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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学院校医处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医学院校医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坚持面向全体师生员工,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服务。

2、监测学院人群的健康状况。

3、对患病体弱的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学、复学、退学处理意见。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5、开展学院社区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对学院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9、做好医改办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10、做好学院分配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篇2:S高校医保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S高校医保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一、医药费报销审核制度

1.在编教职工、教职工子女、大学生医疗统一纳入S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

2.在享受S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基础上,学校相继出台了S大后[2003]6号《S州大学职工补充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S大后[2010]8号《S州大学儿童统筹医疗报销规定》、S大后[2011]8号《关于学生参加S州市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补充政策执行。

3.符合学校补充医疗政策的费用可以在规定时间来医保办办理医疗费报销审核手续,审核合格后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复审后予以发放报销款项至个人账户。

4.所报销的医疗费发票必须是根据本人疾病情况开药或检查治疗的参保发票,如发现有与本人疾病不符合的药物或与病程不符合的药物发票不予报销。

5.报销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范围参照《S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S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

二、托费、保险费报销审核制度

1.在编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本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子女入园(托儿所)的保育教育费及婴幼儿寄托与家庭托幼所的费用均可以按规定报销。

2.托费报销标准按《S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S州市区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S府办〔2006〕65号)执行。

3.报销时需持本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发票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医保办办理审核手续,审核结束后凭签字盖章后的发票至财务领取报销费用。

4.在校教职工子女参加S州市少儿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用可以按父母双方单位报销的规定予以报销。

5.每年十月需自行在户口所属社区或幼儿园、学校办理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新生儿必须在出生3个月之内报好户口后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6.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由部门女工委员统一负责收集发票、复核名单,统一至医保办办理审核手续。审核结束后凭签字盖章后的发票至财务领取报销费用。单亲、及一方下岗的职工可凭相关证明报销全部费用。

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1.我校计划生育工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江S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由学校书记总负责,各分工会选派一名领导和女工委员负责本部门计生工作。

2.遵照所属区计生委工作要求做好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及宣传工作,提倡在校每个职工及家庭自觉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政策,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杜绝计划外生育。

3.我校对独生子女夫妇适当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和物质上的奖励。按S州市相关政策报销子女部分医疗费用、保险费用、幼儿园托费、家庭私托费等,每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及独生子女妈妈奖励品。

4.负责全校女职工信息库的管理;做好孕期女职工的随访;计划生育避孕工具的领取、发放;以及职工婚育、流产、取环等证明的开具及营养费的发放审核。

5.负责全校教职工子女信息库的管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卡”等的办理工作;以及托费、幼儿园费用、医疗保险费的报销审核工作。

四、教职工体检制度

1.按学校规定,每年在编教职工安排体检一次(在职、退休)。

2.每年6月人事处提供在编人员名单,如当年新进人员已参加过入职体检的不纳入名单行列。

3.附一院体检中心按提供的人员名单及学校对时间段要求排列人员具体体检时间,体检项目及体检费用等由学校领导统一抉择。

4.在体检开始前半个月在网上发布体检工作要求及体检日程安排,每个部门选派一名联络人负责具体工作。

5.体检期间,负责及时领取体检报告,通知各单位领取,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部门联系人联络,通知到相关人员。

6.体检结束后核对实检人员数目及费用情况,报财务审批。

7.收集体检资料存档。

五、大学生医保制度

1.我校在校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全体纳入S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实施方案按S大后[2011]8号《关于学生参加S州市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2.每年9至12月按S州市下一年度大学生参保工作精神落实本校大学生参保工作,包括宣传咨询、上报信息、上交保费、发放医疗凭证以及外地门诊就医报销审核工作等。

3.参保学生享受S州市大学生医保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医疗救助等保险待遇,标准按S州市医保标准执行。

4.除享受S州市医保待遇外,学校也给予在校学生相应的医疗补助政策,包括校医院就医优惠政策、大病补助政策、传染病防治政策、特困生医疗救助政策等。

六、门诊和大病补助制度

1.学校针对因慢性病和大病所产生医疗费用较高的教职工予以适当的医疗费补助。

2.补助对象及相关政策按S大后[2006]1号《关于重症病人困难补助的若干规定(修订稿)》和医改会通过的退休职工门诊补助方法执行。

七、医保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标准

1.认真学习,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开展工作。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标准,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3.提高办事效率,不搁置,不拖拉。

4.工作认真、严谨,减少差错。如有工作上的失误需诚恳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及时纠正。

5.服务热情、周到,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提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6.团结协作,维护和谐,共同创造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

7.廉洁自律,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篇3:校医室管理制度范文

一、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学校六病防治工作计划。

三、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并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的统计上报及存档工作。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不良卫生习惯并利用广播、板报、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针对每日两次的眼保健操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按时完成卫生防疫部门组织实施对学生的免疫接种工作。

七、有计划地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并依法做好疫情的上报工作。

八、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条例,做好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

九、协助教育处做好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监督工作。

十、积极配合学校德育教育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篇4: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使医务室工作规范化,特制订下列规章制度。

一、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毕业班体检工作,建立和健全每个学生的健康卡。

二、做好体检、视力、疾病、药品消耗等日常卫生统计工作。

三、协助爱卫会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每学年一次对班级落实卫生包干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及时公布检查情况。

四、利用黑板报、画廊、广播进行卫生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五次。并按教学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五、注射器要严密消毒,做到一人一次一针。

大、经常督促食堂做好饮食卫生工作,每周至少二次去食堂检查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七、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防疫站,做好消毒。预防工作。

八、配合体育教研组,进行体育医务监督,检查场地、体育运动器械的安全卫生,避免体育伤害事故发生。

篇5:校医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协助校领导制订学校卫生规划、计划和卫生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水平,从业务上指导全校师生。

3.负责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和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创卫工作和除四害工作,负责划分日常卫生包干区,组织每日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向学校领导提供学校卫生的评价信息。

4.负责教学卫生监测。定期深人课堂,测定采光、黑板、课桌椅及教室通风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使学校教育过程及各种教育设施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要求。督察体育设施的卫生安全、保健。

5.组织、实施对学生和老师的健康检查。建立学生体能健康档案和卫生保健档案,做好体检、生长发育、疾病监察统计分析,提出保健措施,并对学生进行保健指导。如进行近视眼、沙眼、s禹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与健康教育教师协作办好有关讲座和开出有关课程,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和卫生习惯。进行学生卫生骨干的培训,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的宣传,做好食品饮食和饮水卫生的监督。负责监测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做好膳食调查,监测食品卫生“五四”制度执行情况。

8.负责学校轻微、常见疾病的门诊。

9.负责提出每学期医疗费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后负责采购。建立、健全医务室财产、药品的保管、使用和注册制度,做好账物相符,对危险药品要妥善保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普及红十字会知识,开展红十字会活动和知识、操作竞赛。

11.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的特定工作时间制度。

12.完成主管领导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13.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坚持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负责制订传染病预防预案。

14.对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联系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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