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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引深“三责”教育,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此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分级考核

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组长:邱运来

成员: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安全科长。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刘广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执行制度情况。

(三)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四)现场管理情况。

(五)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执行情况。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执行情况。

(七)重要考核指标。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部门行政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部门副职是本部门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部门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公司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五、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一)强化管理的主导作用,各部门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摆,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安全科制定“三违”处罚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严格贯彻落实公司文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发生工伤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下属部门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矿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理。

七、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奖励办法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各部门负责人给予奖励;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M矿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改善文明生产及综合形象,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采掘工作面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十个必须,十个坚持”和“二十个必须做到”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兖州煤业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的领导,使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发挥其监督、调节作用。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采掘、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

副组长:采掘、机电副总工程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成员: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等七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由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高允洪、张丙臣组成,具体负责井下工程质量的组织、验收、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

二、井下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依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三、掘进工作面

(一)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用现场验收评分与日常动态检查得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现场验收占90%,日常动态检查占10%。

2.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由安监处牵头,由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以及掘进区队派人参加,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对公司井下各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由企管部根据当月施工情况确定。掘进区队现场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验收人员的工作,现场实测数据由验收人员对照质量标准考核定级、评分,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现场签字,然后向区队通报验收结果,掘进区队负责人应现场签字确认。掘进区队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陈述理由,如无重大异议,区队负责人不签字验收结果仍然生效。

3.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评分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优良为60分(合格50分,达不到合格品不计分),文明生产标准分为40分。

4.日检评分

日检以日常检查和公司各级领导及跟班安监员在安监处信息中心填卡情况为依据,按照日检评分办法,月底由安监处进行统计得分。

5.综合得分

月度综合得分=质量标准化现场验收平均得分×90%+日检平均得分×10%。

6.评定等级

安监处负责质量标准化评定,并按月底综合得分情况进行评级,并及时公布。

(二)掘进工作面验收规定

1.验收必须由检查验收人员负责自由选点,不得以区队选好的点为准,尺寸由验收人员负责量取,区队不得参与。(凡是成巷的有腰线要求的巷道两帮均要画出腰线,无中腰线或中腰线有问题的巷道,要分析责任,找出责任人,并罚款50元,如是区队责任,月底质量标准化综合评分后扣2分)。规程措施现场图板必须标明中腰线且与现场相符。地测人员放好中腰线后的交桩证书除交施工单位外必须交企管部一份作为现场验收的依据。

2.掘进工作面验收时依据进尺多少均匀布点,点前后2米均为验收范围,在此范围内可任选点量尺。所检查的巷道检查点,虽然合格,但检查点前后有不合格尺寸和项目,则该点定为不合格。被检查的巷道各种数据和项目虽然符合优良品或合格品的要求,但在检查点以外,凡有尺寸不符合要求成巷段喷浆开裂、脱落、裸露岩石锚杆、锚网等问题时也定为不合格。

3.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不小于60%,每降低5%扣一分。每次验收前迎头必须留出一茬炮(不喷浆),以便检查光爆成型质量,否则视为不合格,扣4分;半煤岩巷不准出现超、欠挖(光面上出现直径大于500毫米、深度顶大于250毫米、帮大于200毫米算一处超挖),达不到标准一处扣1分,扣满4分为止;炮掘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迎头积矸不得超过一茬炮的矸石量,超过规定扣2分。光爆残眼率考核以日常检查和安监处跟班安监员每月统计数据为准。

4.检查成巷长度以永久水沟或成巷段到上月末检查的终点为准。对超出规程规定无故拖喷,水沟滞后与作业规程不符的巷道不予验收。耙装机前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包括空顶、临时支护、锚网支护等,移耙装机后20米内有底部不按规程支护的每次扣2分。锚网喷支护的巷道锚网必须紧跟迎头支护。复喷滞后不超过规程规定,水沟滞后靶装机不得超过10米。

5.喷浆巷道必须每隔10-20米打一组检查喷厚孔,每组四个,即每帮各一个,顶部两个。现场用红漆画圈标出,验收后施工单位用混凝土抹平。现场检查验收时也可抽查,自由选点,现打眼现验收。

6.采用锚网、锚索支护的巷道,锚杆需二次紧固,锚索应由班组逐根检查(检查内容:间排距、托盘与顶板贴紧程度、钻孔方向、安装深度、外露长度、锚索涨紧后的预应力),并按规定做好记录。安监处按照规定对施工的锚杆锚索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时,现场施工人员应积极协助抽查工作。

