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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一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县一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减少校园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机动车管理规定

(一)教工车辆凭门证卡出入。(门证卡只限教师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门证卡遗失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按保卫科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二)在校园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时行驶速度控制在5km/h以内,有学生经过时要缓速或停止通行。

(三)校内禁鸣喇叭,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田径场、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四)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教师车棚。汽车停放时请按所划车位停放,停放整齐,不要横置,不要停放在车位中间,以免妨碍他人停放。

(五)驾驶员应锁好机动车的车门,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六)机动车辆损坏公、私财物,违反交通规定,轧坏人行路面、草坪,发生交通事故等,必须照章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社会车辆进入学校的管理规定

(一)社会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不得停放在校门口。

(二)需要进入校园的社会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在门卫室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均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经允许进入校园送货、送菜的车辆时间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均须服从值班、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询问、检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下车推行。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准鸣笛,不准在非停车区(校园大道,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餐饮楼门口)随意停放。

(五)社会车辆在学生活动期间禁止入校。

篇2:车辆档案管理员职责

  1.负责预拼中心的行政用车、罐车、平板车、水车、吊车、铲车、压路机、强 夯机等行驶类和工程类车辆的安全、 保养、 维修、 规费和年审等工作的管理。

  2.负责每月组织驾驶人员的安全学习,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 员的安全意识。

  3.在各类工程车辆外出作业前,负责组织对车辆行驶路线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进行踏勘和评估,并指定特殊路线和环境的行驶和作业方案。

  4.负责在驾驶人员配合下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并负责与保险公司交涉和办 理事故理赔事宜。

  5.负责与驾驶人员一道编制车辆的日常保养计划,指导和督促驾驶人员定期对 车辆进行例行保养。

  6.对驾驶人员车辆保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评,每季度出一个车辆保养考评报 告交驾驶人员主管和中心总经理。

  7.负责与中心领导指派的人员一道,考察和确定外部定点维修单位,并与外部 定点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协议。

  8.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后,负责对是否有必要维修、维修哪些内容、是否需 要换配件、内修还是外修、维修耗时,以及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和预估,并编 制维修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9.负责组织内部人员或指定外部定点单位执行审批后的维修计划,并对维修过 程的质量、时间、成本等事项进行督促和控制。

  10. 负责对故障是否排除以及维修质量进行评判,并督促内外部维修人员对故障 排除不彻底或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进行整改和返修。

  11. 负责与外部维修单位结算维修费用,以及内部和外部维修费报销相关手续的 办理,同时负责建立车辆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和档案。

  12. 负责按时办理车辆保险费、路桥费等规费的缴纳,以及车辆年审等工作。

  13. 负责行政用考斯特车和七座商务车的驾驶。

  14. 负责中心领导和综合部经理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篇3:华东医院车辆管理制度3

人民医院车辆管理制度3

一、各种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救护车司机由急诊科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危重病员的需要,工作用车实行听班制度,不得无故离岗,随叫随到。

四、本院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者,要经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车费。

五、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及时擦拭、检修、保养和做必要的消毒、以保证使用。救护车内的抢救装备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

六、注意节约用油。领油料必须以派车单里程进行计算,严防浪费。

七、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违章开车。

篇4:新华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附属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建设节约型医院,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一、范围

指医院公务用车、救护车、小货车的使用、维修、事故处理、经费报销等有关事项。

二、车辆的任务

1、医院领导的公务与接待用车。

2、医疗救护用车。

3、东西两院来往交通车。

4、东西两院物品运输用车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逐级负责、定向使用、分别调度,与驾驶员对所对应车辆安全行驶、保洁维护等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原则上所有车辆的使用由车队长负责总调度。小车由院领导使用,由办公室调度,救护车由医务处全权调度,东西两院交通车由车队队长调度,北斗星车主要由市场部使用,小货车主要由药剂科、供应室、总务处等部门使用。

2、医院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统一由车队维修、专人保管制度。实行以车辆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驾驶员要熟知所用车辆各种证件有效期,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3、执行车辆派遣制度,禁止公车私用。

4、救护车实行专车专用,出车坚持派车登记,市区内医疗救护车由车队长指派,**地区十县由医务处长同意,超出**市区范围使用救护车由医务处长报请分管院长同意。小车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派出,并做好登记。

5、实行24小时"120"救护值班制,救护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急救信息后迅速出车。

