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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篇2:S医院保卫工作规定

医院保卫工作规定

保卫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保卫人员实行两班制交替。

二、值班期间要严格认真,及时清理非陪护人,严禁探视人员在工作时间进入病房。

三、在探视时间,对探视人员要进行限时,以免影响患者的休息及治疗。

四、保卫人员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要进行查问,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及时向保卫科及总值班室报告。

医院保卫工作检查制度

一、分管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定期(每季节一次)组织保卫科、经警、各科室对医院范围内进行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要经常开展自查自防,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落实整改。

四、对不及时整改隐患的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医院经济民警工作制度

一、经济民警受保卫科领导,担负本单位的治安守卫、巡逻、押运任务。

二、上岗执勤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按规定着装整齐,明确职责任务,遵守纪律,礼貌待人,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提高警惕,严密观察和听察守卫区域内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或不法分子破坏时,立即报告,并及时制止犯罪活动,确保医院区内的安全。

四、执勤时,发生无故制造事端,无理取闹,酗酒谩骂、打架、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各类治安案件,迅速制止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经警队使用警械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严防被盗和丢失。

门卫探视、值班管理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负责门卫值勤任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勤制。

二、对各种物资进出,门卫人员有权予以询问,一定要凭证完备手续,门卫认真核对,发现不符合有权扣留。

三、严格劝阻外来各种车辆入院接送病员,本院职工、进修、实习生、临时工自行车必须挂上医院职工自行车停放牌,统一停放在职工车棚内。

四、为了保证医务人员的查房及病员休息时间,规定下午2时到晚上9时止为病员探视时间,其余时间严格谢绝外来人员进入病区。

五、根据病情需要,由护士按医师医嘱发放陪人证,凭证出入病区、陪住到期收回,且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作没收处理。

经济民警值班巡逻制度

一、经济民警担负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二、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负责全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医院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四、提高警惕,明确任务,熟悉地形,决不放过任何死角,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中途离岗乱窜科室,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篇3:医院内部治安保卫责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及各岗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没的重要内容,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医院领导负责,纳入医院管理范围。

第五条:实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度。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任命的科室负责人,是同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第六条: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保卫机构,组织护院力量,同时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

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

3、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做好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防止因此引起的案件发生。

5、向病人、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提高其防范意识,严禁在病房吸烟和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的使用,不要将大量现金,有价征券,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以免发生火灾事故,和丢失被盗。

6、组织文体活动,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

7、医院的浴池(室)更衣室应有柜子保管衣物,汽车停放应有车房,要有专人管理,防止盗窃案件发生。

8、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无条件整改的,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责人,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9、对医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及时报医院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

10、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予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依法执行监督、考察教育。

第八条:建立以下的制度。

1、门卫、巡逻、值班制度要选派能胜任的人员担任门卫,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单位内部人员凭证出入,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凭证出入,陪护、探视病人按医院规定出入,物资器材和出院病人自带物品凭有关科室出门条放行,车辆出入要接受门卫查询。巡逻要由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能处理情况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维护医院内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管钱、管粮、管物品的部门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职责,不得使用老弱病残和临时工值班。医疗设备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技科室也应值班。

2、防火制度

要坚持开展防火教育,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火源、电源要经常检查,一经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火灾,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保密制度

要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检查,加强对机密文件、资料和重大科研成果的保管、保密工作。对外科技交流涉及的内容,参观范围等,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防失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4、现金、票证、枪支弹药保管制度

存放现金、票证的科室应有人值班,有保险、报警设施,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银行限额,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应有2人同行办理。取送款数额效大时,应派车和专人,对有价证券和其它票证要严格管理,防止被盗、受骗,严禁非法向他人提供银行户头、现金和支票。枪支、弹药必须登记造册,设保险专柜分别存放,指派专人负责,有人看守,并配备安全报警设备。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手续,严禁外借和非法使用。

5、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要严格购销、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且安全,有明显的标志和防范措施,专人保管,制度上墙。木工房、油漆房,禁止吸烟和烤火,每天清扫,保持清洁。麻药品要设专柜、专人管理、严禁丢失和违反规定使用。放射性物品要严格运输、存放和使用的安全管理。使用部门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并有人值班。

6、生产安全制度

医疗上的按照医、护部门制订的制度守执行。电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书者方能上岗。按规定和要求作业,并具备一定的用电防火知识,配电房系要害部门,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设施和定期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事故发生。锅炉操作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制订操作制度职责。按规定和要求对锅炉进行检修,清垢处理,防止事故发生。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开车。

7、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集体宿舍要建立管理组织,制订安全公约,坚持会客、留宿登记制度,不得私自留宿他(她)人及违法犯罪人员,更不能进行违法活动。

8、废旧物品回收制度

各科室、班组和个人出售废旧物品,国家指定回收部门的,必须交售国家物资回收部门,不能交售给无证经营的收废品人员。

9、临时工、外包工管理制度

临时工、外包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原则。临时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临时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准留宿其他人员。在院内,并按照规定办理暂住证。来院承包工程的建筑施工队,由用工承包部门将其人员登记造册交医院职能科室,同时把治安安全工作纳入承包合同。该队要有一名负责治安工作的领导与医院保卫科取得联系。在医院住宿的人员,符合市政府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规定的应办理暂住证。

第九条:医院保卫机构是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的公安基层组织。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授权对医院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规定或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公安保卫部门有权提出批评或责成限期整改,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条:医院保卫机构应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

第十一条:执行本责任管理细则好的科室和岗位人员,由医院给以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违反责任管理细则的科室和岗位人员,治安保卫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指出仍不整改,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给医院、职工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取消当年评选精神文明和先进集体和个人资格并给以适当的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责任制由医院保卫科解释。

