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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新校区中层以上领导值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为了加强新校区管理,实现管理规范、秩序正常、师生安全的目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贵港职业学院新校区中层以上领导带班或值夜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院统一安排院级领导、中层领导在新校区带班和值夜。

二、院级领导抽查当周中层领导到岗情况,被抽检者做好记录。

三、中层领导检查各岗位人员到岗情况,督促各岗位人员各尽其职,确保校园安全,处理晚上突发事件,值班时间从晚自修开始至第二天6:00止,记录当晚值班情况,并通知下一班。

四、因事不能按时值班,可替换或替班,并告知值周院级领导,在记录本中注明替换情况。

五、值夜中层领导必须佩戴校牌。

六、在旧校区各系领导不安排在新校区值班,系领导每周下班或到宿舍检查本系学生及晚休情况至少两次。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本制度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篇2:A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转正量化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评价项目优秀很好好勉强不满意10分8分6分4分2分工作业绩工作完成量

速度超乎寻常,大幅超额完成超出平均值符合要求,能按时完成任务,偶尔超过低于平均量工作慢,从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

能超标准完成,完全可以信赖很少有错误,可以信赖可以按标准要求完成,可以信赖经常放错,有时候不能按标准完成不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可避免的错误频繁发生工作效率

工作效率较高,较以前有大幅提升工作效率高,较以前略有提升效率一般,基本保证质量,效率没有提升工作效率较低,效率有待提升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任务,效率急待提升费用控制有效、合理控制能合理控制大多数情况能控制不能很好的控制没有费用控制的意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有经验具备本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有经验知道本岗位工作要求的知识,有相关经验不熟悉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知识不知道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知识,从没做过分析决策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强,并能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具有分析决策能力,能正确判断处理稍具分析能力,能运用经验判断在较窄范围内能自行判断只能按照上级指示进行

指导能力能对下级进行正确指导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大多数情况能对下级进行指导不能对下级进行有效的指导根本不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工作态度文化理念认同并执行认同接受并执行接受不接受合作

非常愿意合作,且非常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一般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不好不愿意合作,合作效果差责任心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需督促才能完成敷衍了事,无责任心

篇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

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中层干部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层管理干部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③、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中层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篇4:科技大学校区职工生活小区管理规约

科技大学校区职工生活小区管理规约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本小区物业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整洁美观、生活有序、和睦相处的小区,制订本规约。

第一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广西科技大学东环校区职工生活小区

坐落位置: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

一、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三、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四、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八、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九、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全体业主对未按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未取得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业主的义务

一、业主必须按规定交纳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应当于每月20日前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包括建设单位未售出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

2、业主应当按规定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业主在本小区内不得有违*用场所管理的行为:

1、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用设施设备。

4、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5、不得乱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除外。

6、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业主在本小区内不得有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1、不得有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行为;

2、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3、不得损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4、业主未经市容局批准不得擅自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动物,不得扰民,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5、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请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需恢复原样。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7、其他。

四、业主在本小区内必须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为: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及时举报。

2、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通知承租人履行非业主使用人的义务。

3、爱护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处理。

4、楼层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可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5、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7、其他。

五、业主在本小区内必须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1、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停放点保管。

2、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3、严禁货车进入小区内停放(为小区业主运送货物临时停放的除外),以免影响小区内的交通安全、防止汽车制造废气污染小区环境和损坏小区道路。

4、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清洁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进入小区,应当严格遵守小区的交通管理规则。

5、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其他。

六、有关安装空调、装饰装修的约定。

1、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再使用。

4、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5、业主如需安装空调和对房屋等进行装饰装修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业主装饰装修时违反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自行承担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7、其他。

七、业主承诺在与其他物业使用人建立使用、修缮、改造物业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对方本规约的规定。

八、其它。

第四章违约处理

一、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处每日3‰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批评、规劝、公示等催缴措施;逾期仍未交纳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业主违反业主义务中第三、四、五、六、七条的,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拒绝纠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措施督促改正;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督促业主改正并将情况告知相关主管部门。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

修和拒绝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

四、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的业主(包括建设单位)拒绝主动将净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占为己有的,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七、其他。

第五章其他事项

一、本规约由业主大会制定。

二、本规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抵触部分自然无效。

三、已生效的管理规约对本小区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约束力。

四、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内容包括如下:

1、共用部位包括基础、人防地下室、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垃圾房等。

2、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上下水管道、落水渠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供电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空地、道路、桥、路灯、沟渠、池、井,以及无上盖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等。

第六章附则

本规约从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生效日期:

篇5:购物广场商场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购物广场(商场)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1、干部员工要提高认识,加强责任心,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思想统一,群策群力。

2、各部门各岗位要加强执行力建设,严格按照商场的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活动工作。

3、各部室要搞好协调与配合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4、库房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要求货物堆放整齐并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

5、卖场内要做好设备巡视检查,确保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完好。

6、要针对节期到来做好各项安全预案工作,保证节期工作正常进行,遇突发事件懂得如何应对解决。

7、要严肃日常及节假日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以满足工作需要。

8、后勤各部室,要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职责的要求,做好份内的安全工作,确保车辆、消防、基建、财务等方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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