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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单位标准岗建设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员工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规范作业行为,推进岗位达标,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标准岗执行标准:公司2013年7月编制的井下工种《岗位工作技术标准》。第三条考核范围:全矿井下一线、二线65个工种岗位。第四条标准岗建设领导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生产部技术部安监站通风区机电管理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办。办公室主任:质量办主任。第五条职责1、领导组职责:(1)负责组织开展标准岗活动。(2)组织审定标准岗建设开展的规划、安排及考核实施办法。(3)经常督促、指导、检查标准岗建设的进展情况。(4)每月组织审定标准岗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5)领导组组长是标准岗建设第一责任人,常务副组长负责抓好标准岗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其他副组长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岗建设工作;各成员负责抓好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岗建设工作,并经常检查、指导区队标准岗的建设;技术部负责采煤、掘进二个专业的标准岗工作;机电管理部负责各单位所有机电专业工种岗位;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专业工种岗位;安监站负责安监专业工种岗位及各单位手指口述工作;2、办公室职责:(1)建立标准岗建设规划及实施考核办法,组织完善并督促落实制度。(2)负责对标准岗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3)组织现场标准岗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4)对各单位标准岗考核情况,组织进行日常检查。(5)定期对标准岗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第五条检查评分1、矿职能部门负责对相关业务岗位进行月度检查、督促、评比、考核,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并将月度考评情况于次月3日前报送质量办。2、各区队对纳入标准岗考核的员工,实行日、月、季考核制度,并建立台帐目录。日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由区队长考核上岗干部,由上岗干部考核班组长,由班组长考核岗位员工。区队月度汇总后将每位员工标准岗考核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送质量办。3、每月质量办根据抽查情况、职能部门报送的评定结果、各区队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得出各工种岗位标准岗建设月度考核得分,经分管领导审批,报劳资部兑现。第六条考核办法1、各单位标准岗考核必须与个人工资挂钩,将单位月度结算工资额的3%做为标准岗考核工资。月考核,月兑现。按照《标准岗考核评分表》,每月标准岗考核分数为100分。考核按月度实际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多少进行。(1)90分以上为达标,每超1分奖单位当月标准岗考核工资的1%。(2)90分以下为不达标,每低1分罚单位当月标准岗考核工资的1%。(3)单位月度发生伤亡事故直接扣罚1%—3%。2、对当月单位标准岗考核得分前三名的,矿奖励每人100元,为优秀标准岗员工;连续两个月为前三名的奖励200元,为标杆标准岗员工;连续三个月为前三名的奖励300元,为精品标准岗员工。一季度为一个周期,下个季度重新计算。3、对当月单位标准岗考核得分后三名的,矿扣罚每人100元;连续两个月为后三名的扣罚200元,为不合格员工;连续三个月为后三名的扣罚300元,为待岗员工,到培教中心学习班学习三个月。4、连续四个季度达到精品岗的员工,矿在年底标准化例会上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表彰奖励。5、获得精品岗的员工在评先争优时,要优先考虑。6、严格按程序考核,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不认真考核或假考核每有一次,对责任者罚款300元,对集体处罚3000元。7、在上级标准岗建设检查中,被检单位如因未达标或问题较严重的,给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该单位当月全部标准岗建设工资。第七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2: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夯实安全基础,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水平,促进矿区稳定和谐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希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分标准

按照《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和《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项目内容和基本要求分别进行评分。

二、评分方法

1.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在考核评分中,视生产工艺,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平均折算到总项其他内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A--实得分数;

B--检查得分数;

C--缺项分数。

三、检查及考核

(一)机电运输部对美日、营沙壕两个项目部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缆线、供电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问题采用整改单形式下发到各项目部,各单位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组织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机电运输部,逾期不反馈对单位机电班长考核10元,对检查问题不及时整改每条考核机电经理20元。

