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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奖励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制定《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科研管理

(一)教职工申报教科研项目,须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请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各级课题。未经学校批准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教职工申报各级课题,在立项审批后,须将一份《申报评审表》原件及《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将《开题报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结题时将《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凡获得立项部门资助经费的教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学校匹配与资助经费等额的研究经费。

2.自筹经费项目实报实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凡立项教科研项目结题后,教职工将《结题证书》和有效票据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未按期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学校不予报销。

二、教科研奖励

(一)教科研立项奖

凡教职工申请的教科研项目经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后,学校给予奖励(不含各级子课题项目)。教科研立项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立项奖将被追回。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获立项部门资助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5%奖励项目组;省(部)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0%奖励项目组;市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7%奖励项目组。

2.自筹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为给予项目组12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

(二)教科研成果奖

凡已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被相关部门评定为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学校给予奖励。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

等级层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注:1.两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担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担人占20%,第三承担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担人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4.以上排名以合同为依据,无合同书的以申请书为准。

5.申报成员与实际实施者有变动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奖

编写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教辅资料,学校给予奖励。

1.全国规划教材

全国规划教材指全国专科规划教材和全国中专规划教材。奖励对象限于主编和副主编,以公开出版为准。

教材等级奖励标准(元/万字)最高额度(元)

全国专科规划教材2003000

全国中专规划教材1502000

2.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

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指规划教材以外的各种教材、讲义、习题集等。奖励对象为编写组,由主编进行分配,以公开出版为准。

奖励标准:80元/万字;最高额度:1500元。

(四)奖励实施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于每年3月申报人填写《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项、成果原件和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2.申报人务必做好教科研材料归档工作。

3.同一题材或同一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已实施奖励的项目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只发给差额部分奖金。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系指在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立项及评定的教科研项目。

五、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且项目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

六、要坚决杜绝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权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此类现象,除追回本人已报销的费用或(和)发放的资金外,五年内学校不予报销教科研费用或(和)不予教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它责任。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

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

篇2:轻工卫校学生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

卫校学生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

1.实验教师按实验计划在实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凡计划外的实验项目,需经教务处长批准才能进行,在实验、实训前一周上报实训中心,统一安排调整实验、实训时间。

2.任何人在实验、实训室里不允许坐诊床和护理床,更不允许在其上面休息睡觉。

3.对不服从安排,违反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影响实验、实训室工作或损坏仪器设备者,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4.实验、实训结束后,由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填写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实验、实训项目、班级、日期、课时、参加学生人数、分组数、实验、实训情况、使用仪器状况、机器和用品消耗,由授课教师和学委或课代表共同签名。

5.对于精密仪器、设备,应逐一建立使用登记册,每次实验、实训由指导教师和使用学生签名。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如实记载。

6.实验、实训完毕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带领下进行整理,小型仪器、量具要入盒,大型仪器、设备应加盖防尘,器材要摆放整齐。

7.实验、实训教师定期对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保证仪器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实验、实训教师应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门窗的清洁,实验、实训室不得存放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任何物品。

9.实验、实训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管理,并经常检查。每天下班前应认真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确认无误后再离开。

10.实验、实训教师应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器材管理制度,爱护学校财产,定期进行帐物核对。

实训中心

篇3:轻工卫校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卫校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l、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学校办公车辆主要用于校领导公务用车、接待来访客人用车、学校重要活动用车和学校相关处室公务用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车为个人办事;严禁在公务用车过程中顺便办理个人私事;严禁私自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活动;严禁一切形式的公车私用或变相公车私用。如发现有公车私用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责任。

4、除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外,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

5、学校所有车辆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统一管理和调配。

二、车辆调派

1、学校办公车辆的使用,实行出车通知单制。

2、驾驶员拿到出车通知单后方可出车。出车通知单为驾驶员报销费用的基本依据,无出车通知单或超出出车通知单以外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车通知单时,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征得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同意方能出车,完成任务后,主动补办出车通知单。驾驶员擅自出车,视为违纪,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3、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4、驾驶员出差报销票据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校长、校长签批。

5、市内出车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批,地区内出车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省内出车由校长审批。严格控制省外出车,确实需要的由校长审批。

6、学校办公车辆的使用相对固定。办公室应将派车情况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做好登记。

三、车辆保养及维修

l、驾驶员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差或重要活动用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后,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3、实行车辆维修保养鉴定审批制度、定点维修保养制度。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应先由本车驾驶员提出维修保养意见,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鉴定核准(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士鉴定核准)后,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到指定处进行维修保养。驾驶员自行决定的维修保养项目或在非指定处维修保养车辆所支出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4、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在电话请示报告后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当时请示报告的,须经乘车领导或相关人员同意并签字证明,方可安排维修。

四、油料管理

1、建立油料采购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油料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人负责油票管理,并根据工作任务和行车里程提出用油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方能进行油料采购。油票的发放依据本月工作任务及上个月的出车通知单累计里程,严格控制驾驶员自行采购油料。

2、每季度由办公室对所有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凡超过核定合理用油量5%的,驾驶员要作出解释;超过10%的,要书面说明理由报分管校领导;超过20%的,报校长。

五、安全管理

1、学校办公车辆系公共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均有义务爱护车辆,保障车辆安全。

2、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擅自外借,严禁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严防车辆被盗。

3、相关责任人须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4、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条例和国家各项交通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凡违反国家相关部门及学校规定造成车辆损害及安全事故的,其后果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学校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驾驶员

