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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工厂门禁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某工厂门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维护本厂区及宿舍安全,人员及财物进出管理与保安工作职责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凡本厂全体员工、保安、来宾及物品进出均适用之。

3.定义

3.1厂区安全:包括人员及车辆进出、加班、用水、用电、财物进出、消防等安全管理。

3.2保安:包括厂内各地点执行保安工作之人员。

3.3财物:包括本厂所有公共场所设施及生产设备、员工个人财物及公司外来人员放置公司厂区内的财物:如工模治具、生产器具、档案、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辅料、财务及公司文件等等。

3.4人员:包括工厂员工、客户、供应商、亲友、外来施工及厂区维护人员等。

3.5厂规:包括所有工厂行政管理办法或规定。

4.职责

4.1厂区安全巡逻:保安负责,保安部主管监督;

4.2人员或财物出厂放行:外来人员保安依据写字楼人员填写的《来宾接洽单》,由厂长核准放行之,如厂长不在厂内则由人事部主管或安全主任核准,工厂内部员工依据人事部核准的《放行条》放行之;

4.3人员或财物入厂:除本厂员工外,人员及财物入厂均需由保安负责核查登记,并发给来访证;

4.4异常时处理核准:异常时通报工厂厂长或人事部主管核准。

5.人员进出管理

5.1本厂员工进出厂

5.1.1本厂员工外出时需随身携带好厂牌,于进入厂区大门时,应自觉佩带或出示厂证,并配合保安之管理,没有佩带厂证者,保安需进行查问或禁止其进入厂区大门;

5.1.2本厂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外出(请假或出差)时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才能外出,保安应登记在《外出人员登记表》上,员工返厂时应再次登记,以了解员工进出厂情形;

5.1.3保安有责任和权利对本厂员工出厂时进行不定期的物品检查,但本厂员工外出时,如有携带包裹,应随时检查之,本厂员工不得拒绝;

5.1.4有辞职及解雇之人员,保安应依从《离职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执行之,离职及解雇人员工资结算完成,由人事部通知保安监督其在当天必须搬出本厂宿舍;

5.1.5为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保安应针对本厂员工违反规定进出厂区或宿舍检查其厂证佩戴,如有不依规定佩戴厂证,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出厂区的大门,应予记录呈报人事部主管。执行本项时,不得有粗野行为或吵架的现象;

5.1.6本厂员工上班时间原则上禁止会客,但员工之亲友有特殊急事情况会见时,保安请示人事部主管经核准后,请亲友在厂区大门外等候受访员工,受访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1.7为保证工厂厂区内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厂区大门晚上24:00到第二天早上6:00间禁止任何人通行,如确实需要延迟在24:00以后外出者或进入者,需提前填写《延迟进出厂申请单》,经人事部主管或厂长批准后方可进出,其他特殊情况需经厂长书面许可证明方可放行;

5.1.8人事部每天会将离职人员名单及相片交予保安部。保安部认真核对出入工厂的人员,以防非本厂人员进入;

5.1.9禁止带牲畜、凶利器、及易燃易爆之非生产用品进入厂区;

5.1.10如有员工厂证确实在外丢失,先进行询问基本情况,如所属部门、工号、住宿房号等,证实后可让其他同事写担保书或打电话到部门证实后,方可放行。对私借他人厂证进厂者,查获后知会人事行政部送交治安队处理;

5.1.11对上班时间私事外出的员工,给予询问或记录。夜间超时入厂的员工给予登记,以调查了解员工生活习惯,对酒醉者及神志不清者需留置保安室直到其清醒方可放行,如有必要时交行政部处理;

5.1.12积极认真配合人事部招工事宜,维护好招工秩序,对属本厂部门内招见工者,必须先知会人事部主管,经同意后给予放行。对携带的物品要仔细检查,落实好“放行条”制度,无放行条一律拒绝物品外出(非特殊情况),防止公司财产及员工物品被盗或流失;

5.1.13值班员要随时对主门外的闲杂人员清理,使其保持在黄线之外,以便通道畅通。随时注意外围的治安情况,严防犯罪分子对本厂员工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如出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迅速的作出反应,并上报上级领导。严格控制任何人员带违禁物品进入生活区;

5.1.14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非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值班室。

