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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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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国网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股东、联盟单位和合作伙伴的权力、义务和利益关系,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按照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股东、公司员工、联盟伙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公司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按时召开,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机构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和审查工作进度,解决公司重大发展问题。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时,应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公司董事应带头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有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由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应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由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据情况设立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增值业务部、公共关系部等。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股东和联盟伙伴服务的观念,全心全意为股东、加盟伙伴服务,不给股东和联盟伙伴增麻烦、添负担。

第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到股东、联盟伙伴处不准搞吃、拿、卡、要,如有违犯,股东、联盟伙伴有权拒绝并可举报到公司,对违纪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公司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按公司章程、制度办事。讲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维护全体股东及联盟伙伴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约开支。

第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到股东或联盟伙伴处,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应股东或联盟伙伴邀请前往,则费用由邀请者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需应酬,要报告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公司开支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应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的原则,为公司及股东着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1、公司董事开会,每人每天费用150元,其中餐费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来往乘火车,乘坐比火车标准高的交通工具,需经董事长批准。

2、公司因公邀请股东来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负责其食宿与交通费用,食宿标准与董事开会相同。

3、股东本人要求来公司办事的,其本人及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4、公司来客户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超出公司规定的,谁支出谁个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5、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实行费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负。

第六章公司网站后台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各地、市、县代理网站后台的开启,由市场部提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启。

第十四条股东和联盟单位管理后台的关闭,必须由市场部作市场报告并提前15天通知当事人,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由市场部执行。

第七章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股东及联盟伙伴应保守公司机密,如故意向竞争对手提供本公司机密,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不能越级以各种借口通过一点通客户端界面上发布,宣传公司的各项业务、公告宣传工作。

第八章监事会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要切实履行职责,向股东负责,及时向股东报告公司情况。监事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提前委托他人行使职责。

第九章股东、联盟伙伴行为准则

第十八条股东、联盟伙伴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关义务,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公司有义务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司章程与其它网站合作或拒绝信息

联网合作的股东和联盟伙伴,市场部应先做好回归工作;对拒不合作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其经营的市场由公司市场部做好手续后,另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如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拒绝执行者,公司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股份,取消其股东资格。

第二十条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区经营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伙伴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举报,公司核实后,对被侵害的单位赔偿的标准按5000元/户执行,如果拒绝赔偿则关闭后台、取消经营资格。

第二十一条股东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的统一和团结,有事情要通过组织解决,不得向公司和全体股东提供虚假情况,制造混乱和恐慌。如有上述行为,公司应立即加以制止和解决,解决不成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在一周内做出解决方案,供公司实施。

第二十二条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国网公司”正常有序的发展,对“跑马圈地”的现象要坚决取缔,无论是股东或联盟伙伴,提出某地区有“跑马圈地”的现象,由公司派员前往调查了解情况,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具体经营方案。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汇报。

第二十三条股东、联盟伙伴发展网员后有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全国物流信息网运营费用,对不交运营费用的股东,由市场部通知其在一个月内补交,超过一个月仍不交者,视为放弃所辖地区市场经营权,公司依法保留其股东资格,但所辖地区市场将由市场部另安排经营者经营。

第十章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法保护股东利益,使其投资增值,同时股东应依法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网站后台将设董事会信箱,供股东反映情况用。

第二十五条股东利益受到侵害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向侵害者提出警告,同时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接到申诉后做好回复手续并立刻做好调查核实,在三日内做好纠正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司如因决策失误或违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给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就信息被盗用,资源被窃或被转发信息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声明,并做好原始记录,包括拍照、录像、公证等。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对全公司的备品进行分配、保管、登记造册,一年检查两次,要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差错,由当事人负经济责任;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视同仁,月末提交考勤报表,对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分别按规定执行,如报表不实,对责任人予以不实工资的五倍罚款。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工作是公司经营活动重要环节,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负责核算,监督控制,要做好财务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预算方案,年终决算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要认真制定年度管理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收入回款计划,确保资金周转。

第三十一条做好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物资稽核,每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经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帐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要加强支票的管理,准确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由会计个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清算内外部经济往来事宜,核实清理债权债务,对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催收,清债。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否则,因此产生长期积压,呆死帐等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做好股东股金的登记造册,由财会设专人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制定股东年终分红方案。