7.技术部应加强对支护材料的管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支护材料(锚杆、锚索、钢筋梯、金属网、锚固剂等)以及施工单位使用的工具进行检查,锚固剂禁止乱扔乱放。属于区队责任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8.喷浆支护的巷道,必须按照验收标准做混凝土试块,混凝土试块必须在现场取样现场制作,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试块每月10日前送交技术部做压力试验,试块上必须标明施工单位。每晚送一天罚施工单位三大员各50元。

9.对水沟的宽、深、腰线至沟底、中线至水沟沿,砌厚、铺底质量作全面检查,应先铺底后支模盒,有一项不合格,该点为不合格。未验收的水沟区队不得盖盖板,否则视为不合格。

10.锚杆拉力计等检查工具每迎头配备一套,由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妥善保管(自配专用工具箱),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设备原价赔偿。技术部建立入库登记维修台账。

11.每月成型巷道验收完毕,应在验收过的最后一个点用红漆标明月份,画上标志线,以作为下月验收的起点。(每次验收由区队自备红漆)

12.轨道铺设不合格,该工作面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从迎头至第一车场按临时轨道标准,其它按永久轨道标准验收)。

13.工程质量实行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综合防尘管理达不到一级,工程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各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和评比由通防部负责,每月30日前由通防部将综合防尘验收结果报安监处。

14.技术部牵头,安监处参加每月组织一次对掘进区队的规程措施、原始资料的检查,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扣分。掘进施工单位的主要原始资料包括:班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锚杆安装质量记录、锚索安装涨拉记录、锚杆螺母预紧力矩检查记录、顶板离层仪观测记录,原始资料要求每旬交一次,每旬的第一个工作日交上一旬的记录,否则每晚交一天扣1分。施工单位原始记录资料作为验收时的抽检依据,原始资料应在现场填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一分。安监处要建立保管档案,以备责任追究。

15.现场作业人员要熟知施工图表牌板,现场验收时采用提问口答的形式;抽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爆破管理符合规程。三项内容各占一分,每不符合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6.加强对安全质量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下一次检查验收未整改者或屡次出现者按规定加倍扣分。

17.实行掘进施工一次成巷,不符合一次成巷标准的一项扣0.5分,扣满2分为止。施工的各种硐室单独列表,按正规巷道标准验收,不按设计或规程措施施工,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硐室定为不合格品。

四、采煤工作面

(一)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

1.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用日检与旬检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日检占10%,旬验占90%。日检以日常检查和公司各级领导及安监处跟班安监员在安监处信息中心填卡为依据,按照日检评分办法,月底由安监处统计得分;旬验收企管部牵头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通风部、人力资源部、采煤区队派人参加,企管部每旬末将本旬的日检扣分情况进行统计,作为下一旬安全质量验收时扣分的依据。

2.三旬验收平均得分即为月度工程质量综合得分。即月度总分=日检平均分×10%+旬检平均分×90%

3.采煤工作面现场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验收人员的验收工作,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现场实测数据由验收人员逐条对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现场定级、评分,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现场签字,验收结果采煤区队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现场陈述理由,如无重大异议区队负责人不签字验收结果仍然生效。

(二)采煤工作面验收规定

1.综合防尘实行一票否决制。综合防尘管理达

不到一级,工程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各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检查验收或评比由通防部负责,每月30号前由通防部将综合防尘验收结果报安监处。

2.技术部牵头,企管部参加每月组织一次对区队的规程措施、原始资料的检查,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扣分。采煤区队的主要资料:班组工程质量原始记录、班评估支护质量与动态监测班原始记录等,原始资料要求每旬交一次,每旬的第一个工作日交上一旬的记录,否则每晚交一天扣1分。原始资料应在现场填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一分,安监处建立保管档案,以备责任追究。

3.现场作业人员要熟知施工牌板,现场验收时采用提问口答的形式;爆破管理符合规程;抽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三项内容各占一分,每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4.运输轨道质量不合格,该工作面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

5.加强对安全质量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上一旬检查出的问题,下一旬检查验收未整改者或屡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单位按规定加倍扣分。

五、对参与验收单位或人员的要求

每月验收前由安监处负责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参加验收人员要按时达到指定地点,并熟知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对验收工作不徇私舞弊。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人员由安监处统计考核扣分并罚50元/人次。