5.2外宾(外来客人、供应赏等业务洽谈人员)进出厂管理

5.2.1外来个人、供应商等业务会谈人员进出厂区时,保安须保持礼节,并先施以敬礼后再询问其来访目的及对象,以对讲机联络受访人,经受访人同意后,请来宾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经确认无误后发给《来访证》,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登记,客人可由保安代填,其他人员由来宾自己填写,登记后保安需带领客人到指定点等候受访人,受访人应全程陪同到客人离开工厂;

5.2.2如受访人或其代理人没有在厂内,应委婉地回答客人,并登记来宾之联络电话、姓名,以便受访人入厂后转达之;

5.2.3如有重要客人来访(简称:贵宾),写字楼必须提前通知保安室,保安员在客人到厂时要求客人提供香港公司签署的《访客入厂批准证》给予登记,并发给《贵宾证》,登记后可直接带客人到写字楼;

5.2.4外宾离厂时应如期交还《访客证》或《贵宾证》,并放以敬礼送客出门;

5.2.5外宾出厂时,应由保安礼貌周到的请其开车接受检查;

5.2.6如有外来人员参观本厂,须有工厂上级的参观通知。所有外来参观人员在发放客访证后,由本厂工作人员陪同入厂。凡在本厂需施工一星期以上的外来人员,必须交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人事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对外发单位送的样品、货件、资料等要有登记,注明时间、收货值班员、货物数量、收货部门等,另外需及时联系收货部门前来领取。

5.3其他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5.3.1非工厂业务需要,禁止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厂区,特殊情况进入必须经厂长或人事部主管批准;

5.3.2对外来施工队出入,要严格遵守《出入厂门制度》《客访证发放制度》,做到必须有证《临时厂证或客访证》方能入厂之原则,在离开厂时,必须先收回客访证,没收过期临时厂证。对探访留宿的人员,严格按厂规办理,探访者必须是夫妻关系,由被访者到后勤部填写好留宿申请表经人事部主管签字后,才可探访留宿;

5.3.3对政府类车辆的管理。包括:镇政府、村政府、劳动局、派出所、消防局等政府机关车辆可简要问明进厂目的,根据情况尽快联系

主管部门,如一时联系不上,可先让其进厂,根据需要,可将政府官员带至接待大堂等候。

5.4物品进出厂

5.4.1本厂员工携带物品出厂,经交保安执行检查,保安按人事部核准的《员工放行条》进行检查,如不确定是公物还是私物时,应查实后再予以放行;

5.4.2来宾及协力厂商携带物品出厂时,保安应要求其出示《来宾接洽单》,认真清点物品数量,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5.4.3其他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保安有权执行检查,要求其出示《来宾接洽单》,认真清点物品数量,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特殊情况下凭人事部或相关人员书面放行资料或电话联络情况予以放行,不确定说应查实后再放行;

5.4.4对主管级以上人员携带物品(属主管楼物品),所开放行条要有人事部主管签名方可放行。对与雷同公司物品如电脑、电视机、玩具等,必须先按规定登记后方可入厂,出厂时凭单放行,并收回凭证。

5.5进出车辆管理

5.5.1值班保安可以确定是我公司内部车辆时,应立即打开大门让其进入,其他车辆必须询问对方是否属于业务往来,且有和我厂相关人员预约或香港公司签署的《访客入厂批准证》时,方可以开大门让其进入并登记;

5.5.2对外来车辆应礼貌请司机减速及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在其进厂及出厂时均应敬礼欢迎和送行;

5.5.3摩托车和自行车只能从侧门进出,骑摩托车必须放慢速度通行,骑自行车人员必须下车或侧门,防止撞伤进出人员;

5.5.4对本厂摩托车、自行车的外出,一定要先查车证核对驾驶人、车型、车牌、颜色等是否相符,然后检查尾箱是否有公司物品,谨防车辆被盗及公司物品流失。

5.5.5除装成品货柜车外,其他任何车辆都不许靠近成品落货区。正确指挥所有进出厂大门的车辆,必须在黄线前停车进行登记、检查。值班时要高度集中精神,尤其是操作大门开关,等证实车辆完全进入后才关闭闸门。