6、临时、紧急情况用车须由部门负责人与办公室、医务处电话联系,并在车队进行用车登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院领导和院办领导可直接向驾驶员派车,驾驶员接到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执行指令并及时向车队调度汇报。

7、出车前或出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驾驶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车队队长报告,车队长接到报告要及时拟定应急方案,尽最大努力完成用车任务。

8、交通车驾驶员要经常向车队长反映交通车线路的有关信息,不断完善东西两院之间的交通车行车方案。

9、加强车库管理,医院车库由车队负责管理,医院车辆均应在指定位置停放。禁止在医院内和院外乱停乱放。

四、车辆费用报批

1、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时,需将实际行车里程、时间、地点、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详细记载。

2、车队在每年度统计上年度车辆行驶里程及耗油量,计算每百公里平均油耗,并与该车之前几个月耗油情况逐一比较,作为控制耗油量及车辆保养参考依据。

五、车辆违规、肇事

1、驾驶员违规或肇事后,应立即与车队长联系,并由车队向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申请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和理赔工作。如属人为因素引起的罚款或赔款,应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其处理事故时间及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时间按正常上班对待,但涉及到刑事责任,则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2、如果驾驶员违规肇事,情节重大者(如吊销执照或触犯刑事等),除按司法程序处理外,须遵照医院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3、各项违规、肇事责任,以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准。

六、车辆油料、维修

1、定点加油。车辆用油应在指定的加油站凭加油卡加油。外加油须有证明签字后,方可报销。

2、定点维修。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各车辆需修理的司机要提出书面申请,经车队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修理费(配件)一次在300元以下的,驾驶员凭修理厂的修理三联单报经车队批准后,方可修理;一次在300元以上的,驾驶员凭修理厂的修理三联单报经车队和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修理。车辆修复后由该驾驶员在修理三联单上签字认可。驾驶员擅自修配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付。

3、日常保养。驾驶员应自觉爱惜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清洁、消毒、保养工作。

4、全院车辆的保险、年审、各种规费一律由车队按规定统一办理,费用先由驾驶员借款垫付,然后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七、车辆资料建档

1、车队安排专人将车辆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妥为保管,以便追踪办理年度车辆检查,投保及缴纳各种费用等事宜。

2、车辆原始资料(行驶证除外)非因办理过户、换照、索赔、检验等需要时,不得携带外出,统一由车队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八、车辆管理注意事项

1、服从医院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遵守以上管理办法。

2、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整洁、卫生,不"带病"上路。

3、建立车辆专项经费科目表,做好车辆经费使用账目,每月结算,年终统一上报医院。

4、所有车辆使用报销凭据由驾驶员签名、车队审核、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医院领导同意后报销。

5、车辆维修应根据车辆故障实际情况到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

6、车辆应指定专人驾驶,并将驾驶员资料档案报车队审核备案,相关的业务考核纳入医院统一考核管理。

九、驾驶人员管理

1、车队要加强对专职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驾驶人员不得将专职车辆转交他人学习驾驶;不得为非专职人员要求私自开车提供便利条件;对私自要求开车的,应予拒绝,并及时向组织反映。

2、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传话、不插话、不谈个人利益之事,违者将调离岗位。

3、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违反规定用车或私自用车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对私自出车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重犯者将予辞退。

4、驾驶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扣发当月奖金。

1)不服从车队管理和派车指令的;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

3)被发现或举报出车不准时或服务态度不好的;

4)不将车辆停放到车库或指定停车地点的;

5)被发现或举报酒后驾车,不听劝阻的;

6)虚报出车任务或虚报油料、修理、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

7)发生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篇5:附中加强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

附中关于加强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

1、家长或亲属探访学生,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时间为周日11:00-18:00,地点在学校的餐厅,禁止进入学生宿舍。

2、访客及施工人员进校园,需提前预约,凭通行证或教职工介绍,并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3、高三家长为学生送餐,时间为11:30-12:10和17:30-18:10,仅限每周二次,从东门进入,且须佩戴胸卡。

4、外来车辆进校园,需凭通行证,并做好车乘人员身份登记。用餐时间11:30-12:00、17:30―18:00及13:40―14:1021:30―8:00,禁车入校,校内车辆在图书馆车库至餐厅路段禁止通行。校园行车要求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5、学生请假外出,请假条须规范书写,不得出现涂改,严格审批和请假销假(请假、销假为同个门)。学生进校园要求着校服或出示学生证。

6、外卖不能进入校园,学校一旦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E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年10月*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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