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员工厂牌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厂牌管理规定
目的: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行政部人事组制发员工厂牌。
一、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车间及厂区识别之用,不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二、员工出入办公处所、车间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佩戴厂牌以资识别。
三、员工出入办公处所、车间及厂区未按规定佩戴厂牌者,禁止出入。
四、厂牌一律挂在上衣左胸指定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厂牌处理。
五、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行政部人事组补发,每个扣缴工本费10元。如为故意损坏,罚款20元。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行政部人事组补发。
六、员工厂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者罚款10元。
七、员工于离职时,应将厂牌交还人事部注销。
八、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正确佩戴厂牌,并由行政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累计违反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一次。
九、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个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该部、组员工总数1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50元。
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1)用厂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
(2)将厂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为公司行政部。
公司行政部
篇2:(公司工厂)厂牌管理规定
公司(公厂)厂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建立公司形象,并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制发员工厂牌.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3.1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办公处及厂区识别用,不得作为其它身分证明.
3.2员工出入未按规定配戴厂证,禁止出入.
3.3厂牌一律挂在上衣左胸或指定的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警告处理.
3.4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到人事部门补办,在半年内遗失或损坏第一次缴工本费10元;第二次30元,以此类推.
3.5员工厂牌不可转借他人.如发生问题,需负法律上之责任.
3.6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换人事部注销,未交还者罚款50元.
3.7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厂牌,并由人事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厂牌者每次罚款5元,一个月累计违反两次者,警告一次.
3.8各部门主管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3.9一个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该部门总人数10%的,该主管亦应罚100元
3.10上夜班人员一律佩带黄色厂证,白班人员一律佩带蓝色厂证.
3.11换班时请到各部门文员或其主管处换证,一律佩带本班别厂证.
四.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实施,修废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