5.6保安纪律规定

5.6.1值班员必须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仪表端正,站岗时一律军姿态,遇到厂部领导或进出车辆、客户,都要敬礼。同时,对车辆出入必须有车辆指挥动作。动作要干净利落,标准无误。

5.6.2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工作任务,以公平、公正、合理的态度对待任何一位员工、任何一件事情。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以免事情扩大。

篇2:某某公司门禁管理规定

某公司门禁管理规定

为加强安全保卫,保持正常办公秩序,制定以下门禁管理规定,望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1.员工出入一律凭上岗证,上下班骑摩托车、自行车人员一律下车进入厂区。

2.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保安与办公室或有关人员联系,指引客人去向,对拒绝登记的客人,要积极的解释,争取配合。对无理取闹的交民警办公室处理。

3.涉及到有关领导和客户参观,请有关部门提前通知警卫室,派有关人员提前登记在大门口迎接。

4.公司物资出门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出门票,门卫保安要验票、对物、见数,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材料出门必须由供应部门开具出门证明,设备出门必须由设备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明,后勤办公用品、杂物等必须由办公室开具出门证明,临时物品出门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然后统一到办公室换正式出门票。

5.公司机动车同时执行此办法或有关公司规定。出租车不得进入厂区。每天8:00前,17:00以后,节假日,除公司必要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出入,特殊情况需经保卫部或值班领导批准。

6.保安人员值勤规定应严格按《公司保安人员执勤规定》和上级保卫部门规定执行。

7.公司广大员工要自觉遵守此管理规定,支持保安人员工作,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篇3:社区各项门禁安全车场管理规定

社区各项门禁、安全、车场管理规定:

主旨:为维护社区安全管理,凡对出入大楼之人员、物品、车辆、施工、保养单位及亲友均须遵守下列各项管理规

定,违者依本社区住户规约或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及实行细则规定办理。

说明:本各项管理规定共分八项如下:

一、住户出入管理规定:适用本大楼所有区分所有权人及住户。

二、来宾出入管理规定:适用所有到访之宾客及销售人员「附贵宾证」。

三、保养、施工人员出入管理规定:指至社区进行保养、施工之厂商单位「附工作证」。

四、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含施工、保养、所有住户车辆「附通行识别证」。

五、物品出入管理规定:含所有出入社区公共物品及若涉危害之住户物品。

六、社区安全紧急应变措施、警卫人员应遵循本规定及勤务守则。

七、住户搬迁规定:含出售、租赁、借用、搬迁、拍卖。

八、住户装潢施工规定:对所有住户施工装潢之管制「附切结保证书」。

九、其他规定:以上各项规定未尽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随时修订公告颁布实行之,其相关条文如後办法所示。

办法:本办法共分九项,其条文如下:

各项管理条文:

一、住户出入管理办法:

1、住户进入大厦,管理人员应确定为本大厦住户,方准进入。

2、住户陪同亲友进入社区时,请办理登记手续後进入『参阅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3、住户之汽车应於挡风玻璃窗右下角放置(车辆通行证)以利识别与大厦内停车管理(参阅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二、来宾出入管理办法:

1、本大楼来宾访客时间为早上0七:00~二三:00止。(住户亲友深夜到访,住户须亲自管理室带领)。

2、凡是来访宾客进入大楼时,一律须於管理室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应出示身分证或其他证明文件於管理室,经查明来访事由,及徵得受访者同意後核发(来宾证),佩挂於胸前,始得进入,俟离开时,再将(来宾证)交还给管理员,始得领回证件离开。

3、来宾出入大楼时,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管理人员并应注意防止公有物件外流。

4、本大楼严禁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贩售物品。

5、来宾欲参观大楼各项设施时,须有住户引导,否则管理员有权谢绝参观。

6、来宾欲投宿时,住户须主动知会管理中心,并告知大楼各项规定,如需使用设施时,须按规定办理方可使用。

三、施工人员出入管理办法:

1、本大楼施工期间为早上0八:三0~一二:00止、下午一三:三0~一七:三0止,晚上、星期例假日一律不得施工。

2、现场工程人员出入时,需配戴管理委员会核发之(施工人员识别证),若未佩戴,管理人员应查证,并按(来宾出入管理规定)要求换证登记,如遭拒绝,管理人员有权强制驱离,以维大楼安全。