六、其它规定

1.各采、掘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报安监处,不按时报送的不予验收。

2.安监处应及时将公司领导及采掘跟班安监员在安监处信息中心填卡情况进行统计。

篇3:点线面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使得每一件设施、每一种设备、每一类事故隐患、每个工作面都明确有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真正实现本质安全化管理目标,根据公司提出的本质安全化建设工程理念,特别是以“点、线、面”为切入点全面推行矿井安全管理责任化的工作方法,按照整体规划、分段实施、持续改进的思路,以安全、质量、标准、范围为重点,以标准规范化、岗位责任化、运行程序化为主线,结合本矿点多面广,作业点分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点、线、面”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将矿井的安全管理在按照“点、线、面”所组成的立体模块基础上,进一步划小责任单位,使得每一个点、构成的每条线、形成的每个面都有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每个安全管理责任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安全责任田”,都清楚自己在“责任田”内应履行的职责,履行职责的标准、方法和管理目标,以及相应的奖惩考核标准。在安全管理上通过精确定位、合理分工、量化考核,真正实现资产有人管、事故有人防、异常有人报、隐患有人处的本质安全化管理目标。

二、?基本原则:

在“点、线、面”责任落实划分上坚持“区域临近,力能所及,专业对口,专人专线专管,专人包区包片”原则;在责任人职责履行与考核上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责有所尽,尽有所酬,公开监督,合理考评,及时兑现”的原则;在“点、线、面”三项责任落实与追究上坚持“点”上的责任人直管,“线”上的责任人主管,“面”上的责任人监管三位一体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点、线、面”责任落实与考核领导组

组?长:郭永强(矿长)

常务副组长:韩青云(安全总监)

副?组?长:王红生王?勋卫鉴峰

成?员:各相关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由王红生同志担任。

领导组职责

(1)负责“点、线、面”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审核工作。

(2)负责“点、线、面”具体责任人的审核与确定工作。

(3)负责“点、线、面”实施细则的日常检查、管理以及奖惩考核兑现审批工作。

4、办公室职责

(1)负责“点、线、面”方案的贯彻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点、线、面”工作的日常具体检查与考核工作。

(3)负责“点、线、面”工作运行的定期分析、总结、评比、通报工作。

(4)负责“点、线、面”实施方案在运行中的完善补充工作。

(5)负责“点、线、面”考核结果的通报工作。

四、实施办法:

(一)“点、线、面”三项责任的划分办法

1、点的划分是按照井下各生产作业区域内每一台(类型)设备、每一个(类型)物件、每一个(类型)设施、每一个重要作业环节,依据区域临近、力能所及的原则都确定有一个具体的管理责任人也就是包“点”责任人,对这个点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线的划分是按照每一种已发生过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为一条预防管理线,依据专业对口,专人专管的原则,使得“每条事故类型预防管理线”都有一个明确的管理责任人也就是包“线”责任人,对这条“线”上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面的划分是按照矿井以“施工点”为面,每个面有一个管理责任人,对所包作业区域内一切安全事项以及“点和线”上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二)“点、线、面”责任的管理职责和履行要求:

1、包“点”责任人的职责和履行要求:

(1)对所包事项的安装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完好使用标准以及“6S”管理进行全面负责。

(2)要求做到每班或每日对所包事项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检,使其经常处于一种完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状态,确保无隐患和不发生事故。

(3)对所包事项发现其存在问题和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汇报队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并督促进行整改,在此期间,对能自行可以整改而未整改的,承担直接责任,对自行无法整改的并已汇报督促处理的承担连带责任。

(4)对所包事项对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包“线”责任人的职责和履行要求:

(1)根据所预防事故类型及时收集相关事故案例,做好宣传贯彻和预防工作,同时要对包“点”责任人和具体操作人员进行日常业务指导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规范其操作行为。

(2)制定所包预防事故发生类型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

(3)日常要重点去关注和及时检查、收集、分析、评估可能导致本类型事故发生的隐患和信息,及时进行预防控制。

(4)每15天对所包设备设施类型的检查情况进行一次书面总结或通报并报管理办公室和矿领导。

3、包“面”责任人的职责和履行要求:

(1)制定能够切实履行其职责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2)要求所包作业点各系统、各环节安全稳定运行,无工伤、重大隐患。

(3)每月对所包作业点运行情况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分析、通报,并报管理办公室和矿领导。

