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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消防结合”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消防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有效地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1.安全主任(行政部经理兼任)负责全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档案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改事故处理、宣传国家的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消防队和工业园管理处进行消防检查。

2.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消防组组织,各部主管/经理为本部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各部须抽调骨干员工兼任义务消防员;

3.营建“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

4.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和相关活动,积极主动为消防工作出谋划策。

5.员工都有义务自觉保护相关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消防标识。

6.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各类消防工作中的违章行为进行汇报、批评和投诉。

7.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

8.各部主管须每日对所管辖场所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9.在法定假日前,行政部须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整改有关隐患;节日期间,派人员值班,担当消防安全的管理之责。

10.行政部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管控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巡查范围为:

(1)一楼车间;

(2)电梯;

(3)仓库;

(4)写字楼;

(5)实验室;

(6)测试区;

(7)烤箱区/前后处理区;

(8)丝印房;

(9)配电房/空压机房;

重点检查和纠处

(1)不得将灭火器搬离指定地点;

(2)不得挪用、占用消防设备设施;

(3)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

(4)不得堵塞安全出口,工作期间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5)消防栓下不得堆放物品;

(6)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和动火;

(7)不得在消防标识上乱写乱画不得私自更改消防标识的地点和位置;不得折除消防标识;

(8)产品/物料的存放方式、堆放高度、堆放间距同消防规范的符合程度;

(9)易燃物品的保管方式;

(10)下班时,必须切断设备的水电。

11.任何员工、任何部门必须配合支持行政部的消防检查,对行政部提出的消防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篇2:公司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公司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演习工作,确保消防演习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辖区消防演习的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消防演习计划和方案的审核,以及消防演习效果的评估。

3.2后勤消防管理代表负责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3后勤、生产、人资行政负责协助消防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消防演习。

3.4维修班负责保障消防供水、供电。

4.0程序要点

4.1《年度消防演习计划》的制定

4.1.1消防管理者代表每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演习计划》,呈报公司审批;

4.1.2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的注意事项:

a)结合公司厂区器材装备情况;

b)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有标准的《消防演习方案》内容;

d)有具体的消防演习经费预算;

e)有每次消防演习的责任人。

4.1.3《年度消防演习计划》的内容包括:

a)每年月日(或月日)举行一次大型综合消防演习;同时举办以防火知识宣传为内容的“119宣传活动月”活动,参加部门包括办公室、车间、仓库、后勤人员;

b)每半年举行一次实地出水操练,沿楼梯(楼层)铺设水带,模拟着火源射水演习,组织全厂人员参加观看此次活动;

c)每半年可利用消防栓出水操练进行以车间为单位的实地射水演习。

4.2《消防演习方案》的制定。

4.2.1消防管理者代表在每次消防演习之前一个月内制定完毕《消防演习方案》,报公司审批。

4.2.2《消防演习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a)演习的目的;

b)演习的时间;

c)演习的地点;

d)演习总要求;

e)参加演习人员及职责:

――消防管理者代表、生产部负责人、各班班长、义务消防员职责及分工;

――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及分工;

――后勤负责人、后勤人员职责及分工。

f)演习的项目;

g)演习的步骤。

4.2.3消防管理者代表把制定好的《消防演习方案》上报公司,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各部门主管对消防管理者代表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进行讨论,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4.3消防演习准备工作

4.3.1消防管理者代表根据公司批准的《消防演习方案》准备消防演习的各项工作。

4.3.2消防管理者代表根据经过公司批准后的《消防演习方案》的内容准备消防演习所需的器材,应包括:

a)模拟着火源;

b)水带、水枪;

c)水源、灭火器(含1211、干粉、泡沫等);

d)液化气瓶等易燃物质;

e)安全带、头盔、防火手套;

f)根据演习项目需要再增加的消防器材。

4.3.3由公司向配合参加演习的车间及相关部门发出演习通知。

4.3.4在演习前由消防管理者代表组织举办一次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4具体演习