(二)每月两次分别对美日、营沙壕两个项目部所管辖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评价;上半月15日前完成,下半月28日前完成,月底以检查结果平均综合评定得分,按月度兑现奖罚。月底上报公司经理、书记审核。

(三)美日、营沙壕项目部分别制定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内部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每月对回采、掘进、机电区队分别考核评定打分,每月25日前将评分考核结果报公司机运部,逾期不报考核项目部机电经理50元。

(四)各项目部机电、运输分别评定打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对项目部生产经理奖励500元,机电经理奖励300元,经理助理奖励200元,机电技术员200元;85分至90分不奖不罚;85分以下对生产经理罚款500元,机电经理罚款300元,经理助理罚款20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200元。

(五)公司机运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下井机电、运输场所、施工地点的设备、设施、供电系统、排水设施、电器保护,接地保护等安全设施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问题列入月度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篇3:安全科考核办法范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严抓“一通三防”工作,提高安全科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安全科成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安全科成员月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安全科科长、通防科科长:

?1、对上级有关部门及本矿每周一检查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制定“四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进行跟踪监督落实完成一次扣(0.1-0.5分)。

?2、按照行业规定和公司要求未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报表等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矿井生产的各扣(0.1-0.5分)。

?3、对一月所需安全材料未及时计划上报或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扣(0.1-0.3分)。

?4、对一月所有安全软件资料未及时收集汇总存档备案的扣(0.1-0.5分),(如气体报表、记录手册、矿领导跟班记录、测风记录、安全检查仪器标效记录等)。

?5、对矿井所有安全设施:仪器、仪表、探头、瓦斯报警仪、光学式瓦斯检测仪等,未及时送检或按时进行标效、维修的一次扣(0.1-0.5分)。

?6、未对矿井按规定进行实测风量及粉尘测量或实测风量及粉尘量与报表不符的各扣(0.1-0.5分)。

?7、对矿井监测监控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监督落实悬挂到位的扣(0.1-0.3分),(如监测监控电缆、探头等)。

?8、在一月内因本人工作或工作安排、现场处理失误等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发生一次重伤事故或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的扣0.5分。

?9、对矿井一月内每新开掘工作面未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下发组织学习的扣(0.1-0.3分)。

?10、未按时组织安全科成员及全员安全知识学习及技能培训或落实特殊工种培训工作计划和煤矿新工人的入井前的培训及“三违”人员的培训工作扣(0.1-0.3分)。

?11、科长与各分管领导之间、科长之间、科长与职工之间故意制造矛盾造成不团结或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扣(0.1-0.3分)。

?12、无故旷工、请假一月超过3天事假或规定下井次数未完成一次扣0.5分,(特殊情况除外)。

二、?安全员、瓦检员:

?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煤尘、防火、放炮、局部通风等情况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扣(1-1.5分)。

?2、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好不汇报扣(1-1.5分)。

?3、分工区域内的瓦斯探头线、探头未按规定悬挂扣(1-1.5分)。

?4、未按瓦斯设置点检查或瓦检器有故障不及时处理或汇报跟换扣(1-1.5分)。

?5、分工区域内的风筒要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未按规定吊挂扣(0.5-1分)。

?6、分工区域内硐室、栅栏、密闭等不检查扣(0.5-1分)。

?7、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未认真填写牌板、手册及报表或三对口不相符扣(2-2.5分)。

?8、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未按规定向调度室及时汇报者扣(1-1.5分)。

?9、本分工区域内出现空检、漏检、假检者扣(2-2.5分)。

?10、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扣(2-2.5分)。

?11、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实行手上交接班,未实行手上交接班者扣(2-2.5分)。

?12、分工区域内发生“一通三防”隐患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好不交班者扣(1-1.5分)。

?13、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对安全隐患不报、假报、或弄虚作假者扣(1.5-2分)。