(4)日常要重点关注和了解掌握所管辖内作业点各个队组、各个作业区域、各个作业环节、作业事项的安全运行状态并及时收集、分析各类安全信息,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隐患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

(5)要监督落实好所包区域内“点和线”责任人的日常职责履行工作。

(三)“点、线、面”责任补助及考核标准(详见后附表)

五、“点、线、面”责任的监督检查与相关考核管理规定

1、包“点、线、面”责任人发现所包管辖的事项存在隐患和问题时要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及时汇报上一级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即班长、队长、科室负责人、矿领导等,各级领导对汇报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进行落实解决,期间责任人要对隐患问题的处置进行跟踪落实。

2、安全检查部门日常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时,要经包面负责人和隐患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对照矿内制定“点、线、面”管辖责任划分明细,下发到具体责任人,并责令其按照指令要求整改、落实反馈。

3、各责任人接到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对照管理标准积极整改,同时队组负责人必须大力给予支持,否则隐患未按时整改将严肃追究各队组及施工负责人责任,同时包面责任人也要对此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好,对督促落实不力的也要相应牵连受罚。

4、对包“点、线、面”责任人所进行的考核以日常安全检查存在隐患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认定的隐患、工伤类别为依据,管理办公室要建立相关考核台帐,日常做好收集工作。

5、包“面”、包“线”及队组负责人参与对所管辖区域和专业类型所涉包“点”责任人的日常考核工作,将日常所查出的问题和包“点”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及考核意见,每月于20日前报送管理办公室,否则不按时上报处罚各负责人300元。

6、每月22日前,管理办公室要对“点、线、面”包机制责任人当月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属于奖励补助兑现的金额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矿长审批后,在当月工资中给予兑现;经考核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除全部扣除补助外,另外所涉及的处罚人员及金额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矿长审批后在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7、各单位在确定包“点、线、面”具体责任人时一定要慎重选择,选用具有责任心强、能胜任该项工作,并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

各队组负责人一定要把作业区域按照“点”的划分依据,将每台(类型)设备、每个(类型)设施。每个(类型)物件落实承包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因特殊原因需变动的,如:工作面搬迁、增、减设备设施物件、责任人变更、设备设施物件安装使用地点变更等,各队组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上报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否则出现变更未书面上报备案,每次处罚队组负责人200元。

安全检查部门日常检查发现包“点、线、面”责任人未按照划分规定对设备、物件、设施等进行管理,存在空白现象,每次给予对应责任人50-200元经济处罚,同时由此引发的其他问题及隐患由对应专业科队负责人全部承担。

10、包“线”包“面”责任人因特殊情况变更时,由本人和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领导组审批后方可变更。

11、凡属新安装工作面在投产前队组必须严格对照该文件相关要求落实包“点”责任人,并作为开工验收的一项必须条件之一。

12、管理办公室要每月对“点、线、面”各级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变更情况,考核兑现情况等进行通报一次,否则在月度经济目标责任制中扣除安全指挥中心主任10分,全月执行较好加10分。

13、矿所涉大型设备仍按照《关于下发大型设备包机经济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文件执行。

14、包“面”责任及所承包区域、奖惩金额及管理标准严格执行本矿“沁煤升发[2011]22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15、各级负责人特别是队组负责人一定要在深刻理解本规定的实质和意义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遵照执行。

16、安全指挥中心每月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六、本实施细则由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企管科监督,各相关科队、所涉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七、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4: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8月1日开始执行。

篇5:煤矿井下准军事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我矿井下职工的安全行为,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职工的团队精神,提高全矿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准军事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意义

?通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使我矿职工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养成纪律严明,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雷厉风行的良好习惯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职工的自保、联保、互保意识和工作协调能力,全面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二、目的

通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把我矿职工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章作业,纪律严明,严守岗位,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拼博向上的过硬职工队伍。

三、对象

井下一、二线队组、机关及业务科室所有下井人员(包括各级领导)。

四、井下准军事化具体要求:

?1、着装、举止

?(一)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矿发放的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不得穿破烂工作服。脏衣服及时洗,烂衣服及时补。

?(二)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三)工作场所遇到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不准说粗话、脏话,塑造文明矿工形象。现场跟班干部遇到领导干部下井检查时,要陪同检查,便于发现问题,现场安排处理。

?(四)准军事化管理规范用语:

⒈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领导应说:“您好!”职工回答:“领导好,欢迎检查指导。”

⒉培训抽考时,领导应说:“您好,请问……”职工回答:“谢谢领导指导!”。

⒊接电话时应说:“你好,***单位,请问……”

⒋打电话时应说:“你好,我是***,请问……”

⒌召开班前会时,领导应说:“大家好!”职工回答:“领导好!”