篇4: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篇一: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职工及家属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纪守法、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

2、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负责医院职工常住户口和流动人员管理,做好单位职工户口的办理和登记工作,协助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

4、负责维持单位职工及就诊病员的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秩序,努力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内部案件;依照法律对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进行帮助教育;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6、定期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灭火器原料的定期更换,有检查记录,确保消防器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8、负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兼职治安消防人员和门卫人员的业务工作。

篇二: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对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相关科室做好院内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3.起草、修订院内治安保卫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文件,并贯彻执行。

4.及时调解处理院内的治安纠纷,维护院内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院内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对院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5.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全院各科室报请院方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6.承担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8.负责管理集体户口及在院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借助派出所做好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9.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10.协调和管理院保安队的工作;做好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家委会的领导。

篇三:新津县中医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企业治安秩序的意识;

三、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四、根据需要选配保卫人员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五、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六、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稳定;

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企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

八、调解、疏导医院内部纠纷,协助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九、帮助、教育本院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十、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院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院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十二、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篇四: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维护单位的安全秩序。

2、服从组织领导,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离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3、坚持文明服务,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挂胸牌、站立服务、精神饱满,执勤中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4、严格加强出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广场内不得有乱停乱放的车辆,非本院车辆不准进入病区及宿舍区。

5、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耐心为问询者指点方向,并为病人排忧解难。

6、严把物品出门关,对出入运送物品的车辆要仔细检查核对,并确定与出门证所列物品无误方可放行。

7、院内上、下班打铃要做到准时、不漏,应急铃去声按院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8、禁止院外的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区及家属区,制止小商小贩到工作区及家属区叫卖商品和收购废品。

9、严禁保卫科科工作人员执勤时看书看报、干私活、打牌下棋,在上班时间内不准私自请人代班。

10、负责接传急诊或外线电话,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要有问有答,并迅速传达。

11、早上6:00时开医院大门,晚23:00时关闭医院大门。

12、保卫科执勤人员应坚守岗位,有责任对门诊楼前后的秩序管理起来,杜绝小孩在门诊楼前后嬉闹、玩耍。

13、爱护工作场所的公共财物,发现有人为破坏应立即制止。搞好工作场所和卫生包干区内的卫生。

14、工作时间内如有人为因素而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应立即上前制止,避免造成重大损失情况,同时立即报案。

篇五: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按照院领导的指示,在保卫科科长领导下,按照保卫科的各种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

2.及时处理院内纠纷、维护院内的正常秩序,负责院内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3.协助科长安排各方面工作,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工作动态,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分析归纳供领导参考。

4.负责协调保卫科与医院各部门的关系,督促检查各制度职责的落实。

5.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及当地基层政府的联络,营造融洽的、良好的外部环境。

6.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安排人员值班,并检查督促履行职责。

7.协助做好法制宣教、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5:医院保卫科职责

篇一: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职工及家属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纪守法、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

2、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负责医院职工常住户口和流动人员管理,做好单位职工户口的办理和登记工作,协助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

4、负责维持单位职工及就诊病员的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秩序,努力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内部案件;依照法律对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进行帮助教育;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6、定期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灭火器原料的定期更换,有检查记录,确保消防器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8、负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兼职治安消防人员和门卫人员的业务工作。

篇二: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对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相关科室做好院内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3.起草、修订院内治安保卫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文件,并贯彻执行。

4.及时调解处理院内的治安纠纷,维护院内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院内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对院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5.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全院各科室报请院方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6.承担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8.负责管理集体户口及在院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借助派出所做好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9.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10.协调和管理院保安队的工作;做好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家委会的领导。

篇三:新津县中医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企业治安秩序的意识;

三、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四、根据需要选配保卫人员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五、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六、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稳定;

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企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

八、调解、疏导医院内部纠纷,协助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九、帮助、教育本院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十、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院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院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十二、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篇四: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维护单位的安全秩序。

2、服从组织领导,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离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3、坚持文明服务,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挂胸牌、站立服务、精神饱满,执勤中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4、严格加强出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广场内不得有乱停乱放的车辆,非本院车辆不准进入病区及宿舍区。

5、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耐心为问询者指点方向,并为病人排忧解难。

6、严把物品出门关,对出入运送物品的车辆要仔细检查核对,并确定与出门证所列物品无误方可放行。

7、院内上、下班打铃要做到准时、不漏,应急铃去声按院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8、禁止院外的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区及家属区,制止小商小贩到工作区及家属区叫卖商品和收购废品。

9、严禁保卫科科工作人员执勤时看书看报、干私活、打牌下棋,在上班时间内不准私自请人代班。

10、负责接传急诊或外线电话,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要有问有答,并迅速传达。

11、早上6:00时开医院大门,晚23:00时关闭医院大门。

12、保卫科执勤人员应坚守岗位,有责任对门诊楼前后的秩序管理起来,杜绝小孩在门诊楼前后嬉闹、玩耍。

13、爱护工作场所的公共财物,发现有人为破坏应立即制止。搞好工作场所和卫生包干区内的卫生。

14、工作时间内如有人为因素而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应立即上前制止,避免造成重大损失情况,同时立即报案。

篇五: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按照院领导的指示,在保卫科科长领导下,按照保卫科的各种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

2.及时处理院内纠纷、维护院内的正常秩序,负责院内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3.协助科长安排各方面工作,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工作动态,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分析归纳供领导参考。

4.负责协调保卫科与医院各部门的关系,督促检查各制度职责的落实。

5.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及当地基层政府的联络,营造融洽的、良好的外部环境。

6.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安排人员值班,并检查督促履行职责。

7.协助做好法制宣教、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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