?14、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者扣(1.5-2分)。

?15、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扣(1-1.5分)。

?16、工作面放炮时传感器要按规定撤出,保证放炮不会炸坏,若炸坏传感器除赔偿设备外另扣(1-1.5分)。

?17、放炮后风筒、探头未及时按规定悬挂的扣(1-1.5分)。

?18、风筒破口未及时缝补或跟换的扣(0.5-1分)。

?19、未按规定监督作业队施工前探钻孔的扣(1-1.5分)。

?20、临时停风、停电未及时撤出人员的扣(1-1.5分)。

?21、分工区域内临时停工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未按规定执行的扣(1-1.5分)。

?22、井下发现有“三违”人员未及时制止或造成事故不汇报者扣(2-2.5分)。

?23、工作面出现微风、无风作业者扣(1-1.5分)。

?24、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在上班期间出现脱岗、睡岗者扣(2-2.5分)。

?25、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全者扣(0.5-1分)。

?26、不服从矿领导、部门领导安排的扣(0.5-1分)。

?27、有事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不请假者扣(0.5-1分)。

?28、对炮泥封填不足或未使用水泡泥者扣(1-1.5分)。

?29、不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的扣(1-1.5分)。

?30、无故不上班者扣(2-2.5分)。

三、监控员:

?1、对每班次值班井长、安全员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入井人员、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及矿井气体变化等情况未按规定要求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0.1-0.5分)。

?2、对监视屏幕显示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主机断电、传感器断线等故障时,监控员未及时向总值班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汇报的扣(0.1-0.5分)。

?3、每天监控报表未及时打印上报安全科及相关领导审阅存档备案的扣(0.1-0.5分)。

4、未按规定及时对每天井下下井人员、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矿井气体变化等情况记录上报矿长审阅的扣(0.1-0.5分)。

5、监控员接到任何电话未按要求登记记录或紧急电话未及时汇报总值班领导或相关领导的扣(0.1-0.5分)。

?6、监控员擅自打开其他窗口或上网而导致系统不能恢复原状或使主机“死机”的扣(0.1-0.5分)。

?7、无故旷工,请假未履行请假书面手续或私自调班、事假超过3天的扣(0.1-0.5分)。

?8、如发现监控室有非工作人员或闲杂人员未及时制止的扣(0.1-0.5分)。

?9、在上班期间发现脱岗、睡岗的扣(0.1-0.5分)。

?10、对当班监控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监视屏幕显示变化及室内卫生等情况未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的扣(0.1-0.5分)。

本考核办法自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开始执行,安全科长、通防科长、监控员实行10分制标准,安全员、瓦检员实行100分制标准扣除当月工资(考核对象:安全科长、通防科长、监控员、安全员、瓦检员)。

?东兴泰煤矿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篇4: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转变,推进我矿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安监站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公司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党委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摆,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纪委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跟班队长和队长、支书各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跟班队长和队长、支书各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跟班队长和队长、支书各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跟班队长和队长、支书各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跟班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跟班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8、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9、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0、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跟班队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办公网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三级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科级以下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四)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部室部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00元。

(六)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00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七)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以上奖励从安全专用账户上列支。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区队细化量化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集团“三基三抓以一追究”三圈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品,促进矿安全、健康、稳定发展。特制订“三基三抓以一追究”细化量化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三零”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集团“三三一”安全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安全可控,全面提高开二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三零”目标,即杜绝死亡事故,杜绝瓦斯超限事故,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三、领导小组

成立队“三三一”细化量化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红

副组长:王建宾、陈军政、郭增科、卢加磊、王亚超

四、考核内容

1、安全培训

1.制定本单位安全培训考评制度、职工岗位责任制及培训领导小组

2.培训有教学计划、教案、点名册、培训小结及试卷装订整齐;

3.区队培训采取不定期抽考,按在册人数的20-30%的比例;

4.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制度;

5.坚持手指口述、岗位描述抽查;

