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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篇2:G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第1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2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3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4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

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5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篇3:酒店员工手册奖惩条例

酒店员工手册:奖惩条例篇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职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人事部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丙三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会受到三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职停薪处分时将被辞退。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会受到三至五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停职停薪处分将会被辞退。

5、凡犯丙类失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停薪、辞职警告直到辞退。

6、员工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停职停薪处分时其当月50%的效益工资将被扣除,另按日扣

除部分底薪。

7、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受停职处分的员工在停职期间不得进入酒店,对员工的停职、解除合同、开除处分,应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仪表不整洁;

A留长发;

B手脏;

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裤脚卷起;

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训课旷课;

8、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进入酒店舞厅、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场所;

10、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

11、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2、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厕所;

14、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使用客用电梯(经同意例外)、客用设备;

16、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8、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9、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打卡和替别人打卡;

2、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隐瞒事故;

5、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上班时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违反安全规定;

10、在酒店内喝酒;

11、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在除了员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不报告财产短缺;

17、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不遵守消防规定;

19、损坏公物;

20、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丙类失职

1、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

2、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4、作不道理交易;

5、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6、私换外汇;

7、调戏或欺侮他人;

8、行贿受贿;

9、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10、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11、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12、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1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故意损坏告示栏或公共财物或他人物品;

15、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16、旷工。

篇4:某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节违纪处罚管理

一.规范会馆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

二.处罚条例及细则: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分行政和经济处罚两类,行政处罚分为下列几种:警告、降职、降薪、解雇,其中警告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

1口头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10-50元):

谎报请假理由,每次罚款10-30元。

仪容不整,不按会馆规定着装,不佩戴胸卡或不遵守出入会馆规定,每次罚款20元。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每次罚款10元。

冒领会馆发放的礼品。

无故不参加会馆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者,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

2书面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书面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20-100元):

旷工一天以内者,扣发当期全部奖金,并处以当日工资两倍的罚款。

代人打卡或请别人打卡,每人次罚款20元。

违反胸卡佩戴规定,并拒绝监督检查,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罚款。

对主管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未有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属初犯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按动"报警器",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造成经济损失的。

在会馆配备计算机上使用非工作软件。

违反会馆工作程序,导致轻微损失者。

在工作场地贩卖物品者。

浪费或损坏公物情节轻微者。

捡拾会馆或他人财物匿而不报或据为己有者。

未经允许擅自带人进入会馆者。

对同仁恶意诋毁、攻讦、诬告或做伪证制造事端者。

向宾客索取小费或其他费用的;

工作态度差,项撞上级,消极怠工,影响较坏的;

被顾客投诉一月内累计达三次的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对顾客粗言秽语不讲礼貌,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私带会馆物品外出,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下属屡次违纪,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管理不力的;

在过去六个月内,累计有两次相同性质的口头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口头警告。

3严重警告、降职与降薪: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并可同时实施降职、处以罚款处分(100-200元):

在会馆内危害员工或财物安全者。

对会馆财物、名誉造成损害

违反会馆管理规定

有严重不良行为

连续旷工两日或一年内旷工记录三次以上

下属因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及贵重物品严重损害的;(易损易耗物品不含在内)

因管理不力,经营业绩或会馆形象受到重大影响的;

下属犯有严重过失,对日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下属发生危害会馆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下属发生偷窃、打架、寻衅滋事、辱骂顾客等行为;

在十二个月内,累计两次相同性质的书面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书面警告。

4解雇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可不预告予以解雇(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严重危害员工人身、财物或会馆财产安全者。

使会馆财物、名誉受损失者

严重违反会馆管理规定者

行为不法或严重违规者

累计两次不同性质的最终警告或,或一次最终警告后又有相同性质的警告处分。

盗窃宾客或会馆财物的;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或殴打宾客或员工的;

调戏、骚扰女员工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的;

公开毁损、诽谤会馆或同事声誉或散布不实事件的;

泄露会馆商业机密的;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员工的重大过失或屡次违纪行为可采取解雇处分。直接经理应作出关于事情发生经过的详细书面报告,解雇员工的处分应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共同提出,并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三.需要并处赔偿、罚款处罚,罚没款一律上交财务部门。

四.员工被口头警告后三个月没有违纪的,或被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最终警告后十二个月没有违纪的将可获允撤销相应纪律处罚;也可根据员工的改进表现提前撤销处分。凡有违纪处罚的员工在各种评选先进者工作中将予以扣分或不予评选先进。

流程图:

第二节奖励管理

一、对于表现优异或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给予鼓励。对优秀的员工将发给奖状和奖金,对于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奖励权限:

1会馆各部门对授予奖项具有推荐权;

2会馆人力资源部对奖励实施过程行使建议权和审核监督权;

3会馆总经理行使授予最终决策权

三、奖励条款及细则:

1.奖励的项目:荣誉称号、晋级、晋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2.季度奖:每季度由人资部组织评选,各部门民主评议申报。奖项包括最佳员工奖、微笑大使奖、拾金不昧奖、合理化建议奖、最佳班组奖。

●最佳员工奖:爱岗敬业,业务技能娴熟,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优秀,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授予季度最佳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名额5人;

●微笑大使奖:岗位技能娴熟,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以真诚的微笑面对工作;授予微笑大使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

●拾金不昧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主动上交或归还顾客遗留的现金或物品,累计数量较大的;授予拾金不昧奖荣誉称号并奖励

现金50元/人;

●合理化建议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为会馆提出有利用价值,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化建议;授予合理化建议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30元;

●最佳班级奖:班组集体荣誉感强,整体服务质量和完成任务优良,无严重违纪或过失现象发生;授予最佳班组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3.创新奖:立足本职岗位,钻研小发明或小创造,钻研创新经营或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会馆整体发展及对外形象;授予创新奖或冠名为某某操作法,给予晋级及奖励现金100-200元;

