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五)
为提高办公效率,为使车辆使用合理化,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公司支持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购车,对公司车辆及自购车辆制定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车辆:
1、公司车辆实行"集中使用、统一调度"的原则,"长安之星"面包车由家装部苏畅负责管理,"松花江"面包车用于南门质检工作和急需公务用车,各部门急需用车要提前半天与行政办公室联系,以便协调安排用车。
2、用车人应填写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及预计返回的时间,任务完成后用车人签字(按公司统一制定的派车单填写)。
3、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和车辆配件损坏及被盗事件的发生。爱护好各自驾驶的车辆,不准将车交给他人或私下让他人代办执行任务。
4、车辆的维修:凡车辆需要进行大、小维修,由家装部管理汽车负责人写出修车申请报告,送行政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修理,凡个人购买的零配件由个人结算,除保险公司赔付外,都不得报销。
5、车辆若发生碰撞,除保险公司赔付外,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
6、把好油耖关:做好行驶里程、油料消耗的登记工作(按100公里9升汽油的标准),按有效的行驶里程和耗油标准报销。
7、严禁私自用车、酒后驾车、非驾驶员开车。
二、自购车辆:
1、自行购车者外出公务,取消行政配车,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给予费用补足。
2、公司对自行购车者在工作期间报销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肖华祥)统一定购办理。
3、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油耗等费用实行按月补给政策,依级别化分为:经理级人员:300元/月;主管级人员:200元/月
4、车辆使用者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由车辆使用者各自承担。公司可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除此之外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5、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人事行政部
篇2: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随着生活和生产水平的提高,用户拥有的车辆日益增多,车辆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环境、交通和财产安全,反映了物业管理水平,同时,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的一部分来自于停车费,有一定的责任风险。
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好进出口,控制车辆被盗、被损坏现象,避免责任风险。
一、车辆管理员职责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 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3. 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纳营业款。
4. 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6. 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7. 实行24h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二、道口岗岗位职责1.维持道口交通秩序,保证道口畅通无阻。
2. 对出入住宅区的车辆进行登记,发卡,检查核对后收卡,按规定标准收费。
3. 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向车主(司机)指出,并作好记录,使责任分明。
4. 提醒和指挥司机按路线行驶,按定位泊车。
5.适当控制外来车辆进入住宅区过夜,以保证业主的车位,2.5t以上的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放行进入小区(大厦)。
6. 严守岗位,保持警惕,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
7.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8. 负责岗亭里外及路口的清洁卫生。
三、车库(场)岗位职责1.对出入的车辆作好记录,并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
2. 检查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漏油、漏水,未关车窗、车门,未关车灯,应即时通知车主(司机),并报告车场管理负责人。
3. 检查摩托车、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发现未上锁时,及时通知车主,如暂时联系不上时,应重点看管。
4. 负责车库(场)内及值班室的清洁。
5.定期检查车库(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车管负责人或管理处。
6. 按规定着装上岗,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四、车辆管理员纪律1.遵守《仪容仪表规定》,仪容整洁,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3. 值班时不准嬉戏、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4. 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5.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6. 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7. 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8. 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五、车辆管理员培训制度1.凡在职车管员必须坚持定期接受法制、交通指挥、车辆管理和军事训练方面的业务训练。
2. 新入队车管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3. 车管员每周分班集中训练一次。
4. 车辆管理执勤人员和指挥员应按照保员培训制度,与保安员进行同类培训和训练。
5.每季度进行一次军训和交通指挥考核(摩托车、单车保管人员不考核此项),每半年一次业务考试,每年进行一次普法知识考核。
六、车辆管理员职业道德规范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客户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 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不牟私利,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4.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向车主和客户作必要的解释,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客户的信任。
篇3:艺校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校内行车时速不准超过五公里,不准鸣笛叫人;机动车需停入指定车位,不准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驶入校园,夜间不准在校园停放。
2、教师的私人机动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将停车证摆放在明显处,夜间不准在校内停放。
3、非本单位机动车如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及磕、碰或丢失和车内物品被盗等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4、教师的私人机动车在进出校门时要服从值班老师、门卫及保安人员的指挥。
5、接送师生的车辆一律不准驶入校内。
6、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到校人员的车辆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停放。
7、严禁将学校发放的停车证以任何理由进行转让、借用等。
篇4:Z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学校校内车辆管理制度5
学校校内车辆管理制度5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校内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