6.按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

7.保证本单位职工按照安检科规定时间和人数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确保本单位职工培训出勤率;

8.“三违”人员脱产培训;

9.安全资格培训台帐与本单位在册人数准确一致;

10.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一般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证件有效,证岗相符;

11.坚持井口查证和井下查证相结合,落实持证上岗;

12.建立全员培训档案。

三、考核与奖惩

单位每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自检,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月度考评,实行奖罚,季度兑现,奖罚结果在季度第三个月的安全奖中予以落实。

四、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进行处罚、教育等。

2、质量标准化

工程质量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没有良好工程质量作保证,搞好工程质量是一句空话。为了使开二队工程质量实现动态达标,实现我队长期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特制订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奖惩制度。

一、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按《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

1、中心至两帮误差0~+75mm。超出误差对当班罚款50元。

2、高度误差0~+100。超出误差对当班罚款50元。

3、锚杆间排距:800mm,误差±100mm。有一个不合格罚款20元。

4、锚杆外露3-5mm,一个不合格罚款10元。

5、喷层厚度100mm。不合格巷道对该班罚款50元。

6、网片搭接100mm,每隔200mm联一道扎丝。超出误差每处罚款10元。

7、放炮过后对工作面要有临时支护,查处一次未及时使用临时支护对该班班长罚款50元。

二、工程质量验收时间为每次交接班时间,验收由跟班队长执行。每次验收要有验收记录,严格按标准执行,并有当班班长签字认可。

三、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

四、井下跟班队长做为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与跟班队长有责任,跟班队长也要被罚款。

3、班组建设

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培训的积极性,落实培训责任,提高培训质量,强力推动塑造本质安全人工程,特制订本办法。

1、考核依据《班组建设百分考核细则》、《班组长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2、中队建立以下考核记录:

1、考勤记录2、班组、班组长月考核记录

3、学习记录?4、班组当天工作安排考核记录(值班日志)

5、参加会议记录

六、班组建设百分考核办法

1、考核表

2、评分等级

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班组;85分(含85分)以上为信得过班组;90分以上(含90分)为先进班组;95分以上(含95)为创新型明星班组。即:A级(创新型明星班)B级(先进班)C级(信得过班)D级(合格班)四级。

3、当年若班组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班组成员出现出动不到延误抢救工作,参与法*及其他*组织,发生刑事案件等影响较大的、后果较严重的取消班组升级资格。

4、定级、升级考核评审程序:班组自查得分→提出升级申请→中队组织考评验收→验收结果报战线科室。

5、奖惩办法

班组综合考评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中队给予300元奖励,评为矿“创新型明星班组”的,在矿奖励的同时中队给予500元奖励。

被矿评为“创新型明星班组”后降级幅度大,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给予班组300元处罚。

6、为体现公平竞争,在开展班组建设当月,班组考评作为参考,全部定为信得过班组(即85分),次月开始考核评定,执行奖罚制度。

4、一通三防

一、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在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抽出式风机(包括除尘风机)的入风口前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75%、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二、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开口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置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或更换。局部通风机的运输、安装、拆除、迁移、回收等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三、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必须保证全风压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并且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的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01条规定。

四、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型号、安装时间、风筒长度、倒台实验、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五、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在运转过程中,每班由瓦斯检查工检查其运转状况,发现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其供风巷道内的人员撤出,查明原因,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六、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局部通风机时,须严格审批,并下达书面停电停风通知书到有关单位,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凡发生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矿安检部门组织分析、追查、处理,处理结果通风部门要备案。

七、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八、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并设点检查瓦斯。

.九、盲巷不允许存在,否则必须封闭,封闭时,在巷道口必须进行“三断”(断管、断道、断电缆等)。

十、矿井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十一、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设“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

十二、严格风筒管理。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发现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风筒吊挂平直,风筒严密不漏风。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并保证巷道风速不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

