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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小学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城南小学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格,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政治和业务学习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习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格。

篇2:南城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城南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中层干部(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综治主任,园长)由校长结合敬业精神、专业能力、电脑水平和年龄等情况推荐,报总支审批任命。

2、学期初设立校务工作目标奖(副校长500元,主任400元,兼职另算,但总额不超过校长书记的600元标准),学期结尾发放目标考核奖,并进行责任追究。

3、选择合适干部进行校务值日,当日总理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填写校务值日表。每月按值日情况发放值日津贴(标准为每日4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4、所有中层干部每周参加学校校务会,讨论学校工作,安排布置工作。

5、所负责工作在教育局检查中被表扬的每次奖励100元,被批评的每次罚款100元。

6、所有中层干部均要带课,提倡带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提倡兼任班主任,课时补贴按普通老师计算,不享受另外的课时补贴。

7、学校每学期评选两名优秀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8、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建议引咎辞职。

9、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一般不推荐担任中层干部,能力和师德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选用。

10、年龄在57岁以上一般不宜继续担任中层干部,但因工作需要可以继续担任,并有责任培养和推荐接任者。

11、20**年起,长期担任中层干部(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者,在因年龄或健康原因不再担任中层干部后,经过校务会讨论研究,可以在退休前两年参照督导补助相应课时。

篇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第二条根据我校实际,安排以下4个安全排查岗位:

1、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总务主任;

2、消防、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总务主任;

3、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生活管理员;

4、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床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综治主任。

第三条排查专人既是安全隐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员,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用水的安全性。

第四条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

第五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综治办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务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篇4:南城小学路队护送制度

城南小学路队护送制度

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议程之一,我校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学生集中放学人员多加上给我校门前公路上过往车辆比较多。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往返家校途中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每天按路队集中放学制度(特殊情况除外)。

2、各班首先对辖区内按学生住址所在地的方位进行归类,并划分出主干线路和分线路。实行专线负责制,指定教师负责每条线路,明确专管教师的职责,落实好所负责路段中的学生往返家校路队制度。

3、凡走读生必需严格遵守集中放学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缺席,更不得故意逃避、拖延。

4、最后一节课和自习的随堂教师必须按时放学、不得拖堂、更不得将走读生以各种理由留校,并督促学生迅速到指定位置集中。

5、挑选出各路段中的学生路队长和分队长,由路队长具体负责相应路段上学生往返途中的纪律及应注意的事项。各路队长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号召力,能组织并维持好途中的纪律。

6、路队长每天必须清点本路队人数、清查缺席人员并向路队护送教师报告,由路队护送教师做好记载,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7、路队长必须每天注意路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要让所有的相关学生家长知晓。

8、校务值日必须按时到位,各路队整理完毕后,由校务值日统一指挥,强调路途安全注意事项,呼“过马路,左右看,守规则,我平安”的安全口号,然后各路队按一路纵队放行,路队护送教师必须护送到指定位置。

9、学生在往返家校的途中由路队长组织,有秩序地行走,队伍必须是一列纵队,统一走在公路的右边,且不能超过公路沿边1米。

10、学生在公路上行走时,严禁学生在公路上嬉戏、玩耍,追逐打闹,严禁追车、爬车,不东张西望、无故横穿公路、边走边看书或做其它事情。若要横穿公路是,要看清左右是否有车辆通过,待无车辆通过时方可走人行横道或直线通过。

11、若遇到连续多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灾害易发时期,各班必须通知家长或专人接送,确保学生在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12、所有的走读生必须按规定的路队集中,不得随意串队。不允许任何人在不经家长允许的情况下串亲访友,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路队护送教师报告。

篇5:南城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城南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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