜继续担任中层干部,但因工作需要可以继续担任,并有责任培养和推荐接任者。

11、20**年起,长期担任中层干部(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者,在因年龄或健康原因不再担任中层干部后,经过校务会讨论研究,可以在退休前两年参照督导补助相应课时。

篇3:S机关幼儿园中层领导例会制度

机关幼儿园中层领导例会制度

为了使我园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推动我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中层领导例会制度。

一、参加人员

园长主持,支部书记及各室负责人参加。

二、例会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定为每月第一周周一上午,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例会内容

1.园长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各室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3.园领导值班人员通报总结每周值班情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4.各室提出需要共同研究协商的问题,对幼儿园日常工作形成共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共同研究园内难点、热点及群众关注的问题,把一些“事实性反馈”给大家,使大家做事有的放矢。

6.园长通报上次例会所提出问题的解决和处理结果,对本月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总体工作思路。

四、例会要求

1.参会人员要认真积累情况,做好准备,汇报力求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2.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可操作的做法和措施。

3.做好会议记录,每学期对例会情况进行一次总结。

4.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5.各室要树立全力为保教一线服务的意识,一切围绕提升保教质量这一中心。

中层领导例会制度是为搭建一个全面客观反映幼儿园工作的平台,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切实把小事做细,细节做精,真正做到“制度化管事,人性化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希望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

篇4:南方医院中层干部例会会议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例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星期三下午,特殊情况需召开紧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一般定在门急诊大楼十七楼学术厅,特殊情况需改变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范畴:

1、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宣布医院有关决定和部署重要工作;

3、通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医疗工作量、医疗管理等情况;

4、通报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酬金分配等情况;

5、通报教学、科研、物资供应、基本建设、党团建设、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

6、交流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相关信息;

7、其它需在例会上传达的内容。

四、参会人员范围:院领导、各处、科室处长、主任;学科带头人;临床大科正副主任;专科正副主任;科正副护士长;行政后勤正副科长;总支及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民主党派总支主委、副主委、支部主委列席参会。

五、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做好工作安排,按例会通知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席并按要求签到。

六、所有应参会人员若有事未能参加会议,须提前书面向院长办公室请假;参会人员参加例会次数列入考勤和任职考核。

七、各科室应明确指定一名参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若科室应参会人员均未能参会,科室负责人应安排其它人员到会记录会议内容),并负责将例会精神传达到所在科室;对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列入科室质控考核。

八、院长办公室设立例会会议记录本,负责做好会议内容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

篇5:中层干部聘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促进单位各部门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是指单位内部各行政及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含副职)。

班组长的聘任、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条件好,责任意识浓,事业意识强,开拓意识好;

2、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务实求新,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

4、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单位利益为重,凡事从集体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6、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先进,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产生

第四条:中层干部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提名、职工评议的程序,实行聘任制办法。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用,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打破学历、资历及干部、工人等身份界限,选拔有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真正带动部门工作发展的人选。

第六条:中层干部的任用范围一般为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应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可以聘用单位以外的人员。

第七条:对现有的中层领导实行直接聘任,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应接受职工代表或所在部门职工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新聘任中层领导的职工评议以无记名划票方式进行。候选人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通过评议,单位下发文件予以聘任;得票低于60%的,为没有通过评议。

第九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且通过职工评议的,予以聘任。

聘任期为一年。

第十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但没有通过职工评议的,不担任中层干部;由此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应由领导班子另行提名,并重新进入评议程序,产生新的人选。

第十一条:中层领导的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单位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职,不在享受单位所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章中层干部的职责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当好领导帮手。

第十三条: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

第十四条:担负本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领导决策,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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