1、驾驶员为所驾驶车辆的直接责任人。

2、驾驶员须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热情服务,举止文明。

3、驾驶员须认真执行学校公用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各项手续,按规定出车、用车、收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4、驾驶员须精通业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凡因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视情节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5、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条例和国家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承担;对违反交通法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6、驾驶员须熟悉车辆维修保养知识,每次出车前、收车后均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及时提出维修保养意见。驾驶员须严格按学校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凡驾驶员未经请示同意,自行修车、换件的,其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凡私自将车辆零部件拆换后私用、送与他人或变卖的,经单位查实,除按价赔偿外,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7、驾驶员须爱护车辆、勤俭节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打扫,保持车容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告。要按操作规程小心、文明、安全驾车,避免对车辆造成损害。爱护及合理使用车内设施和用品,降低油耗,杜绝车辆不行驶时空开发动机等浪费现象。

8、驾驶员须妥善保管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车辆行驶、驾驶有关证照,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年审等事宜。

七、其它

1、车辆的保险、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在内的包保责任制,实现办公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请示相关领导确定。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Z卫生学校

篇4:轻工卫校节约使用办公用品节俭办公管理规定

卫校节约使用办公用品、节俭办公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参考学校原有相关规定,现制定Z卫生学校《关于节约使用办公用品、节俭办公的若干规定》,望广大教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处处精打细算,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二、办公用品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

三、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禁止大材小用、贵材贱用。

四、对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贵重设备,使用处室要建立专人负责制度。使用时需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延长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校采控办公室,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需负赔偿责任。

五、对于高档耐用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各科室之间尽量协调使用,一般不重复购置。

六、喷墨盒用完时,需重新加注墨水,而不是购买新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喷墨盒可连续加注3次左右(具体视墨盒量),这样比购买新的喷墨盒节省75%的开支。

七、各处室领用的“U”盘、光盘、装订机、裁纸刀、纸张、档案盒等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做到正确、合理、节俭使用,并责任到人;大头针、曲别针等要反复使用。

八、节约办公用纸。除有特殊要求外,各种文稿一律双面打印,修改稿、校对稿等可先用废旧纸张打印。

九、需打印的文件事先仔细检查,没有错误再打印。打印时,适当将字体缩小、页边距缩窄,使每页纸能容纳更多内容;或使用电脑中的“缩小配合页面”功能。

十、复印纸用于复印,不得用做草纸、包装纸。除有特殊要求外,需复印的文稿一律双面复印。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减少复印次数。

十一、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方便快捷,又使成本最低,并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浪费。

十二、各种水笔,应妥善保存笔套,日后换芯继续使用;用完的中性笔笔杆,不要随意丢弃,可循环利用。

十三、爱护办公桌椅、办公柜、沙发、饮水机、插排、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用设施,及时清洗、整理,尽可能延长其使用寿命。

十四、节约水、电等公共资源。各种电气设备用后即刻关闭电源,在使用自来水和饮用水时,避免跑冒滴漏,杜绝计算机非用状态下不关机现象,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提倡“一水多用”。

十五、节约使用清洁卫生工具,拖布、扫帚、盆等要妥善保管,使用后要及时清理,延长其使用寿命。

Z卫生学校

篇5:轻工卫校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卫校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行政楼)、z(实训中心)、z(信息中心)、z(图书馆)、z(附属医院)、z(口腔医院)、z(校保卫处)、z(校区)、z(总务处)

工作人员:z

一、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长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各处室负责人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在本科室内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配合学校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本处室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校办主任负责学校值班安排;校内治安保卫;信息报送;重点人物的监控;校园安全监督和检查,校车安全管理。

2.实训中心主任负责学校实验设备,化学药品、实验教学、电化教育设施设备和电教活动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3.总务处长负责校舍设备;电器设施、用电安全管理检查。

4.德育工作处长负责和指导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管理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食堂及学生用餐的安全管理。

5.教务处处长负责各教研室老师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对其所属教研室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6.医院院长负责本院职工的安全教育,各科室安全员的培训;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医院毒麻药品的管控。

7.图书馆长计算机中心主任负责本馆职工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图书和计算机管理。

8.保卫处长负责各种活动安全及预案,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安全疏散和安全出口畅通;门卫值班巡逻检查;防盗、防火;积极和辖区公安消防机关沟通。

二、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检查学校桶装饮水机消毒情况、桶装水存放情况,由专人负责管理,对学生是否能及时喝水进行情况反馈。建立健全全各项饮水管理制度,做到桶装水专间存放,专人负责,班班有人管,饮水机消毒有监督、有记录,建立经常经检查制度,保证学生每天及时喝到饮用水,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2.严格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3.督促学校食堂管理者经常依据自查标准,强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严查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5.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帐,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库存食品是否在保持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绝对禁止使用“地沟油”,禁止购进不合格散装食品,禁止使用一次性餐盒、筷子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6.严查校食堂是否设立专用消毒设备,消毒人员是否掌握消毒的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消毒记录。

7.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加工豆角、鲜黄花菜、自制豆浆等禁止加工制作的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具有留样设备并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

8.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9.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用具、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校验、及时清理清洗,是否保持正常运转和使用,并建立监控记录。在寒暑假结束、新学期开学前,检查食堂的食品生产加工用具、设施设备启用前的检查、清洗、消毒情况,确保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10.认真检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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