第三十五条会计要做到财务手续健全,帐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结,票帐相符,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完整性。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费。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要按章程规定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查询,实行财务民主。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收支款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银行规定限额。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现金出现差错,丢失完全由自己赔偿。

第四十条公司所有日常开支,由总经理与股东代表副总经理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重大开支与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补充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参会股东签字:

篇2:物流发货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发货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储运部的发货及货物运输的管理。

3职责

3.1储运部经理负责发货及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

3.2仓库管理员负责发货的日常工作;

3.3配货员负责货物的配置及装车;

3.4驾驶员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4管理办法

4.1仓库管理员接到销售管理部的《送货通知单》后根据需要分配给配货员。

4.2仓库管理员、配货员《送货通知单》按照《成品仓库管理制度》整理货物,并按单成垛堆放在发货区。配货时应仔细核对单位名称、所需产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4.3配货时注意检查、核对,无误后及时在卡片上减库。最晚次日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4.4配货员、驾驶员在货物装车时,核对《送货通知单》,保证单位名称、货物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4.5《送货通知单》一式二份,仓库将有驾驶员签字的留底,另一份随车,待货物送完,第二天归还仓库,上交销售管理部,通知客户。

4.6储运部凭销售管理部《送货通知单》,储运部每天12:30之前装完当天的发货物,货车12:30~13:00发车,延误需做出说明,并请相关部门确认。

4.7货物运至物流公司,货运司机应监督卸货工作,保证所卸货物符合《销售发货清单》的要求。

4.8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应仔细核对,保证填写内容准确、清晰,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单据。

4.9货运司机未对上下车的货物进行核查或核查不准确而导致发货错误,需承担50%的损失。

4.10货车在发完货后,按要求应返回公司,若因任务较多或不正常情况的发生(如堵车等)而无法返回公司,应立即电话通知储运部负责人,由储运部负责人安排货车的停放地点,并在行车日志上记录有关情况。

4.11对于同一物流公司有较多货物的,根据事先约定与对方联系,让对方上门来拉货以节约公司运输费用。

对供应部通知的原料提货和销售管理部通知的退货产品提货工作,储运部应进行合理安排,一般情况,从接到《工作联系单》或通知电话时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入库工作,若供应部有加急要求,应按要求完成。

4.12协助供应部完成供货商送到公司的大件原料的卸货入仓工作。

4.13储运部必须建立物流公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流公司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运输路线、每条线的运输单价和批量价等内容(运输单价和批量价报财务,便于财务审核)。

4.14每年开展一次物流公司的评价和选择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组织储运部和财务部一起进行,储运部负责提供档案数据,销售管理部主要评价运输时间和服务质量,财务部主要评价运输价格。

4.15对于涉及A类客户和平均月运输量10吨以上的物流公司,应与其签订送货合同,要求其保证及时将货物准确送达客户,对违反合同的行为处以重罚。对于办理托运快件的物流公司,要求其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快件能按时到达。

4.16货物遗失或损坏须向货运单位索赔,未索赔由储运部承担50%的损失,索赔不妥在部门的月度绩效中扣分。

4.17储运部经理每月按时做好托运费的结算统计,交财务部审核。

篇3:内销物流运作管理制度(范本)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销物流运作的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发货工作能流畅运作。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营销公司从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对外发货的业务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运力调度计划

是指国内营销公司物流部向运输公司下达运输任务的指令。

3.2车辆调度

是指运输公司接到运输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将合适的车辆调配到装货现场。

4管理内容

4.1流程图

4.1.1制造基地与跨区域发货流程

4.1.2区域内发货(配送)流程图

4.2销售物流运作管理控制要求

4.2.1制造基地发货单证管理的控制要求

a)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在营销系统中录入要货订单申请。

b)销售部本部计划人员对申请订单进行评审,确定发货数量、发货仓库等。如属销售部本部主动补货,销售部本部计划人员在营销系统中录入要货订单申请,并进行评审,确定发货数量、发货仓库等。

c)华南区域物流中心(顺德制造基地)和华东区域物流中心(芜湖制造基地)将所有经销售部评审后属于本中心发货的计划指令在营销系统中进行财务分单和财务单分库等操作。并及时在营销系统中打印出相关的财务单据。为保证打印出的单据不被修改,所有单据必须先审核后打印。

