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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附中关于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确保良好的校园秩序,更好地保障校园安全,现就加强日常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家长或亲属探视学生,时间为周日11:35―18:00,接待地点在学校餐厅二层,禁止进入学生宿舍。其它时间未经老师预约,不得擅入校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家长进入校园和宿舍,必须由老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引导。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施工、参观、参加活动、约会老师、联系工作等,需提前预约,凭通知单、通行证或教职工介绍方可进入校园。

3、外来车辆非经允许,一概不能进入校园。午饭时间11:35―12:00、晚饭时间17:30―18:00,图书馆车库到餐厅路段为禁车路段。校园行车一律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4、外卖不能进入校园,学校一旦发现,对叫外卖的学生将给予通报批评。

5、访客在经过允许可以进入校园的,需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入内。师生进出校园请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E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年9月**日

篇2:附属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定

附中关于学生仪容仪表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学生的仪容仪表,同时也为各班仪容仪表评比时提供可资参考的依据,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对学生的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1.发行要符合中学生身份,应该自然、简便、整洁,显示青少年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

①学生不烫发,不染发,不用摩丝、发胶等定型头发;

②男生头发和女生短发要前不遮眉,后不盖颈;男生头发不能过长,两侧不能遮耳朵;女生头发要扎起来,不留披肩,不留长刘海或斜剪式刘海。

2.穿戴朴素、整洁、大方

①升旗、*、出操等重要场合要仪容端庄,严肃认真。团员要佩戴团徽,少先队员按要求佩戴红领巾;

②穿着应干净整齐,上衣拉链应拉至链长的3/4以上,内衣不能比外衣长,衣扣应扣整齐(最高一粒可以不扣),不准穿拖鞋进入校园;

③不佩戴各种饰物(包括戒指、项链、耳环等)不留长指甲,严禁涂口红、染指甲油等。

3.行为、举止文明、

①文明乘车,排队上车,服从学生干部,司乘人员的管理,不哄抢、霸占座位;

②校园内文明礼貌,见到老师主动行礼问好;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不攀越围墙,不踩踏绿化带,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吃零食;

③课间活动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干扰别班的秩序;

④食堂打饭自觉排队,文明就餐。

⑤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语言文明,举止高雅,诚实守信、热爱科学

篇3: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附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欲住宿,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确定后,由宿舍管理人员通知学生本人,方可入住。

第二条每一寝室推选舍长一名,负责安排值日生做好室内公用部位及盥洗室的清洁工作以及卫生检查。各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和配合舍长工作。

第三条入住学生应按照宿舍管理部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自行调换和搬迁越室休息。

第四条宿舍内公物由学校统一配备,应严格按照规定统一放置整齐,个人不得随意更换和摆放。

第五条不得携带容易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如管制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玻璃器皿等)进入宿舍。不要带进和使用学校配给以外的各种电器。不得把火柴、火机等火种带入宿舍,学生宿舍内严禁一切使用明火的活动。

第六条宿舍内要保持整洁。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宿舍垃圾需成袋收集并丢弃于指定地点;对寝室里配备的卫生工具要爱护,丢失或损坏要赔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和剩饭剩菜,不许在门窗、家具和墙壁上随意张贴、刻画及书写。

第七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轻声慢语,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作息。午、晚休时间,学生均应在宿舍休息,不得擅自离开宿舍。确实需要请假的学生要经班主任批准,报宿管老师备案后方可离宿,离宿前要告知本室舍长。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由家长亲自打电话向宿管老师请假。

第八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学生要遵守会客制度,会客人员须凭本人证件履行登记手续,超过会客时间自觉离开。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亦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第九条注意安全,不坐或站在阳台扶栏和晾衣台上,不通过爬楼、爬窗等非正常手段出入宿舍,不携带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入宿舍。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

第十一条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器材。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杂物应及时处理,宿舍、楼梯、走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乱堆放物品。

第十二条团结友爱,尊重他人,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不随便翻看他人物品,同学间有任何分岐或纠纷,应找老师解决,绝不允许打架斗殴。不偷窃,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破坏公物,不损坏他人物品,不随意涂改宿舍公布栏的内容。

第十三条节约用水用电。宿舍实行安全和节约用电原则,一室一表,学生宿舍内不准私自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烫斗、电热杯、电饭锅以及取暖器等其它电热设备,违者没收电器,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严禁往楼下扔杂物,泼水。

第十五条不得在宿舍内烹调食物,违者没收工具,因此造成室内的污染及损耗,要追究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学生须爱护寝室电话,不得随意拨打“110”、“120”“119”等特殊电话,不得私接分机。

第十七条学生患传染疾病时,必须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并遵照医生诊断,在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查看学生证件。