2、班前会

?(一)班前签到

⒈凡参加班前会的职工必须提前10分钟在会议室坐好,关闭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以及吸烟。迟到或早退的,应主动向主持人报告,经允许后进出会议室,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⒉值班队长在班前会上要衣着整洁,端坐在会议室,对当班人员进行点名签到。点名签到时,职工必须喊“到”,主动起立,点到下一名同志时自行坐下。签到完毕后,值班队长按备课内容主持召开班前会。班前会内容要有专人记录,确保班前会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下井职工要在班前会记录本上签名。

?(二)班前排查

⒈在安排生产任务之前,要对当班职工存在的不安全迹象进行排查,做到察言观色。观察昨天轮休或请假的职工是否休息好;班前是否有人饮酒;邻里或家庭是否发生矛盾产生思想波动,情绪异常;职工是否身体不适等。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要劝其回家或安排其它工作,从而消除因职工思想、体力存在不稳定因素而带来的潜在隐患。

⒉查有无上花班情况。对上花班或者长期不上班的职工,要报告劳资科、教培中心进行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⒊对“三员两长”进行重点安排。如班组长不在,要指派一人代替。

⒋新工人必须有师傅带领上班。师傅未来,必须指定临时师傅。

?(三)讲任务

介绍圆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针对上一班工作现场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解析,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方法,重点明确本班要完成的指标和每位职工的任务,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明确工资定额及奖罚办法,增强当班职工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四)讲安全

⒈讲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案例,学习本队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

⒉进行安全明细化管理讲评,通报本班上一工作日的安全明细化评分情况,分析扣分原因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⒊根据当班生产任务和井下工作现场的情况,强调安全注意事项,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以及工作面存在的隐患逐条逐项地讲清讲透,让每个作业人员明白工作面存在的隐患和处理办法以及本岗位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使职工在下井前就清楚工作面的情况。班前会要安排好零散作业人员,讲清安全注意事项,所有零散岗位必须选派安全意识强、技术素质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两人以上一起作业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各队组必须建立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逐班登记薄,实行班前签到、班后销勤的办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五)讲培训

⒈以“每日一题”的形式进行。“每日一题”可以通过业务知识培训、班前知识问答、安全预知教育、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来开展。各区队要根据工作特点,确定阶段培训计划和“每日一题”内容,有规范的备课本。队组技术人员讲解时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讲深讲透。讲一题,就要让工人理解一题,掌握一题,能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职工要认真听讲,真正做到互问互答,产生互动效应。

⒉每位职工必须配备专门的笔记本,认真记录“每日一题”内容,便于今后复习、掌握。

⒊每月最后一个周三,要对当月的培训内容进行答卷考试,检验学习效果,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班,补考合格后方可上班。

?(六)安全宣誓保持队形,紧握右手,举起与右耳平齐,面对全家福或安全誓词,由值班队长带领全班职工进行安全宣誓。

3、入井

?(一)更衣、候车

⒈开完班前会后,队值班员向调度室汇报本队出勤和下井人数。班组长带队从会议室进入澡堂更衣。更衣后,领取矿灯、自救器和随身携带的材料、工具。矿灯、自救器一律佩戴在腰间,灯线放在脖子上,不得斜挎矿灯,灯头不许在地上拖拉,并及时到达井口候车。

⒉各队当班、跟班副队长首先到井口考勤,说明下井人数,并交下井人员名单,然后带领下井人员排队,接受检身。

?(二)井口检身

⒈井口检身工要统一着装,穿规定服装,站在检身处,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测和摸排。

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入井:喝酒和精神不正常人员;衣服不整洁的;穿化纤衣服或携带烟草或点火用品的;没有带好安全帽的;不穿胶靴或没有携带矿灯和自救器的;携带电话等不防爆电器的;人数不清的;班组长、安全员、副队长不齐全的;未携带入井作业证件的;携带斧、锯及锋利工具不入包者。