3、厂商工程车辆进出时,须停车接受检查。(参阅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4、现场施工人员之车辆严禁进入大楼停车场,如因携带工具须入内卸货时,则须事前报备登录。

四、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1、除大楼地下室使用户车辆核发车辆通行证外,其余进出车辆须依各项进出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换证手续,始可入内停放。

2、地下室停车场使用户必须在驾驶前座挡风玻璃左上方张贴(车辆通行证),机车须於前後处张贴识别证,以利出入识别及管理,各使用户须按位停放整齐。

3、任何车辆进入大楼(除有张贴识别证之住户车辆)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驾驶与乘客出示本大楼核发之识别证明,如无,则一律依(来宾出入管理规定)办理。

4、未持有本大楼核发之各类识别证者,经住户同意其车位供其停放时,来宾需换发(来宾证)或(施工人员识别证)及办理临时停车证,配挂於挡风玻璃上,以让其他使用户知悉为来宾或施工单位车辆。

5、车辆离开时,工程或来宾车辆均应停车接受检查,以防住户财产公物受其窃运,若遇可疑即予留置报警处理。

6、机车或脚踏车停放於大楼管理室出入口影响进出者,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上锁并处以罚款(如规约所定)。

停车场管理办法:

1、本大楼地下室停车场车辆进出须凭车证通行,无车证之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如擅自闯入停放者,由本大楼管委会以来路不明之车辆报警拖离。(或委任拖吊场派车拖离,其费用由违规者全额支付,否则依擅闯民宅移送法办)

2、车辆应定位停放,其车身不得越位跨线或占用他人车位或停放於公共用地及通道上,违者依规约规定办理。

3、车位所有人如将车位转售或租予其他住户,应事先通知本社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中心),并办理车证,以便纳入管理。本大楼停车位承租对象以居住本大楼之住户为限,不得承借於非本大楼住户之车辆使用,违者管委会有权禁止进入。

4、本大楼停车场不得作停车以外之利用。(紧急避难不在此限)

5、除各车油箱随车储用油料外,停车场内一律禁止储存汽油及其他保养油料及堆积物品。

6、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停车场,如为驾驶人之眷属,应由驾驶人引导出入。

7、车辆遇有故障至引擎起火,应迅速通知管理人员处理,并立即通知其他车辆驶离车场,以免遭受波及。

8、车辆於停车场抛锚时,应先推离车道及出入口,以免妨碍住户车辆进出。

9、欲进入停车场装卸货物或修理车辆之人员,应由住户(或车主)陪同先向管理人员办理登记及换证,并於工作完成缴回证件後立即驶离。

10、装卸货物车辆进入车道,应注意限高、限重标志,并迅速完成装卸驶离车场;如有毁损地下室停车场支配线管路或其他设施时,应负赔偿之责任。

11、停车场停放之车辆,经发现有违规事实时,将开具警告单;经警告第二次仍不改善者,将予以上锁罚款。

12、车道出入口(斜坡道)禁止行人通行以维行车及生命安全。

车辆驾驶人应合作遵守事项:

1、按规定将车证张贴於驾驶人前座左上方玻璃上,凭证通行。

2、车辆进入停车场注意号志,开大灯并请减速慢行。

3、接受管理人员对车辆之指引,以策安全。

4、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品(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服务人员如发现人员可疑时,得要求车内及行李箱实施检查,以防万一。

5、车内垃圾及菸蒂应放置垃圾桶内,不得随地丢弃,以维护环境清洁。

停车证管理:

1、由管理委员会制发停

车证,每一车位发放车证乙枚,住户若有两部车使用又为直系关系(或夫妻),且是本大楼同住户,则发给两枚车证,以兹识别,但仅得停放在自己所有车位上。

车位所有人如将车位转售或租予他人(现本社区住户)时,应凭原发车证向管理委员会换领新的车证。

2、停车证遗失时请至管理室填写切结书,申请补发新证。

3、车号更改时请至管理室填写换发申请单,换发新证时请将原车证缴回。

五、物品出入规定:

1、任何物品(包含贵重物品、家俱等)携出或运出时,须经查明核对登记後,始可进出。

2、若有大规模搬出家俱情形,必须住户(所有权人)陪同,并在管理室登记确认後,始可放行。

3、物品进入社区时,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如有危险物品、凶器等,禁止进入。

4、承租户之物品运出时须主动与所有权人(或住户)确认无误後,由区分所有权人告知管理人员後,始可放行。

六、大楼安全应变措施:

防火:遇火警事故时应保持冷静,立即关闭电源、瓦斯开关及呼叫疏散邻舍,并通知管理人员报警一一九处理;消防队未抵现场时,应利用大楼现有消防设备灭火,让损失减至最低。疏散时应迅速逃至中庭,若无法通往一楼时,须立即逃至顶楼等待救援,切勿自窗外跳出。

七、住户搬迁规定:

1.住户须於搬入本社区及管理中心必要时提供其最新联络地址及电话,一切资料绝对保密。

2.所有权人(或住户)搬迁本大楼时,应先知会管理人员,以查核是否有积欠管理费。

3.倘所有权人移转或出租时,请即以书面通知管理室,否则原所有权人仍应依法缴付一切管理费用,直至管理室接获书面通知为止。(若承租人拒不缴交一切费用时,所有权人仍应负责缴交,否则依法办理)

4.所有权人(或住户)搬离本社区时,应将迁往地点告知管理委员会,否则管理委员会不做转信服务。

八、住户装潢施工管理规定:

(一)装潢严禁变更修改大楼主体结构、外观、主干管道系统及违反相关法规,如因而影响公共安全者,由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及承包商人员负连带责任。

(二)维护本社区公共设备之完整与全体住户之权益,各区分所有权人(住户)於装潢施工前,应与承包商共同向本大楼管理委员会(或管理中心)办理下列手续:

1.承包商缴交施工保证金新台币二万元整(现金或即期支票)及签立切结书乙份(於施工完竣後无息退还),支票或本票应写上抬头『比佛利山庄管理委员会』且禁止背书转让,支票并应於左上方划二条平行线;未载抬头、禁止背书转让及划二平行线者,管理委员会及管理中心得代为记载,出票人不得异议。

2.由区分所有权人(住户)与包商共同签具施工切结书(後所附),并检附身分证件或公司营利事业登记证影印本。

(三)承包商须遵守下列规定:

1.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中午休息时间及周六、星期日、例假日不得施工。

2.施工人员应配带工作证(每日凭身分证件向管理人员办理换证)。

3.不得大声喧哗或恶性破坏公共安宁,违者管理人员得强制驱离,并严禁入内施工。

4.不得擅自增建或扩建,违者移送法办。

5.大型物品机器携入时须经警卫执勤人员检查放行。

6.每日工作结束,应将食物饮料等立即清扫,并应清扫电梯及所经过公共区域,并经执勤人员检查认可。

7.建材及垃圾不得堆积於公共区域,垃圾及砂土应以袋装方式,自行经由本大楼车道搬离,禁止由正门搬运。

8.施工时若损及供、排水管线或电源设备,或其他公共设施应立即修复。

9.禁止接用公共水源、电源,违者须赔偿当期之公共水费或电费。

10.施工时若需使用电焊须特别报备,以免电线负荷过大产生危险。

11.包商於施工期间,经通知而未依期限修复者,由保证金内扣除修理费,若有不足,各该区分所有权人(住户)及包商应连带负责赔偿责任。

12.疑违规施作之机具、器材及人员,管理委员会及管理中心得禁止进入本社区。

13.以上各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均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篇4:花园门禁系统运行管理使用规定1

花园门禁系统运行管理及使用规定1

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对进出zz花园的人员管理,提高小区的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业主和物业的合法使用人,由**物业公司提出,经业委会讨论并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决定从20**年4月开始建立zz花园大门门禁系统。

为保证门禁系统能够持续、有效运行,发挥门禁系统应有的作用,现对zz花园门禁系统的运行管理及使用做出如下暂行规定,供相关人员共同遵守。

一、根据zz花园的特点,小区门禁系统由小区大门门禁和楼道门门禁共同组成。大门门禁采用智能读卡器识别门禁卡的控制方式(在南门、北门、西门等三个人行出入口设置智能读卡门禁系统);楼道门禁采用密码控制方式(已在用,由物业公司定期更换密码,通知各楼栋业主和住户)。zz花园大门的智能门禁系统由业委会委托建设,初期建设经费用由**物业从承诺的小区改造工程经费中支出,后续的门禁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由本体维修金中支出。门禁系统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二、**物业公司zz花园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客服中心)负责门禁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一旦发现门禁系统出现故障,若不能自行修复应及时通知门禁维护单位抢修,确保门禁系统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客服中心应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配合门禁系统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以确保门禁系统能持续有效运行,业委会也将加强对客服中心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避免门禁系统流于形式甚至“形同虚设”。

