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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安全防盗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院安全防盗制度

一、防盗安全,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和及时报告。发现盗窃作案分子要勇于抓获、报案和检举揭发,不可知情不报。

二、全校师生员工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不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管理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财物。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盗损失须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门卫制度。门卫执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门卫执勤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守岗位,忠于职守。如因门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盗窃问题,学院追究其责任。

四、安全防盗是“护校队”、“巡逻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每日夜间的巡逻护校制度,充分发挥在安全防盗工作中的作用。

五、实行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寒、暑假、重要节日的值班制度,学院行政办公室对此及时做出具体安排。安全防盗工作是行政值班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每日应检查安全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学院寒、暑假期间,由保卫处、总务处会同其它处室确定和安排落实重要部位的专人守护,严防盗窃。守护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盗窃,学院要追究其责任。

七、加强财务室、档案室、图书馆、车库、物资仓库、教学楼、综合楼、微机室、实验室、学生集体宿舍、招待所、配电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处室的领导和该部位的治安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防盗措施。学院要加强重点部位的技术防范措施,财务室、微机室要落实“三铁一器”,办公楼、综合楼要安排专人守护,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结合确保安全。出纳人员要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和存取的有关规定,若有失职造成被盗,学院要追究其责任。所有其他教职工不得在办公室的桌、柜内放置现金及贵重物品,若被盗窃责任自负。

八、每逢重大节日或全校性*,各班主任要安排落实学生守护寝室,学生处要督促检查,保卫处要派人加强校园巡逻检查。

九、安全防盗是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在学生上课(含晚自习)期间,要及时清查滞留在寝室的学生出室并作好登记,严防学生内盗。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允许无校牌的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十、学生宿舍、教室等为集体场所,容易给盗窃分子以作案之机。学生个人的现金、汇款单、存折要妥善保管。禁止将现金放在寝室,个人存折、存单应留有密码。

十一学院保卫处要经常检查各重点部位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篇2:某美术教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每个美术室要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亦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二、电器或电源线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接电线。

三、上课完毕后,应整理好仪器,离开美术室要检查水龙头、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好,把仪器放回原处。

四、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美术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习哦啊和教育局报告。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护措施,各种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而自行其是,学校有权停止其美术室工作,并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并作为教学事故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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