?(三)乘车、行走

1、乘电瓶车

乘车时,由站台安全员负责各队乘车顺序。各队乘车人员排好队按顺序上车,上车后必须关好车门,在车厢内要坐正,禁止躺、卧或将身体露出车外。乘车人员全部乘车后,安全员必须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是否有工具伸出车外等情况,严禁超员乘坐。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职工携带长柄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车,不准随身携带;人车未进站时,必须在指定地点候车,不准乱跑;人车在运行途中遇到其它车辆,其它车辆必须提前停车,人车通过后方可行驶;人员进入安全地点后,人车方可运行;途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司机要及时停车;下车后,必须走人行道,由当班班组长在前,副队长在后,安全员进行监督;巷道行走严格执行轨道巷禁入制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2、乘胶轮车

1)入井人员严格按照车辆限乘人数乘坐,严禁超载。

2)乘车人员在乘车前必须在候车地点排队候车,严禁进入胶轮车运行区域。

3)乘车地点周围严禁停放除人车以外任何车辆。

4)乘车人员在乘车时必须服从站台安全员和副司机指挥。

5)乘车时严格在各乘车点乘车,不得混乘。

6)乘车时由乘车队组班组长配合站台安全员、副司机指挥人员依次乘车,副队长、安全员负责监管,严禁乘车秩序混乱,违者上报调度室。。

7)乘车队组副队长在本队所有职工全部上车后才可上车。

8)乘车人员在车厢内严禁打闹,破坏车辆。

9)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有乘车人员必须抓好扶手。

10)乘车人员严禁携带超宽、超长料乘车。

11)乘车人员严禁携带火工品。

12)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后通知副司机,由副司机给司机发停车信号。

13)乘车人员只有在车门打开后,方可在副队长带领下依次下车。

3、乘猴车

1)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次乘坐;严禁在钢丝绳下往来穿行。

2)每把吊椅只允许乘坐1人,人员在候车时,必须排好队,严禁哄抢座椅。

3)到达下车地点后,乘坐人员必须及时下车,严禁任何人员私自中途下车。

4)随身携带的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或高度不得超过0.5米,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且必须顺着前进方向放于运行方向的右侧,并不得拖地运行。

5)乘车人员严禁在途中嬉闹、瞌睡,严禁用手、脚推蹬巷道内其它物体。

6)乘车人员应保持正确的姿势,双腿分放于吊杆两侧,双脚踩在脚踏杆上,面向前进方向,严禁随意站立,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托绳轮。

7)乘车人员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运行前方钢丝绳和绳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人车操作工或维护人员汇报。

8)乘车人员在乘坐途中,发现有吊椅掉道等现象,要立即使用拉线急停保护停车,然后迅速下车,并向人车司机进行汇报。

9)运行途中任何人不得随意上下车和在巷道内行走;非正常停车时,如果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运行,操作工应通知乘车人员下车,

10)携带物品的人员下车前先将物品轻掷于下车位置右侧,下车后及时将物品予以转移,以免影响后续人员通行。

11)人车严禁运送除雷管之外的任何爆炸物品,运送雷管时严禁同时运送任何人员,且运送前必须通知人车司机,否则不得运送。

4、井下行走

1)严格执行巷道行走规定,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2)通过弯道、交岔点、风门等处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来往车辆。

3)在采区巷道行走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巷道顶板及底板情况。

4)在采区巷道行走,通过一道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严禁同时打开两道及以上风门。

5)在采掘工作面行走要走工作面的行人道,严禁在支护不全或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6)人员行走要与运行中的煤机、工作面支护、回料、打眼、装药等作业地点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

7)煤壁区必须先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8)不准在工作面互相打闹、嬉戏,严禁在井下睡觉,严禁进入空顶区域作业、休息。

9)工作面因故停风,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在跟班副队长的指挥下及时、有序地撤离工作面。

10)携带物件、器具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避免碰伤人或触碰电线等,尤其禁止触碰电机车架空线及运行车辆。多人扛抬设备或物料在主运巷道行走时,要事先与运输调度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停车再抬运,扛抬行走要协调配合,相互照应,安全抬运。携带爆破器材行走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间距,中途不准逗留。

5、其他井下行走要求

1)所有下井职工,都应熟悉行走路线,特别是避灾路线,熟悉本矿井规定的各种信号、巷道标志等。

2)井下人员行走应有序,不得随意挪移、触摸沿途设备,爱护各种设施。

3)已设置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严禁擅自进入。

4)通过负压较大的风门时,应先打开卸压窗卸压,再打开风门,人员都通过后及时关闭风门,并同时关上卸压窗。

5)行进中接近放炮警戒区域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

6)沿途如发现巷道支护有问题或设备、电缆有明火,以及有不明烟雾和透水预兆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相应措施处理,同时做好自我保护。