4.年度优秀员工奖:敬业精神强,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授予年度优秀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5.年度行进部门;年度经营业绩优秀,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整体素质良好,无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发生,部门协作意识强;授予年度先进部门称号并奖励价值200元/桌的酒席(桌数按部门实际人数定)。

6.总经理特别奖:在年度工作中为会馆经营管理进行创新革新,并创造出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及其它重大贡献者;授予总经理特别奖并奖励现金900元。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一级、奖励现金100-200元:

发现事故或疫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临危不惧,尽力挽回或避免会馆和顾客发生重大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的。

对会馆经营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产生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立足本职对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及经营业绩有重大贡献的;参加对外活动,取得优秀成绩,为会馆赢得声誉和知名度的;

8.符合下列条件者,将给予外出培训、进修的奖励;

1.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过硬;

2.三次被评为最佳员工或被评为年度奖项的;

3.对会馆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

4.愿意为会馆奉献5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

5.爱岗敬业,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忠诚度;

篇5:星邦椅业员工奖惩条例

邦星椅业员工奖惩条例(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实,最大程度上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积极性和责任心、通过有效激励机制,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营造积极向上,奖惩分明良好氛围,树立"以企为家"主人翁责任感,控制质量问题发生,提高企业效益,确保邦星在行业内声誉和地位,特制定本奖惩条例。

第二条适合范围

本奖惩制度适合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职能及操作流程

管理职能:董助负责指导奖惩运作;安厂长负责监督奖惩落实,老板娘负责审批奖励事宜。

操作流程:行政人事部或车间主任发现员工奖惩事宜,填写《奖惩申请单》,经员工签字确认,涉及处罚,经董助审核后,当天出"处罚通告",并复印一份给财务部扣款;涉及奖励,经董助审核,老板娘审批后,出"奖励通告"全公司通报表扬,当天兑现奖金。

第四条奖惩原则

1、对员工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思想教育和经济奖励"双管齐下原则。

2、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一视同仁、结果反馈原则。奖当天奖,惩当天惩。

3、罚来钱除了奖励员工外,不足公司补,多余作为员工公用基金,用于员工福利。

第五条奖惩标准

奖励标准

第1种:现金奖励

1、员工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五金、发泡、沙发、木工、油泵、装配等质量缺陷,且问题较严重,及时交给主任,并经车间主任及董助确认问题严重性,每次奖励5元。

2、车间员工如发现原材料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上报,经主任及董助确认,奖励5元,同一种原材料,只奖1次,且奖给第一个反映质量问题员工。

3、自己工作区域搞得比较整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产品/工具整齐摆放在各自区域并切实保护好,不占通道,不影响产品损坏,一个月下来都保持较好,奖励当事人30元。

4、当月全勤,一线员工奖励30元,管理人员每月奖励15元。

5、举报他人质量问题,情况属实,奖励当事人20元。

6、举报他人在禁烟区吸烟,奖励当事人10元。

7、举报他人偷盗公司或同事财物行为,情况属实,奖励当事人50元/次。

8、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奖励当事人50-100元/条。

9、通过有效措施,起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奖励当事人每次50-100元。

第2种:加薪或晋升

工作业绩突出,执行力强,把管辖范围工作打理井井有条,得到公司领导一致好评,如果有合适岗位晋升,如目前没有合适岗位,加薪100-300元。

惩罚标准

第1种:罚款

1、迟到/早退1次,当月全勤奖扣半;2次不发全勤奖;第3次开始,罚10元/次。

2、代人打卡,第1次予以警告,第2次开始,双方当事人各罚20元/次。

3、员工不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其月平均日工资3倍处罚,依次类推。员工说是请假,没写请假条罚款50元/次。

4、不服从车间主任工作加班安排,第1次警告,第2次开始罚款20元/次。

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质量问题,一般性问题,罚款10元/次,批量或问题较大,罚款50元/次。

6、没有按公司要求,维护好自己工作区域现场,下班前没整理和打扫自己工作区域及操作机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开始,罚款5元/次。

7、员工在公司禁烟区吸烟,罚款500元/次。

8、将食物垃圾乱扔在地上,不扔到垃圾桶;或者乱扔烟头,第1次予以警告,第2次开始,罚款5元/每次。

9、不按要求操作,违规操作,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100元/次。

10、发现故意破坏公司产品(弄破椅子皮、摔产品、摔箱、踢产品)或公共财物,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坏,罚款200元。性质严重予以辞退。

11、打架斗殴,并造成任何一方伤害,谁先动手一方罚款200元,另外一方罚款50元。如果另一方只是被打,没还手,另一方不罚款。

12、明知原材料不合格,仍焊、仍包、仍装配,罚款10元/每次。

13、如后道工序员工,发现前道工序(车间)员工提供的产品或配件存在质量缺陷,且可追溯到前道工序责任人,责任人每次罚5元。

14、如员工发现质量问题且较严重,责任在于外协单位,罚款外协单位50-200元。

第2种:辞退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定义

①向公司提供"假身份证"或"假学历证"等欺诈行为。

②未请假,擅自不来上班,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③发现员工人品存在严重问题,营私舞弊者。

④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或鼓动(带领)员工无理取闹,经教育仍不改正。

⑤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身伤害;或赌博被抓住,认罪态度不端正。

⑥不服从上级领导和工作安排,或顶撞上级,经3次教育后仍不悔改。

⑦偷盗公司财物,被抓住或查出;破坏公共财物,性质恶劣。

⑧带头组织罢工,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影响恶劣。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要求

第六条附则

本奖惩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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