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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小学推门听课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城南小学推门听课制度

1、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我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度。

2、推门听课要求所有课堂一律开放,学校领导、教师无须事先打招呼,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而随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策略。

3、听课人员尽量不影响教师正常上课,抱着虚心学习、讨论提高的姿态听课观课。

4、听课之后,鼓励教师之间进行有效的讨论交流。

5、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月推门听课不得少于4节,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不得少于3节,其他教师不得少于2节。以上听课数不叠加。每少一节惩5元,在当月绩效中由教务处造表兑现。

6、学校教导处对推门听课进行记载,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参考依据之一。

7、本制度从20**年4月执行,适用于幼儿部,作为常用制度坚持。

篇2:南城小学师德师风十条

城南小学师德师风十条

爱生是教师的天职,是师德的核心,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每位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十条:

一、爱护、关心每一位学生,努力构建民主和谐合作的师生关系。

二、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尊重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合理要求和正当权益。

三、信任和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以极大的热情和信心鼓励暂时后进的学生。

四、耐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任何礼品和礼金。

五、文明执教,使用文明用语。

六、和学生文明相处,不与学生过份亲热,不可随便失态。

七、与学生广泛接触,但避免与学生公开争论,多作个别交换意见。

八、对学生评语客观、公正,不持偏见,肯定成绩,充分发现其闪光点。

九、上课不拖堂,放学后不补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十、充分关心学生的心理状态,帮扶家庭困难的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篇3:南城小学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城南小学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格,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政治和业务学习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习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格。

篇4:南城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城南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中层干部(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综治主任,园长)由校长结合敬业精神、专业能力、电脑水平和年龄等情况推荐,报总支审批任命。

2、学期初设立校务工作目标奖(副校长500元,主任400元,兼职另算,但总额不超过校长书记的600元标准),学期结尾发放目标考核奖,并进行责任追究。

3、选择合适干部进行校务值日,当日总理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填写校务值日表。每月按值日情况发放值日津贴(标准为每日4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4、所有中层干部每周参加学校校务会,讨论学校工作,安排布置工作。

5、所负责工作在教育局检查中被表扬的每次奖励100元,被批评的每次罚款100元。

6、所有中层干部均要带课,提倡带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提倡兼任班主任,课时补贴按普通老师计算,不享受另外的课时补贴。

7、学校每学期评选两名优秀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8、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建议引咎辞职。

9、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一般不推荐担任中层干部,能力和师德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选用。

10、年龄在57岁以上一般不宜继续担任中层干部,但因工作需要可以继续担任,并有责任培养和推荐接任者。

11、20**年起,长期担任中层干部(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者,在因年龄或健康原因不再担任中层干部后,经过校务会讨论研究,可以在退休前两年参照督导补助相应课时。

篇5: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第二条根据我校实际,安排以下4个安全排查岗位:

1、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总务主任;

2、消防、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总务主任;

3、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生活管理员;

4、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床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综治主任。

第三条排查专人既是安全隐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员,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用水的安全性。

第四条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

第五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综治办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务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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