7)无论乘车或行走时,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准无端发出各种紧急信号。

4、施工作业

(一)、开工

1、开工前,副队长协同安全员对工作面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召开班前会,会议要对接班时工作面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安排处理上班隐患,并对本班工作进行详细分工。严格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实行“人交人,手交手”。当班“三员两长”必须与下一班“三员两长”在作业现场进行交接班。安全员在将本班安全质量评估情况及遗留问题、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安全员交待的同时,必须向跟班副队长说明班评估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由跟班副队长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质量班评估表签字认可。交接班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遗留问题相互交接清楚。

2、进入工作面后要先处理隐患,处理完成后,由安全员进行全面复查,确认无误后,由安全员悬挂“开工”牌,下令开工。工作面不具备开工条件,有隐患没有处理,悬挂“整改”牌的,由副队长负责组织处理完隐患后,方可挂牌开工。

3、开工后,各工种要严格按照本工种的岗位作业标准、工序标准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岗位操作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队组可自行制定操作标准,但必须比煤矿安全操作标准严格。

(二)、安全巡视

1、“三员两长”每班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至少巡回检查三次,其它时间安全员、副队长、班组长必须紧盯现场。重点查工作面隐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工“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开展情况以及岗位遵章作业情况。

2、安全员负责巡视隐患和职工遵章作业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督促处理;发现不安全违章行为,必须立即制止纠正;发现工作面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班评估表。

3、瓦检员负责按规定检查瓦斯、通风和防尘设施情况,发现隐患必须立即督促处理;发现瓦斯超限,必须按规定停产、撤人、汇报。

(三)、收工

交接班结束后,由跟班副队长负责召集、清点人数,在工作面会议室进行现场讲评。安全员对各岗位遵章作业情况进行讲评;跟班副队长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讲评;班组长对生产组织及人员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讲评。

5、出井

(一)、讲评结束后,由跟班副队长负责整队,再次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按照行走、乘猴车、人车的有关规定出井。

(二)、人车到达井口站台停稳车,司机鸣长号后,副队长先下车,排队到井口集合,副队长和井口检身员在井口确认人数,经确认无误后,列队离开,交防护用品和工具后洗澡。

(三)、所有人员不得在人车未进入车场停车位置时下车。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零散作业人员的教育,自觉走成行、排成队,不得拥挤、抢跑、抢座。

五、考核部分?

准军事化管理的关键在“管”字上,矿各级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抓好准军事化的管理。要充分认识职工安全准军事化管理的重要性,党政领导要重点抓,安全方面管理人员和队干部要具体抓,把我矿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区队尽快制定出执行准军事化管理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用制度约束人,利用好安全绩效工资,把考核落实到每个职工身上,使每个职工懂得准军事化管理制度的严格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准军事化管理的各项制度。

1、区队没有制定准军事化管理的考核制度的,对区队领导各罚款50元。

2、包保领导要亲自抓好准军事化管理。所辖队组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连带包保领导处罚。

3、班前安全教育时间不充足,有迟到、早退或不遵守纪律现象未处理,班前会记录不真实,班前排查不仔细,未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未密联系工作实际讲每日一题,新工人当班无师傅的,每项处罚值班队干部30元。

4、未按照规定带队职工入井、出井的,每次罚跟班副队长、安全员、班组长各30元,同时联责队干各50元。

5、所有人员入井后,排队沿规定路线到指定的本队人车就座,严禁随意乘坐人车。不按指定车入坐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本人30元;连续三次违反本规定者,住安全教育学习班。

6、所有人员乘坐猴车时不能嬉戏打闹,由安全员进行监督,发现一次对其处罚30元,当班副队长30元,联责队干各50元,并在矿早班前会上通报。

7、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时,要监督检查各队组准军事化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科要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各队组的准军事化执行情况,一次发现队组3人以上违反本规定的,连带处罚当班安全员、班组长、副队长各50元,该队队长、支部书记各100元。当月发现本队2次3人以上同时违反本规定的,记集体“三违”一次。

8、班组办要对班前会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抽查,包队干部要认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整改不及时的,每次罚队干各50元。

9、对监督检查准军事化的管理人员进行阻挠、打击报复者,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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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科

?二零一四年二月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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