4.4.1发出演习通知后,如遇天气变化和特殊原因,由公司更改演习时间。

4.4.2消防管理者代表组织布置会场,演习准备就绪,其他配合部门和观摩人员列对入场,主持人宣读演习会场纪律,宣布演习开始。

4.4.3消防管理者代表按照消防演习的步骤组织指挥演习项目表演操练。

4.4.4主持人根据演习项目的内容进行广播讲解。

4.4.5报车间部分员工按照演习步骤中规定的职责和分工配合消防义务队员进行作业。

4.4.6维修班根据演习项目规定和分工启动相关灭火设备,保证消防供水供电。

4.4.7整个演习项目表演结束后,消防管理者代表组织班组长组织消防员卷水带、整理器材然后整队集合,其他人员按部门列队。

4.5演习结束后小结

4.5.1消防管理者代表对整个演习效果作总结和示范讲解。

4.5.2演习结束后邀请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对整个演习作出指导和评价。

4.6消防管理者代表将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将有关记录填写在相应的表格内存档,保存两年。

5.0记录

《消防演习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应急预案》

6.3《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篇3:高校餐饮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S高校餐饮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原则: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食堂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食堂与消防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

消防组织及其职责:

1、各食堂消防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4)负责对各食堂消防设备设施的建全、更换、添置。

2、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宣传,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对本食堂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3)落实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定期更换灭火器。

4)落实二名义务消防员,明确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5)负责对本食堂临时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使用电器、液化气。

6)负责组织火灾的扑救工作。

火灾扑救:

1、灭火

1)发现火警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使用手提式灭火机进行扑救,同时进行呼叫,使其他人员听见积极参加扑救。其他职工听见要迅速报警,切断电源,积极扑救。关键在于“灭早、灭小、灭了”不要惊慌失措,火场无论大小都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

2)当火情严重,在无力自灭自救时,一方面积极组织扑救、疏散物资设备保通信,另一方面,应立即报警(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进入。

3)在扑救中,职工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要沉着、机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灭。

4)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气体,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

2、疏散

1)发现起火,人员应及时离开火场,报警呼叫。班组长要及时清点人数。

2)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口罩或物品捂住口。

3)发生火灾应及时开启大门、通道,以用于急需疏散人员,人员疏散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人员关在电梯中。

4)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窗。

5)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伤亡事故。

3、日常注意事项:

1)各食堂平时要保持室内整洁,周围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堆放物资、停放自行车。

2)对区域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专人定期检查、严禁闲杂人员移动灭火器材。

3)扑救中,应先重后轻,先抢救重要物品、尽量减少集体财产损失。如遇人员围困在火中,应组织强有力灭火手段遏制,消灭火势,尽力抢救人员。?

4)员工须了解“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篇4:H小学消防预案

W小学消防预案

为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教师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在籍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专业小组:

⑴、灭火行动组:由学校政教主任任灭火行动组长、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学校消防队担任灭火业务。

⑵、通讯联络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教导处主任和信息技术老师任组员。

⑶、疏散引导组:由学校副校长詹利任组长,各班主任任组员。

⑷、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学校陈小芳副校长任组长,学校党团员担任组员。

⑸、后勤保障组:由学校副校长陈明理组长、各教师为组员。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校长、德育处。

2、学校安全副校长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1)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水源等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4)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源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6)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1、安全疏散场地:办公楼、教学楼和宿舍楼内的所有师生在紧急疏散后到操场集中。

2.幼儿班、学前班直接从教室出来到操场集中;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从教学楼二楼楼梯;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同学从教学楼三楼楼梯疏散;按照顺序,依次迅速离开,避免发生拥挤。

3、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学校安全副校长、学校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的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八、火灾之后的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

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

4、学校安全副校长事后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各班班主任

W小学

20**年9月1日

篇5:宾馆消防安全制度7

宾馆消防安全制度(七)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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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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