十三、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十四、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3~5m,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自动切断被串联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科技兴安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支撑。面对地质条件复杂多变、运输环节多、生产效率低等诸多困难,我队瞄准安全高效,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提高开拓的科技含量,2011年我队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划

一、重视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二、整体推进,全面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

三、创新管理,实施“三四五”班组管理法

在近几年的班组建设中,为更好地增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总结提炼出了“员工三能力、岗位四达标、现场五规范”,实施“三四五”系统工程,进一步筑牢了班组安全生产防线。

(一)实施员工安全素质工程,提高员工“三种能力”。一是培养员工的“事前预防能力”。我们通过开展“一种预算、两种警示、三确认三不准和五单示范教练”活动,提高了员工预防事故的能力。二是培训员工的“紧急状态处置能力”。即培养员工具备现场“观测、果断、排除”的能力。三是锻炼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重点强化了“训练、演习、报告”制度。

(二)推行“四达标”管理追求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一是突出班组长安全素质达标。班组长作为“兵头将尾”,站在现场管理的最前沿,肩负着指挥控制班组安全生产的重任。因此,我们在班组长管理上,从建立班组长“动态管理”、“教育培训”、“业绩激励”三种机制上入手,确保班组长安全素质达标。二是注重员工安全装备达标。为每个管理干部和班组长配备了便携式瓦斯监测仪;推广使用了矿灯考勤系统及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详细记录了矿工升入井信息。三是确保岗位安全环境达标。近年来,我们先后对矿井的五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大力开展了精品工程建设,为班组环境达标创造了基础条件。强化了“一通三防”管理,安装使用了监测监控系统。四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达标。我矿提出了现场“五达标”要求,即“现场制度达标、环境安全达标、设备完好达标、操作程序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围绕五个达标,我们采用了安全确认法保设备达标;用执行力和服从力保证按程序施工和正规操作,保操作程序达标;用动态管理、过程确认和严格质量验收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实行“五化”全面规范班组作业行为。即是员工行为礼仪化;班组精神团队化;具体操作程序化;推动现场管理规范化;实施班组考核精细化。

6、激励约束机制

消灭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队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达到矿验收标准;

二、考核奖罚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的原则;

2、坚持以责任人制度为主线,以绩效考核为动力的原则;

3、坚持按劳分配与效率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队领导的薪酬与责任风险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对全队员工实行抵押。抵押标准:每人200元/人,实行月抵押,月兑现奖罚。

1、发生人身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除抵押金,重新抵押;

2、队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在通过时,按抵押金标准150%奖励,验收不通过时,扣除抵押金,重新抵押。

3、每月队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得分未达到矿规定的达标线,扣除全部人员的当月抵押金,重新抵押;

4、发生生产及机电事故,被矿通报扣除跟班电工的抵押金,重新抵押;

5、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小组检查发现有人员违章现象时,扣除该小组的季度抵押金,重新抵押;

6、队的干部抵押与所跟班班组挂钩进行奖罚。

7、责任追究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及时排查、认定和整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大局稳定。

一、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

队要按照矿要求,认真排查、治理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并按“五定”要求进行整改。

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按照“五定”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建立档案、未制定计划、未按照要求期限整改的,要按照圆锥形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上之下一级一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追究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煤矿安全行政法规;

4、上级有关规定、指示。

(二)、责任的划分

1、领导和管理责任

(1)、队主要领导,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管理制度及上级的有关安全指示指令没有传达贯彻,没有记录;

(2)、技术人员编制规程措施内容不齐全,工艺不合理,不符合现场实际,没有审批或没有传达贯彻,不符合规定要求;

(3)、值班领导班前安全内容布置不详细,没有记录;

(4)、跟班领导现场安全工作安排不全面、跟班不到位;

(5)、跟班队长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得力。

(6)、带班班组长违章指挥,现场安排工作没有先安排安全,不细致全面。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

按照“四不放过”、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按责任大小联责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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