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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E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信访工作,是学校纪委、监察处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电子邮件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主体的申诉,按照学校纪委、监察处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第三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以章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二)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四)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五)预防与查处并重;

(六)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受理范围

第四条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包括:

(一)对学校党员、党组织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学校行政部门及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对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四)涉及党纪党风、政纪政风的批评、建议和询问等问题;

(五)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的信访件;

(六)学校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七)司法机关转交的信访件。

第三章办理程序和方法

第五条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对受理范围内信访件要按照规定格式及时进行书面登记,并送纪委、监察处领导阅批。

第六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主要办理方式有:

(一)直接查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批示查办的信访件、以及反映重要问题的信访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由纪委、监察处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组织查办;

(二)校内交办。涉及具体部门分工负责的问题,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交由相关部门根据指定要求核查处理。交办后,纪委、监察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校内协办。对重要或较为复杂的信访件,需要多个部门参与配合,由纪委、监察处与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办理。参与协办的部门应安排专人参与整个调查、处理过程。

第七条对内容不清、对象不明、没有具体事实和其他无法办理的匿名信访件,经纪委、监察处领导同意,可作暂存处理。

第八条信访件办理后,一般要形成调查报告,经纪委、监察处领导审核,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要求,方可办结。对署实名的信访件,在办结后,承办人须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告知本人。

第九条调查后需要立案的,按立案程序办理。

第十条对已经办结的信访件,检举、控告人不满意答复意见和处理结果,继续信访时,若提不出新的重要线索和证据,一般不再调查。

第十一条信访件办结后,依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做到文件齐全、随时立卷、及时归档。

第四章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二条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纪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信访工作,阅批重要、复杂信访件,组织或参与重要、复杂信访件的办理。坚持并完善校领导每周接访制度。

第十三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纪委、监察处在中山北路校区设置举报信箱,在校园网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第十四条加强信访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一般信访件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要、复杂信访件应在三个月内办结。无法按期办结的,经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期办结。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信访件内容、领导批示以及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第十六条实行回避制度。承办人与信访事项、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上级纪委报送信访举报统计表;按时向上级纪委报送半年度、年度信访情况分析报告;遇有突出事件、紧急情况的信访,及时报告校党委和上级纪委。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E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E大学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篇2:Z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目的: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

第二条公司所购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右上方统一粘贴相应标识,所有员工均应自觉爱护、正确使用并保管;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所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登记,协同财务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第四条各部专人负责各设备的管理工作,直接使用人(责任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有变更或增加配置情况,相关管理人须及时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作变动登记并安排转移、购买事宜;

第五条办公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的维修或损坏,各管理人须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六条办公设备若因人为原因发生损坏或丢失,直接使用人(责任)人应及时上报,作情况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篇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五)

为提高办公效率,为使车辆使用合理化,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公司支持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购车,对公司车辆及自购车辆制定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车辆:

1、公司车辆实行"集中使用、统一调度"的原则,"长安之星"面包车由家装部苏畅负责管理,"松花江"面包车用于南门质检工作和急需公务用车,各部门急需用车要提前半天与行政办公室联系,以便协调安排用车。

2、用车人应填写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及预计返回的时间,任务完成后用车人签字(按公司统一制定的派车单填写)。

3、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和车辆配件损坏及被盗事件的发生。爱护好各自驾驶的车辆,不准将车交给他人或私下让他人代办执行任务。

4、车辆的维修:凡车辆需要进行大、小维修,由家装部管理汽车负责人写出修车申请报告,送行政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修理,凡个人购买的零配件由个人结算,除保险公司赔付外,都不得报销。

5、车辆若发生碰撞,除保险公司赔付外,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

6、把好油耖关:做好行驶里程、油料消耗的登记工作(按100公里9升汽油的标准),按有效的行驶里程和耗油标准报销。

7、严禁私自用车、酒后驾车、非驾驶员开车。

二、自购车辆:

1、自行购车者外出公务,取消行政配车,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给予费用补足。

2、公司对自行购车者在工作期间报销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肖华祥)统一定购办理。

3、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油耗等费用实行按月补给政策,依级别化分为:经理级人员:300元/月;主管级人员:200元/月

4、车辆使用者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由车辆使用者各自承担。公司可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除此之外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5、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人事行政部

篇4:某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范围及职责

1、公司的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资料、员工工资资料、经营状况资料、人事档案资料、宣传策划资料及公司各类公文,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均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2、各部门需存档的资料:

2.1财务部:各类财务报表、记帐凭证、帐册、部门岗位职责等;

2.2人事行政部:各类重要文件及人事、劳资、行政、物资管理资料;

2.3策划部: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策划思路、平面设计广告、相关媒体资料;

2.4信息部:部门管理制度、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配送中心设计方案等;

2.5商场

2.6招商部:

2.7学校:学校章程及各类学员、教师管理制度等。

3、各部门须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完整及秘密档案的安全性。

4、各部门资料建档、归档,应按资料类别、性质、档案管理要求分档归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随时抽查。

5、各部门档案管理员须定期(每月5日前)将部门资料归档情况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专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档归存情况,制作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对于公司各部门重要机密资料,将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复制、收集后统一管理。

第二条借阅

1、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需查阅部门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除决策层领导外,公司各级员工需借阅公司档案、资料,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严禁随意涂改、翻抄、转借、遗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三条销毁

1、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若按规定需销毁文件,凡属密级的重要资料须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性文件资料,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前须由经办人、监销人共同对所销文档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将登记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归存;经办人、监销人应保证所要求销毁的文件、资料全部销毁、无遗失、漏销。

第四条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的解答权归人事行政部。

篇5: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及各部门实际需要,每半年提出报刊、杂志订阅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后统一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办理订阅工作;

第二条人事行政部前台秘书每日负责将公司所订报刊、杂志及来信来函认真及时分发并对挂号、特快专递作好详细登记;

第三条各部门所订阅报纸及内刊,应在被阅后于规定处放置整齐,严禁随意丢弃;

第四条公司购置的各类业务书籍,统一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分类、管理,员工须在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借阅并按时归还;

第五条员工应在"爱护、珍惜"的前提下借阅业务书籍,若有故意撕破、损坏书刊者,一经查出将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第六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草拟并管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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