三、门禁卡是进出小区的“钥匙”,专供zz花园的业主及合法授权使用人(以下统称持卡人)进出小区时使用。门禁卡由客服中心统一管理,客服中心履行对持卡人的资料收集、资格审查、收费、发卡、授权、销卡、使用培训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门禁卡实行实名登记制,持卡人须提供真实的个人基本资料并提供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存档,经审查符合条件方可办理门禁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者,或申请办卡人的资料不符合本规定,客服中心有权拒绝发卡或取消其对本小区门禁卡的使用权;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有效持卡人或经常不带卡的业主,客服中心应对其进行耐心劝说和必要培训帮助其正确用卡;对于非授权的外来者或者破坏门禁系统的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本小区并对其做出相应处置,性质恶劣者可移交交公安机关处理。任何人不得把非本小区的智能卡(如其它社区的门禁卡)纳入本小区的系统内使用!**物业公司保证对业主及持卡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传播业主及持卡人的个人资料。

篇5:花园门禁系统运行管理使用规定2

花园门禁系统运行管理及使用规定2

一、门禁卡的合法使用人分类及各类门禁卡的使用规定:

1)业主(及其认定的常住亲属)――发业主卡;

2)租住户、保姆、固定的钟点工――发暂住卡;

3)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绿化、清洁工作人员、小区内经营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等――发工作卡;

4)幼儿园、会所等经营单位的客户或儿童学员的家长――发临时卡。

5)此外,对于像中介及看房者、送外卖者、临时访客、等等均不发卡。

对各类卡的使用规定如下:

1)业主卡:只供业主使用,业主卡的有效性每两年重新审核一次,对于过期或损坏的业主卡,只要业主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并且需要续卡,客服中心应免费重新写卡续期或更换有效的业主卡;对于已销户的业主卡或替人代办的卡则不予办理续期手续。在门禁系统开始启用时,每户业主可办理最多三张免费的业主卡,由客服中心登记持卡人资料后,按人发放。若业主需要办理超过三张以上的业主卡,或原有的卡遗失需补办新卡,均按照下述相关新办、补办卡的程序办理。一户业主办理门禁卡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房屋面积/20”,即按人均居住面积20平方米的标准核准每套房屋的最多可居住人数。业主若将房屋卖了,须将业主卡交回客户服务中心。

2)暂住卡:业主房屋出租必须在客服中心登记备案方可办卡!租户及业主家中的暂住人员(如:保姆、钟点工等)必须按人头办理暂住卡!暂住卡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合同(租)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每套房产可发放的暂住卡数量不得超过“房屋面积/20”。租户退房必须退卡,否则不予放行。

3)工作卡:建议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其工作人员的登记资料,并为其办理工作卡,由持卡人交纳押金。工作卡的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每年审核后对于有需要延期的卡免费延期。若使用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暂停其单位工作人员的门禁卡权限。

4)临时卡:对于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和会所经营单位的客户/家长接送小孩可办理临时卡,临时卡应根据各班级孩子的上课时间段或学期的长短设定卡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原则上小孩和家长只需联合办理一张临时卡即可,由幼儿园/经营单位代为收集家长/持卡人的资料,并为其担保,代为办理资料提交、(审核合格后)交押金和缴费、领卡、退卡等手续。

5)对于不发卡的人员规定只能从南门和北门进出,实行来访登记,与业主确认身份后,必须在录像监控系统中留下影像记录后方可进入小区。

二、办理新卡、遗失补卡、续期、退卡退押金的有关规定:

1)办新卡程序:填写申请表=>资格审查=>资料存档=>交费=>发相应的卡

2)遗失补办卡程序:须先将旧卡挂失、销卡=>重新交费=>方可办理新卡

3)卡片有效期续期:续期须提交新的合同或孩子就学证明。

4)退卡程序:退还门禁卡和押金条=>销卡=>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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