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附小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X附小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附小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篇2:X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由卫生防疫站提供,总务处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篇3:迎海小学国旗升降制度

区第一小学国旗升降制度

为了增强全校学生的家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升降国旗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全校学生都应尊重和爱护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

二、按照《国旗法》第六条规定以及学校具体情况,每周升降国旗。升旗时间为每周一早上8:40,降旗时间为每周五下午5:30,使国旗随着太阳升落而升降。如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降国旗。

三、按照《国旗法》附录有关规定,我校选用乙种型号的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四、升降国旗,我校国旗班负责执行,乙种型号国旗长期240公分,宽大160公分;每周一个组,执行人员由训练部安排。其中1名旗手,2名护旗,6名护旗队员。

五、升挂国旗时,学生必须到齐。

六、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开学、校庆等重大节日,举行全院学生升旗仪式。

七、升旗仪式进行的过程式中,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虽不参加升旗仪式,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脱帽,致敬等仪式结束后,方可自由行动。

八、降旗,由国旗班选派的旗手和护旗负责。降旗不举行仪式。降旗应严肃庄重,使国旗徐徐降下,但不得落地。降旗后,应将国旗转接给一个组的手中。

九、其它事项,遵照《国旗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升挂历国旗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又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升降国旗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列为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一、全院升降国旗的工作由学校少先队、政教处具体负责布置、检查、督促、评估,学生会要协助抓好这一工作。

篇4:迎海小学班级岗位责任制度

区一小班级岗位责任制度

一、常务班长职责:

1、全面负责班级同学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在为同学服务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2、及时传达学校或班主任老师对班级活动的要求,并组织同学将要求落到实处。

3、班主任在校时,即使听取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意见,班主任不在校时,代行班主任的责权。

4、负责领导指挥班委会成员开展工作。凡通过竞选产生的班长,有权根据工作的需要任免班委会成员。

5、负责指挥值周班长、值日班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6、通过竞选产生的常务班长,当人期届满时,负责组织并主持下一任班长的选举。

二、宣传委员:

1、登记本班同学所做的好人好事。

2、宣传班级中的好人好事。(可以在广播中进行宣传)

3、对班级中不良的行为倾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以便引起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警觉,及时加以控制。

三、班委委员

学习委员:

1、负责收、发作业,认真检查,登记未交作业同学的名单。

2、认真组织同学们的晨读、午读和傍晚读。

3、组织优秀生与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对活动。

4、指挥各小组长收发作业。

生活委员:

1、负责协助班长维持班级纪律。

2、负责指导班级承包说明书的同学开展工作。

3、负责检查班级各种备品承包人对工作是否认真,对不认真者可决定批评、惩罚和撤换。负责班费的保管和支出,记好班费往来帐目,并于必要时给予公布。

4、负责班级卫生清扫的指导工作,组织好全班大扫除。

5、指导负责服装、发型、零食等项工作的同学开展工作。

体育委员

1、负责全班各项体育活动,具体领导同学们跑步、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课、运动会等各项活动的开展。

2、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

3、负责组织同学控制或降低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

文娱委员:

1、负责班级的文娱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班级里天天有歌声。

3、负责各种文娱活动的编排和导演工作。

四、值周班长职责:

1、班长不在时,代行班长职责。

2、完成班长交给的任务。

3、领导值日班长履行各项工作。

4、及时与学校值周工作的师生取得联系,分析本班的扣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值日班长职责:

1、负责记载当天的出缺席情况,对迟到的同学提出批评,予以处罚。

2、维护自习课纪律,对自习课说话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自习课有准假权。

3、维护课间纪律,监督并制止课间大声喧哗以至在走廊打闹的行为;在“无声日”期间,对课间在教室讲话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

4、领导两名值日生搞好班级卫生,每天午、晚各拖地一次。若发现地面上有碎纸,谁的座位底下谁负责,及时征求值周学生对本班级卫生的意见。

5、协助体育委员督促同学们认真做好课间操。

6、督促同学们做好眼保健操,协助生活委员工作,若发现眼保健操不认真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

五、科代表职责:

1、负责本学科老师委派的任务,例如收发作业,收发试卷,协助老师做演示实验,帮助老师做实验的准备工作。

2、即使搜集同学们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老师反映。

3、协助老师调查、了解、分析本学科学习极端落后的同学困难、障碍,并尽力帮助。

4、更深了解任课老师的意图,教学的风格、特点,及时向同学们介绍,使同学们尽快适应老师的教法。

5、负责本学科兴趣小组的工作,发挥同学们的学科特长。

六、备品承包责任制

1、承包备品者需保持该项备品的清洁。如擦黑板者,应该一下课就擦,且认真擦除,让老师满意,不得因此被扣分。

2、承包者要保证该项备品的合理使用。例如承包窗户者,热天负责开窗,冷天负责关窗;承包灯具者,光线暗时及时开灯,亮时及时关灯。

3、保护备品不被损坏,一旦发现损坏,及时加以维修,损坏严重的查清责任人,及时赔偿或报生活委员更新。

4、具体承包人:

教室门:

保管粉笔及讲台干净:

卫生角:

洗手用具:

灯具及电风扇:

扫除用具:

课间黑板擦除:

窗户开关:

桌椅的修理:

投影仪去尘及屏幕收放:

鱼缸几养鱼:

七、各项任务责任制

1、承包的同学必须持之以恒,对某项任务因事完成不了时需指定临时负责人或通过常务班长重新委托他人负责。

2、对所承包的专项任务,检查发现违纪者,有权按班规给予当事者惩罚。

3、对所承包的专项任务应定期提出修改意见,对旧的奖惩规定发现不合理时,,一面坚定不移地执行,一面向班长提出修改建议。

4、专项任务承包人及责权:

*思想方面

(1)检查日记,没按时完成者当天补完,写300字说明书;每拖一天加200字。未经本人允许,私自看别人日记者写400字说明书。

(2)负责记录每位同学在校内外做的好事,做好事一件,操行评定加0.1分,累积1分者,奖一支水笔。

(3)检查同学们下节课的学习用书是否摆到桌上,未摆到桌上者,立即摆上者,擦玻璃一大扇或擦黑板一次。

(4)负责记录、整理班规班法,同学违犯规定、忘记班法时,及时给予查阅,督促专项承包人执行班规班法。

(5)负责各项违纪者说明书的登记、收取、归类统计。每写1000字的说明书,在该生操行总分中减去0.1分。

(6)对犯了错误挨批评时只顾流泪的同学,每滴眼泪收50字的说明书。

*学习方面

(1)负责检查作业。可定期检查,也可抽查。未完成者,立即补上,打一桶水。

(2)负责语文中午和傍晚的5遍书的朗读。

(3)负责检查数学作业,未完成者,立即补上,打一桶水。

*纪律方面

(1)值日、值周班长(负责考勤。发现早晨迟到者,罚读书5-10遍)

(2)负责检查校牌队徽。未戴者罚扫走廊。

(3)负责登记上课随便说话、随意起立、举手说“我我我”、思想开小差者。罚抄写、读书、擦黑板等

篇5: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0)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三章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三)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四)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五)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六)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七)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八)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

(一)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50%以上者;

(二)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三)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者;

(四)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五)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六)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七)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八)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九)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一)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二)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三)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四)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一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五)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六)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七)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人数在5-10人。

第十六条“劳动模范”授予那些在公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十七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的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第十八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企管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企管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经理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第二十条公司对第十四条(七)款中合理化建议提议者,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即按合理化建议应用后实现利润或节支费用的一定比例提成奖金。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章惩戒

第二十一条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三)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

(四)处罚的决定在企管部开具的“惩戒通知单”中注明。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总经理或工会申诉。

第二十三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扣除薪点10-20点/次。

(1)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安全防护措施者。

(2)在办公场所、作业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营业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5)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6)参会人员迟到者。

(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8)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9)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10)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11)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也视为违纪,扣除薪点20-40点/次。

(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5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生产作业点,可以根据规定制定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规定,报企管部批准后颁布执行。

企管部可参照上述条文制定相应的违纪行为标准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对上述所列行为(第二十四条(七)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填写“惩戒通知单”。(对具有第二十四条(七)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企管部直接开具“惩戒通知单”。)

经其他员工举报,企管部负责核实真相,也可以开具“惩戒通知单”;其中当事人具不承认错误的,可以加倍处罚。

“惩戒通知单”一式两联,企管部留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扣除薪点50-100点,并扣减薪点值5%-10%。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5)工作时间饮酒者;

(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7)违纪达5次(含)者。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扣除薪点100-150点,并扣减薪点值10%-15%。

(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8)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第三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扣除薪点150-200点,并扣减薪点值15%-20%。

(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3)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5)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7)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1)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万元(含)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5)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12)第二次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4)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三十二条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有领导责任,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1)被警告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30-50点;

(2)被记过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60-100点;

(3)被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警告处分;

(4)被辞退、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十三条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

第三十四条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员工,企管部负责核查,并填制报告。对企管部的惩戒核查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决定由企管部作出,(涉及企管部的由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对记大过(含)以上的惩戒,批准人均为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由企管部出具罚单,计入当月工资核算。

第五章员工年度奖惩

第三十七条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二)嘉奖与警告抵消。

(三)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四)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第三十八条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2%:奖励10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5%:奖励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5%:罚款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2%:进入末位淘汰系列(详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企管部汇总,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