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条例
农业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条例
研究生工作室是我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学习与工作环境,高效率的完成研究生期间的学习与工作任务,特制定以下农业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条例,请大家严格的遵守:
1、工作间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交研究院统一安排调整。
2、工作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在工作室内大声喧哗、抽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随意停放自行车、推销物品等。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安装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严禁随意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装插座。注意节约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
4、严禁在正常的学习与工作时间进行如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
5、爱护工作室内公共物品。工作室内设施由该室研究生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改动。如有人为故意损坏、丢失、须由本人赔偿负责。
6、注意工作室内的卫生。严禁往盥洗间、过道、楼外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垃圾等。应该做到室内干净,桌面整齐、整洁。
7、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工作室,非我院学生不得占用工作室位置,不得在工作室长期逗留。
备注:以上条例监督工作由我院研究生会生活部负责,请全体研究生积极配合工作、自觉遵守以上条例,共同营造清洁、文明、有序的学习科研环境。
农业工程研究院研究生会
篇2:Z研究院乒乓球活动室规章管理制度
研究院乒乓球活动室规章管理制度
1、活动室主要面向我学院师生开放,外来人员须经我院负责人允许后方可入内活动并遵守活动室规章制度。
2、任何使用活动室的集体或个人,必须爱惜公共财产,损坏者需要赔偿。
3、凡在活动室活动者,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乱刻乱画,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吃零食、乱扔瓜果皮核等垃圾。
4、室内不允许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如有特殊情况实在需要停放,必需要停放整齐。
5、使用活动室者有义务打扫活动室内的卫生,在活动期间请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6、希望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管理。
7、所有使用活动室的人员必须在活动记录本上签名登记。
备注:以上条例监督工作由我院研究生会生活部负责,请全体研究生积极配合工作、自觉遵守以上条例,共同营造清洁、文明、有序的活动环境。
生物机电研究院研究生会
篇3:工程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奖规定
机电工程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奖规定
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测评办法》,特对研究院研究生测评中积分计算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办法
按研究生处2010年8月版研究生手册优秀奖学金规定中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办法执行。
注:学位英语第一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本年度测评,第二次通过的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测评,但成绩以60分计算。
二、研究生创新能力测评积分计算办法
(一)科研
1、研究生第一作者列入积分计算。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论文、专利、软件着作权,视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列入积分计算。其他作者排名不予计算。
2、发表在统计源期刊论文加1分,核心期刊加2分,国外刊物加3分,国内学术会议论文(论文集须正式出版且有ISSN出版号)加1分,国际会议(国内召开)论文加1分,国际会议(国外召开)论文加3分。
论文被ISTP和EI收录加4分,SCI收录加8分。
当年度,同一篇论文加分,取其中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3、发明专利申请1分,授权加4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加分。软件着作权授权加2分。
4、以上加分均需作者提供证明材料,交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后汇总到研究院存档。论文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录用通知和版面费发票复印件,本次计算后,即使论文正式出版,第二年不再采用,之后被收录的不影响重新计算。
5、论文、专利、软件着作权以每年9月30日前的成果为准(上年度10月1日~本年度9月30日)。
注:所有科研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
(二)社会活动
1、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席每学期加1.5分、副主席每学期加1.2分。校、院研究生会部长每学期加1分。研会干事每学期加0.2分。
2、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党支书、团支书)每学期加1分,党支部委员每学期加0.5分。
注:学生担任过多重职务,累计加分不超过3.5分。
(三)文体活动竞赛
1、获省级学生科研、文体活动奖加2分,校级学生科研文体活动奖加1分。
2、参与校、院级团体竞赛活动,每人加0.1分。团体竞赛人员名单由院研究生分会出具。
3、获校院研究生处年度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比表彰一次,寝室每人加0.5分。
注:文体活动竞赛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三、综合排名办法:
1、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研二:课程学习成绩G1+创新能力G2=总评成绩
研三:课程成绩G1×50%+45+创新能力G2=总评成绩
博士研究生:不计课程成绩,只计算创新能力,四年级博士生不参加评奖评优。
2、个人排名需在所在专业中前50%。(当评奖总人数不满学校下达比例时,由研究院另行增补)。
四、班级测评小组由班长、党支书、团支书等人组成,人数在3人以上,并向班级公布。
生物机电工程研究院
篇4: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审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申请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有考试作弊、在课程论文、毕业论文及其他学术科研过程中出现剽窃、弄虚作假现象者,经查实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不得参评;本学年内受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者不得参评;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着,发展潜力突出;
5.对学校、学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年级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类研究生及其他年级研究生不参与评选。每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原则上仅能申请并获批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阶段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攻读全日制博士阶段仍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几项重点条件