第十九条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精神,自觉抵制各种庸俗、低级趣味和带迷信色彩的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宿舍的活动。

第二十条尊敬宿管老师,积极协助老师做好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宿管老师交办的任务。

篇4:附属中学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规定

附中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规定

为了便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我校在每间学生宿舍都安装了电话,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虽然方便了自己的一时之需,但由此出现个别学生在晚上熄灯后在宿舍用手机上网,QQ聊天,打游戏,听MP3等既影响了自身的学习,有败坏了校风,

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园内的攀比之风。

我校八年级实验班从上学期开始实行手机统一收存管理,即:周日学生返校时交给班主任保管,周五学生放假时发回,此举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手机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推行八年级实验班的做法,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手机实行统一收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和MP3

(二)管理办法

1、各班主任查明本班哪些同学备有手机,做好登记。学生和家长要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手机的登记工作。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年段长,在德育处备案。

3、学生在返校当天晚上晚自习主动交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指派同学将学生手机送到学校保密室保管,学生放假离校当天上午早自习发回。交给老师保管的手机面值应在300元以内。

4、在校园学生一律用固定电话,凡未经备案在校园内带手机的和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包括返校和离校当天),一

经发现,手机由学校保管至毕业,并对其进行校纪处分。

5、在校园内发现使用MP3的一律收缴,由学校保管至毕业。

附中

篇5:学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定

学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和《E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全面加强综合治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认真落实多项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效地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构造安定团结的新局面,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工作的若干规定: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是:在校党总支和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校内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校园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四有"人才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是:

(1)党总支、校长室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学校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2)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运行机制;

(3)各项措施落实,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全校师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

(1)保持校园政治和治安持续稳定,杜绝影响局部或全局的重大案件的恶性事故的发生;

(2)切实加强法制系列化教育,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

(3)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整治,安全感进一步得到增强;

(4)机构健全,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和加强;

(5)切实加强管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六大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寄宿生管理、消防设施管理、临时摊点管理、车辆管理、特殊时期管理)坚持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4、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受校长室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学校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有权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的治保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5、根据《E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各部门、各个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治保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对玩忽职守者,视情节逐级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处、室、馆、班划分综合治理责任区,校长与治安责任区的治安责任人签订治安责任书,把综合治理工作由过去的行政管理制度转变为治安责任制。

7、抓要害部位管理。切实加强财会室、传达室、档案室、实验室、医务室、微机室、图书馆及仓库的管理。各要害部门负责人为治保工作责任人,对各要害部门负全部责任,确保各要害部位不发生任何事故。

8、抓日常行为规范管理。采取日检查公布,周小结,月总结,年总评的方法,促使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学习勤奋。

9、抓寄宿生管理。健全门卫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按作息时间启闭铁门,不在规定时间内(特殊情况除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大门。

10、抓自行车管理。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行车均要按学校统一划定的停车区域停放自行车,对无锁、无撑脚、无钢印以及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的自行车,由政教处统一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一定的纪律处分。

11、抓临时摊点管理。任何个人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均不得在校内设临时摊点;凡未经批准在校内设的临时摊点,一律收缴有关部门。在校学生一律不得在临时摊点购买物品(包括传达室门口的临时摊点),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该生所在班级当日行为规范考核降一等。传达室门卫和宿舍区门卫要负责管理,若管理人员视而不见,发现一次扣当日出勤津贴和岗位津贴,两次加倍扣罚。

12、发现有人未经批准从传达室进入学校进行文体活动、叫卖、收废品、拾破烂、推销产品,寻衅滋事等,门卫人员不制止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两次30元,第三次解聘。

13、加强特殊时期管理。特殊时期是指节假日和双休日,这个时期力求做到三增加一坚持:增加领导力量,增加值班人员,增加值班时间;支持24小时不脱岗。

14、加强机动车管理。除上级领导来校检查视察工作、为学校运送物资和其它特殊情况以外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大门。自行车、机动车辆严禁在教学区内行驶。自行车进出学校大门,务必主动下车,否则由传达室负责扣留。

15、各班教室、寄宿生宿舍注意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接用电器,点明火。教室内配电盒要关锁好。发现电器损坏,严禁私自修理,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维修,违者予以严肃处理。

16、校园内严禁燃放烟火鞭炮,严禁乱丢烟头、果壳、瓜皮。

17、严禁学生在楼梯、教室前和过道内追逐、打闹。

18、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材,防火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

19、加强食堂煤气、公用水笼头的管理,做到既安全又节约。

20、传达室务必做好来客登记,上课时,学生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1、学校财产带出校门,须持总务处或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准行证,否则一律不予放行。私人财产进出校门,必须向传达室门卫人员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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