4.2.2跨区域发货单证管理的控制要求

a)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在营销系统中录入要货订单申请。

b)销售部本部计划人员对申请订单进行评审,确定发货数量、发货仓库等。如属销售部本部主动补货,销售部本部计划人员在营销系统中录入要货订单申请,并进行评审,确定发货数量、发货仓库等。

c)华南区域物流中心(本部)将所有经销售部评审后的跨区域发货计划指令在营销系统中进行订单分单和财务分库等操作,并电话通知发货地物流主管。

d)发货地物流中心人员,通过营销系统接收运力调度计划指令。并及时在营销系统中打印出相关的财务单据。为保证打印出的单据不被修改,所有单据必须先审核后打印。

4.2.3区域内发货单证管理的控制要求

a)客户提货,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根据客户提货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在营销管理系统中对应授权提货仓库录入财务单据(单据不得打印!!),单据须注明:客户自提或公司配送。

b)发货地物流主管通过营销系统查询到未打印的单据后,对单据进行审核并打印出财务单据。为保证打印出的单据不被修改,所有单据必须先审核后打印。

4.2.4销售物流组织管理的控制要求

a)发货地物流中心人员,通过营销系统接收运力调度计划指令。

b)客户自提:客户凭提货证明原件、提货人身份证直接到提货仓库物流主管处领取单据、办理提货手续,并到指定仓库提货。

c)公司配送:①发货地物流中心人员在收到运力调度计划指令后,根据送货线路将发货指令及时通知该线路运输服务商。②运输服务商提货车辆到达仓库后,由承运人业务代表凭司机行车证件办理提货手续。发货地物流中心人员通过营销系统打印出《货物运输合同》,并登记实际到车时间。同时将财务单据和《货物运输合同》交承运人业务代表签收。③提货车辆凭《产品调拨单》、《产品提货通知单》或《提货(铺底)通知单》提货联从指定仓库换单提货。④货物送达目的地后,由收货单位进行签收,送货单须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

4.2.5物流配送中心营销系统不能使用时发货管理的控制要求

a)物流主管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代为打印单据),并传真物流部审批。

b)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根据审批后的授权委托书在录入相关单据后同时进行打印,并传真给物流主管。

c)发货地物流主管收到单据传真件,确认无误后,在传真件上加盖收发货专用章,凭传真件代替原件发货。其它流程不变。

4.2.6产品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开单系统均不能使用时发货管理的控制要求

a)客户提货,由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通知本部代为录入并打印出财务单据。

b)本部开单后,将代开的财务单传真至配送中心物流主管处,并电话通知物流主管凭传真件发货。

c)物流主管接到传真件后,在传真件上加盖收发货专用章,以财务单传真件代替原件办理发货手续,其它流程不变。

4.2.7本部、产品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系统均无法正常使用时发货管理的控制要求

a)公司营销系统均无法使用时,客户提货,由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开具手工出仓单,开单后将手工出仓单传真至物流主管处,通知物流主管凭传真件办理发货手续。

b)手工出仓单,客户款项的审核和控制由产品管理中心稽查主任负责。

c)物流主管收到传真后,对传真件进行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由物流主管在传真件上签名并加盖收发货专用章,凭传真件办理发货手续,同时将传真件复印留底备查,其它流程不变。

d)货物发出,待系统正常后,由物流主管跟进产品管理中心及时补录系统单据,录入及打印单据流程按正常单据流程处理。

e)仓库以传真件发货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出仓扫码的规定,不得不扫码出仓,出库时,暂以手工单号扫码,系统正常后,由物流主管通知发货仓库将手工单号更改为对应的电脑单号。

5考核

5.1业务风险

5.1.1错发货物

5.1.2客户投诉

5.1.3丧失市场机会

5.2流程监控点

5.2.1单证的制作与签发

单证的制作与签发必须准确无误。

5.2.2签收回单的审核

各发货地物流主管对于回收的客户签收回执联必须进行检查,确认签收的印章是否与留存印章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3考核指标

5.3.1单证制作与签发准确率

单证制作与签发准确率=100%,发生错误的,按50元/单处罚。

5.3.2签收回单的审核率

签收回单的审核率=100%,如果由于没有审核回单造成公司损失的,给予责任人100~1000元的罚款。

6附件

6.1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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