1.奖学金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在本培养阶段获得过奖学金。
2.外语成绩。2012级硕士生须在研究生阶段通过英语六级,或取得TOEFL考试成绩85分以上、IELTS成绩6.5分以上、GRE成绩1200分以上成绩;2011级硕士生符合学位授予所要求的英语条件即可。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为本培养阶段内的成果或参与的学术研究工作,含论文、专利及课题等;论文以已正式发表的或已取得用稿通知、并有版面费发票的为准。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研究生院备案的第一或第二导师。
三、评审工作安排
学生申请时应提交研究生本培养阶段的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复印件应有教务人员签字、盖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由导师签字、学院核查原件。
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
四、材料报送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学院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报告
(6)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清单
(要求:标明成果类别;学术论文以照规范参考文献着录表的格式列出,参与课题及名称及级别;申请人在成果中的排名情况;专利类别及受理情况。清单须有导师和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一并报送,其余材料由学院留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公司奖惩管理条例(5)
公司奖惩管理条例(五)
第一章总则
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奖惩,有效使用激励和约束的杠杆作用,规范职员的行为准则,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奖励的类别:
嘉奖;
记小功;
记大功;
奖金或晋级;
本条例所指惩罚的类别:
警告;
记小过;
记大过;
降薪,降级;
解聘;
本条例所指"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在内.
第二章奖励
嘉奖
有下列事迹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嘉奖:
工作努力,态度积极,按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
遵纪守法,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互相协作有事迹者;
爱岗敬业,热爱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表现突出者;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维护团队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拒绝不正当礼金,礼品馈赠或贿赂者;
有其它事迹足为其他职员学习者.
记小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记小功一次:
对管理咨询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并确具成效者;
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为其他职员榜样者.
记大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记大功一次: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失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对管理技术有重大创新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者;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奖金
奖金是指:
1.年终盈余奖金;
2.改善提案奖金;
3.节约成本费用奖金;
4.特殊成绩奖金;
5.竞赛考核奖金;
6.非经常性奖金.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颁发奖金或予以晋级:
1.年终评比总成绩优秀者;
2.有研发创新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对公司作改善提案,经实施证明能为公司创收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4.对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着者;
5.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6.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三章惩罚
申诫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职守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碍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的;
工作时间内玩游戏,听音乐者;
初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记小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指令时间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迟到30分钟或旷工半天以上的;
屡犯(两次以上)公司管理制度者.
记大过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
损毁,涂改公共文件或损毁公物者;
疏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信誉和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工作指导和安排,屡劝不改者;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欺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违抗命令或有侮辱威胁管理人员行为,情节较轻者;
泄露公司资料和商业秘密或虚报事实者;
造谣生事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利用BT或其它软件下载电影等大容量文件者;
旷工两日内者;
记小过两次者.
辞退或开除,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队秩序者;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盗窃公司财物,故意损毁公物者;
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未经公司许可,向第三方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资料者;
未经公司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连续旷工3天或月间隙性旷工累计达3次者;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印信,票证或擅自用公司名义在外进行不法活动者
挪用公款或收取公款不交者;
一年内记大过达二次者且未有明显改进者;
严重违犯公司管理制度且情节重大者.
第四章奖惩作业
奖惩加减标准
职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下列金额:
嘉奖一次:加发奖金30元;
小功一次:加发奖金50元;
记大功一次:加发奖金100元;
申诫一次:减发薪资30元;
记小过一次:减发薪资50元;
记大过一次:减发薪资100元.
奖惩互抵规定
职员在同年度之奖惩(辞退和开除除外),得予互抵:
嘉奖一次得抵消申诫一次;
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一次抵消小过一次或申诫一次;
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二次抵消大功一次或小过二次;
职员奖惩记录存入其人事档案保存.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室.
本制度于年月日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